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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3条后首个六四,仍有市民点蜡烛、以电话亮灯及默坐维园|Whatsnew

4 June 2024 at 22:15

「“其实做不到任何事,少少的悼念是需要的。很简单的,没有特别的胸怀,是人的心。”」

端传媒编辑部

2024年6月4日,一名女士被警方包围后带上警车。摄:Ryan Lai/端传媒
2024年6月4日,一名女士被警方包围后带上警车。摄:Ryan Lai/端传媒

今日(6月4日)是六四35周年,亦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落地后首个六四。这年,香港连续第4年未见大型悼念集会。

距离支联会上一次在2019年的六四维园烛光晚会,已经过去5年。几年过去,支联会解散、实体悼念被禁、悼念的人身陷囹圄、坐落在大专院校的六四艺术品亦遭移走。这年,规模更大的同乡社团“家乡市集嘉年华”再次占据维园,由下午一直开放至晚上。场内载歌载舞,消费气氛浓厚;场外寂静绷紧,警方重重布防,全日截查带走多人。

尽管警察严密驻守铜锣湾一带,现场仍见有市民以电话亮起灯光,亦有人身穿黑色上衣在维园长椅上安静地坐着悼念。

维园以外,在香港各区,前民主派区议员开设的店舖遭警察上门调查,包括朱江玮的店舖“如一 AsOne 团购网购平台”。六四前夕,有警员在前民主派区议员黄文萱开设的“猎人书店”查阅出入人士身分证,陈嘉琳今早亦在西贡被警察截停搜查。

晚上,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内,点起了悼念六四的烛光。

2024年6月4日,一名女士身穿印有罗马数字的衣服,被警方包围后带上警车。摄:Ryan Lai/端传媒
2024年6月4日,一名女士身穿印有罗马数字的衣服,被警方包围后带上警车。摄:Ryan Lai/端传媒

警方严密布防,有市民点蜡烛、以电话亮灯光

入夜,维园市集传来音乐,有穿黑衣的人散落在场外的角落。他们沿维园步行、停留,或坐在长椅上。警方加重布防,不时截查市民。晚上8时许,两名身穿西装市民在喷水池附近长椅点起蜡烛,大批警员包围二人、拉起橙带搜身,随后放行。

其中一位市民Thomas 表示在维园亮起过蜡烛,并持续了一分钟。警方随即上前叫他扑熄,并叫来康文署职员,他获告知违反康文署场地使用守则,给予一次警告后获放行。他指心情平常,因是预料之内。

另外,市民卢先生沿天后步行至维园方向时用电话显示烛光相片,被警方和康文署职员阻止,指他引起“骚动”,并登记他的身份资料。他最终在大批警员陪同下送离维园。他说,他问警方自己犯什么法,但对方答不出。“相煎何太急呢,大家都要尊重死去的学生,悼念他们很正常的。”

2024年6月4日,一名女士在铜锣湾街角,手提电话亮着电筒模式,并拿着小熊维尼玩偶。摄:Ryan Lai/端传媒
2024年6月4日,一名女士在铜锣湾街角,手提电话亮着电筒模式,并拿着小熊维尼玩偶。摄:Ryan Lai/端传媒

在铜锣湾东角道,街上不时有穿黑衣的人路过,但警方的截查未有如往年频繁,也没有以帐篷搭起搜身区。

街上动静不大,悼念者比以往低调,但仍有人亮起一点光。70多岁、退休教师何女士一身黑衣,开着电话手电筒,独个穿梭铜锣湾。她说,35年前很多人走出来,“值得为他们做少少事。”她今日从湾仔步行至维园,沿路为死难者祈祷,“希望他们已经回到天父怀中,以及(我们)将来仍有希望。”

她指自己原本不知道如何悼念,但若然没有纪念,回家也会不开心。后来,她在百德新街见到有人亮起电筒,便照着做。

何女士说,自己从未缺席支联会的六四集会,最近几年没有集会,她也照样来铜锣湾。她哽咽道,“其实做不到任何事,少少的悼念是需要的。很简单的,没有特别的胸怀,是人的心。”“(六四事件中民众)是一些手无寸铁的人,只不过走出来想改善那情况,他们受了很残酷很不公平的手段。我永远都觉得政府要爱护自己的人民,你不爱护自己的人民,做什么都没用。”

另一名任职程序员的 Brian 头戴绣上“freedom”的鸭舌帽,身穿印有“黑白 consciences”的黑色上衣,独自坐在维园外围的长椅,悼念六四。2019年前,六四于他太遥远,他从未踏足维园悼念。2019年后,他感觉自由收缩太快,与六四产生共鸣,每年都在不同地方自行悼念,今年他选择到维园默坐。

2024年6月4日,大量警察在维园截查市民。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6月4日,大量警察在维园截查市民。摄:林振东/端传媒

Brian 认为,六四是值得记住的事,“一堆人被杀,(官方)觉得自己没有错,这是不对的。”

看到多人因悼念被捕,“只手划空气(指行为艺术家三木)又拉、举朵花又拉”,加上邹幸彤等八人被捕,Brian 心中也有恐惧,“但如果惊就缩埋,咩都唔做、唔谂,不会带来任何改变。”在他眼中,默坐的意义是让人看到人们没有忘记:“始终过去的事对未来有启示,是一种坚持。”

他又指着维园没有办市集、但挂上“场地清洁中”、“暂停开放”的另一半球场,认为当局特地占用场地,“很夸张”。

穿黑衣黑裤、年近80的何先生在市集外长椅静坐,他亮起手电筒后,警员随即上前阻止并警告他,若继续做引人围观的行为,或触犯法律。警员抄下其身分资料后离开。

近9时,人称“姨婆”的老妇和一名男子出现在崇光百货对出,她手持《香港国家安全法解读》,男子颈上挂有毛泽东照片。不到数分钟,二人被警方带上警车。

较早前,下午约3时,铜锣湾东角道一带逾半百警察戒备,包括军装及便衣警,警员均穿上战术背心,现场停泊至少三辆冲锋车。崇光百货外平均每两分钟,便有2至8名警员一组走过。一辆“剑齿虎”装甲车停泊在记利佐治街,有途人驻足拍摄。警员亦在维园附近结伴巡逻。

3时许,一名老伯在崇光百货外举起两张手写标语,一张写上题为“六四”的诗,指“念89”、“悼64”,“那些年/维园烛光如火海/但现在/人杳!烛灭!”;另一张题为“两岸三地”,罗列了中港台三地的社运。期间他未有发言,但有警员指他扰乱公众秩序,构成“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将他包围、搜身并带上警车。

数分钟后,任职报纸编辑的刘先生被警员带至怡和街搜身,最终放行。他指自己上班经过,行经警车时欲拍摄便被截查,他觉得:“无乜感觉,好多人可能都试过,我以前都试过”。他指自己以前六四会到维园,被问到集会消失数年、无法参与,他答:“有第二啲(其他)方式的。”

2024年6月4日,黄婆婆在铜锣湾被警察拘捕。摄:Leung Man Hei /EPA/达志影像
2024年6月4日,黄婆婆在铜锣湾被警察拘捕。摄:Leung Man Hei /EPA/达志影像

此外,社运人士王凤瑶在铜锣湾地铁站外手持一束鲜花,另一只手举起5字手势,并高叫“平反六四”、“人民不会忘记”等口号。警方指其高叫的口号有机会违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23条)的煽动意图,她随即被带上警车。

特首李家超今日早上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被问及“六四”是否禁语、市民谈论和悼念是否违法等,没有正面回应。他指针对“个别日子”,政府立场清晰,“任何公众活动必须守法。”他又称仍有力量尝试破坏香港稳定和国安,市民要小心“有人骑劫议题,借题发挥去搞事。”

维园之外,警察调查前民主派区议员店舖

除维园一带,警方在各区亦有行动。六四前夕,前公民党区议员黄文萱于深水埗开设的“猎人书店”门外张贴“35/5”字样。书店于6月2日发文指,有自称深水埗分局警员指控其门前的梳化阻街,并在门口登记出入人士身份证。

6月4日下午,书店外的“35/5”红色字样依旧,一街之隔有警车停泊。据报,较早前有5、6位便衣警员驻守书店外,并截停其中一位店长。店内书墙上,香港剧作家庄梅岩创作的舞台剧《5月35日》放在中间,书架角落则放上六四书籍,如《六四见证:四十八名目击证人的报告》。

六四前夕,有警察到前民主派区议员黄文萱开设的猎人书店,登记出入人士身份证。2024年6月4日,书店门前红色的“35/5”字样依旧。书墙上,香港剧作家庄梅岩创作的舞台剧《5月35日》放在置中位置。
六四前夕,有警察到前民主派区议员黄文萱开设的猎人书店,登记出入人士身份证。2024年6月4日,书店门前红色的“35/5”字样依旧。书墙上,香港剧作家庄梅岩创作的舞台剧《5月35日》放在置中位置。

这天到访的人仍然不少,其中包括90后的彭先生、邓小姐、Rita 和50后的阿勤。他们在附近工作,也是书店的常客,今日趁午餐时间到访。阿勤说从新闻上看到警方要求书店移走梳化,他们很喜欢那张“自由空间的梳化”,便过来看看它是否已经回到原位。邓小姐说,“这是书店,所有的日子都应该可以自由出入。”

对于日前有警员检查到访者的身份证,阿勤说她没有因为警方在场而害怕,“现在出街,多些人保护我们。Rita 说:“政府用心良苦,用尽所有方法去提醒我们,6月4日又来了。”她看到政府近年对六四“愈来愈害怕”,但她并不明白,“为什么要害怕悼念、为甚么要害怕一段记忆?”

他们今日会以自己的方式悼念六四。邓小姐说,“我一定不会忘记。”阿勤说,“一日不平反,一日都不可以忘记。邹幸彤一日不出狱,一日都不会忘记。他们拉了邹幸彤,令到大家更清楚六四是什么事,更想追寻的是什么事。”

书店内,还有去年六四在铜锣湾被警方带上警车的社运人士杜志权。去年,他身穿“不想回忆,未敢忘记”黑色上衣到铜锣湾,被警方带走,直到深夜获释。他说在铜锣湾出入是市民基本权利,“但现在变成在某些日子,某些人不可以去某些地方。”不过,他觉得香港传媒的报导还可以传到外界,所以“还可以的时候,应该要做多一点。”

他今年52岁,1989年从电视上看到六四直播。作为见证者,他觉得,“要很努力地用我们的口,去到哪里,传到哪里。”他又表示不认同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周守仁的“宽恕论”,觉得宽恕的前题是“认错”。“补救是另一回事,你怎样补救,全世界万千种方式,首先你要认错了,但现在这一刻都没有。”

旺角,前民主派区议员朱江玮原定在店舖“如一”派蜡烛悼六四。于下午约2时警察上门调查后,店面已收起电子蜡烛。图:端传媒
旺角,前民主派区议员朱江玮原定在店舖“如一”派蜡烛悼六四。于下午约2时警察上门调查后,店面已收起电子蜡烛。图:端传媒

在旺角,下午约2时,10多名便衣警在由前民主派区议员朱江玮开设的店舖“如一 AsOne 团购网购平台”楼下聚集,及后有约4、5名警员入内调查,并禁止在场记者拍摄。其后,小店收起六四相关的纪念品,包括原本放置在收银处的一排电子蜡烛,及售卖的“自由六月”明信片和胶纸。朱江玮指未能透露调查详情,又指“如一”逢星期二例休,但每年六四都会照常开舖,和上门客人聊天。朱原定4日于其旺角商店派发蜡烛悼六四。

另外,前西贡区议员陈嘉琳在6月1日在“西多”专页发文,指收到将军澳警民关系组电话,询问她会否在6月4日跑步,又问“系咪斋跑(是不是只有跑步)”、“无其他特别?”、在哪跑等,最后提醒她“要小心唔好触犯国安法”,并表示会再打电话给她。

4日,陈嘉琳向端传媒表示,今早8、9时在西贡出门上班时被警方迎面截停搜查,问她“公司在哪”、“这么早在西贡做什么”。她因工作关系身上有索带,被提醒“这段时期不要带索带”。离开时,警方向她表示“近来西贡都唔系咁妥当,好多差人会巡。”但她今天暂未收到来自警方的来电。

陈嘉琳称:“很感谢他们每年都提一提,因为之前可能没有那么大感受,都是他们这样提一提,提大家这个政权无处不在。”她还表示“去到35周年,说真的,他们想抹也抹不走。”

2024年6月1日,第二届同乡社团家乡市集嘉年华在维园举行。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6月1日,第二届同乡社团家乡市集嘉年华在维园举行。摄:林振东/端传媒

家乡情市集,有人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语被带走

今年“家乡市集嘉年华”参与的省级同乡社团由往年的26个增至28个,举办日期延长至5天,设220 个摊位。嘉年华获民政事务总署的“同乡文化推广计划”拨款赞助,获多个政府政策局支持。

场内,不时见到数十人的参观团体。其中,数十名长者的衣服贴上印有民建联区议员“欧阳均诺”及其头像的贴纸,队伍中长者说,区议员组团订旅游巴士接送街坊到市集。在布景板前,另一团的领队举着迷你国旗发号施令,指挥团友站好,然后拉起“香港广州南沙联谊会”等布制横额合照。

市民张小姐和朋友由6月1日起每天都来到家乡市集,她独自拖着一个行李箱,礼盒堆至腰身高度。她指明天会继续来购物,“买不完,香港买不到家乡湖北的牛肉面。”有见维园今天的警力明显增加,张小姐称“安全好多”,并表示不知道为何今天多了警察驻守。

香港黑龙江社团总会义工 Kiki 表示,今天由4时半开档至6时,货品已差不多清光,两个摊位合共将近7000港元营业额,昨天只有约4000多元。 Kiki 称摊档今日开始减价,每款特产均减价两三成,存货足够应付翌日客人。

下午约6时,有两名男子在市集手持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民主”、“富强”等字眼的标语。他被在场保安包围,有市集职员打开雨伞、不让途人拍摄,记者举起手机拍摄亦一度被压低及用手阻挡镜头。保安表示两人违反场规,及后有警察到场。

其中一名身穿哲古华拉(Che Guevara)衣服的男子,被5至6名保安紧密围起、带离维园,有人举起伞阵遮挡;沿路上有警察在旁观察并一同走动,但未有介入,有人问警察“为何不处理”事件。及后警察拉起橙线开路,男子被保安抬起带入一蓝色帐篷,期间场面混乱,事主曾大声叫痛,并问“做咩夹住我”。事主并说自己被指身上有《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书籍,被指违规。最终,该名男子被带上警车。

2024年6月4日,维园家乡情市集,有两名男子手持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字眼的标语。其中一名男子被在场保安包围抬离维园,警察将他带上警车。
2024年6月4日,维园家乡情市集,有两名男子手持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字眼的标语。其中一名男子被在场保安包围抬离维园,警察将他带上警车。

六四前夕,首用23条拘捕邹幸彤等人

自6月3日下午起,警方在铜锣湾一带加强布防。当晚约9时,行为艺术家陈式森(三木)独自现身在铜锣湾,做出祭酒和喝酒的手势,并对空气比划“八九六四”字样,全程一言不发。大批警员随即拉起橙带,将三木和传媒隔开,又推撞在场记者。三木其后被带上警车,最终无条件获准离开。

获释后他向传媒表示感觉“几好”,“原先以为做唔到嘢,结果可以做到一啲,少少哋满足。”

三木为“这一代的六四”街头艺术活动的艺术家之一,由2009年起,艺术家自发每年在6月3日,于铜锣湾街头以行为艺术悼念六四。上年六四前夕,三木在铜锣湾被警方以“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拘捕,在被带上警车时喊道“不忘六四、打倒暴政、香港人唔好惊(不要怕)”。

同一晚上,在北京见证六四事件的时任学联代表陈清华在海滨亮起烛光、架起十字架和“人民不会忘记”标语悼念六四死难者。多年来,陈清华都会在中联办外或附近地方悼念六四。他在 Facebook 发文表示,这是他连续第三年,独个在同一位置悼念。

2024年6月3日晚上9时20分左右,行为艺术家“三木”现身铜锣湾东角道,随即被大批警员包围,其后三木被送上警车带走。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6月3日晚上9时20分左右,行为艺术家“三木”现身铜锣湾东角道,随即被大批警员包围,其后三木被送上警车带走。摄:林振东/端传媒

临近六四,警方在5月28日首次引用23条下的“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拘捕八人,其中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据报,其他被捕人为邹的母亲邹刘华珍和舅父、民主派荃湾前区议员陈剑琴、社民连义工李盈姿、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和关振邦,以及前支联会常委关振邦妻子潘幼翠。“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若罪成,最高可处监禁 7 年。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案件与 Facebook 专页“小彤群抽会”有关,但没有透露细节。被问及“敏感日子”是否“六四”,邓炳强没正面回答,表示日子本身并不重要,最重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利用这些课题煽动市民憎恨中央政府、香港政府及司法机构。”整场记者会中,邓炳强未有提及“六四”,仅以“特别日子”和“敏感日子”形容。

值得留意的是,去年六四前夕,关振邦和刘家仪曾在维园喷水池悼念六四死难者,被警方以“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拘捕。而李盈姿上年亦因在铜锣湾遭搜出六四标语,被警方以煽动意图罪拘捕。

6月2日,多年来每逢六四前夕刊登纪念祷文的基督教媒体《时代论坛》在头版开天窗,编辑部声明指“因事未能刊出”。同一期社评以“站在历史记忆的肩膀上祷告”为题,指“那年的春夏之交,成为一代港人的集体记忆、政治伦理的启蒙与定规。”文章又写道,诚实面对历史不是为了延续冤仇和抹黑煽动,“而是为了让未来的悔改与复和有根有基”、“避免覆辙重蹈”。

今年是连续第3年天主教香港教区停办六四弥撒。5月30日,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周守仁在《公教报》以《就是每年这时期……》撰文,指35年前的事在人心中留下创伤,尽管已被掩盖或结痂。他说有了宽恕,才有可能实现修和与治愈。不过,“宽恕不代表忘记,但它能够提供一个先决条件,让我们内心得享自由、让所有人得享一个更光明的未来。”​​

另外,岭南大学学生会编委会在5月31日在社交媒体发帖,以《共写.昨日血雨》为题征收与“五月三十五日”相关的各类文艺创作,“让真相不被忘记”,并在“6月3日翌日”发布。同日晚上,编委会宣布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取消征稿。据《独立媒体》报导,岭大校方向编委会表示收到大量电邮投诉,要求撤销征稿帖文,否则或考虑不再容许岭大学生会使用大学名义。

(尊重受访者意愿,Brian、何女士为化名。)

2024年6月3日,铜锣湾市中心有大量警察驻守。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6月3日,铜锣湾市中心有大量警察驻守。摄:林振东/端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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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裁决日:一文看现场情况、判词重点及两被告脱罪理据

29 May 2024 at 21:07

「47人中,刘伟聪和李予信被法庭宣判脱罪,律政司下午指将提出上诉。」

端传媒编辑部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大批传媒在法院外守候。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大批传媒在法院外守候。摄:林振东/端传媒

报导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东八区下午5时

逮捕始自2021年1月6日的“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审讯历时118日,今日(5月30日)对16名不认罪被告作出裁决。早上约10时15分,法庭宣判刘伟聪、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其余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下午2时半,法庭再开庭,律政司马上指会就被判无罪的刘伟聪、李予信二人提出上诉,并申请撤销李、刘原来的保释,表示担心两人在保释期间离开香港。在休庭10分钟后,法庭决定维持两人保释,条件为每月到警署报告一次。随后,有罪成被告申请保释等待判刑,不过遭法官驳回,随即散庭。

案件休庭至6月25日求情,法官称求情不可超过20分钟,需于14日内呈交。

去年政府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就高院原诉庭由3名指定法官审理的国安案件,律政司可在法庭作出无罪裁决后,紧接著提出拟上诉。律政司上诉期间,法庭要按《国安法》第42条保释门槛决定被告须否还押。目前国安案件定罪率为100%,未曾有被告脱罪。

长达337页的判词已上载于网络。上午开庭不足10分钟就结束。

下午开庭前,包括黄之锋、岑敖晖、徐子见、冯达浚、梁晃维、李嘉达、伍健伟、胡志伟等人在警员的看守下走到被告席前,期间胡志伟与观众席的友人点头示意,友人们大力挥手,面有慰色。惟审讯不足40分钟便结束。有市民对于法庭迅速审理感惊讶,有人问道“听日唔开呀?”,另有人答“6月25号呀!收工喇。”现场保安不断催赶公众人士离开。

约4时,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在西九龙法院回应判决,他称法官判词指出有关罪行严重,各被告有不同程度参与和角色,显示他们是目无法纪,以身试法;今日的裁决是“当头棒喝,让他们知道,当时做的事是犯法。”

李桂华表示,经过118日的审讯,希望公众明白“初选只是一个幌子”,最终目的是令政府瘫痪。“如果当时不是当机立断,香港可能踏上揽炒十部曲的结果,继续有很多不同示威、制裁,社会继续停顿下去。”李桂华说。

有记者提问,如何看参与初选的选民的角色。李桂华表示,初选只不过是案件中“好小部分”,最重要的是涉事人如何合谋想颠覆政权、令政府无法运作。另有记者问及初选案大搜捕中包括涂谨申、邝俊宇等8名未被起诉和获准保释的民主派人士之后的处理,李桂华指案件仍在调查,目前不会发还旅游证件。

2024年5月30日,警方就一宗“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裁决,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会见传媒。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警方就一宗“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案裁决,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会见传媒。摄:林振东/端传媒

案件经过两年多的羁押,于2023年2月6日假高等法院(移师至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至开审时,31名被告认罪、16名被告不认罪。16名不认罪被告为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其中有6人目前正在还押,包括吴政亨、林卓廷、梁国雄、何桂蓝、余慧明、邹家成。余慧明及邹家成一度保释成功,后被撤销。

不认罪被告中,除杨雪盈、黄碧云、林卓廷、梁国雄未有作供,吴政亨及柯耀林未作供但传召证人作供外,其余人士均有亲身作供。控方则共传召12位控方证人,其中包括被告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此外,辩方代表曾经要求传召林景楠作供。(延伸阅读:香港国安最大案:47人案证词集

此案是港区国安法下、以被告人数计,规模最大的案件,又称“47人案”。47名来自香港民主阵营不同光谱的人士,因为在组织和参与了2020年7月的一场民主派内部初选,而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若罪成,按港区国安法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负责法官为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和陈仲衡,不设陪审团。

在国安法下,颠覆罪罪成后分为三级罚则: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法庭对不同被告参与程度的宣判,可能会影响他们各自的量刑。

2021年1月6日,香港警队国安处拘捕多名民主派初选参与者,当时有53人被捕,之后获准保释;2021年2月28日,警方要求被捕人士提早报到,之后正式对47人落案起诉,于2021年3月1日开审,从那时开始,超过30名被告(包括已认罪人士)一直被还押,已经在狱超过3年。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刘伟聪脱罪。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刘伟聪脱罪。摄:林振东/端传媒

刘伟聪、李予信罪名不成立的理据

开庭前,包括胡志伟、 岑敖晖、王百羽、黄之锋、徐子健等数位认罪被告在第二庭被告栏旁听场。有头发花白、手持拐仗的老人遥遥向被告席挥手示意;有中年市民拿著手机,尝试逐个对认被告栏中的各人,“王百羽呀佢系!”、“都系之峰个样最后生”、“最近𠮶个系梁晃维”、“哇佢瘦咗好多”。

早上10时11分开庭。法官旋即宣布16名被告中,除了刘伟聪和李予信,其余14人全数罪成。法官指网上已颁下近400页判词,不到10分钟即宣布休庭。

大量市民感到错愕,宣判后仍留在庭内不愿离去,有市民向被告栏中的各人挥手,有人眼泛泪光。围聚在正庭外等待的市民相拥、抱头痛哭。现场保安人员则著市民赶紧离开。

10时36分,被宣判无罪的刘伟聪步出法院外,有数名警员紧随,他至法院对面马路外才受访。他指:“各位,今日我不应该是焦点所在,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案里面其他朋友。如果今日有任何主角,这份判词才是主角,希望大家去看看法官怎么处理本案。”对于律政司会否上诉,刘伟聪表示,“下午就能知道。”

邻近11时,被判无罪的李予信亦步出法院,被大批镜头包围。李予信表示,“多谢大家多年以来的关心,因为律政司表示有可能上诉,我此刻都不能表达太多意见。”李予信称自己心情平静,“想和屋企人饮餐茶,我未见到屋企人。”

判词中,法官接纳前公民党成员李予信的大部分证供,相信他原先并无打算参与初选,亦无参与任何协调会议;他是在较后期才加入,原不获公民党内批准参选,及至2020年6月中,他在运动中被捕后才获党批准参与。

另外,法官相信他对公民党在2020年3月25日召开记者会的准备会议并不知情;同时不知道党于6月11日以党名义签抗争派发起的《墨落无悔》,因为李当时未正式成为参选人,无法肯定他是否同意《墨》内容,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至于大律师刘伟聪,法官指他参与初选时未提倡五大诉求和否决预算案,他们就刘是否支持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认为有合理怀疑;法官认为不能从证据作出唯一合理推论,证明刘在国安法后认同案件中的谋划,亦不肯定刘在任何阶段有意图颠覆国家政权,因此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审讯中曾争议刘的名字有出现在《墨落无悔》声明,刘辩称他从未签过,因不想“政治自杀”而未作出澄清。考虑当时政治环境,法官接受其解释。而facebook专页或初选论坛上,刘都未提议否决财案,对于刘是否认同“无差别”否决财案存疑。

此外,法官指刘曾提交初选的提名表格,条款列明确认支持和认同协调会议的共识,对于他在庭上称不知九西参选人达成有捆绑的协议,当选人不一定运用否决权,法官表明不接纳,因为刘曾阅读墨落,肯定知悉初选其中目的是无差别否决财案,迫行政长官回应“五大诉求”。

“这一刻终于来了”。宣判后,26岁的王先生在法庭外伫立,“证实了大家不会再有空间去幻想,终于要面对事实,个红线就系咁尽。”王先生早上特意从港岛来听审,他形容是次审判有如台湾美丽岛大审,是香港史上很重要的一刻。他说自己作为仍未移民的香港人,前来听审是仅余可以做的行动,“作为香港人,想令自己记得这一刻。”

他身著印有乐队My Little Airport歌词“we have to be very strong if we want to do something very wrong”的T恤。王先生说,除了希望带出文字的意义外,还因为自己的朋友曾在2019年被捕时穿著同样的衣服。他认为歌词代表了一代人的想法和信念,“有啲野觉得值得做,就去做。”

在法院外,黄女士与友人一同在现场观察,身旁有警员驻守。黄女士是其中一名前区议员被告的相识街坊,今日特来支持。黄女士对判决感到意外,说“个官真系揸得好紧”(法官真的捉得很紧)。她认为初选发生在国安法前,当局追溯指控做法荒谬。“宪法赋予咗佢哋(47人参选)权利架嘛!”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李予信脱罪离开法院。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李予信脱罪离开法院。摄:林振东/端传媒

判词要点

这是《港区国安法》实施后第一宗“串谋煽动颠覆国家罪”。

公诉书指,该案16名被告与其他承认控罪的31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的是《港区国安法》第22(23)条,和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根据国安法第22条: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犯罪。

控罪中可提取四个关键词:“串谋”以“非法手段”、“严重干扰”,达致“颠覆国家政权罪”。

对于宣判前的控辩双方关键争议,判词要点如下。

1、阐释何为“国家政权”?何为“颠覆”门槛?

该案法律争议之一,涉及罪行中的“颠覆国家政权”。

辩方认为,《国安法》或其他地方均未对“颠覆”和“国家政权”这两个词句作出具体定义,故有关罪行有欠肯定。

判词指,由于《国安法》并未对上述词语有具体定义,故应按“立法目的”诠释。法庭引用中文词典《辞海》的定义诠释:政权也称为国家政权,通常指国家权力或体现这种权力的机关。法庭考虑法律文意时采用终审法院诉黎智英一案、港区《国安法》立法原意(即与本地法律衔接、兼容和互补)、香港法例对“国家”“权、权力”的定义和《基本法》第62条形容香港特区政府职能。

综合以上四项要素,法庭认为,《国安法》第22条保护的“国家政权”指的是,“香港特区政府的各种权力,以及政府不同组织(例如政府部门/政策局)所履行的职能。”

判词续指,就“颠覆”一词在制定《国安法》时的社会情况和法庭对“国家政权”的诠释后,认为《国安法》第22(23)条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足以构成“颠覆国家政权”。

法庭强调,有关“干扰、阻扰、破坏”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2、《基本法》第73条下规定的职权,是否构成《国安法》22条中的“非法手段”?

就此,辩方提出本案另一法律争议:违反《基本法》73条下的职权,会否构成《国安法》22条中的“非法手段”?

根据《基本法》第73条,立法会行使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公共开支的权利;并无提及不能否决议案。就此辩方认为,议员行使否决权——即便是为了实现“五大诉求”——也并非违法;就算议会否决政府预算案,《基本法》也早有解决机制。因此,辩方认为,按照《基本法》规定行使否决权,称不上是“非法行为”。

控辩就此有三大涉及犯罪“行为”及“意图”的争议。最终,判词认为:对“其他非法手段”的狭义诠释,违反《国安法》立法目的。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被告由囚车押送离开。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被告由囚车押送离开。摄:林振东/端传媒

“非法手段”须限于“武力”否?

根据《国安法》第22条,辩方认为,“其他非法手段”,应限于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非法手段。

判词指:《国安法》的首要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国安法》第22条是订定“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法例,目的显然是为防范及制止背后的“祸害”,即颠覆国家政权。

法庭引用全国人大于2020年5月22日作出的“说明”,和5月28日通过制定《国安法》的“决定”,认为二者相继指出:“瘫痪政府管治和立法会运作等非暴力行为,可令国家安全在香港受到破坏”,“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法庭强调“任何”的字眼,认为:该“说明”和“决定”提及“任何”活动,并非单指关乎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活动⋯⋯即辩方提出“其他非法手段”一词应作狭义诠释的说法,有违《国安法》的立法目的。

也即,法庭认为根据针对祸害的原则,《国安法》第22(23)条的诠释,不但须涵盖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行为,还须涵盖其他非法手段。

“非法手段”需限于刑事否?

辩方又指:“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必须为“刑事罪行”。若把“其他非法手段”诠释为不足以构成完整刑事罪行的行为,会造成《国安法》第22条的范围过于广泛和有欠肯定;如果把民事过失也包括在内,可能令“其他非法手段”一词过于广泛和有欠肯定。

法庭指,依据《国安法》可认为:所有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或活动,不论其形式及方法,均不可能视为可接受或可容忍的。

法庭结论是:“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并不止于刑事行为,而是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目的是要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及防范颠覆国家政权罪行。

至于非法手段所涵盖的确切范围,即民事过失是否足以构成非法手段,法庭认为无需就此事表达肯定意见。在本案中,法庭只需就“违反《基本法》是否足以构成非法手段”此问题作出决定。

被告需确切知道手段确为非法,否则不知者无罪?

就“非法手段”控方需进行证明,对此控辩双方无异议。但辩方指,控方必须证明各被告当时知道涉案的手段是非法的。其论据续指,因此辩方可提出真诚但错误相信(第一被告戴耀廷提倡的)该等手段属合法手段,作为其辩解理由。

法庭认为:《国安法》第22条并非绝对责任的罪行,反而是带有特定意图的罪行。如果控方未能证明该等双重意图,则无法证明有关罪行。

法庭指,经过仔细考虑得出的结论是:控方无须证明各被告知道有关手段属非法手段。法庭认为,《国安法》第22条“非法”一词,明显是形容“罪行”中的犯罪行为,而并非所需的犯罪意图;否则,被告即可基于自己对法律无知,提出辩解理由。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有市民在法庭门外排队时举起手势。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有市民在法庭门外排队时举起手势。摄:林振东/端传媒

议员行使职权,是“非法”吗?

判词指出,法庭认为议员“集体肩负宪制责任,在需要时依据财政预算案的利弊,对之审核和通过”。

因此,“不予区别地否决”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始以迫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是违反《基本法》职权规定和拥护《基本法》的规定。

判词强调,“若此等行为具有严重破坏政府或行政长官权力和权威的意图,更不在话下。”

法庭补充,议会特权不适用于本案;再者,《国安法》第62条清楚说明,本地法律规定与《国安法》不一致的,适用《国安法》规定。

法庭再总结:若各人怀有控罪所指的意图,不予区别地否决财政预算案,会否必然地“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答案为肯定的。

但值得留意的是,在审讯期间,亦有数名被告提出不会无差别否决议案。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施德来、黄碧云、何启明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施德来、黄碧云、何启明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摄:林振东/端传媒

3、“串谋”颠覆国家政权,“串谋”是否成立?法庭:这或许不是空想。

从一开始,控方力图证明,47名被告因为参与了协调和初选,因此都参与了“一个串谋”。“串谋”关键是实现“35+”和否决财政预算案。

“串谋”指,被告若在2020年立法会选举中取得过半35+议席,将对政府提出的任何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不予区别地否决,意图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否则就解散议会及令特首下台。这就构成“滥用否决权”的“非法手段”,目的是引发“前所未有的宪制危机”,达至国安法下颠覆罪所指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辩方就此提出争议,指:被告不可能取得35+;即便议席过半,接下来的事情发展也未必全如戴耀廷所想;戴耀廷的想法不代表每个人的想法,每个人的目的也有不同。

对此,法庭观点如下:

这场“串谋”,初选计划起点是第一被告戴耀廷的构想“立法会取得过半议席”,该想法发表在2019年12月的《苹果日报》文章《立会夺半 走向真普选重要一步》——判词称之为“没争议的事实”。

呈堂证据显示,戴耀廷在报章和Facebook发表多篇文章宣传“35+”计划和行使否决权迫使特首对“五大诉求”让步的想法。

法庭认为,在2020年3月和4月,“35+”的终极目的和目标已经非常清晰:“第一被告目的和用意就是要利用该谋划破坏、摧毁和推翻现行的政治制度,以及香港特区根据《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所建立的体制。”

在审讯过程中,初选协调会议和机制协议、初选记者会、《墨落无悔》声明、抗争派记者会等被控方作为证据。数名不认罪被告在作供时,对各议题有不同说法。

法庭指,看到协调会议形成的四项协议中没有“否决”事项。然而,法庭认为,协调过程绝非止于协调会议,会议结束后,“运用否决权是绝大多数参选人已达成的共识”。法庭又指,《墨落无悔》声明,源于对不要求签署声明的不满,声明中可见“共同纲领”乃一众候选人的合作基础。法庭续指,初选后的记者会中,第一被告曾说明,“​​参选人已在协调会议中达成否决财政预算案的协议”,后来抗争派更声明,会“按协议不予区别地否决财政预算案”。

判词指,若“35+”顺利进行,控方的串谋指控,即通过否决权迫使特首回应“五大诉求”和下台,便会被推进。随著抗议升级,五大诉求的内容曾有过变化,最后一条诉求从要求行政长官下台变为要求双普选,但法庭认为,要求行政长官下台的诉求一直存在,只是名目不同。

判词指出,第一被告提及“否决财政预算案”的概念时,法庭毫无疑问肯定他所指的,是《基本法》第50至52条中整体的否决权力,以及运用此等权力后带来的后果。而法庭肯定,第一被告已对参加协调会议的人士,解释了他的步骤和追求的结果。

最终,关于“一个串谋”的指控,法庭结论是,“这或许并非是一个空想”。在此基础上,政府执行任何新政策会受到严重阻碍,“政府和特首权力和权威被大大破坏”,会对香港造成宪制危机。

法庭回到上述1、2法律观点,总结认为:若各方怀有如控罪所指的意图来进行该谋划,必然构成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或令成功的候选人参与这等行为。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杨雪盈、陈志全、彭卓棋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杨雪盈、陈志全、彭卓棋被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摄:林振东/端传媒

以下内容的更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东八区上午11时20分

开庭现场

47人案判决备受瞩目。第一日判决日早上,警方在法院外采取严格戒备。法院正门外的行人通道上设置了比过往更多的铁马,记者主要被限制在两个专门区域。西九龙法院外沿途街口有警车和便衣驻守,法院内外均有大量身著防刺背心的警员看守。

端传媒记者在现场观察,早上8时,法院外已有约百名人士排队等候听审,一条细长的人龙排到英华街综合调解事务处后。根据《法庭线》《集志社》报导,有些人士自昨日起自带折凳、干粮连夜排队,另有人则称不知道今日为何案件;有旁听过多次的市民称,认出有排队人士为排队党,后者此前亦有来过现场占位。

30多岁的赵先生昨晚12点已经来到法院外排队,他身穿风衣,脸上戴著黑色口罩,仍盖不住脸上的疲态。他向端传媒表示,2021年47人案落案起诉时,已经开始关注此案。“要比佢哋(他们)知道,庭内庭外都仲有好多人支持紧佢哋。”

对于有61万人在初选投票,赵生反问政府为何不也起诉那61万人?他还表示,若政府认为事件违法,为何当初又会容许事件发生。“法院前的正义女神,以前代表公平公正,现在就是甚么都睇唔到,因为国安法已经指定了法官。”他叹道。

30多岁的小灵从昨晚11点便到法院外排队,他自带露营椅、干粮和零食,在法院外形成一面另类的风景。小灵表示,自己此行的目的是为了支持被告朋友。虽然他近来都有和朋友保持正常联系,但仍想亲身到现场支持。只因整件事“好荒唐、好荒谬。”

早上9时许,不认罪被告刘伟聪抵达法院外。他身著一身深蓝条文西装、打著粉色领带。对于记者“今日心情如何”的提问,刘伟聪用精神的声音回答,“后会有期,后会有期,多谢大家。”被告彭卓棋身穿黑色西装,他已剪短头发,以平头现身。被告杨雪盈身穿一身白裙在九时半抵达法院,面带微笑。彭、杨二人短暂在媒体区前停留、拍照,没有发言。

获得保释的被告李予信今日身著黄蓝色主调的衬衫来到法庭,他在29日晚于Facebook发文,“我之后有可能失去自由,有可能以后将不可在这里当社工或在其他专业岗位上发挥,也有可能失去在世界舞台上代表香港跳舞的机会。不过我更在意的是,无论结果为何,保持香港人生活方式的正当性,其实早已每天不断地面对著最严峻的挑战。”

另一不认罪被告邹家成正还押,他的社交媒体今早更新,指“由于我决定不认罪、经历抗辩,再到今日面对判决,我都抱著既不期盼也不气馁的心态。未来难以预测,生命充斥著无数不可控的因素,唯一引领著我的,是信念和原则。于一个当下做最正确和最无悔的决定,而我完成了。”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多国领事馆代表到法院外排队轮候,包括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爱尔兰、捷克、及欧盟代表。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多国领事馆代表到法院外排队轮候,包括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爱尔兰、捷克、及欧盟代表。摄:林振东/端传媒

国际政党和舆论十分关注这次具有标志性的案件。包括英国、加拿大、美国、日本和欧盟等领事馆都有派员到场听审;纽约时报、CNN、BBC、美国之音、法新社等等多间国际媒体也有来到现场报道。

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今日亦有到场。进入法院前,刘慧卿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很伤心,里面的人很多已经关押了三年。”刘慧卿表示,她不仅是来支持该案,也是来支持香港的制度,“香港有自由、法治、安全,有一国两制,香港应该返返去很安全的情况,香港已有《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和《基本法》。”

刘还表示,自己希望媒体也可以自由采访报导,而不是被监禁,“ 我们香港人可以有示威、媒体、信仰、艺术各方面的自由,这是我们要争取和支持的,今日希望法庭可以向全世界发出讯息,香港可以迈向像以前一样自由安全的城市。”

根据《文汇报》报导,今早9时,包括被告梁国雄太太、社民连成员陈宝莹和曾健成、黄浩铭、周嘉发、余伟彬在法院外抗议时,被警方以“行为不检”拘捕。

案情焦点:“五大诉求”、“揽炒”

2019年反修例运动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在审讯中成为焦点,一个是“五大诉求”,另一个是“揽炒”。

2019年的示威运动最早由香港政府推动《逃犯条例》修订、允许数种刑事罪行的嫌疑人被移送大陆审理而引发,因此被称为反修例运动。在2019年上半年多次大规模和平游行示威之后,港府续在立法会恢复二读条例,推进修例,引发2019年6月12日示威者首次包围立法会,以图阻止恢复二读,港府以防暴警出动催泪弹等多种镇暴武器驱散,并宣布当日示威为“暴动”。

由此示威日渐升级,示威者提出“五大诉求”:第一、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撤回暴动定性;第三、撤销对示威者的控罪;第四、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警队滥暴滥权;第五、立即实行立法会议员和行政长官“双普选”。

控方认定,要政府实现“五大诉求”和要求政府渎职无异,因此政府不可能满足“五大诉求”也因为众被告明知如此,所以他们是决心要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但有被告抗辩,争取“五大诉求”没有问题,政府也可以做到,以“五大诉求”为标准判断是赞成还是否决预算案,并不违法。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社民连在法院外示威被警察阻止。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5月30日,香港民主派47人初选案首日裁决,社民连在法院外示威被警察阻止。摄:林振东/端传媒

另一个概念是“揽炒”,控方将“揽炒”翻译为 mutual destruction,即同归于尽、双输的局面,并以戴耀廷发表的《揽炒十部曲》为基准解释这个概念,指根据戴的“十部曲”计划,揽炒是一个“邪恶计划”,目的就是要让香港陷入宪制危机、刺激香港和北京当局铁腕镇压、香港出现流血事件、从而让国际社会围堵制裁香港。但有被告抗辩,称“揽炒”是示威者不怕牺牲自我的精神,是要提高政权打压的代价,从而让政权重新回到谈判桌与示威者谈判。

民主派初选案是国安法时代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其被告涵盖民主阵营由传统温和到本土激进的光谱。2020年7月的民主派初选,两个投票日共有超过61万名香港选民参与投票,此案也因此被普遍视为国安法对香港民主和政治反对派的审判。

在2020年7月11、12日初选投票日之后不久的7月底,港府就以新冠疫情为由,宣布推迟立法会选举至少一年,民主派候选人,无论有无参与初选,实际上都没有参加到正式的立法会选举。

在实施国安法的同时,北京和香港当局也在落实北京提出的“爱国者治港”原则,通过全国人大常委决议和香港本地修订法例的方式,强化公职人员——包括议员、区议员、公务员——宣誓效忠的要求,并修改立法会和区议会的组成。在初选案审讯完结之际,立法会和区议会中都已经没有往昔的反对派。

47人案被告名单:

47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区诺轩、赵家贤、钟锦麟、吴政亨、袁嘉蔚、梁晃维、郑达鸿、徐子见、杨雪盈、彭卓棋、岑子杰、毛孟静、何启明、冯达浚、刘伟聪、黄碧云、刘泽锋、黄之锋、谭文豪、李嘉达、谭得志、胡志伟、施德来、朱凯廸、张可森、黄子悦、伍健伟、尹兆坚、郭家麒、吴敏儿、谭凯邦、何桂蓝、刘颕匡、杨岳桥、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范国威、吕智恒、梁国雄、林景楠、柯耀林、岑敖晖、王百羽、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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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3条立法后首案,包括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六人涉煽动被捕|Whatsnew

29 May 2024 at 07:00

「当局指六人经营专页发布相关邹幸彤、六四和支联会等内容,是利用“敏感日子”煽动市民。」

端传媒编辑部

2021年9月7日,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到警总递交支联会拒绝向警务处提交该组织人事资料的公开信。
2021年9月7日,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到警总递交支联会拒绝向警务处提交该组织人事资料的公开信。摄:林振东/端传媒

5月28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首次以《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根据《基本法》23条订立的条例)拘捕六名人士。警方新闻公报指六名人士包括五位女子和一位男子,年龄介乎37岁至65岁。警方指,他们涉嫌干犯条例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这是今年3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后的首宗案件。

公报指,一名在大榄女惩教所还押的女子,透过另外五名被捕人士,自2024年4月开始以匿名方式在一个社交平台专页,利用“将至的敏感日子”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帖文,“挑起市民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及意图煽动网民在较后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

《明报》等报导,被捕人士包括正因另案还押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除此之外,还有邹幸彤的母亲邹刘华珍、前支联会常委刘家仪、关振邦、前民主派区议员陈剑琴和牙医李盈姿。

保安局长邓炳强下午召开记者会时确认被捕人士包括邹幸彤,而涉及案件的社交媒体专页为Facebook页面“小彤群抽会”。邓炳强指,邹幸彤与另外五人串谋运作社交平台,被捕人士并非简单批评政府,而是涉嫌透过发布煽动言辞,利用“敏感日子”煽动市民作出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国家安全的行为。邓炳强还指,近期另一宗案件上诉庭指出,文字往往可以令人将思想付诸行动,而煽动文字可能导致煽动、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

对于记者提问,“敏感日子”是否六四,邓炳强并未正面回应,他指“日子本身不重要”;就提及六四和维园、公开悼念六四等是否违法的提问,邓炳强则指并非提及“敏感日子”就违法,利用相关课题做出煽动行为才违法。

此外,香港警方还表示,已经根据法庭手令搜查其中五名被告的住所、检取一批与该案有关的物品,包括用作发布煽动意图讯息的电子通讯装置。警方指,根据法例,煽动意图相关罪行最高可判处监禁七年,“意图危害国安分子不要妄想可在网上以匿名方式逃避警方追查”。

港府在今年3月就《基本法》23条快速立法。《条例》第24条“煽动意图的相关罪行”规定,任何人出于煽动意图做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或发表具煽动意图的文字,最高可判处监禁7年;若勾结境外势力做出煽动行为,最高可判处10年。法例规定,煽动意图相关罪行“无需证明有关作为、文字或刊物(视何者属适当而定)具煽惑他人作出扰乱公共秩序的作为的意图”。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特首李家超到场发言并与全体立法会议员大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2024年3月19日,立法会三读通过《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后,特首李家超到场发言并与全体立法会议员大合照。摄:林振东/端传媒

另外法例写明,在裁判法院授权下,警方可在未经起诉情况下,拘留最长时间限制由48小时上调至16天;“危害国家安全情况”下,若裁判官批出手令,警方可在拘捕48小时内限制被捕人士咨询律师,或在拘留期间限制咨询指定的律师。

一星期后为六四35周年。去年,香港第三年未见公开的六四悼念集会,亦为第四年未有合法六四集会;2020年,市民无视防疫禁令自发到维园悼念示威。2023年,全港26个省级同乡社团在维园举办“庆回归26周年”嘉年华,今年多个同乡社团再申请在六四当日于维园举办嘉年华。

专页“小彤群抽会”发布邹还押情况、收集六四记忆

根据Facebook“小彤群抽会”公开内容,该专页自2023年5月开始更新。该专页日常发布与邹幸彤相关的资讯,包括邹还押期间的情况、其涉及六四和支联会的案件进展、在海外获得人权奖的新闻及其感言等等。专页未有说明发布内容人士与邹幸彤的关系,不过许多内容口吻是以邹幸彤第一人称发布。

根据专页2024年4月发布的帖文,专页团队正在收集关于支联会国安案件相关的事实证人及证词资料,证词内容包括六四相关的个人经历和记忆等。

今年是六四35周年。自4月30日,专页开始连续发布关于六四“35个片段”的帖文,每日更新一则关于邹幸彤个人的六四记忆,帖文指,“既是个人经历的分享,也是一份‘证词’”。这个帖文系列除了邹幸彤个人参与六四的记忆,亦有涉及关于支联会、往年香港六四烛光晚会、八九民运的历史资料等。最后一则帖文在5月27日晚间近11点发布,为该系列第28则贴文。记者翻查目前已发布的28则贴文,未有提及有关今年6月4日活动的相关内容。

邹身负多宗审讯,包括六四煽惑及支联会案

邹幸彤现年39岁,为香港执业大律师、前支联会副主席。目前邹幸彤身负多宗案件,包括2021年“六四煽惑案”、支联会拒交资料案、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案件。

2021年,警方以防疫为由拒绝批准六四集会,邹幸彤被指在六四期间于个人社交平台和报章发文呼吁市民参与,被控煽惑集结,后经审讯被裁定罪成、判囚15个月。邹幸彤提出上诉后,获得高等法院裁定得直,撤销定罪和判刑。而后律政司向终审法院上诉得直,今年1月终院裁定恢复原审定罪。2月,高等法院宣判维持原审判决的刑期。

同为2021年,支联会因被怀疑为“外国代理人”且拒绝向国安交出组织相关资料,邹幸彤及4名常委徐汉光、邓岳君、梁锦威、陈多伟被捕,而后被控港区国安法43条实施细则相关条例。这宗“不遵从指令提交资料”案件最终被判罪成、囚禁4.5个月。裁判官裁定毋须证明支联会是否为外国代理人,只要拒绝交资料就是罪成。

2021年6月11日﹐24名民主派及支联会常委涉去年维园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20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其中包括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出庭应讯。
2021年6月11日﹐24名民主派及支联会常委涉去年维园六四未经批准集结案,其中20人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其中包括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出庭应讯。

今年4月25日,包括邹幸彤、前支联会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在内的支联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在高等法院进行第二次案件管理聆讯。庭上法官指该案不会在今年内审理,6月24日将处理更换法官的申请。

而除邹幸彤外,去年6月4日,刘家仪和关振邦曾在维园悼念六四,手持A4纸写上“个人悼念六四”;李盈姿亦在同日于高士威道一带摆放“具煽动意图物品”。当时三人被警方指涉嫌“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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