

文 | 修明
上周和凤来仪聊,他提到了历史宿命,他说就算重来100次,就算官员们知道会被李自成、刘宗敏拷饷,也不会给崇祯捐钱。
我认同这个说法,大明王朝早就陷入了猜疑链中,君臣之间毫无互信,谁也不会把家底交出来。
官员们绝没有很多网民想得那样愚蠢,不知道皮之不存毛之焉附的道理,他们不交钱可能死,但交钱死的更快、更憋屈。
表面上看,国难当头,大臣们应该交钱,因为满清或者李自成打来,他们谁也活不了,但问题是交钱就能活吗?
没人比官员们更了解明朝官僚体系、财政体系的腐败,钱捐出去,大概率用不到实处,一定会被层层盘剥,1万两银子有1000两能到下面就不错了。
大明朝廷,拿了钱也办不了事,既然是无用功,捐钱干嘛。
而且,皇上赢了就能保命吗,恐怕死的更快。
秦制到了大明朝,已经登峰造极,秦制的理想社会,是一个没有中间层,只有利维坦和广大原子人的社会,形似一个潜水艇夹肉面包。
秦制的目标,是消灭一切可能威胁朝廷的力量,包括但不限于贵族、豪强和富商。
朝廷的目标是将所有资源掌握在自己手里,按照皇帝的意志进行分配,任何超出皇帝分配意愿的财富都是不合法的。
官员们的钱,显然是非法的。明代官俸很低,正七品县令年俸大概20-30两,一品官员也就100两银子,按照法定俸禄,大臣们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哪有能力捐钱,有钱捐那一定贪污了。
官员们当然不会主动暴露,所以崇祯一说捐钱,他们马上哭穷,证明自己为官清廉。有的大臣甚至到街上卖掉锅碗瓢盆,有的去卖棺材,表明家里一贫如洗。
国丈周奎,是人尽皆知的富翁,也是一再哭穷,崇祯再三恳求,才拿出1万两白银,这他都要找女儿诉苦,搞得周皇后拿了5000两私房钱补给他。
国丈都不捐,还有谁会捐,最后捐款变成了一场闹剧,大臣们你一个100两,我一个100两,满城官员,加上周奎,捐了一万多两白银。

官员不捐,商人也不会捐,他们太清楚“为国效命”的下场了。
当年朱元璋建立大明朝,国库窘迫,富商沈万三想和朱元璋交好,主动出资修建南京城墙。
这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也是解了朝廷的燃眉之急,结果朱元璋却以“私通外番”,“骄奢僭越”的罪名将其抄家流放。
民间普遍认为,沈万三被抄家是因为他说要包建南京城墙,引起了朱元璋的忌惮,朱元璋认为沈万三富可敌国,威胁到了皇权。
沈万三的案例表明,在大明朝露富是很危险的,天下只能有一个富人那就是皇帝,在朱元璋的制度中,商人是下等人,地位比农民和工人都低,连绸缎都没资格穿。
商人们要想活下去,只能战战兢兢、闷声发财。
明末工商业发达,有钱的商人不少,但在失去互信的情况下,他们宁肯向满清偷运粮食(晋商),也不愿给大明朝廷效命,无他,只为保命。
官员、商人还可以说是外人,那宗室呢,总该救救大明朝吧,很遗憾,也没有。
明末的宗室,大多坐视明朝败亡。
崇祯多次号召宗室捐钱,帮助朝廷剿贼,但宗室响应者寥寥。
崇祯14年,李自成攻击开封、洛阳,当地明军希望福王朱常洵捐钱补充军用,福王却一毛不拔。最后李自成攻克洛阳,斩杀福王全族。
宗室不是不清楚他们和朝廷是唇亡齿寒的关系,但是祖制不允许他们为国尽忠。
明成祖朱棣就是藩王造反篡权成功,所以后世皇帝对宗室防范极严,宗室可以领取朝廷的俸禄,衣食无忧,但不能随意出城,不能和朝臣随意交往,至于私养家丁,干预朝政,更是大罪。
崇祯年间,确实有两个藩王想要协助朝廷,但下场都很惨。
如唐王朱聿键,想要镇压流寇,向朝廷借兵,崇祯担忧他趁机叛乱予以拒绝,结果他竟然变卖王府财产,在南阳募兵数千,主动找流寇作战,被打的大败亏输。
虽然输了,但毕竟是为皇上分忧,总该表彰吧,但崇祯没有,他立即以违反祖制为由降罪唐王,将其废为庶人,囚禁于凤阳。
另一个案例是周王朱恭枵,李自成攻击开封时,周王变卖家产,悬赏守城官兵,规定“斩首一级,赏银50两,射死一敌,赏银30两”。开封官兵士气大振,击退了李自成的进攻。
捷报送到崇祯面前,崇祯并没有感到欣喜,反而派钦差去监视周王府。
周王和唐王的前车之鉴表明朝廷宁愿义军做大也不愿宗室行动,把宗室视为比农民军更大的威胁。看到崇祯如此态度,宗室宁肯醉生梦死,也不愿给朝廷奉献分毫了。

看了这些案例,你还会觉得历史重来结果就能改变吗?无论重来多少次,官员、商人、宗室,还是不会救大明,这是大明朝的制度决定的,非个人能够改变。
大明朝是比较特殊的王朝,别的朝代都有基本盘,汉有军功列侯,唐有关陇集团,宋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清则是八旗。唯有大明朝,是一个防范所有人的朝代,将皇权的自私发展到极致。
崇祯和大明朝是确定因素,满清和李自成是不确定因素,投靠后者能不能保命不知道,但为前者效命一定没命,这是一个简单的概率学问题。
最终大臣们做出了符合个人理性的决策,那就是降清。



西方也有类似的例子,七年战争,英法两个霸主大打出手,两国实力半斤八两,军力也互有长短,打到最后,两国都债台高筑,债务都达到了GDP的150%以上。
但最终英国撑下去了法国却撑不住,一个原因是英国的国家信用更好,人们愿意借钱给英国而不愿借给法国。
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议会对财政和税收的控制权,政府借债有议会背书,且资金的使用过程和去向较为透明。
1694年,英国成立英格兰银行,为政府提供稳定的国债发行平台,使国家债务可以通过标准化的国债证券形式出售给投资者。
一系列制度保障让债权人对英国政府的还债能力抱有信心。
相对英国,法国的信誉则很差,法国没有英格兰银行那样的国家信用机构,债务由国王个人信誉担保,而历史上法王多次违约,路易十四、路易十五都曾减记国债。频繁的违约让债权人普遍不信任王室。到18世纪末,法王再也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
之后,独立战争爆发,法国支援华盛顿击败了英军,但这次失败并没让英国伤筋动骨,反倒是法国因为战争,债务问题进一步激化,路易十六为了解决财政问题召开三级会议,最终引发了法国大革命和旧制度的崩溃。

在英国不是问题的政府债务在法国却引发了一场革命,体现的是两国政府信誉和金融体系的差距。
明朝与法国的专制王权揭示了一个历史宿命,一个与所有人为敌,毫无信誉的王朝,在顺风局中还能生存,一旦碰到逆风局,必然会在孤立无援中走向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