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view
古老板的老巢|远洋捕捞成风,地方政府为何如此疯狂?
作者:古老板的老巢
发表日期:2024.10.30
来源:微信公众号“古老板的老巢”
主题归类:远洋捕捞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什么叫“远洋捕捞”?
出于利益驱动,部分地区的执法机关在并不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民营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
据华夏时报、经济观察报等媒体报道,最近,“远洋捕捞”的话题再次引发广泛关注。
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显示,自2023年以来,南方某省很多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且部分案件有较明显的逐利执法动机。
那么,为什么“远洋捕捞”会成风?
这些地区的执法机构的动因何在?又是什么样的环境下带来了““远洋捕捞””这种执法方式?彻底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又是什么?
动因
财政吃紧,是“远洋捕捞”的成因,这是很多媒体下的结论。
但财政吃紧,有很多处理方式,比如减支,比如出售国有资产,比如培育新的税源等等。
这些方法,从中央层面,都是在反复要求的。
从要过“紧日子”,到停建无效益工程、到盘活国有资产,清理体制内冗员,都是在今年由国务院自上而下推动的应对财政困难的手段。
但财政依然紧张,是这些手段没有执行吗?当然是部分执行了。但财政的压力依然是巨大的,导致减支改革的动作难以有实质性的成效。
地方政府最大的支出困难在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事权约束过多。
大量的各种支出,都是由中央及各部委通过各种文件、政策进行规定的,你是无权减少的,不管是义务教育、医保社保、生育补贴、幼儿园公办、扶贫支出等等,这些支出作为保民生的要求,是不能动的。
同时,地方政府其实是房地产链条中的一个供应商,土地财政在这一轮房地产债务危机中受到严重打击,政府炒房炒地,炒成了地主和房东,背上了大量的债务。
仅仅是债务利息,以及各种到期的债务,让地方政府压力与日俱增。
地方政府与恒大不同,恒大是一个企业,可以破产,可以倒闭,还不起债,债主也只能认倒霉,但地方政府是一级政府,他们无法像企业一样在萧条期被清算,恒大的供应商可以认倒霉,但政府的各种供应商拿不到钱是不会罢休的。
当地方政府涉入经济过深时,就面临着政府职能与企业职能本质不同导致的困境。
在事权不减的情况下,大规模的政府裁员也难以出现。更何况,政府裁员在中国要出现的概率很低。
如果完全针对本地企业来增收,那会导致进一步打击本地的税收,经济都在下行期间,你再打本地企业,那不是更惨。
远洋捕捞,就成为了一种中国特有的现象。
远洋捕捞的环境
远洋捕捞其实早已有之,只不过在财政支出压力大的时候,这个问题更加凸显。
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的是中国会具备这样的远洋捕捞环境?
利益机制当然是分析这种现象的一个关键要点,只是我们需要把所有这些利益机制的真正成因进行挖掘。
非税财政收入分成制,是远洋捕捞的利益机制之一。
执法机构,从异地对企业执法后,可以冻结账户,没收财产,这些财产可以成为非税财政收入,在这些收入中,又可以对地方政府进行返还,也即,一部分收入会成为地方政府收入,而地方政府又可以将其中的一部分给予办案的执法机关作为经费奖励,执法机关又可以对具体的经办人员进行经费的奖励。
由此,办案、罚款、没收财产,直接与每一个办案人员的收入息息相关。
如果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执法机关追逃的动力都是不足的,因为与收入、经费不挂钩,但如果是一个可以搞到油水的大企业,出动上千警力,都不奇怪。
进一步我们还需要分析,为什么执法就是对企业罚款,就是增加了政府的收入?这个问题存在于法律当中。
企业家当然有很多就是犯罪分子,打着企业的名义以诈骗为生的人,在中国不在少数,执法机关要对他们进行打击吗?当然是需要的,不如此,执法机关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但打击与罚款并不是一回事。
一个企业如果诈骗了,那么,执法机关的功能,是将这个企业诈骗的钱进行追回,还给受害人,这时,执法机关本身是不存在收入的。
但是法律赋予了执法机关,对企业处以没收财产,罚款的功能,这就让执法机关执法有了利益冲动。
法律和执法机关,本来是服务于各种人际纠纷的,是帮助受害者讨回公道的,但当下的情况是,大量针对企业的执法机关,受害人反而是拿不到什么赔款,企业大量的钱财都进了政府的腰包。
这才是最大的BUG,也是远洋捕捞的真正成因。
解决方法
大多数人认为,要中央政府从上到下进行约束,进行管理,就可以杜绝这种现象。
其实这种约束是效果甚微的。
因为,中国的法律对于企业家来说,本身就有非常严苛的条款,甚至我可以说,严格按照所有法律来对照企业家的行动的话,大部分企业家都难逃法律的追究。
但过往对于这些严苛的法条,往往是不真的执行的。
有一些政府官员明确地说,只要我查你,还能查不出问题来吗?
地方政府及执法机构,完全可以说自己的行动合规合法,难道你要不让他们执法吗?这也不现实。
甚至我知道,曾经有地方执法机构,自己找人到自己辖下派出所报案,以获得案件管辖权,然后执行异地抓捕。
他可以光明正大地说,我是为人民服务的,有人民 来报案,难道我不管吗?
法治社会的要义不是要有一堆的法律,有些法律不过是恶法。
法治社会的要义是,司法机关只能服务于市场中的所有人,一切罚款都是错误的,对加害人的处罚,只能用于对于受害人的赔偿,而不是进入司法机关或政府的口袋。
如果要没收一个人的财产,那也必然是要还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不明,直接给慈善基金也行,但就是不能进政府的口袋。
否则基于利益的执法,是不可能终结的。
总结来说,远洋捕捞的真正成因,就写在中国的法律里,那里对企业罚款、没收财产的各种法律条文中,背后没有定语,那就是这些罚款没收的钱要进入政府机关、执法机关的口袋里。
只要这种法律存在,那么,就必定推动具体的执法人员为了自己的收入增加而执法,也会让地方财政困难时,派出更多的远洋捕捞队,”合理合法“地没收财产。
常识流通处|因财政没钱,一些地方搞“远洋捕捞”,诱捕有钱人!两地绝地反击!
作者:凤凰东方传媒
发表日期:2024.10.28
来源:微信公众号“常识流通处”
主题归类:地方财政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近段时间来,媒体上频频出现“远洋捕捞”这个词。
“远洋捕捞”,指的是司法机关异地抓捕民营企业主、查封外地企业财产的行为。
这一现象,被法律界称为“远洋捕捞”式办案。
“远洋捕捞”与“以刑化债”,被并称为抢劫民营企业财产之“双恶”!
本以为无论是“以刑化债”,还是“远洋捕捞”,都仅仅是特殊情况下的个例。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这不是个例,而是现象。
近日,一份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的《广东省情内参》被曝光于公众的视野。
《内参》称,广东省“互联网业态公司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生存难以为继”。近年来,深圳、广州、东莞等珠三角城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区。仅广州一地2023年以来就有朴朴、壹健康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多为民营企业,且大部分明显带有逐利动机。
广东省的内参表示,河南出动1600多警力搞跨省办案。河南省焦作、商丘两市公安局,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市,对壹健康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远洋捕捞”。本来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可河南的办案人员先后冻结该集团账户64个,冻结资金7.58亿元。按照壹健康的说法,已有数百名员工接受警方讯问,有数十人被刑拘,数十个账户被限额冻结,数十个账户完全冻结,涉及资金达数亿元,“上市泡汤、企业濒临破产”。
广东省的内参表示,河南出动1600多警力搞跨省办案。河南省焦作、商丘两市公安局,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市,对壹健康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远洋捕捞”。本来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可河南的办案人员先后冻结该集团账户64个,冻结资金7.58亿元。按照壹健康的说法,已有数百名员工接受警方讯问,有数十人被刑拘,数十个账户被限额冻结,数十个账户完全冻结,涉及资金达数亿元,“上市泡汤、企业濒临破产”。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这是一种打着司法的幌子,行抢劫之实的行为。
这样的行为,一起两起,十起二十起,广东或许看在兄弟省份的面子上,咬咬牙忍了。
但上万起事件陆续发生,换了任何省份恐怕都会“婶可忍叔不可忍”了。
毕竟,这样的行为,从小了说严重影响广东的税收和就业,影响了广东企业发展的安全感,往大了说,严重影响了广东省和全国的和谐与稳定。
当恶意肆无忌惮的时候,就不要指望无辜者保持沉默。
对个人是如此,对一个省份来说,同样是如此。
于是,广东方面开始进行反击,出台相应措施,以尽可能保护本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干扰。
广东省出台的措施,对那些大搞“远洋捕捞”的部门来说,有着一剑封喉的作用。
措施规定,省公安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形成联动机制,规定异地执法如需冻结广东省民企账户,须经省公安厅核准,不能仅凭外省公安机关的一纸公函就轻易跨省冻结民企账户。
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广东省的这一措施出台后,那些将广东民企当“唐僧肉”,流着口水纷纷跑来广东以“涉嫌犯罪”为由,行“远洋捕捞”之实的有关部门,不敢再放肆了。
在此之前,杭州一家派出所给辖区企业广为张贴「反非法入企办案」布告:
再加上前段时间浙江新湖集团被湖北一县级法院判去百亿元资产,官媒正式反击「远洋捕捞」,浙省的努力,可谓不屈不挠。
更早些的2020年4月份,义乌给异地执法的全国同行写了《办案提醒函》,除普及外贸常识外,还警告如果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将不予支持,并报上级部门:
10月14日,一场关于趋利性执法的防范与治理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研讨会汇聚了法律学术、实务界的专家,旨在探讨趋利性执法这一现象的产生原因、危害以及治理建议。
会议探讨的趋利性执法是指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出于对个人或部门利益的追求,采取的违背法律原则和公正原则的执法行为。
这种行为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异地抓捕企业或个人以牟取利益,甚至冻结、划转其财产;一些地方和部门则通过下达罚没收入考核指标,导致执法人员为完成指标而过度执法;
此外,还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随意罚款、查封,甚至威胁企业生存等。
与会法学专家建议,异地执法办案,不是一概不可以,但需要设置提级管辖和共同上级审批制度,并规范对民企高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措施的权限。同时,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主官追责制度,遏制异地趋利性执法乱象。
趋利性执法并非新问题,但在当前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受到了更为广泛的关注。
9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着重强调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并提出要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督行为。
10月8日,国家发改委主任郑栅洁提到,要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禁止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
此外,《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中也有关于规范涉企执法和监督行为的相关规定。
黑噪音|财政:从突击花钱到无钱可花
作者:黑噪音
发表日期:2024.10.28
来源:微信公众号“黑噪音”
主题归类:掠夺性财政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前些年每年到了年末,就会有很多新闻谈论“财政突击花钱”这件事情。
这件事情看起来很荒诞,但持续了很多年。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新闻的时候还是在大学,当时感到很惊讶——既然钱多到花不完,为什么不发给老百姓呢?当然,这只是一种天真朴素的想象,因为我那时候还不是很了解财政体制和财政的运作方式。
但现在回想一下,我那时候的稚嫩想法,又何尝不是触及到了问题的核心?
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最不缺少的就是大家已经熟视无睹的荒诞现实。财政突击花钱就是其中一个。
咱们先来看一下百度百科的定义:
突击花钱指的是政府部门在岁末一段较集中的时间内,把预算内的钱集中花出去,每年岁末,各级政府是否“突击花了钱”,都是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岁末政府多花钱,几成惯例。专家认为,在《预算法》不完善的情况下,突击花钱的情况还会存在下去。
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各级政府在最后一个月花掉了近1.2万亿元,超过全年财政支出金额的1/4。2008年12月,政府的财政支出金额为超过1.5万亿,2009年为两万亿。而2011年,按照统计数据,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这相当于瑞士2010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也就是说,2011年,各级财政还能极其潇洒地突击花钱高达3.5万亿(等于花掉瑞士的一年GDP),可是到了2024年,财政竟然普遍面临着发不出工资的窘境。
不过短短十来年,当年花钱有多潇洒,现在没钱就有多窘迫,让人不禁感叹情况的变化速度之快。
当年,突击花钱的方式很多,比如公费旅游、单位里的“豪华版”年终福利等等,各单位一到年末就发愁钱花不完,为了能名正言顺将钱花掉,也诞生了很多“智慧”。
那时我认识的一些单位内人士说,一到年底就变着法儿地发东西、发福利,比如趁着元旦发什么昂贵的进口电饭锅之类。
可是当年为什么会存在突击花钱这一荒诞的现象呢?
原因之一是,年末之前花不完,明年能得到的财政拨款就少了。这是因为,当时中国的财政预算制度是增量预算。
增量预算是指:通过对现有预算进行细微调整来制定新预算。它的基本概念是使用当前预算作为起点,然后应用增量变化(增加或减少假设)来计算新预算金额。
这样大家可能就理解了,今年一地方政府花了多少钱,将决定明年的中央财政资金预算拨款。
这样一来,就诞生了很多怪象,比如当年特别火的“跑部”,通过多报和虚报预算,问中央尽可能地多要钱,反正“不要白不要”。至于这些钱是怎么花出去的,那就不重要了。
所以,总是存在一种情况,即要来的钱多于实际上需要花的。
年末突击花钱的另一个直接原因,是财政的“12月关闸、来年4月开闸”,导致能花钱的时间大部分集中在下半年。
但是以上,都只是次要原因。因为突击花钱很明显是在公开浪费财政资金,用任何制度的原因去解释,都无法解释“浪费”和“乱花”这两个事实。
所以,根本原因来了:钱太多。
说具体点:财政收走的钱太多。
财政收走的钱是什么?是纳税人缴纳的税。很多人以为“国家的钱”是国家挣的,或者是凭空而来的。事实上,国家又不是企业,国家只是一个行政机构,哪有直接赚钱的能力?
所谓国家的钱、财政资金,都是来自于老百姓缴纳的税。即便没有直接纳税,在日常消费中也会缴纳间接税,包含在物价之中。即便你只是去买了一把青菜,里面也有税。在欧美,这个税具体是多少,都会直接体现在付款小票上面。
中国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长期高于GDP增长,更是高于国民收入的提升速度。比如: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784亿元,同比增长6.4%;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增长5.3%。
但另一个现实又是,中国的社会保障水平长期与经济发展实际水平不符。就比如都到现在了,养老金等社会保障还是存在着双轨制,无法做到全体国民一视同仁。
教育、医疗等民生支出,在十几年前突击花钱的时候,就处于世界落后水平,现在也仍然没有得到质的提升。
正如我前面所写的,他们即便用来在单位内部绞尽脑汁花钱,也没有增加民生支出来突击花钱。
如果地方政府愿意在民生方面突击花钱的话,可能就不用那么费心思了——教育和医疗哪个不是嗷嗷待哺、长期缺钱?
事实上,就在突击花钱最疯狂的那些年,挪用教育拨款的新闻依然被频繁曝出。别说突击花钱给教育了,人家甚至一边突击花钱,一边还要侵吞教育拨款,如此贪婪,不禁令人感到愤怒!
那么突击花钱这个现象,为何就迟迟无法得到改变呢?
事实上,这个问题不是一天两天了。
让我们看一组资料(来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新华社北京1956年12月22日电,以《北京有些单位正在“突击花钱”》为标题首次报道突击花钱问题。“往年,一进入12月,‘突击花钱’现象就会显露出来,某些单位想办法把预算中可以节省下来的钱全部花掉不上缴给国家。”
……
198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的通知》要求,从发文之日起(11月12日)到春节,“停止审批购买纯毛毯、呢绒及其制品、沙发床、沙发、地毯等专控商品。对其他专控商品的审批,可批可不批的暂时不批的精神严格控制,坚决制止突击购买紧俏商品之风”。
由此可见,突击花钱的问题,已经存在很久了。
既然如此荒诞,却能长期存在,症结在何处?怎样才能真正遏制突击花钱这种怪象?
答案是公民的监督。现有的财政体制,可以说公民的参与感几乎为0,很多人都不知道“国家的钱”其实是自己的纳税,就更不要说主动参与财政的监督了。
财政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财产,所以财政信息也应当由全体公民共享,应当做到完全的透明。财政信息如果能做到透明,媒体和公民都参与监督,违规使用就一定会少很多。
突击花钱,本质上是无监督所导致的巨大财政浪费。那些年,正是中国经济最蓬勃发展的时期,也是各地政府最“有钱”的时期。那些资金和现金流都是非常珍贵的,因为一个国家不可能永远处于高速发展期。
但是,那时候却浪费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导致钱没有花在刀刃上,比如应该趁当时的高速发展期,建立良好的社会保障体系。
现在经济下行、财政吃紧,很多地方现在连发工资都困难,这时候再搞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难度会大很多很多。
从突击花钱到无钱可花,是长期以来的财政体制不科学、不透明所造成的结果,更是“民富”没有跟上“国强”的深层次影响之体现。
龙言大阅|多地公务员欠薪,两个GDP超过10万亿的经济强省,财政收支也都已失衡
作者:显龙
发表日期:2024.10.16
来源:微信公众号“龙言大阅”
主题归类:财政危机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今天一个南京的朋友来找我诉苦。他说由于地方债很不稳定,去年的目标是“保六争八”,今年很多地方改成了“保三争六”。什么意思呢?就是保证发三个月的工资,争取发六个月以上的工资。不过,他们的公积金和社保不会断。
南京市某辖区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已经被拖欠工资好几个月了。最后还是通过行政命令,强行在市内各区间拆借资金,才解决了部分员工的欠薪问题,而今年后续的资金,还没有着落。
不仅是南京,整个江苏省,还有浙江、广东等经济大省,以及直辖市天津,都因为财政枯竭导致公务员欠薪或减薪。天津一些政府部门和公交集团的员工被拖欠工资数月,有些城市甚至不得不向当地寺庙借钱发工资。
多名当地的体制内人士证实,其实从去年开始,很多地方的工资已经开始减少。学校、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公务员取消了工资和周末加班费。而今年开始出现了更大规模欠薪。
广东省大幅下调了退休人员工资,降幅甚至超过了三分之一,这意味着全国仅有的两个GDP超过10万亿的经济强省,财政收支都已经失衡。
更不用说内地和西北、东北的省份了。
河北承德和省会石家庄也都陷入了财政困境。很多地方的财政已经入不敷出,濒临破产。为了弥补资金缺口,不得不再加税,但这反而让举步维艰的企业更加不堪重负。越是经济恶化的地区,财政问题越严重,而财政困难往往又变本加厉转移到辖区企业头上,包括直属的企业。
比如有有些地方的企业刺激是按季度纳税的,一季度开出的发票相当于创收,需要纳税刺激,但实际可能款项要到第四季度才能收到。
南方某省一位公务员表示,降薪是全国范围的现象,只是各地的幅度不一样。她说,作为一个科级公务员,她现在每月的工资只有五千多元。因为财政紧张,原本为激励老师扎根农村的补贴都被取消,学校边远乡村的补助,一个月三百多或四百的现在也没有发了,财政没钱。
在持续的压力下,官方可能会在年底增发地方债务,缓解各地的财政压力。过去依赖14亿人口作为分母的举债发展模式如今已陷入困境。政府正式债务已超过37万亿元,再加上政府融资平台的隐藏债务,预计不低于66万亿元。换句话说,光地方债这一项,摊到全国人民人均负债就达46742元。
我国的经济增长长期依赖政府主导的投资,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和房地产领域。如今,房地产市场低迷、出口疲软,消费不振,过去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财政收入很快减少,而地方债务压力却不断上升。
工资发放困难的现象揭示了地方财政危机的加剧。过去“保六争八”的目标现在变成了“保三争六”,意味着连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发放都成了问题。这不仅仅是地方债务危机的信号,加大整体经济下行压力。
公务员一向被认为是最稳定的职业之一,普遍相对可靠的社会保障和收入来源。如果连他们的工资都难以保障,其他行业的就更难了,因为他们的收入直接依赖于地方财政,也是经济发展环节的最后一环,只有经济下行非常严重,财政收入明显不足时,才会影响到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
而如果连公务员这样的群体都面临收入不稳定的风险,背后所发生的经济问题无疑是巨大的。公务员也是人,需要养家糊口,面临生活的压力。当工资无法按时发放时,有些地区公务员甚至不得不依靠借贷和杠杆来维持基本生活。这不仅影响个人生活质量,也对整个社会信心构成冲击。而且,当体制内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无法保障时,普通老百姓的日子只会更加艰难。
地方财政问题已经不是隐性的风险,而是现实的危机。公务员工资发不出,同时意味着公共服务的资金也紧张,社会运转体系也将受到影响。普通民众赖以生存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也会受到冲击。此外,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停工问题、物价上涨等将直接影响百姓生活。就业市场的不景气导致收入停滞,而物价上涨则进一步增加生活成本。
总的来说,工资问题反映了当前经济的严峻挑战,不仅影响社会稳定,也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当前的财政困难不仅是体制内部人员的困境,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