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哪些行为会被判处“煽动叛乱”罪?
30 September 2024 at 03:04
在香港,哪些行为会被判处“煽动叛乱”罪?
DAVID PIERSON, TIFFANY MAY
穿着印有抗议口号的T恤。
在公交车座位上涂鸦支持民主的内容。
在社交媒体上批评习近平。
上周,香港有三名男子因为这些抗议行为而被判入狱,在以往,这些行为可能不会引起什么注意——这显示出新扩大的国家安全法的威力,这部法律的制定正是为了压制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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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是由香港特首亲自挑选的一名法官在两天时间里做出的,凸显出香港在政治上的转变。
作为一个金融中心和习惯于政治言论自由的城市,香港现在变得越来越像中国内地,对执政的共产党的批评在那里几乎是不可容忍的。
1997年回归后,中国同意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保留香港的“生活方式”50年不变。但是,要求更多民主的呼声在2019年席卷全城的反政府示威中达到高潮,导致了一场政治镇压,几乎消灭了所有公开反对北京的声音。曾经自由活跃的新闻媒体也被噤声。现已解散的《立场新闻》的两位主编是几十年来首批被判犯有煽动罪的记者。
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的执行主任托马斯·凯洛格表示:“我们仍处在国家安全对香港公民空间的重组过程中。公开辩论和讨论已不复存在,政府将继续利用国家安全工具来监管人们的言行。”
首项依据新国安法的定罪
这三人是第一批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被定罪判刑的人。在北京的要求下,该立法由一个没有任何反对党议员的立法机构于今年3月通过。此前,由于在香港引发强烈反对,立法被搁置了20年。
该条例也被称为“23条”立法,是对中国在2020年针对此前一年的抗议活动而实施的现有国家安全法的补充。据香港保安局称,截至目前至少有303人被捕,176人和5家公司基于这两部法律受到指控。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针对叛国和叛乱等政治犯罪,刑罚包括无期徒刑。它还涵盖“外部干预”和窃取国家机密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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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人都是根据该条例中针对煽动叛乱的部分被定罪的,该法将其描述为对中国和香港政府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它取代了殖民时代的反煽动法,将刑罚从两年提高到最高七年。如果被告“勾结境外势力”,刑期可达10年。
口号有罪
上周第一个被判刑的是27岁的诸启邦,今年6月,他在一个地铁站被捕,因为他穿着一件T恤,上面用英文写着“香港自由”以及中文写着“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后者是一个很受欢迎的抗议口号。诸启邦认罪,并被香港裁判法院总裁判官苏惠德判处14个月监禁。苏惠德是据信由香港特首李家超挑选来处理国家安全案件的20多名法官之一。
在诸启邦获刑后不久,苏惠德法官判处钟文杰入狱10个月,罪名是在3月到4月间在公共巴士座椅上涂鸦“煽动意图的”言论。29岁的钟文杰认罪,承认曾写下“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和“香港独立,唯一出路”等口号。钟文杰告诉调查案件的警察,他写了这些标语,因为他认为自己有权批评政府,言论自由受到保护。
在钟文杰获刑次日,58岁的区健威承认在社交媒体上“故意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出版物”。由于在Facebook、YouTube和X上发布了数以百计反政府的帖子,在社交媒体上的粉丝不到20个人的区健威被判处14个月监禁。
凯洛格表示,除了破坏公物,这三人的违法行为“在大多数其他尊重权利的司法管辖区”,都不会被视为“合法可诉”,因为它们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政治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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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儆效尤
苏惠德和香港政府表示,这些人的行为旨在煽动对当局的仇恨和蔑视,且他们的定罪需要对他人起到威慑作用。
苏惠德法官在诸启邦的判决中说:“如法律不及早介入,纵容个别煽动行为,会导致社会再次陷入乱象当中。”
香港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些判决表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关条文已经清晰划分非法的煽动言论和合法的建设性批评。”
然而,法律专家表示,任何对政府的批评现在都可能被认为是有风险的。
德国埃朗根-纽伦堡大学的国际人权法教授伊娃·皮尔斯表示,“当局已经构建了一张严密的网,要把所有人都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