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中被加控违法骚扰议员 民主派前议员林卓廷脱罪
触发逾百万人上街抗议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2019年在立法会审议时,时任民主党议员林卓廷被指在会议上袭击丶妨碍或骚扰两名建制派议员,扰乱议会秩序,正在狱中为国安法罪行服刑的他否认控罪,经审讯後,裁判官郑念慈今(6日)早裁定林卓廷无罪。林闻讯後高声感谢法官,随後坐囚车回狱中继续服刑。
立法会在2019年审议可把港人引渡至中国内地处理的《逃犯条例》修订案时,在社会引发巨大争议,审议草案的委员会史无前例地闹「双胞」,民主派和建制派议员各自支持由己方成立的两个委员会,双方僵持不下之际,在5月11日的会议上爆发持续冲突,有民主派议员阻止建制派护送阵营内议员石礼谦主持会议,多人表示身体不适,会议被迫暂停,数名建制派议员到警察总部报警。其後,林卓廷被控违反《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具体是指他於当天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室内与另外四名泛民主派议员共同犯罪,袭击丶妨碍或骚扰在会议厅范围内的议员陈恒镔和周浩鼎。
西九龙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今早裁定,两项控罪皆不成立。郑官指出,根据呈堂片段,周浩鼎和陈恒镔二人所处位置,与林卓廷和石礼谦有距离,二人或许未必清楚事发时的情况,质疑其证供有所夸大。郑官又说,林卓廷当时只是涉嫌「抢咪」,而作为辩方证人的时任建制派议员石礼谦作供时表明,林卓廷伸手「抢咪」时,没有用力,他信纳石的证词,难以推论曾达成协议袭击,因此裁定林卓廷两项罪名均不成立。
在审讯中,林卓廷自辩时表示,自己只是上前「睇实个情况」,与石礼谦有身体接触,是希望对方注意到自己,并没有「抢咪」。辩方在书面结案陈词中引述石礼谦供词称,案发时他完全感受不到威胁,亦感觉不到林对他「用力」,重申林不是在抢走石的咪高峰,即使有此尝试,以及不断向石说话,也无法显示林跟控罪提及的人士达成协议。
控方则承认,林卓廷没有直接行为骚扰丶袭击或妨碍陈恒镔和周浩鼎履行职责,但石礼谦尝试主持会议时,林卓廷在旁不断说话,当有议员「抢咪」时,林卓廷一直以手「掂住」石礼谦,法庭可基於林卓廷同意泛民希望阻止涉案会议选主席,以及其抢咪行为及时机而「推论」林参与共同犯罪。
现年48岁的林卓廷,现时正因另外两项控罪而须合共服刑 9年 7个月。两案分别是因参与民主派初选以争取更多议席(俗称「47人」案)而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丶入狱6年9个月;另一案是指他於2019年7月21日的元朗地铁站内参与「暴动」,事发时,主要属乡事派的白衣人无差别袭击市民,林卓廷自称到场了解并促请警方平息冲突,期间有呼吁市民「帮手顶住」,事後更以受害人身份协助警方搜证缉拿凶徒,并曾获回信感谢,但2020年底被捕,今年2月被判入狱37个月,是七名「非白衣人」中判刑最重的,但当中三个月可与「47人」案同期执行。林卓廷早前已就「初选案」刑期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