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勾结外国势力罪成第一人 「主脑」黎智英押后明年判刑 - RFI -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涉及香港国安法下第一宗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的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今(15日)早被裁定包括煽动等三项罪名全部成立,刑期则押后至明年1月聴取被告求情后尽快作出。被法庭认定是主脑丶目的是要令中共倒台的黎智英,其罪行的最高刑罚可被判终身监禁。
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在判决时表示,黎智英早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前,已憎恨中国,并谋求利用美国发出制裁等敌对行动来动摇中共管治,并阻止俗称「送中」条例的修订逃犯条例通过。在中国人大常委会於2020年中通过在港实施的国安法后,黎的行动越趋激进和强烈,甚至在法例生效後,仍然继续以煽动文章以挑动对中港政府的憎恨和对抗,削弱中港政府的合法性或权威,只是用上较为间接和隐晦的策略,而请求外国制裁亦变得含蓄和隐晦,但他的目的没有改变,就是要令中共倒台。
杜官又说,作为主谋的黎智英,透过助手Mark Simon与美国官员和议员联系,以进行游説和访问,企图令中共倒台。另又串谋「12港人」非法偷渡案的从犯证人(又可称为污点证人)李宇轩和陈梓华等人进行国际游说,对中国实施制裁等敌对行动。
判辞罕见列外国势力人士图表 包特朗普丶蔡英文等 30人
此案的详细判辞更破天荒地以图表展示黎智英涉及的境内外势力及关连,当中包括签署影响香港独立地位的行政命令的美国总统特朗普(中国译作川普)丶直接与时任副总统彭斯(Mike Pence)和时任国务卿蓬佩奥(Mike Pompeo)开会丶透过江春男向时任台湾总统蔡英文提意见和开会丶与被中国视为反华组织的「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英文缩写为 IPAC)的成立有关丶与成员包括香港末任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rn)在内的香港监察核心成员有不同联系,甚至是当年在《苹果日报》写文章的学者均包括在内,一共有30人,这还未计算在香港的前政务司长陈方安生和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

对於黎智英亲自在庭上作供,称其文章并非煽动丶在国安法实施後已停止请求外国制裁,不存在串谋之说;以及从来没有与各人达成勾结外国势力的协议,从犯证人的言辞并非事实等说法,法庭认为,黎的证供互相矛盾丶前後不一丶闪烁其词,不足为信,而《苹果》三间公司的高层明显是知情且愿意参与其中,故此裁定黎智英和其馀三名被告的三项罪名均全部成立。
根据控罪,黎智英与三间《苹果》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丶《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两罪;另外,黎单独面对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於2020年底被捕,先后被控三罪;案件於2023年底开审并经过156日审讯後,押後至今日裁决,至此,黎智英已还柙逾 1800 日。
另外,黎智英早前已因煽惑参与六四集会和在租用科技园的办公大楼内容许其他人使用办公室而被裁定欺诈罪成,两罪合共判刑 82 个月,若能获得扣减狱中良好表现的三分之一刑期,黎应已服完上述两案的刑期。
至於同犯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一案的六名《苹果》高层丶「12 港人」之一李宇轩及律师助理陈梓华等八人早前均已认罪,杜官今日表示,此案及同案各被告均会押后到明年1月12日进行求情,排期四天听取,之后会尽快作出判刑。
案中的六名《苹果》高层被告,分别是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丶前副主长陈沛敏丶前总编辑罗伟光丶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丶前主笔冯伟光(卢峯),以及另一前主笔杨清奇(李平),各人均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而串谋发布煽动刊物则存档法庭。当中,张剑虹丶陈沛敏与杨清奇在审讯中以控方证人身分作供。至於陈梓华和李宇轩亦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力罪,两人亦曾以控方证人身分作供。
根据《国安法》,勾结外力罪成可判囚三年至十年以下,若罪行重大则可判囚十年以上至终身监禁。至於此案中的旧煽动罪,首次定罪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