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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国会罪是什么?为何争议从立法院延烧外商?|Whatsnew

「藐视国会罪法案最快将在5月17日于院会表决。」

端传媒记者 许伯崧 发自台北

2024年3月5日,台北,立法院的议场。摄:陈焯煇/端传媒
2024年3月5日,台北,立法院的议场。摄:陈焯煇/端传媒

2024年大选期间,蓝白已经主张进行“国会改革”。自今年3月国民党提案扩大国会听证调查权、增设“藐视国会罪”以来,台湾政坛与舆论更就此展开激烈辩论。除蓝绿白三党的对峙外,此波立法争议也从台湾社会延烧到欧洲商会。藐视国会罪法案最快将在5月17日于院会表决,其是否通过、民众党又将如何投票,引发高度关注。

藐视国会罪是什么?

国会改革法案是一系列包含强化人事同意权、立法院调阅、调查权、总统国情报告常态化、藐视国会罪、伪证罪、正副院长记名投票、强化国会资通安全、完备党团协商制度规范的统称,涉及到《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立法院组织法》《立法委员行为法》《立法委员互选院长副院长办法》及议事规则的修正。随著2月新国会就任,各党接连提出国会改革主张。

台湾大法官曾就立法院之调阅、调查权与调查权做出两号宪法解释。大法官释字第325号解释立法院为行使宪法所赋予之职权,得经院会或委员会之决议,要求有关机关就议案涉及事项提供参考资料;而释字第585号解释则确认立法院有“调查权”。不过调查权目前仍未法制化。在本次国会改革过程中,三党皆提出对调查权的修法主张,不过内容细节多有不同,其中争议最大的即“藐视国会罪”的订定。

从历史来看,藐视国会罪源于17世纪的英国国会下议院,其后被美国沿用,用于强化国会立法权。除了美国,日本参众两院亦可以依《日本国宪法》第62条规定,各自进行有关国政之调查,并得为此要求证人出席作证或提出证言及纪录。日本《议院证言法》第1条确认国会之国政调查权具强制性,对拒绝出席、宣誓、作证、提出文件与作虚假陈述者,该法第6到第7条规定得分别处罚金或上看十年的徒刑 。

除此之外,与台湾半总统制相近的法国国会也可以成立调查委员会,通过传唤证人、举行听证或调阅文件等不同方法进行调查。各常设委员会亦可举行听证会,并要求政府官员到场;根据法国法律规定,若经委员会要求,部长亦须到会备询,如果证人有拒绝应讯或应讯时拒绝宣誓,可处两年有期徒刑及7500欧元罚金(约新台币26万元)。

藐视国会罪为何引发争议?

根据提案,国民党主张修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被质询人质询答复不得超过质询范围,同时除对国安有立即明显的危害或依法应秘密的事项,被质询人不得拒绝答复、提供资料、作虚伪不实陈述或有其他藐视国会的行为。草案也规范,违反规定且情节重大者,经院会决议送司法机关,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下罚金。

国民党还提案,违反规定者,由主席或质询立委提议,出席委员五分之一以上连署或附议,经院会决议,可处被质询人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连续处罚。情节重大者送司法机关,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3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行政官员于立院总质询时,若隐匿或虚伪陈述,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万元以下罚金;若官员反质询经院会主席制止仍继续,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不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中并无所谓“听证会”的明文规范,仅有公听会,而公听会的功能仅在搜集各方意见参考。再者,即便未来立法院明文化听证会相关程序,但依据2004年大法官释字585号解释,国会调查权的行使限缩在与国会职权相关,且行政官员或证人(如私人企业、团体与组织)违反调查协力义务,仅能行政裁罚。将违法行为上升到刑法层次,已有是否违宪的问题。

另外,台湾现有的《刑法》第211条已有伪造、变造公文书罪,依法可处一到七年有期徒刑。国民党草案版本中“伪造资料”,法定刑却为三年以下,亦有量刑失去平衡的问题。

再者,关于藐视国会如何判定、由谁判定、藐视国会的犯罪要件等并未明文列于国民党提案中。批评意见认为,只要立委对于备询官员答询内容不喜欢、态度不接受、甚或是“打断”立委质询答复的官员(例如官员是在答复还是反质询,是态度不佳还是立委主观的不喜欢),在宽松认定下,将出现立法委员凭借自我主观意愿透过院会决议使备询官员入刑的可能。

同时,被质询人除行政部门官员外也包含私人企业。执政的民进党批评,“如果私人企业在听证会上的表现让立委不满意,恐会被函请法院判刑。”民进党亦指出,若“藐视国会罪”提案通过,企业主经要求都得到国会说明,“投资计划、商业机密、关键技术都得交出,否则就有可能被扣上藐视国会罪。”

法律学者、民进党立委沈伯洋表示,即使国际上有调查权,但台湾另有监察院的设计、也无两院制、没有滥用调查的规范。若要设计调查权,他认为在没有“滥用权力的规范”之前,就不要谈扩张权力,也要先制定与司法权、监察权冲突机制,并以“职责”来限定调查权的范围。他也质疑立委是否具备调查能力,且一旦调查有问题,也只能把案子移送监察院或检调,他不认为需要再多一个单位来调查。

律师黄帝颖则指出,美国国会听证的伪证处罚对象包括官员和人民,但因涉及当事人刑责,对于适用伪证罪、藐视国会罪的范围,莫不慎重其事,避免侵犯相关人之基本权利。他也提醒,藐视国会罪并非国会决议即成立,而是由陪审团或居于第三者地位的检调机关进行调查,第四者地位的司法机关进行审判,公民随机选任组成的大陪审团,可以否定国会藐视国会罪的认定,决定不起诉行为人,这就是“权力制衡”;他表示,蓝白版“藐视国会罪”只见扩权,却刻意忽略美国正当法律程序及大陪审团制衡的民主精神。

实际上,在台湾不管是立委认为官员因做出虚伪陈述而触犯藐视国会罪、或是院会决议官员藐视国会,都须经向检察官告发,由检察官调查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可预料的是,未来无论检察官起诉或不起诉,都将成为“政治追杀”“政治迫害”“司法沦政治打手”的政治口水战,独立司法机关也难逃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

2024年2月1日,立法院,第11届立委宣誓就职。摄:陈焯煇/端传媒
2024年2月1日,立法院,第11届立委宣誓就职。摄:陈焯煇/端传媒

法务部忧寒蝉效应,黄国昌称帮蔡英文兑现

由于本届国会国民党仅比民进党多一席席次,拥有八席立委的民众党便成“关键少数”。

3月初,民众党立委黄国昌公开表示,藐视国会罪在国际上不是什么新鲜法律,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都有相似立法,在国会面前做虚伪陈述会有刑事惩罚。当时黄国昌说,虽然还没看到国民党所提法条文字,“但相信想强化监督能量,在方向上是一致的”。

此前,在1月大选落幕之际,黄国昌也已指出,如何让国会能有效履行监督行政权的宪法职责,是本次国会改革重点。他也说,国会听证调查制度的建立,也应思考整体配套。

3月底,就在国民党团提出藐视国会罪而沸沸扬扬之际,黄国昌针对国会改革法案回应表示,国会听证调查制度为总统蔡英文2016年的竞选政见,民众党如今提案补足国会听证调制度,“是在帮蔡总统实现政见”,因此他难以理解民进党质疑违宪的理由。

在4月1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民进党团与国民党立委所提国会改革法案,相关机关代表法务部由次长陈明堂代表出席报告。陈明堂表示,法务部尊重行政院意见,尊重立委审议意见,但修法要符合宪法的比例原则、法律明确性原则,以及权力分立原则。

陈明堂也指出,针对藐视国会罪刑责部分,他认为基于刑法谦抑性,刑法是最后不得已手段。如动辄有刑事责任的话,是否会造成寒蝉效应,请立委再做思考、建请通盘考量。

藐视国会罪引欧洲商会关注

随著国民党提出藐视国会罪的草案版本引发执政与在野党的争执外,欧洲在台商务协会(ECCT)也关注到该立法议程。4月23日,欧洲商会 Euroview 专栏发布一篇“台湾政治评论”的文件,内容包括向外商分析赖清德的首任内阁、内阁人选对产业的意义以及关注花莲地震台湾不分党派齐心救灾,与候任副总统萧美琴访欧、前总统马英九赴中、台中市长卢秀燕访新加坡等政坛消息。

在“立法院的重要发展”一节,该文件指出,国民党近期预告将排审《揭弊者保护法》草案,此外,国民党多位立委也力推与美国“藐视国会罪”相似的立法。作者方恩格(Ross Feingold)引述法务部次长陈明堂的意见,指这项立法恐引起与立法院合作作证意愿的寒蝉效应。方恩格也引述台湾法学者林志洁发表在 TAIPEI TIMES评论;林志洁批评该立法“荒谬”(absurd)。

而方恩格在“分析”段落,他认为在台营运的跨国公司应密切追踪“揭弊者保护法”和“藐视国会罪”两项提案。“揭弊者保护法”一旦延伸至私人部门,各家公司须了解保护措施为何,并给予员工适当的培训;若“藐视国会”入罪,公司管理层则须理解,不与立法院合作调查的风险,不管立意多良善,这些行为都可能触怒立委。

不过,欧洲商会这份文件,原意在于提供在台投资者对台湾政局背景的参考。但在蓝绿白的激烈争执下,先是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立委吴思瑶在脸书贴上该文件截图指,一旦“恶法”通过,只要立委打著“调查”之名,随时都可以讯问企业代表,连同业务机密、关键技术、投资计划等大小资讯都必须提供国会,否则将以拒不提供或虚伪不实判刑。她还说,蓝白共推的国会改革,“不惜吓跑外资,搞垮经济”。

对此,国民党团副书记长王鸿薇则回怼这是民进党的假新闻与认知作战。王鸿薇说,该文件援引的评论为民进党前立委候选人林志洁的评论,但援引一篇评论不代表这是欧洲商会的立场,而是“提醒”台湾将可能通过“藐视国会罪”。她批评民进党使用断章取义的方式进行政治攻击。

对作者方恩格来说,他没预料到自己一篇提供给外商投资参考建议的台湾政治评论文件会再度引爆蓝绿两党的混战。他随后向媒体澄清:absurd 一词不代表他的立场,也不代表欧洲商会的立场,他在文件中并未写这项立法会影响跨国企业投资意愿,只提醒外商需了解台湾相关法规。

在蓝绿对立的气氛下,欧洲商会随后在29日发布声明,指商会高度关注台湾政经情势转变,每月编写的 Euroview 广泛收集各方评论与讯息提供给会员作为在台经商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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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官之死:海量案件、管考制度、人力短缺下的“血汗司法”|Whatsne

「人力不可能无限制增补,司法院没有就人力需求与配置进行评估也是个问题。」

端传媒记者 许伯崧 发自台北

2022年7月27日,台北,国民法官法庭。摄:苏威铭/端传媒
2022年7月27日,台北,国民法官法庭。摄:苏威铭/端传媒

4月12日凌晨,台北市内湖区的法官宿舍发生一名法官坠楼案,该名法官送医抢救后仍宣告不治,坠楼原因有待检调厘清。

综合台湾媒体报导,坠楼者为为士林地院刑庭法官李姓法官。李姓法官是司法官学院第52期第一名成绩毕业,曾受命审理多起重大案件,且负责国民法官业务,也曾任司法院裁判书类审查委员会委员、“台版柬埔寨”案国民法官专庭受命法官。

报导指出,李姓法官近期曾向同为法官的妻子透露“办案压力大”、“我很累”等字句,在坠楼前,妻子与李姓法官失联,四处寻人后最后在法官宿舍外发现李姓法官。警方初判案发时坠楼者从宿舍四楼坠落,经调查房内并未留有遗书。

司法院长发信安抚反引怒火

在法官坠楼案后,司法院长许宗力也在同日晚间发出“许宗力院长给法官的一封信”表示,对此事件他和所有法官一样震惊、心痛和哀伤,“让法官及同仁们长期在高压、过劳的环境中工作,司法行政团队难辞其咎。”许宗力并说,无论如何,我们做的远远不够,“我们不能只是不舍,不能只是抚平情绪后继续无边劳苦。我们将从制度上进行相关改革检讨。”

中华民国法官协会也发表声明指,法官每日面对繁重公务,无不兢兢业业,也深怕判决结果不符民众期待,需忍受来自各方攻讦压力,“法官也是人,也需要稳定的支持力量。”

法官协会指出,近年的司法变革同时加深法官无法负荷的工作量,法官纷纷出走、转任法官人数减少,呼吁司法院在一个月内提出减轻法官工作负担的具体措施,例如限量分案、放宽管考,或是明确宣示在案件量爆增、人力无法补足的情形下,未来五年高层不得以案件数多寡做为考核法官是否优良的标准,同时在推动法案时,要一并进行人力影响评估报告。

2023年7月21日,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摄:陈焯煇/端传媒
2023年7月21日,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摄:陈焯煇/端传媒

此外,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也在声明中呼吁司法院及法务部正视司法负担过重问题,尽速提出减轻司法官工作负担的具体措施与规划。司改会表示,从2023年已陆续传出机关被海量案件淹没,导致有检察官累倒送医、法官当庭昏倒等消息,也有法官反应,近年司法负担过重情况快速恶化,不仅案量不断增加,程序要求也愈趋复杂。司改会指司法院与法务部应从“减轻不合理负担”、“简化程序”的角度积极检讨。

由于这起坠楼案的背景多数舆论指向为法官过劳,媒体上也掀起一股呼吁改革法官劳动条件的声浪。然而就在法官之死震撼司法界之际,许宗力在信中细数自己任内的改革却被指出内容抄自今年司法节数据与减轻法官工作量计划内容。日前许宗力走访士林地方法院的一席发言,又再为沸腾的舆论添薪加柴。

15日,许宗力前往坠楼李姓法官生前任职的士林地院,除前往简易庭、刑庭、少家庭、民庭外,也前往李姓法官办公室。在走访行程中,许宗力表示,“请大家多注意身心健康、参与户外活动,不要把自己整天绑在办公室。”然而此话一出,再度引来“不食人间烟火”的低评声浪。有法官反问:如果可以不要绑在办公室办案,有谁不想外出活动?

司法院则在18日指出,已召开检讨会议,决议采取研议法官合理结案量、放宽管考、各法院研究报告采自由参加、持续推动滥诉防杜等措施,减缓法官办案压力。此前,司法院也表示,已积极与行政院协调,并研拟修正《法院组织法》等规范,希望能突破《总员额法》的司法人员上限,争取更多的法官、书记官与辅助人力。

新收案件追不上法官人力成长速度

在台湾,“血汗司法”不是新闻。

依据司法院统计数字显示,台湾各地法院新收案件量,光是刑事案件就从2021年的41万多件上升到2023年的50万件,案量三年内成长幅度达22%;即便司法院表示会持续向中央增补人力,但人力需求如何评估、增补多少人力才赶得上新收案成长速度,没人敢下断言。

实际上,就员额问题来看,2016年蔡英文总统上任后,司改国是会议就提出放宽总员额规定。最终蔡政府任内已修正《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司法院组织法》,将本来员额限制从1万3900增加到1万5000人。不过,虽然增补员额帐面上看来增长1100人,但法官仅增加124人(其余尚有书记官337人、法官助理426人),其余则为辅助人力。

然而,在蔡政府八年任内,台湾法制环境也有所调整。由四名法官共同发表的文章指出,随著新法制的实施,例如《劳动事件法》《国民法官法》、《宪法诉讼法》、《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精神卫生法》、《少年事件保护法》等各类法制面的变革,这些人力红利早就所剩无几。

一名中台湾地方法院法官对端传媒表示,增补员额是当下最有办法缓解不断上涨的案件量的方式,但司法院对于人力需求评估始终没有一套有效的计算与预估标准。

另一名北台湾地方法院法官也说,以他所处的法院民事庭而言,每月新收案件30件上下,其中约有三分之二是诉讼案件(编按:诉讼案件原则上需开庭),其余三分之一是非讼事件;换言之,平均每天要生产一件裁判,才能把未结案件的数字打平。他说明,十年前他刚到地院任职时,民事庭每月新案约25件,2016年后开始剧增,直到疫情前高峰时每月新案约35案。

他也说,依据目前“行情”,一名法官若能将未结案件控制在120件以下,便算是案量少的。 这名法官表示,人力应随著案量增加是事实,但人力不可能无限制增补,司法院没有就人力需求与配置进行评估也是个问题。

被消耗的人力,被管考的压力

前台中地院法官、现转任执业律师的张渊森在脸书发文表示,减少法官负担及提升司法公信力有许多可做,例如加强调解素质,提高调解成立机会,可直接减少法官审理的案件量。此外,他也直指应停止要求各法院提出研究报告,即使有法官愿意写报告,但法院会以庭分案一个月作为“对价”,但相对其他法官就要一起多承担案件。

张渊森也指出,每年许多法官人力消耗在滥诉案件,但司法院始终没有解决方法,他建议立法上要考虑应要求诉讼行为均需由律师代理,假若司法院不敢做,牺牲的就是全体法院的办案能量。他也问到,法官院长办案吗?“若大型法院院务繁忙,或可理解,但有些小型法院的院长几乎未分案,无法想像在忙什么。”

受访的法官也提及,调解委员会必须进一步精进,他常听到有当事人反应调解委员没有看卷、不清楚纷争内容就要当事人让步,当事人不满自然就往法院端过去。

此外,前述法官进一步指出,在管考制度上,目前以结案为导向,管考项目为“迟交”与“停滞”。他指这些项目无法反映审判品质,甚至降低品质反而能使数字“好看”。而管考连结到自律、评鉴、惩戒,案件越积越多就会压力爆表。

同时,他亦观察,当事人不懂正确使用诉讼制度也是法官压力其一。当事人时常因不懂法律、或是表达能力限制、又或是因情绪影响表达,目前诉讼制度却没有考虑这些现实,没有要求当事人寻求律师协助,反而将照料当事人的责任一味推给法官。他解释,这导致法官必须帮双方当事人整理出主张与抗辩内容,进而使法官角色混淆。

虽然血汗司法的问题已久,但这名法官强调法官人力短缺相对次要,反而是书记官、录事、助理、法警等辅助人力短缺才是主要问题。他说,现实中书记官的血汗程度不输法官,他自己的书记官曾说,还不到半个月,加班时数已经用光,剩下多做的就当作“送给国家”。而他不得不加班,因为书记官同样面临管考压力。

法官的工作内容,不脱阅卷、开庭与写判决。该法官表示,开庭跟准备开庭就会用掉三天的时间,一周剩两天能写判决,但剩下的两天还需从事法律研究、整理卷证,或是去现场履勘,“除了结案的裁判书类,还要抽空写命补正的裁定”。他强调,当中有不少都是在虚耗。

至于2023年元旦上路的国民法官,法官也对记者坦言,国民法官对一线司法行政负担非常庞大,包括国民法官选任、事前名单审核等,都是前所未见的压力,担任国民法官审判庭的法官也是,而多出来的工时,也没有见到详尽的评估,“就算各地国民法官案件宣判后,参与的国民法官对司法制度给予高度肯定,但多出来的成本则由原来的人吸收,”

4月19日,法官协会将于中午12点发起全国法官自行在所处法院的适当地点线上白花,表达对李法官的思念与祝祷之意。此为台湾史上头首次由法官集体发起的哀悼活动。

云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荣2023年曾在媒体撰文表示,“司法过劳不仅仅侵蚀第一线司法人员的身心,在恶性循环的劳动情绪下,很难期待能好好处理每一件个案;毕竟,我们先是人,才是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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