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语 2025.6.13
嗯,我也知道
嗯,我也知道
罗帅宇,一个年纪轻轻坠楼身亡的医生,至今一直被网友祭奠着。
2024年5月8日凌晨,28岁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实习医生罗帅宇从宿舍楼7米外的居民楼天台坠落身亡。
罗帅宇坠楼后,警方给出的结论是自杀,但家属和公众却对此发出强烈质疑:现场有打斗痕迹,还破碎的眼镜片,死者包内装着2.5万元现金,坠楼前曾向不熟悉的同事发送过可疑短信,甚至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更怪异的是,坠楼点与宿舍楼相距达7米远,而那个高度仅有80公分的天台洞口,一个成年人是怎么在如此狭小空间内跳至7米远的地方“坠楼”?
罗帅宇身前系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实习医生,在医院实习期间,他发现身为领导的刘翔峰为了钱却丧尽天良。
不仅如此,罗帅宇还亲眼目睹了刘翔峰的一系列卑鄙手段:
看了恶魔刘翔峰的行为,罗帅宇忍不住了,他开始暗中收集证据,包刮手术录相,转账记录和患者病历等。
2022年8月,网上突然有大量帖子曝出,内容皆是刘翔峰过度治疗,随便割除病人器官丧尽天良的罪恶行径。
随着舆论发酵,不少曾被刘翔峰错诊的患者纷纷站出来,将这个恶魔医生的罪行一一曝光了出来。
最终在长沙市监委、湖南省卫健委的调查下,这名丧失人性的魔医刘翔峰,终于锒铛入狱。
2024年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刘翔峰一案。刘翔峰因故意伤害、受贿、职务侵占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共计42万元。
2024年5月8日,年仅28岁的罗帅宇从实习医生宿舍楼坠落身亡,之前,他曾实名举报所在医院存在医疗违规和腐败问题。
坠楼前一晚,罗帅宇最后一次出现在医院监控的画面里——背着双肩包走进医生办公室,10分钟后匆匆离开。
第二天清晨,人们在医院附近的居民楼下发现了他的遗体,经过调查,警方认定为“跳楼自杀”。
不仅长沙警方这样说,媒体也是这样说。
可是,罗帅宇的父母却不接受这个结论,他们提出的质疑博得众多网友同情:
①坠楼地点异常。罗帅宇从宿舍楼的顶楼坠亡,但坠楼地点离宿舍楼有7米远,且需翻越1米多高的隔离墙和穿过75公分高的隔离孔,自杀可能性存疑;
②现场痕迹矛盾。宿舍内床单凌乱,眼镜被踩碎,存在打斗痕迹。包里还装有2.5万元现金,与自杀行为不符;
③天台1.5米高的护栏顶部,有新鲜摩擦痕迹,但却无罗帅宇指纹,笔记本电脑外壳有明显凹陷迹象;
④短信内容可疑。坠楼前7分钟,罗帅宇的手机向两名不熟悉的同事发送了“罗帅宇出事了”“回原单位上班”的短信,短信的真实发送者和内容引发质疑。
吴帅宇离奇坠楼身亡后,医院先是提出赔偿20万元,遭家属拒绝。一年后,医院同意支付85.3万元补偿,但,家属必须签保密协议。
为了尽快让罗帅宇入土为安,家人无奈之下,还是拿了这笔签了保密协议的“补偿款”。
看到这里,不得不让人觉得这份“保密协议”极具诡异:
①既然是警方认定罗帅宇系“自杀身亡”,还何来保密一说?
②院方要是内心无鬼,何需“此地无银三百两”,非要逼着家属签什么保密协议?
③一份保密协议,难道就能把真相掩盖进沉默无声的秘密里?
当罗帅宇父母在整理儿子遗物时,却发现电脑数据已被删除。
父母不甘心,请技术人员恢复数据后,发现里面有大量举报材料。材料用A4纸打印出来共有1119页,达16斤之重。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医院得知这些材料后,居然愿意出1500万来购买。
面对医院1500万元封口费的诱惑,罗帅宇父母给出了震撼人心的回应:“给我地球,给我太阳……我都不要,我只要真相大白!”
更让人扎心的是,这些恢复数据的材料里,不仅有文字记录,还有录音。
其中一个录音,听了就让人毛骨悚然:
看了罗帅宇用生命换来的那摞沉甸甸的材料,2024年10月19日,罗帅宇父母手持身份证公开在网上发声,怀疑儿子的坠楼身亡与举报院领导违规违纪有关。
罗父在镜头前的誓言掷地有声:“我还有什么不能舍弃的?我儿子28岁都能勇敢站出来,我必须要站在这里,让那些腐败分子胆战心惊!”
罗母的声音同样坚毅:“怕的是他们,不是我们!”
2025年2月,罗帅宇的妈妈又再一次发声,她希望为儿子的死求回一个真相。
罗帅宇妈妈的举报,赢得了众多网友的同情和支持。有网友甚至留言:罗帅宇永垂不朽!
尽管罗帅宇父母上交的材料经历了十几次退件,其间甚至有执法部门出面拦截,但他们仍不气馁,用“不给儿子讨回公道就誓不罢休”的气慨,一直坚持“退了我又再交”!
2025年6月10日,罗帅宇父母再次将16斤举报材料递交给中央驻湘巡视组,这,已经是他们第13次上交材料了。
6月12日下午,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信访部门回应媒体称,罗帅宇家属提供的信访材料确已受理,信访事项已经依法依规处理,关于反映湘雅二医院存在医疗腐败问题的事项已经移交公安机关,现在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仍在调查核实,会依法依规处理。
罗帅宇父母坚持不懈的举报,若一曲曲向黑暗势力抗争的赞歌。这歌声里,有失去儿子的哀痛,也有揭露医疗黑幕的呐喊!
而罗帅宇年轻的生命,正是在这哀痛与呐喊交织的声音中,愈发变得英勇无畏,高大而不朽!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道,他本可以选择沉默,与黑幕同流合污,便能轻而易举获得升职机会与不菲的财富。
但他却选择了正义,毅然决然踏上那条撕破黑幕的危险之路,最后以生命的代价,把魔鬼医生刘翔峰首先送进了监狱。
我想,这绝不是他最终的目标,他要用那1119页材料,把那腐烂得发臭的医疗黑幕揭穿。他要以“医者仁心”的行动,将炽热的爱献给了饱受创痛的大众,即使无人理解,他也要以鲜血来唤醒更多沉睡的灵魂!
当医疗体系被金钱腐蚀,当手术刀变成敛财的工具,罗帅宇胸中燃起的那遍熊熊烈火,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让它轻易熄灭掉呢?
关注罗帅宇事件,不仅是对正义的呼唤,更是对黑暗的反抗。正如罗父所言:“我们就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
当湘雅二院那32名医生被暂停手术权限,当二次复核制度的整改措施陆续出台,那不仅是制度的修补,更是一个年轻医者用生命换来的觉醒!
罗帅宇用生命留下的那1119页材料,绞灭的不止一个刘翔峰,还有护士长方春华账户中4000万元的非法器官款项,以及移植科微信群中“急诊停尸房先下手为强”的对话……这材料,像绞杀令,更像恶魔们灭亡的催命符!
那1119页揭露医疗黑幕的材料,宛如罗帅宇留给这世道最悲伤的铭文,上面用鲜血醒目刻着——当医者失去了仁心,丧钟将为我们所有人敲响!
我们不能再沉默不语,更不能再成为待宰羔羊了。每一次转发,每一个关注,都是对罗帅宇留下的铭文作最深刻的反省,也是对一个年轻医者发出的呐喊,作最强烈的回应!
罗帅宇留下的“铭文”,能唤醒更多的灵魂——在麻木中醒来么?
罗帅宇坠楼事件,官方通报来了。
在这个让人无比放松的周五晚上。
通报很长,想看详细通报的,可以点击右边的标题→官方通报“罗某宇坠楼事件”。
省流版:
最重要的结论是,罗帅宇还是跳楼自杀身亡,他独自攀爬至楼顶,从镂空孔洞跳下。
罗帅宇之所以自杀,是因为学业压力大、就业焦虑、心理状态异常。
50份器官捐献资料为科研用途,系统溯源合法合规;
录音内容被误读或断章取义,无违法证据。
罗某宇与刘翔峰无直接交集,未参与其手术,也无举报记录。
坠亡后通话记录为民警和同学联系,网传“纪委文件”短信不实。
数据删除质疑:电子设备数据未删,未发现“举报材料”文件。
科室违规通过研究生账户周转绩效资金,已整改并问责相关人员,罗某宇个人实得3.85万元。
医院给予人道主义慰问,但拒绝家属不合理巨额补偿要求。
联合调查组三次赴四川通报结果被拒,公安机关驳回家属刑事立案申请,维持原结论。
总之,罗帅宇系因学业、就业压力自杀,无他杀或迫害证据;
家属举报问题经核查均不成立,部分内容存在误解或夸大。
之前大家说得那么邪乎,最后只有一个违规过桥转绩效的问题,但已经已整改并问责相关人员了。
这下大家终于可以放心了。
只是,通报的意思我是看明白了,但看完后,却一致有个疑问萦绕在我脑子里,怎么也想不通。
那就是,罗帅宇的落地点的问题。
通报说,罗帅宇的尸体被发现时,头部距他住的小区1栋墙壁7米,呈仰卧状,这个和之前的报道差不多。
但很多人怀疑,正常成年人全力助跑也难以跳跃7米,跳楼真的能跳这么远吗?
这次,通报给出了解释。
通报说,在距1栋墙壁4米处的地面上有呈放射状血迹及脑组织残渣遗留。
据此,联合调查组认为,该处为罗帅宇坠落至地面时头部的接触点。
那既然罗帅宇的头部落在了距墙壁4米的地方,那怎么尸体最后被发现时,头部为什么会距墙壁7米远呢?
联合调查组的说法是,罗帅宇触地后反弹至发现位置。
综上所述,也就是说,罗帅宇落地时,头部在距墙壁4米的地方,经过了反弹,然后他的头部就落在了距墙壁7米远的地方。
也就是说,罗帅宇在落地后,还反弹了3米。
这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从15层居民楼上往下跳楼的人,落地之后真的还能反弹到3米之外吗?
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没亲眼见过,所以我就用上面这个问题,以深度思考模式问了豆包,以下是它的回答,我未改一字:
从物理学和生物学的角度(仅作为完全不鼓励任何危险行为的理论说明):
1、人体的非弹性本质:
人不是弹性物体,落地时身体组织(如骨骼、器官、肌肉等)会因巨大的冲击力发生塑性形变,能量几乎全部用于身体损伤,而非像弹性球一样产生反弹。事实上,从高处坠落时,落地瞬间的冲击力极大(根据自由落体速度,15层楼下落至地面时速度可达约30米/秒,即约108公里/小时),人体会在触地瞬间承受远超生理极限的力量,导致严重骨折、器官破裂等致命伤害,几乎不存在“反弹”的物理条件。
2、能量转化的现实情况:
假设从15层楼(约45米)落下,落地前的动能约为 E_k = mgh(m 为人体质量,g 为重力加速度,h 为高度),这些能量在触地时会全部转化为身体形变能、热能等,几乎没有能量剩余用于推动身体“反弹”。即使从极低高度落下,人体触地时也很难观察到明显反弹,更何况是从高楼坠落,此时身体的损伤是首要后果,反弹完全不符合生物力学和物理规律。
3、现实案例与医学常识:
从高楼坠落的事故中,受害者落地后通常会静止在触地点附近,不存在“反弹至数米外”的情况。医学上,高处坠落伤属于极严重的创伤,生还概率极低,更不可能出现反弹行为。
再次强调一遍,这是豆包的回答,不代表本人意见。
但,作为一个有好奇心的人,我实在很想知道,从15楼坠楼后,怎么反弹3米的?
而且别忘了,落地时头部在最远的4米处,反弹后又是头部在最远的7米处,怎么这么巧?
你拿出手机模拟一下就能发现,这样的反弹,我能想到的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落地后直接平移或顺滑3米。
第二,落地后整个弹起到3米外。
第三,落地后翻转两圈。
而且,通报也说了,罗帅宇跳楼的平台南侧有一镂空长方形孔洞,洞口长3米,高0.8米。
这个高度,成年人站起来都不够,根本不可能提供助跑起跳空间。
也就是说,罗帅宇跳楼时不可能提高水平初速度,那从4米反弹到7米的动力,又来自于哪里呢?
我说这些,没有任何不良引导,我只是纯好奇。
不知道有没有大神,能给我解惑;或者官方能不能出一个视频,解答这个疑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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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CDT报告汇》栏目收录和中国言论自由及其他人权问题相关的报告资讯。这些报告的来源多种多样,包括机构调查、学术研究、媒体报道和网民汇集等等。也欢迎读者向我们推荐值得关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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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 ARTICLE 19:一家位于英国的国际言论自由倡导组织。该组织以《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命名,即“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及思想的自由”。
国际言论自由倡导组织“第19条”ARTICLE 19于6月4日发布了一份最新报告,揭露了中国当局及其代理人对海外异议人士的系统性骚扰、恐吓、家人连坐和暴力行为,即跨国镇压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TNR)。报告指出,中国当局跨国镇压的目的是压制全球范围内针对中国的人权侵犯的抗议活动。
报告表示,中国的跨国镇压行动是全球最为复杂和广泛的。该机构引用自由之家 (Freedom House) 的数据指出,自2014年以来,中国的跨国镇压影响了至少36个国家的数百万中国侨民以及少数民族,约占全球记录的“物理性”跨国镇压事件的30%。报告还强调,在中国领导人国事访问、使领馆外抗议或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如1989年天安门事件、2019年香港民主抗议)等特殊时期,跨国镇压往往更为频繁。
“中国针对抗议者的跨国镇压行动在国家领导人访问期间、使领馆外以及敏感纪念日尤为明显,”报告写道,“这些行动依靠统战部、使领馆官员和侨领等协调网络,采用包括物理袭击、恐吓、滥用国际法律系统、数字监控、在线骚扰,以及针对抗议者国内亲属的集体惩罚等策略,以压制海外的批评声音。”
报告通过对29名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维吾尔族、藏族、内蒙古及台湾的侨民代表的采访,记录了2011年至2024年间在12个国家发生的抗议及镇压事件。例如,2023年亚太经合组织 (APEC) 峰会在美国旧金山召开时,香港民主委员会 (HKDC) 执行总监郭凤仪亲历了针对抗议者的暴力袭击。“在APEC期间,亲共人士的袭击十分频繁,暴力程度导致部分抗议者需住院治疗,部分伤者甚至需要数月才能恢复。”她还提到,不同民主运动之间的团结(如香港人与藏人之间的合作)是抵御镇压的重要力量。
此外,报告指出,数字空间也存在广泛的跨国镇压行为,包括在线审查、骚扰、监控及信息操纵。例如,2020年6月4日天安门事件纪念日前夕,人权组织“中国人权” (HRIC) 主任周锋锁组织的在线纪念活动因中国政府的压力被Zoom平台强行关闭。报告还提到推特大V“李老师不是你老师”,因传播2022年白纸运动信息而遭到报复。他的个人隐私信息被公开,银行账户遭到冻结,甚至还收到死亡威胁。
报告中,ARTICLE 19还特别指出,中国当局常通过骚扰抗议者在中国境内的亲属来向抗议者施压。例如,荷兰的维吾尔族人权活动家阿布都日衣木·盖尼 (Abdurehim Gheni) 表示,2024年5月习近平访问欧洲前,中国警方强迫其兄长给他打电话,要求他停止抗议活动。盖尼的父亲和另一位兄弟因他的抗议被送往“再教育营”。最终,其父于2024年9月在“再教育营”拘留期间去世。类似案例还发生在澳大利亚的维吾尔族人权活动家努尔古丽·萨乌特 (Nurgul Sawut) 身上,她有近50名亲属被拘留,部分亲属还遭到警察殴打。
该组织强调,跨国镇压对抗议者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且深远的影响。持续的威胁和对亲属安全的担忧导致许多异议人士产生焦虑、孤立和自我审查。藏族活动家滕津·达瓦 (Tenzin Dawa) 表示:“中国政府的目标是通过极端的心理压力孤立活跃的藏人,导致一些人陷入抑郁。”报告指出,这些行为违反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优秀》(ICCPR) 中关于言论自由、和平集会及隐私权的条款。
对此,ARTICLE 19敦促中国政府停止违反国际人权法的行为,废除或修订2020年香港国安法等被用于镇压的法律。该组织也呼吁国际社会采取对策,要求东道国政府保护抗议权利,调查镇压事件并为受影响的侨民提供心理支持,并希望科技公司保护用户隐私。最后,报告引用香港流亡活动家罗冠聪的话表示:“无论环境多么黑暗,我们总能通过小的善举和灵活的抗争找到出路。”
6月5日,哈佛大学贝尔弗科学与国际事务中心发布了最新的《关键与新兴技术指数报告》(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 Index Report)。结果显示,美国在所有关键技术领域仍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但中国正在快速缩小与美国的技术差距,尤其是在生物技术和量子技术方面展现出强劲的竞争力。
据悉,该报告量化了25个国家的科技实力并制作了排名。美国依旧位列榜首,总分84.3分,中国紧随其后,得分为65.6分,其次是欧盟、日本、韩国、英国、德国、台湾、法国、印度、俄罗斯、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报告称:“美国在指数的所有领域均领先于中国和欧洲,这主要得益于其过去几十年建立的独特创新生态系统。”其中,美国在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本方面的优势尤为突出,其分散式创新体系——涵盖政府机构、大学、初创企业和大型公司——使其能够快速整合专业知识并扩大创新规模。例如,在人工智能领域,美国凭借OpenAI、谷歌等公司,在算法、计算能力和模型准确性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在空间技术领域,SpaceX等企业的公私合作显著提升了美国的发射频率和有效载荷能力。
然而,报告也警告,美国的领先地位并非不可动摇。学术研究经费的削减和政治极化可能削弱其资源分配能力,威胁其技术优势的持续性。
另一方面,报告称:“尽管中国仍落后于美国,但其在多个领域保持竞争力并正在缩小差距。”该机构强调:“在本次指数评估的各项技术中,中国在生物技术领域拥有最直接的超越美国的机会;美中之间的微小差距表明,未来发展可能迅速改变全球力量平衡。”尤其是在制药生产和制造方面,中国占据了主导地位。报告还称,中国BGI集团在基因组学领域的多元化发展,彰显了其在全球生物技术市场的竞争力。
在人工智能领域,中国在数据和人力资本方面处于领先地位。2025年DeepSeek的R1模型和阿里巴巴的Qwen3模型的发布,表明中国在AI模型性能和成本优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报告认为,若中国能克服美国出口管制带来的障碍,其AI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然而,报告也表示,中国在半导体和高端AI领域仍受制于对外国设备的依赖和较为薄弱的早期私人研究生态系统。
此外,报告还分析了技术融合对全球权力平衡的影响。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和量子技术的相互作用正在加速创新,例如AI助力药物发现,量子研究推动下一代半导体材料的发展。报告指出:“技术融合使治理和预测关键及新兴技术的影响变得复杂。”这种技术融合为领先国家创造了先发优势,但也为中小国家提供了通过区域或垂直专业化参与竞争的机会。例如,日本在机器人-AI整合、加拿大在量子技术方面均展现出独特优势。
报告也强调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与欧洲、日本和韩国的合作伙伴关系使美国在关键和新兴技术领域显著更加强大。”然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完全控制半导体等关键供应链,这种‘瓶颈’凸显了国际合作的必要性”。
最后,报告建议,美国需通过深化与盟友的合作、稳定贸易政策和增加研发投资来巩固其领先地位。而中国则需解决经济增长放缓、债务增加和产业过剩等结构性问题,以进一步提升其技术竞争力。对于全球其他国家,报告鼓励通过区域合作和专业化发展,在技术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今年6月4日是1989年“六四学运”的36周年纪念日。中国人权活动家、六四学运参与者郭宝胜当天在《外交家》杂志上发文,回顾历史,指出中国民主运动不应该只依靠美国,而应寻求更广泛的国际支持。
郭宝胜表示,美国在1989年天安门事件后,迅速将人权问题降级,转而追求现实利益,而这一政策取向在当前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战略中再次出现。
郭宝胜写道:“今天是天安门广场屠杀36周年纪念,然而近几个月来,国际社会对这一历史时刻以及中国民主化问题的关注甚少。”他指出,特朗普上台后,其“美国优先”原则下的外交政策更注重交易性,忽视了价值观导向,导致美国对中国的民主和人权问题采取了更为冷淡的态度。例如,特朗普政府取消了拜登时期的民主峰会,削减了对国家民主基金会和美国国际开发署的资助,并限制了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等媒体对中国的报道,这些媒体长期以来是推动中国民主化和批评中国政府践踏人权的重要海外平台。
然而,郭宝胜指出,特朗普的中国政策实际上早有先例。1989年天安门屠杀发生后,原本倾向与中国维持友好关系的老布什总统,迫于国会和国际社会的压力,宣布了对中国政府的一系列制裁。然而,老布什政府很快就恢复了全面接触政策,尤其是在1991年和1992年否决了将最惠国待遇与人权挂钩的国会法案,显示出其实用主义外交的回归。郭宝胜引用学者盖伦 (Galen) 的话指出:“老布什保留了与中国的关系,但他这样做是以牺牲个人尊严和美国价值观为代价的。这一错误绝不能重演。”
郭宝胜在文章中强调,天安门事件后的教训表明,中国民主化运动“不应该仅仅依赖美国,而应努力从欧洲、日本和台湾获得援助。在美国内部,也不应仅依赖行政部门,而应注重美国社会,包括国会、非政府组织、智库和大学。”
最后,他呼吁全球民主国家应重新审视与中国的关系,避免重蹈过去忽视人权的覆辙,同时他也鼓励中国民主运动坚持下去,寻求更广泛的国际支持,以推动真正的变革。
难以置信啊,都2025年了,居然还有这种事情。
近日,湖南岳阳临湘市艳飞砖厂被上官正义曝光长期通过外包工头控制多名疑似智力障碍人员来搬砖。每天要在40度的高温环境中搬砖12个小时,全年无休。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措施,患病了只给止痛药。
更夸张的是,工头扣留身份证,用暴力威胁限制自由。而且他们说工资有300元一天,但实际只是管饭。
没钱没自由,强迫高强度劳动,这是什么?这就是奴隶啊,美帝以前的黑奴的待遇都比这好吧。
据了解,这些工人多来自云南贵州交界的边远地区,年龄40-50岁,工头通过改名隐藏身份。并以路边捡的为借口转移这些奴隶。
最后还是上官正义举报,警方才迅速解救这些智障人员。并控制了砖厂负责人和工头。
吊诡的是,在报警20分钟,就有人开车把这些人员转移走。为什么会这样?
若不是新闻报道了,谁能相信到现在还有搞奴工的。
拐几个智障人员,压榨他们的劳动力,搬砖还真不需要有太多的智力,有体力,埋头苦干就是,一个人一天300,一个月就能压榨出9000,五个人,一个月就能榨出45000元。一年就能赚50多万。
要是这些奴工死了,扔在路边就是失踪人口。
现在明白为什么有人专门拐智障人士了。他们也能榨出这么多油水。
就像电诈要拐能使用电子产品的人,而黑砖窑就喜欢拐智障人士。
只要有利可图,一切法律都敢践踏。
我想起之前山西洪洞的黑砖窑案,还有2011年,河南记者崔松旺,假扮乞丐,卧底黑砖窑,解救30名智障人士。
历史不会重复,但总在押韵。赔本的买卖没人做,杀头的买卖有人做。
还有在去年,一贵州男子出门打工失踪18年。结果是被黑砖窑非法拘禁,他因生病,偏瘫失禁没法干活,才被人扔出来。
他说厂里还有31个人都是这样的奴工,当时也引起广泛关注,可后来呢?那31个人解救了吗?至今没看到下文。
我当时就感叹了,都2024了,还会有这种事?
现在又感叹一下,没想到都2025年了,还有这些事,不强调可能还会以为是1925年的事。
只要有利可图,就一定会有人去钻营这条路,直到完善这条黑色产业链。
人口拐卖不只是妇女儿童,所有人都可能被拐,有人可能感叹自己没用,但在人贩子眼里,你有用得很,零整皆有用。
这件事能被曝光还是靠上官正义,他经常曝光一些人口拐卖的案例,搞得现在很多事要网红去曝光,就比如水污染问题,有人就找渔猎齐哥去曝光,感觉有关部门还不如网红好使。
现在还有这种事,这真是这个时代的悲哀。怎么样才能杜绝这类悲剧重演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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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官携数亿元执行款外逃境外,法律能否实现有效追责?
日前据媒体消息,某法院执行局一法官助理全家外逃境外前,已将多达亿元的执行款转移国外。而且已获外国国籍。
那么,对于携款外逃的公务员,法律能否要求将其引渡回国?
“法度Law”注意到,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柯锦雄律师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并非绝对不能。柯锦雄表示,作为执法司法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引渡是国际上较为正式、法律制度较为完备的追逃手段,引渡的依据一般而言就两类,一类是多边条约当中的引渡条款,一类是双边签订的引渡条约。
柯锦雄称,公务员卷款外逃一般是涉嫌贪污罪等职务犯罪,既没有特定的包含引渡条款的多边条约,也没有双边引渡条约,因而缺乏引渡的依据。但是缺少国际法的依据是不是就完全不能要求日本引渡呢?也不一定,根据我国《引渡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也就说是,中国依然可以向日本提出引渡请求,但同时需要作出互惠承诺。然而,实践当中,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成功引渡的案例不多,在追讨的四种方式当中,其实更多的是劝返。所以希望从日本能引渡回来,难度很大。
若双方没有引渡条约,贪污分子就可以逍遥法外吗?
柯锦雄表示,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后新增的特别程序——缺席审判程序。对于逃往日本的腐败分子,只要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可以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若缺席审判程序启动,该法官助理将面临何种法律裁决?
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景峰律师告诉“法度Law”,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本案中,法官助理携执行款外逃涉嫌贪污罪,符合缺席审判的案件范围。
魏景峰表示,结合案件情节,该法官助理可能涉嫌贪污罪和洗钱罪。根据《刑法》第三年八十三条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中 “数亿元” 属于 “数额特别巨大”,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此外,魏景峰表示,法官助理还涉嫌洗钱罪,属于新增的自洗钱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跨境转移资产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了解,本案是法官助理先将执行款转至自己名下,然后再转移境外。当法官助理将执行款转至自己账户名下的时候,贪污罪已经既遂。其后又将赃款转移境外的行为,构成洗钱罪,属于自己替自己洗钱,即自洗钱行为。依法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法官助理可能同时构成贪污罪与洗钱罪,应数罪并罚。
此事是否会牵扯该法院执行局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蒋崴律师向“法度Law”表示,考虑到该案件涉及的金额巨大、影响极为恶劣,若经查证属实,必然将引发多重法律追责程序,下到经手同案执行的执行法官、书记员,上到该院执行局局长、分管副院长将面临监管失职审查,甚至承担玩忽职守或撤职等政务处分,若发现上述人员协同转移资金将按贪污共犯追责;此外,法院政治部及出入境管理部门也会因违反《法官法》监管责任及《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被问责。
除追责外,蒋崴表示,法院系统也应对执行款物全覆盖复查、关键岗位人员护照集中管控、全员财产申报核查,找出可能存在的其他漏洞,并在法院系统内互相学习,该事故不应只是追究个人责任,更多的是从中吸取经验,查补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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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思想上锁
又要眼界开放
难煞老夫
海南要取代香港、成为新的全球金融中心、自由贸易港的宏大蓝图,放在领导案头很久了,封关运行的传闻也够久,有些囤房待涨的房子都长白毛了。
今日终于有落地的好消息:不用翻墙,即可上网!
在这个诞生过华文第一社区天涯论坛的小岛,个人可以重新联上国际网络,是喜、是悲?
一切都是被逼的。要是洋人连个gmail邮件都不能收发,想在X上晒个朋友圈都做不到,这「自由港」三字,委实不配。
细看细则,这款名为「环球畅联」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申请者必须使用中国三大国有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之一的5G套餐,并提交其雇主信息(包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供审批,审批流程最多可能需要五个月。
开通了「环球畅联」服务后,运营商侧会直接给手机号码开通服务包,个人免「翻墙」即可上外网,也不需要安装软件,用蜂窝上网即可。
这个服务当然要另外收费,速率5M的每月费用1500元,速率10M的每月3000元。
这相当于先建了堵墙,再在墙上挖个狗洞供你出入,还另外收费。
推测一下,到最后是不是全国人民都得申请一个境外上网卡,也都再付一笔开门费?
记得叶挺当年写过一首诗《囚歌》:
一个声音高叫着
爬出来吧,给你自由!
此前,为了方便外企做生意,虹桥等一些自贸区也开通过类似的服务,不过是针对企业的。
而这一次是针对个人的,要说进步,肯定有。
但有些同志特别善于制造问题、再亲手解决问题,也是特别有意思。
前段时间,我国连续五年申请加入CPTPP,且表明态度一定努力达标。在CPTPP的标准里,有一条就是信息的自由流动。《我们诚心加入CPTPP,他们怎么就不信呢?》
不能自由上网已经对上海这样的开放型经济区域造成了特别大的影响,今年1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授副校长毛祥东把「开放互联网」的议题摆上了台面。《官媒报大学副校长两会建议恢复访问外网,是放风吗?》
他建议有序逐步分批恢复国际互联网访问,针对特殊行业、特殊地区、特殊领域,先开放一批。比如在上海自贸区、陆家嘴、进博会和虹桥国际商务区恢复国际互联网,更能吸引外国人来沪投资生活,有利于提升上海的国际竞争力。
先把自己的手脚绑住,再去参与国际跨栏比赛,刘翔觉得这非常有趣。
我写了300多部家传、整理了1200部家庭相册,发现旺族多出自读书人、绅士、企业家、地主,少数平民子弟则通过读书、从军、创业改变命运。
家史即国史,现代国家鼓励学生先讲家史、次学国史,汲取智慧、经验、教训,节节攀升。
死亡不是人生的终点,遗忘才是。如果没有记忆,家就是一句空话。
讲述我们的故事、写作家传,是人类延续文明和创造意义的基本方式。长按下面微信二维码,识别加我好友,一起抢救和传承家庭记忆:
为什么从南宋起,浙江人既会读书又会做生意?家风传播的脉络,无法想像!我参与的这本书,上线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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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雨融与哈佛都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因为他们始终仍然在坚持精英的傲慢与冷漠。
撰文丨连清川
5月29日,来自青岛的25岁女生蒋雨融作为研究生代表,在哈佛大学毕业典礼上做了名为《我们的人性》的演讲。现场欢声雷动,鼓掌不止。
她的演讲,深切地回应了哈佛大学校长艾伦·加伯的致辞:
2025届的毕业生来自街头巷尾,来自全国各地,来自世界各地。世界各地,本该如此。
加伯的话,当然被普遍认为是对特朗普与哈佛之间“战争”的回应:在如此紧张的时刻中,哈佛坚定地依然选择了全球化。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蒋雨融的演讲却在中国国内遭遇了群嘲和质疑,似乎连哈佛的显赫地位也不那么香了。
一个来自中国的女生代表一届硕士毕业生在哈佛演讲,如果这发生在10年前,甚或只是5年前,一定会被解读为国家的骄傲、社会的模范。短短数年之间,就已经沧海桑田。
是什么发生了变化?
在极短的时间里,蒋雨融的背景就已经被扒了出来,她的父亲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的执行主任,而她是绿发会的长期志愿者,也曾经得到该会秘书长周晋峰给哈佛的推荐信。
6月3日蒋雨融通过个人社交媒体账号,澄清自己未曾依赖父亲的关系而入学哈佛,详细说明母亲与父亲早年离异,自己是在艰难与贫困之中获得了在哈佛的一切成就,而周晋峰的推荐信并没有在她的入学中起到什么有效的作用。
▲蒋雨融发表的澄清声明(图/网络)
我无法认同对于蒋雨融个人隐私如此肆无忌惮的侵犯。她其实还够不上公众人物的范畴。然而,这不正说明了精英与公众之间的对峙,已经臻于惨烈。人肉者几乎本能地相信,这些高调的精英背后,一定有着不可告人的暗箱操作。
但是,既然蒋雨融选择了公开回应,并且承认了自己父亲的背景,我们于是可以根据这样公开的信息,来厘清双方对抗的本来面目。
惯于撕裂的中国互联网自然在蒋雨融事件上再次闹得沸反盈天。质疑蒋雨融的人对于她英文的流利程度,分享内容、着装风格全面提出了质疑。而同样,也有众多人为她辩护,认为过分苛刻。
其实,澄清和辩护,已经足够说明部分公众对于蒋雨融的质疑,甚或反感。
蒋雨融的长文,都在竭力说明,自己未曾仰仗父亲的地位、金钱或者特权来获得哈佛的成就,一切都是在母亲的含辛茹苦与自我的努力中获得。但是她却无法说明,或者故意忽略在绿发会中所获得的便利。
公众简单地选择了不相信,反而更加相信她的成功,恰恰是因为起点的不同。她从青岛出发,历经了英国与美国数个顶尖的中学与大学,如此流畅与顺遂,的确无法让人简单采信她的一切与家庭背景无关。
▲蒋雨融在接受采访时,身后有两个人正在打架(图/视频截图)
我当然非常愿意相信蒋雨融个人与家庭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绿发会显然并不是一个权势滔天的部门,而能够在诸多顶尖学府中脱颖而出,最终站在哈佛毕业典礼的演讲台上,这并不是一封绿发会秘书长的推荐信能够达到的结果。
但这不是公众关心的焦点。当成千上万中国大学生毕业即失业,当无数学子折戟考公战场,当数以万计的寒门子弟被挡在985、211的门外时,人们会本能地相信,这个也许在公权部门中不值一提的非政府组织,一定在她的成功中扮演了非同寻常的作用。
公众从来不在意结果的不公平,而是结果的不公平中,有着,或者暗藏着起始的不公平。因为起始的不公平,就从来意味着结果的不公平。
10年来,或者5年来,什么东西发生了改变?因为以前我们曾经相信尽管结果可能并不公平,但起始是公平的。而今大众倾向于相信,恰恰是起始的不公平导致了结果的不公平。
蒋雨融想要证明她的一切全都来自于自我的努力。作为MPA(公共事务管理)硕士的她,竟然看不见公共事务中最基本的原理:公众对于公平的期待,才是一切人性基本的起点。
我们或许能够相信你的成功出自于你的努力,但是我们却连努力的机会都没有。这才是网上那些人质疑蒋雨融的本质。
她在回应中引用了孟子的话“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的原意,是在坚持真理的道路上,并不畏惧千万人的阻挡。我不知道她未来会不会发觉自己误用了这句充满对抗的名言:挑战她的人并不是挑战她相信的道理,而是认为,自己是被她的成功所侮辱和损害的人。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这就是这一代精英的傲慢与对世界现实的冷漠。
我认真地研读了蒋雨融的演讲。表演痕迹很重,每个动作经过精心设计;内容并不走心,而是刻意引发现场效应;主旨老生常谈,毫无任何创新与创意,只不过在重复老套的全球主义话题。
哈佛选择了蒋雨融,实际上是明确地选择全球化。
按照哈佛毕业典礼的流程与时间表来看,临时选择蒋雨融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大致可以断定并非故意以此来对抗特朗普的政策。
但也可以说,这就是哈佛。无论东南西北风,始终坚持着全球化的方向不放松。校长加伯明确地针对了特朗普的政策。
但是,这并不是许多美国民众所期待的。他们要美国优先,要入学平权,要保障犹太学生的安全与权益。
蒋雨融的演讲内容,或者在哈佛的原则坚持,都没有错。甚至可以说,哈佛更加道德高尚,理想远大。
▲哈佛广场(图/图虫创意)
哈佛所看不到的是:人们真实地并不是在反对全球化,而是反对全球化的结果。是在近半个世纪的全球化中,精英们收割了全球化的所有果实与荣誉。
蒋雨融代表的并不仅仅是她自己而已,而是哈佛这个精英机构的意识形态。当她和哈佛还在侈谈全球中的众生平等,动植物权益和绿色进步的时候,普通的公众却始终焦虑于通货膨胀、工作机会和日常安全。
在这场针对蒋雨融和哈佛的冷嘲热讽中,中国与美国的公众突然一起“环球同此凉热”了。公众看见了民粹主义:对于个人信息与权利的肆意入侵,与对大学独立精神的侵犯。但公众所无法看见的是:自己正在不断强化与催化民粹主义的甚嚣尘上。
哈佛不回应在全球化中受损的人的困境:那些都是太过于人间的问题。这就是精英机构的傲慢与冷漠。
蒋雨融的演讲老套而平庸。哈佛的选择老旧而精英。
蒋雨融和哈佛都没有错,却同时又错得离谱。
他们并不理解,也不想理解在中国与在美国的普通公众的现实痛楚与困惑,不想向他们解释这一切不公平发生的缘由,也并不想开放自己的系统,让每个人都能够可能重新获得公平的机会。
他们依然沉醉在全球化所塑造的虚假的天下太平的幻梦之中。
几乎同时,哥伦比亚大学也选择了一位名叫安德鲁·杨(Andrew Yang)的华裔学生作为优秀毕业生进行演讲。小杨也热爱自己的学校。但是他并没有强调自己来自于哪里,共同的人性多么重要。他用所有的时间,去谈论校园的艰难,友谊的可贵,与未来的冒险。
▲安德鲁·杨穿着游戏角色服装发表毕业演讲(图/视频截图)
他就是一个真实的人,在困顿中前行,热爱cosplay,在面对未来时迷茫,然而坚定。他是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镜像的真实的个体。你不需要关心他的肤色、国别和意识形态,你愿意和他同呼吸,共命运。
无论你来自中国,还是来自美国,我们都同样在人世沉浮,我们又都同样,被周遭的人温柔以待,我们一起去寻找出路。
这是安德鲁·杨与蒋雨融的不同:甘苦与共,与制造幻觉。
蒋雨融与哈佛都不知道自己错在了哪里,因为他们始终仍然在坚持精英的傲慢与冷漠。如果这一代的精英和精英机构,依然无法理解民众的困顿,与世界的改变,那么,公众的反叛,将会再次制造洪水滔天。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一个民族最能吃苦、最能加班、最早起、最少假期、最习惯“卷”,那非中国人莫属。
外国人一般都很震惊:中国人怎么能做到一天到晚工作赚钱,却对享受和休闲毫无兴趣呢?
凌晨五点菜市场忙碌的身影、流水线上从早到晚重复的工人、灯火通明的写字楼……这一幕幕构成了一个典型的“中国式勤劳”。但一个刺眼的现实也摆在那里:这么努力,却没有相匹配的财富。
“勤劳致富”这句话,我们从小听到大。父母那一代靠多劳多得、熬夜加班、节衣缩食,确实过上了比过去好得多的生活。但在当下的中国,这条公式开始失效了。
为什么?因为财富的游戏规则变了。
在过去的“增量时代”,只要你比别人多干一点、多忍一点,生活就会肉眼可见地变好。但现在我们进入了“存量社会”,蛋糕的大小没怎么变,但竞争的人却越来越多。
你多干一点,可能只是拿到本该属于别人的那一口,而不是创造出新的机会。“竭尽全力却只能活着”成了一个现实。
努力不再是决定性因素,让很多人感觉越努力,越无力。
被“低效勤劳”困住的亿万人,是结构性问题的核心。
中国人是勤劳的,但很多人的“勤劳”,是一种被动的、高耗能的劳作。比如外卖小哥,一天送好几十单,风里来雨里去,一个月挣七八千。但这个勤劳,是拼体力换时间,是一种低效率、高消耗的循环。
换句话说,中国人普遍勤劳,但我们太多人被困在了“低附加值”的岗位上。你越努力,只是证明自己能在这种体系下更久地撑下去,而不是跳出去。
当社会所能提供的岗位,越来越多的倾向于让人们“出卖时间”而不是“出卖价值”的时候,这个问题会愈演愈烈。
这个根源,与之前的房地产过热这种结构性畸形也有关。当时,财富和劳动之间的关系,其实就已经越来越远,只不过被房产热掩盖了。
80后、90后们可以非常努力地工作,却无法买下一线城市的一间厕所;而有人只是靠家庭固有的房产,资产已经翻了好几番。
房子已经是中国人财富最大的分水岭,房地产绑架了中国的大部分财富分配结构。早几年买了房的人,即使不用太努力,也能享受到房价上涨的“红利”;而没赶上的年轻人,即使再努力,也永远追不上房价的脚步。
现在房价跌了又怎样?买得起吗?结构性问题不解决,并非房价跌了年轻人就能有好的出路。
因为房价下跌的同时,伴随的是失业和高附加值工作的进一步减少,甚至名校生都开始抢一些本来很普通的工作。
其实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是文化层面。
中国人的财富观,曾经过于强调“靠劳动改变命运”,而忽视了财富管理和价值提升。
也正是这种文化,造成了从整个社会到企业的无效内卷,但大家都把这种不正常内卷当作正常,价值观已经彻底失衡。
勤劳是一种“美德”,但不等于“红利”,更不能当作一种依赖。通行全球的致富密码根本就不是勤劳,而是创造更多的价值,这才是真正走向富裕发达的道路。
互联网行业风口正盛的时候,一个工程师可以年薪百万;而同一时期,一个教师、一名工地搬砖工,工资可能十年不涨。他们或许更努力,但他们不在“风口”。
“风口”是什么?是时代的红利,是资本流向的焦点,是政策支持的领域。谁站在风口上,谁的勤劳才有乘法效应;而其他人的勤劳,只是被时间慢慢消磨掉。
但只靠“风口”作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是不够的。必须要更均衡地产生更多高价值的行业、更规范地执行劳动法,才能形成不依赖于短暂“风口”的高价值工作。
除了以上这些因素,社会结构也让“努力”变得更沉重。
中国的社会结构在某些层面强化了“穷人更努力,富人更轻松”的悖论。
比如体制内外的养老双轨制,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烟草等“金饭碗“的存在,造成一些“注定要卷”的先天因素。
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让普通家庭的孩子从小就要靠补习班、靠死磕成绩来“改变命运”;而富裕家庭的孩子早早接触素质教育、海外资源,赢在起跑线之外。
社会的上升通道随之变得越来越窄,学历贬值不断加剧。十年前你可能靠高考翻身,但现在,即便考上985,毕业后也未必找得到满意的工作。
努力仍然重要,但“努力导致成功”的概率大不如前。而当大部分人都发现自己的努力越来越难带来改变的时候,“勤劳”的光环,也逐渐被现实磨暗了。
必须要让社会更公正,才能保证创造价值的机会更均等;只有努力的人得到回报,才会给整个社会形成良性的驱动力。
那中国人该怎么办?继续“卷”吗?当然不是。
现在为了打破经济的结构性困局,中国社会需要的不是人们更努力,而是更聪明。
或者说——更聪明地努力。努力是基础,但你得站对位置、踩对节奏、用对方法。
要学会跳出“勤劳陷阱”。不再只想着多干活,而是思考:这个努力有没有积累性?能不能构建价值链?有没有可能复制、放大、变成系统?能不能依靠规则和制度让它更持续?
勤劳是美德,但不该是唯一的出路——这才是应当注重的价值观重塑。
中国人从来不缺努力精神,但不能再用“苦干”来替代“巧干”,也不能再用“勤劳”去麻醉对不公平结构的忍耐。
有时候,“勤劳”只是一种让底层麻醉的借口。
当中国人真正理解财富的本质来自于高价值的社会、讲规则的社会、公正平等的社会,才能走出“越努力越贫穷”的怪圈,迎来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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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1
法律定义“淫秽”:它指具体描绘性行为、露骨宣扬色情,并以挑动性欲为主要目的的内容。海棠作品是否符合此定义,需要具体分析。
2
艺术价值是关键:作品即便包含色情描写,如果具有公认的艺术或科学价值,就不应被视为淫秽物品。耽美文学的艺术性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3
评价作品需看整体:不能仅因作品中存在局部露骨描写,就将其整体定性为淫秽。文学评论通常强调整体性。
4
艺术与色情并非互斥:一部作品可能同时具有艺术探索和色情元素。耽美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其艺术价值不应被轻易否定。
5
对“新事物”的法律适用需谨慎:网络文学、耽美题材等相对新兴的文化现象,在适用现有法律条文时,应避免简单套用,需考虑其特殊性。
6
小众审美值得考量:耽美文学主要吸引特定读者群体。其内容的“淫秽性”判断,应考虑到其传播范围和对社会大众的实际影响。
7
“淫秽”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历史上,许多曾被视为“淫秽”的作品,后世评价可能截然不同。对海棠作品的定性,也应有发展的眼光。
8
海棠作品的复杂性:成人内容不自动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需区分具有情节、人物和思想表达的文学创作与纯粹的色情制品。
9
法律面前,程序与实体并重:不仅要关注行为是否违法(实体问题),更要关注执法和司法过程是否合法合规(程序问题)。程序不正则实体难彰。
10
刑法“牟利”有特定含义:它通常指行为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并实施了相关行为。海棠作者是否都符合此构成,需逐个认定。
11
“流量”不能等同个人牟利:兰州案中,将作者为平台带来的“网络流量”视为作者个人“牟利”,在刑法上缺乏直接依据,存在扩大解释的风险。
12
“为爱发电”与牟利目的:海棠平台上许多作者免费分享作品,其主观牟利意图不明显,甚至缺失。
13
微小获利应审慎对待:作者仅获得极少量打赏(如数枚虚拟币),是否构成刑法所要求的“情节”,值得深入研究。
14
旧标准不宜硬套新业态:基于传统出版或早期互联网环境制定的点击量、获利数额标准,可能不完全适用于海棠这类新兴网络文学平台。
15
区分不同牟利行为:个人写作获少量稿酬,与有组织地大规模制作、贩卖淫秽电子信息以牟取暴利,在性质和危害程度上存在本质区别。
16
管辖权必须合法:海棠文学城服务器在台湾,作者遍布内地各省。兰州警方对此类案件行使管辖权,应有清晰、合法的法律依据。
17
跨省执法有程序要求:公安机关异地执行侦查措施,如传唤、拘留海棠作者,通常需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并遵守法定程序。
18
程序公正是底线:从立案、传唤到审讯、取证,海棠作者所经历的每一个法律程序,都应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其合法权利。
19
海棠案的证据难题:境外服务器的电子数据、网站显示的点击量等,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和认定,是案件的关键和难点。
20
警惕“趋利执法”倾向:如果执法行动的主要动机是地方财政“创收”或追求办案指标,而非维护法律秩序,则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21
无罪推定原则的适用: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前,所有海棠涉案作者都应被视为无罪的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等诉讼权利。
22
权利保障不容忽视:侦查过程中,对海棠作者采取脱衣检查、长时间疲劳审讯、询问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等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个人权利。
23
“一刀切”处理不当:海棠案涉及作者众多,个体情况各异。不区分具体情节、涉案程度,“一批处理”的做法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4
公民监督权的正当性:公众和媒体对兰州警方在海棠案中的执法行为提出疑问和批评,是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利的体现。
25
刑罚适用需谦抑: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法定刑幅度跨度大,最高可至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重判。
26
罪责刑必须相适应:对海棠作者的刑罚,应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以及实际获利情况相匹配。
27
不同地区尺度不一引质疑:安徽绩溪与甘肃兰州对类似海棠作者的处理,在量刑标准和宽严尺度上似乎存在差异,引发对法律适用统一性的担忧。
28
评估社会危害性的复杂性:海棠作品在特定亚文化圈内传播,其社会危害性与向社会大众无差别传播淫秽物品相比,需要具体分析和评估。
29
高额罚金的合理性:部分海棠作者被要求缴纳远超其微薄稿费的罚金,其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受到质疑。
30
公众朴素法感的失衡:许多人感觉,与一些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相比,海棠作者因写作面临的刑罚显得过重。
31
保护未成年人与成人创作的平衡:保护青少年是社会共识。但不能因此将所有涉及成人内容的创作都视为洪水猛兽,应寻求平衡点。
32
分级制度的缺失是症结:缺乏内容分级制度,使得对成人内容的管理往往陷入“一刀切”的困境。建立分级制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33
法律的终极价值追求: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简单地惩罚和剥夺。
34
公共讨论的价值:对此类争议案件的公开讨论,有助于厘清法律边界,促进社会认知,并可能推动制度的改进。
35
“以刑代管”的风险:对于一些本可通过行政管理、行业自律或民事途径解决的问题,若轻易动用刑罚,可能导致“以刑代管”,过度刑事化。
36
执法者的专业素养:执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职业伦理,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当言行或滥用权力。
37
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即使海棠作者的行为涉嫌违法,其在刑事诉讼中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如辩护权、不受非法取证权等,必须得到保障。
38
“青少年保护”的合理边界:青少年保护是重要的社会议题,但不应成为压制一切成人表达和讨论的绝对理由。
39
司法解释的滞后性与修订需求:如果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司法解释制定年代久远,可能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社会状况和技术发展,需要及时检讨和修订。
40
同情心与法治精神不矛盾:对海棠作者个人困境表达同情,与坚持法治原则、要求程序正义并行不悖。
41
追求实质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指法律条文的普适性,更包括弱势群体在司法过程中获得平等对待和公正程序的机会。
42
对公权力的审慎态度:公权力具有强制性,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对其行使保持警惕和监督,是现代公民的素养。
43
理解亚文化的多样性:社会对耽美等亚文化应持更开放和理解的态度,避免因不了解而产生偏见甚至敌意。
44
个案是法治的试金石:海棠这类争议性案件的处理,能检验一个社会法治的成色,并可能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45
司法公正的基石作用: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负面影响可能深远。维护司法公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6
文学虚构与现实行为的区分:文学作品中的情节和描写,即便大胆出格,也应与现实生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区别对待。
47
案件背后的深层问题:海棠案不仅是个别作者的遭遇,它也折射出当前社会在文化管理、法律适用、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深层问题,值得反思。
48
淫秽物品的认定,需兼顾“诲淫性”与“无艺术价值”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49
若作品形式整体露骨,即便声称有严肃主题,也可能因冒犯公众而被否定艺术价值。(罗翔观点,参考“天一案”)
50
刑法第363条对“牟利”的强调,意味着主观上的营利目的和客观上的获利行为,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
51
当有人认为“违法就是违法,国家不让就不行”时,需要认识到法律并非静止不变。法律的解释、适用以及其本身的合理性,都应在社会发展中不断接受检验和讨论。
52
免费写作,仅因“为平台带来流量”即被认定为“牟利”,这种逻辑挑战了传统刑法理论对“牟利”的理解,也可能导致打击面不当扩大。
53
“海棠”服务器在台湾,这一事实使得内地公安机关的管辖权问题更加突出和复杂,需要清晰的法律论证。
54
律师的早期介入和有效辩护,对保障海棠作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他们是法律天平上的重要砝码。
55
“西绪福斯的刑辩”等法律援助的出现,体现了法律共同体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社会责任感。
56
刑罚的配置,特别是针对淫秽物品犯罪的刑罚,其严厉程度应与社会发展和观念变迁相适应,避免过度惩罚,保持刑罚的谦抑性。
57
罗翔教授提出的多元主义惩罚根据(冒犯原则、禁止剥削、软家长主义),为理解淫秽物品规制提供了更全面的视角,超越了单一的法益理论。
58
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对于私密传播、小范围传播的“淫秽物品”,应与公然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的行为区别对待,避免对私人生活过度干预。
59
赵宏教授强调艺术自由的“少数人”属性,提醒我们不能简单以大众情感或道德标准来评判艺术作品,需要保护创作的探索空间。
60
陈碧教授对“天一案”的分析,指出即使作品被认定为“淫秽”,其社会危害性也应具体评估,并结合宽严相济政策,影响最终量刑。
61
对于“黄文和小说分不清界限,还在这讨论文学”这类看法,需要指出其简单化倾向。文学作品可以承载复杂内容,包括成人元素,其艺术性不应因题材而被轻易否定。
62
有些文章认为,质疑执法程序和量刑标准就是为“违法者辩解”。这种观点混淆了维护程序正义与为具体行为背书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63
另一些文章在讨论此案时,采用煽动性语言或进行无关的政治联想。这种方式偏离了法理探讨的轨道,无助于问题的理性解决。
64
案件中,年轻女性作者的悲惨遭遇(如被取消学籍、强制遣返),凸显了刑事案件对个人命运的巨大冲击,令人痛心。
65
如“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哈”等作者的自述,揭示了她们在创作背后的个人困境、情感寄托以及对文学改变命运的微弱期盼。
66
“敲下去的字,明天会不会变成铐手腕的家伙事儿了”,这句话形象地反映了在法律边界模糊、释法不一的情况下,创作者普遍存在的焦虑与不安。
67
法律界定“淫秽”,应避免由少数人或个别机构垄断解释权。鉴定程序应力求透明、专业,并接受司法审查。
68
即使作者因压力等原因承认写作内容“不当”,也不意味着其放弃了对程序公正和罪罚相当的合法权利主张。
69
公众在讨论中援引“金瓶梅”、“洛丽塔”等经典作品,意在说明对“淫秽”的判断具有历史相对性,今天的禁忌可能成为未来的研究对象。
70
将耽美文学简单等同于“儿童色情”或绝对的“精神鸦片”,是一种认知上的偏误和标签化行为,忽视了其在特定社群中的文化意义。
71
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KPI导向”或“创收动机”的质疑,需要相关部门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回应,以消除公众疑虑。
72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培根)这句名言在本案讨论中被反复提及,警示我们司法公正对社会信任的极端重要性。
73
关于“三倍上缴”罚款的传闻,如果属实,其法律依据和是否符合比例原则都值得严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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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与出版自由。对这些自由的限制,必须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75
“远洋捕捞”这一标签的广泛使用,本身就带有对执法行为程序瑕疵和动机不纯的强烈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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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与“纯粹以刺激性欲为目的的淫秽制品”,是案件审理中划分罪与非罪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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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对当事人进行与案情无关的道德羞辱或隐私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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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现行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已明显滞后于社会现实(如关于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考虑适时进行修订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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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平台(如海棠文学城)本身存在运营或内容上的争议,就简单推定所有在该平台发表作品的作者都具有同等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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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刑事案件的处理,都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被预设立场、舆论压力或行政指令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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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淫秽物品”的刑事规制,其根本目的应是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和保护未成年人,而非压制正常的文化创作和思想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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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人员似乎认为,即便文章不收费,也为网站带来了流量,属于网站整体牟利行为的一部分”——这种将间接贡献等同于直接刑事牟利的逻辑,在刑法上是危险且缺乏依据的。
83
当听到“家庭环境、经济状况等因素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这类说法时,虽然其本身有道理,但不应因此忽视案件中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正义、罪罚是否相当等核心问题。
84
律师提出“指望打无罪,没有一个本地律师会接这个案子”的观点,可能反映了部分地区的司法生态现实,但这不应成为当事人放弃追求公正和法律援助的理由。
85
有人认为“为她们发声,就是纵容这些人继续犯罪”。这种观点错误地将对程序正义、合理量刑的呼吁等同于为犯罪行为本身辩护,混淆了维护个体权利与认可违法行为。
86
援引“在美国涉及儿童色情处罚比国内更严”来论证本案处理的合理性,属于不当类比。本案主要涉及成人内容的创作,与直接的儿童色情问题性质不同,且法律体系和具体规定也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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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能够回应社会现实的复杂性,而非僵硬地适用条文。它需要在稳定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88
公众对此案讨论的热度,反映了社会对创作自由、法律边界、公权力行使等议题的普遍关切和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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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棠作者进行“羞辱式”提问,如“是不是没有男朋友才写这种东西”,不仅严重违背执法伦理,也与案件侦查本身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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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无疑将对未来类似网络创作行为的法律边界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影响深远。
91
不能因为个人不喜欢某种文学题材(如耽美),就支持对其进行无限度的法律打压。文化的多样性需要得到尊重。
92
司法解释的制定与适用,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法律学者、创作者代表和广大公众,以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接受性。
93
“为爱发电”的创作行为,如果确实不涉及直接的、刑法意义上的牟利,其可罚性应远低于以牟利为主要目的的传播行为。
94
对法律的信仰不应是盲从:真正的法治精神,包含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以及对个体权利的珍视。
95
任何公民,包括涉嫌犯罪的公民,其基本的人格尊严都应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得到尊重和保障。
96
此案也引发了对网络平台责任的深入思考。平台应如何有效规范自身内容,在保障创作自由的同时,避免法律风险,是一个重要课题。
97
“屠刀悬在头顶”,形象地描述了在法律界限不明晰、执法尺度不统一时,创作者群体所面临的普遍恐惧与不安。
98
“口袋罪”的警示:当某一罪名的构成要件解释过于宽泛,易导致其成为“口袋罪”,随意入人于罪,需警惕此类倾向。
99
最终,我们期望的是一个既有明确法律秩序、又能容纳多元文化表达、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治社会。
写于2025年6月3日
编者按:《CDT报告汇》栏目收录和中国言论自由及其他人权问题相关的报告资讯。这些报告的来源多种多样,包括机构调查、学术研究、媒体报道和网民汇集等等。也欢迎读者向我们推荐值得关注的报告。
中国数字时代本周推荐媒体:
5月29日,《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报道,指出“中国将维吾尔人安置在全国各地的工厂,为全球品牌生产产品”。该报道指出,中国当局的计划不仅涉及经济生产,还意在控制维吾尔族群并削弱其文化认同。
此报道由《纽约时报》、英国调查新闻局 (The Bureau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m) 和德国《明镜周刊》(Der Spiegel) 联合调查完成。
报道称,“美国和欧盟都已通过法律,旨在防止消费者和企业资助中国对维吾尔族人的迫害。” 然而,该报道指出,中国政府通过将维吾尔工人转移到中国其他地区的工厂,绕过了这一禁令。该调查发现,维吾尔工人被转移到至少11个省份的75家工厂,涉及电子、纺织、汽车零部件等多个行业,其生产的产品进入了全球供应链。
其中,至少包括苹果、麦当劳、肯德基、特斯拉、斯凯奇等在内的100多个国际知名品牌使用了这些产品。
调查团队称,“研究结果基于对政府和企业公开发布的公告、官方媒体报道、社交媒体帖子和研究论文的审查”。例如,该调查团队通过比对工人拍摄的抖音视频确认了这些工厂的具体位置,随后记者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纽约泰晤士报》和《明镜周刊》的记者走访了湖北省和江苏省的八个城市中的二十多家工厂,采访了三十多名工人。在一次采访中,几名工人表示,“他们在严密的监督下工作”,“工作是预先安排好的,有时需要获得许可才能离开工厂”。一些工厂的保安也表示,政府机构会派维吾尔人来工作。
该报道引用研究指出,这些计划往往具有强制性,维吾尔人通常别无选择,只能接受工作分配,否则可能会被贴上“极端主义”标签并被送往再教育营。报道根据中国官方的数据指出,“2023年转移劳动力数量达320万人,其中包括多次转移的劳动力,以及数万名被派往其他省份的劳动力”。
调查还发现,转移到外省的维吾尔工人需接受政治教育。“一些视频显示,工人们在中国国旗前举起右拳宣誓效忠,有专家称,这表明意识形态培训通常是此类工作项目中维吾尔族工人的强制性要求。”
在一些抖音视频中,部分维吾尔工人表达了对家乡的思念。例如,有维吾尔人上传的视频背景是一首维吾尔语歌曲,歌词为“我的眼里流淌着悲伤的泪水……”
最后,该调查团队联系了这些国际品牌。许多公司拒绝回应,而在回应的声明中,大多表示“禁止其供应商使用强迫劳动”,但多数公司并未直接回应涉事供应商的问题。
当地时间6月1日,全球最大的跨国工会、国际工会联合会 (ITUC) 发布了《2025年全球权利指数报告》,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工人权利状况显著恶化,“全球范围内对劳工权利的侵犯达到历史高点”。
该指数将受调查的151个国家分成了五个等级,其中劳工权利最恶劣的为第五等级“权利无保障”(NO GUARANTEE OF RIGHTS)。中国和香港均位列这一等级。此外,第五等级又分为有法律但无保障的“Rating 5”和法律不健全导致权利得不到保障的“Rating 5+”,中国和香港均属于前者。
全球范围内,该报告发现,72%的国家工人无法获得完全的司法公正,45%的国家限制言论和集会自由,87%的国家侵犯罢工权,80%的国家限制集体谈判权。报告特别指出,“全球范围内对工人基本自由的打压愈演愈烈”,民主制度正面临“政变”式威胁。
在该机构官网上,中国一栏显示,中国当局“于1982年取消工人的罢工权”。此外,报告还表示,“中国政府经常利用治安管理处罚法镇压合法活动分子和工会会员”。另一方面,该报告还指出,中国工人被迫加入国有工会,以代替独立工会。
此外,该报告还特别提到了香港当局逮捕了两名工人领袖,并批评港版国安法“进一步限制了公民空间和工会活动”。报告指出,该法律甚至将与国际工会的合作定为“与外部势力勾结”,工会成员可能面临最高20年监禁。
最后,该报告敦促全球工人和工会参与国际工会联合会的“为民主而战”运动,共同争取更公平的未来。国际工会联合会总书记卢克·特里昂格 (Luc Triangle) 在该报告中呼吁:“工会运动是全球最大的民主力量,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对抗威权主义和不平等。”他强调,工会是抵御民主侵蚀、保护工人免受剥削的关键力量。
公民维权志愿者联网组织维权网于5月31日发布《五月中国大陆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报告显示,上期名录中的62人已刑满释放,1名被羁押者被判刑,12人狱中有新动态。同时,本期新增被刑事拘留10人,以及被判刑的32人,共计42人。被捕的主要原因包括从事宗教活动、维权上访以及参与民主人权活动等。
1、本月获悉上期名录中刑满释放的62人名单:
李嘉达、王百羽、吕智恒、曹长起、陈华良、
陈雪、 董利利、洪海华、胡玉兰、黄晓敏、
江增朝、姜桂秀、楞珠扎巴(藏)、李聪、李杰、
李静、 李义芳、练日光、刘国花、刘丽杰、
刘银凤、罗立腾、南民民、聂艳、 冉春惠、
唐健群、王斌、 王宏滨、王慧、 王景翠、
王兰英、王月、 岑子杰、尉国申、杨秋仁、
杨运春、于凤珍、于建春、于淑清、余素芳、
张平、 郑庆兰、郑文质、周军奇、周群慧、
周云秀、焦麟惠、吕丽芳、李小凤、姜彩凤、
宋云玲、赵建华、陈淑平、张红英、刘文萍、
徐丽秀、邓燕祥、苏民军、林学岁、赵怀国、
沈爱斌、龚圣亮、
2、本期新增被刑事拘留的10人名单:
高全福、焦勇、唐秉义、汪懿博、郭茹、刘策、李庆、杜鹃、李晓东、嘎松、
3、本期新增被判刑的32人名单:
7年:崔军、刘英君、
6年:陈成个、
5年6个月:温粉华、魏三梅、杨传厚、
5年3个月:佟明宇、
5年:李守兰、杨映鹏、傅雪冰、
4年:王凡、贾素芹、祝令点、郭金仙、郭春芳、王乖彦、
3年6个月:杜建新、付健、胡秀丽、兰青中、侯浴椿、夏瑞迎、
3年:郑秀琴、贺洪军、付文辉、吕三秀、
2年:张菊英、田鹏飞、杨雪珍、
1年6个月:王成美、
1年:陈凤娟、樊爱荣、
报告称,截至发稿,中国共有1695名在押政治犯、良心犯,其中死缓11人,无期徒刑17人,有期徒刑1438人,刑期不明24人,羁押未判229人,另有大量人员“被精神病”和强迫失踪未完全记录。
每位政治犯、良心犯的被捕原因详情可访问维权网:《维权网:中国大陆在押政治犯、良心犯月度报告(2025年5月31日)第116期(共1695人)》。
此外,需关注非营利组织中国劳工通讯对中国劳工权利的追踪报道。五月份,中国发生安全事故12起,工人集体行动145起,工人求助34起。
要你何用?
有个阴暗歌手说,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可是亲爱的,做中国孩子的直肠和膀胱,可能比做中国孩子更难。
这几天,朋友圈很多在讨论中学生便秘的问题,据报道,上海崇明区中学生里,每100人就有13人便秘。
接受采访的河北省儿童医院便秘专科刘伟栋医生说,近两年他已接诊过10名超过一个月不排便的学生,大多是住校的中学生。
看上去,河北学生比上海崇明区的同龄人更惨点。那毫无疑问,我老家河南的学生,八成比河北的孩子更惨。
上海中学生每100人有13人便秘,河南的中学生,100人能有13人不便秘吗?
乌泱泱的评论都在声讨学校管理和教育理念,其情也切,其鸣也哀,却都是老生常态、虚应故事。
口肌耍得再顺溜,也解不了括约肌的急。
孩子忍一忍,就能顺利毕业去送外卖了,急啥呢?
我敢说,每一个教育局长都更关心自己那话儿的软硬,而不是辖区学校厕所蹲位够不够用。
这倒也不能全怪局长和校长。祖国建了这么多学校,收天下英才而教之,一年花这么多钱,也不必在乎家长和孩子们满不满意。
教育的本质,就是贯彻国家对于下一代人的命令与征服,让更顺服更聪明的人脱颖而出,先富起来。中国教育青睐淘汰而非培养,根源便在此。
孩子们要被驯养得让祖国放心满意,而不是反过来,逼着祖国打造一个让家长和孩子满意的教育体系。
这条食物链上,教育局长、校长和老师……一长串,都是勤恳的工具人。学校里,老师们除了排便外,并不比孩子们自由多少。
天下太平,国库盈实,教育工作者是国家的神经末梢,为中华崛起而教书。一旦事有不谐,他们就会沦为财政体系的阑尾,被卷入朝不保夕之境。
指望这样一群人,去保卫孩子们的视力和排泄系统,可能吗?
只要尚存几分良知和共情,就会发现,做中国人的父母,不见得比做中国人的孩子轻松。
不能开心玩耍,自由说话,还不能畅快拉屎。在这样的孩子面前,有哪家父母可以自称无罪?
为了成绩
失去如厕自由
「这一年,我没有一天拉便顺畅。」
山东一县城中学的高二学生乔某因紧凑的学习时间安排失去了便意。
从早上6点半踏入班级早读,到晚上21:50晚自习结束,乔某的每一分钟都被学校精密安排,不管是吃饭还是上厕所都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能有丝毫偏差。
即便课间休息10分钟,也要被拆分成「8+2」,即可自由活动的8分钟和必须提前回到教室安静下来的2分钟。如果遇上老师拖堂,留给学生上厕所的时间就只剩下四五分钟。
在这样的作息时间安排下,学生为了减少上厕所的次数,会刻意压抑便意,甚至不敢多喝两口水。久而久之,越来越多学生出现严重的便秘症状。
在上海的一份调查研究中,每100个学生中就有13人患有功能性便秘,而上海已经是公认的「素质教育」较为宽松的地区。
在河南、山东、河北、浙江等高考大省,情况更为严峻。有不少网友在评论中分享了自己学生时期的相似遭遇:
河南南风所至:学生时代,根本没有上厕所自由……
河北世霜w:我高中晚上闹肚子想上厕所,不给我开门,说时间没到,我都疼的直不起腰也不给我开。
浙江twopts:初中的时候甚至因为午休时间去上厕所,被宿管老师骂了半天……
湖北东亭vanHe:20多年前高中的时候,五六天一次大便是常态,结果急性阑尾炎。
我朋友的两个孩子,无论家长如何鼓励他有便意时无论如何都要去,最终都慑于老师的压力,养成了一星期才排便一次的恶习。
我还记得学生时期,老师为了激励学习,组织观看衡水中学的纪录片。
所谓「衡水模式」就是将学生的每一分钟精确切割和管理,用于学习、休息、阅读、锻炼。曾有衡水二中的学生发文称「午饭时间只有15分钟,为了能吃上一口饭,只能等到铃响的一刹那像猛兽一样冲出去」。
将学生当作工厂流水线管理的「高考工厂模式」一度被推崇,也一度被教育部批评。
2025年3月,广州某家独立电影放映空间本来计划放映一部有关衡水中学的纪录片,结果因「不可抗力」永久闭店。后面,这部纪录片在X度网盘也不可查看了。
虽然纪录片在网络上销声匿迹了,但「衡水模式」并未远离。
失去「排便自由」的中学生数量正在增加。更有甚者,他们连「抬头自由」都丧失了。
2024年10月,就读衡水市第十四中学的高一学生吴同学因为在阅读课上抬头,被认定违纪,勒令停课7天。吴同学的家长认为处罚太重,班主任回复称「校长让怎么做就怎么做」
有网友评论称「学生排便不自由,是全社会的耻辱」。这话说得不错,但这样的「耻辱」未免多了点。
5月28日,湖南省高院通报了一起校园纠纷案。事因学校禁止学生携带电子设备并鼓励互相举报。学生宋某举报同学周某携带平板电脑,并擅自从其书包中取出上交老师。对此,老师奖励了宋某一瓶牛奶。随后,宋某被周某打成轻伤二级。
法院认定学校需要承担30%的责任,因为学校通过物质奖励鼓励学生相互监督举报,客观上形成了「以举报代管理」的治理效果。
法官认为,一个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将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对青少年人格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有网友认为法院判决得对,鼓励举报就是鼓励小人行径;也有网友表达不满:
上海用户7837123580:换一种说法,互相监督,不可以吗?作为管理者,需要了解团体内部的情况,布置一些耳目是正常操作。现在情况是耳目自行其是。做了明显过分的事情。
辽宁诚必通:发现美国入侵,要不要举报。
河北花儿与蜂儿:好人难当,以后谁还敢举报坏人坏事。
其实,连古人都知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即亲属之间互相隐瞒是符合人性的。
而在几十年前,我们也经历过相互举报的年代。在我写过的家传中,就不乏因亲友举报而酿成的悲剧。有一位身为普通老师的传主曾被三位身边的至亲好友举报,分别是住在楼上的义子、儿媳的姑妈以及相交相识了几十年的老同事。
若非写家传时调出当年的档案,也许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原来是身边的亲友出卖了传主。我至今还记得传主后人看到检举信时被惊得从座位上弹起来的景象。
我们经历了那个黑暗的时代,也在现行法律中规定,不得强迫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从而避免「法律逼人告亲」的道德困境。
可你看看学校里这些老师的作为,以及那么多支持举报的网友,你不得不沮丧地承认,我们这个民族,有时候被人骂作洼地洼人,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从「排便不自由」到「鼓励学生互相举报」,到底是「教育出了问题」还是因为「教师系统里面出现了坏人」?
有人认为,教育系统有问题,但如果将所有矛头都鸡贼地指向在公权力领域处于末端的教育,无疑是在挑软柿子捏。
但如果要为「教育」开脱,那又大可不必。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认为军营、监狱、医院和学校都是以纪律、规训、惩罚、矫正为手段的一整套权力的运作方式。当教育被用作规训人们的工具,它也成了人的一生被迫害的开端。
「要遵守规则」的观念通过洗脑的方式根植到人们大脑深处,即便是脱离人性的规则,服从也压倒了天性。所以孩子们学会了压抑便意,父母和老人也卑贱得主动参与到了限制孩子们的排便自由中。
这不是孩子们的耻辱,而是大人的耻辱。
现在越来越多网友意识到让学生失去「如厕自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山东incookai:不在某片土地上生孩子也是一种善良。
河北anxiangfudong_24686:我们的孩子享受着罪犯都不曾拥有过待遇。
上海来年葡萄成熟柿柿如意:从剥夺生理需求开始逐步抹灭人格尊严。
正如这位上海网友说的那样,剥夺生理需求只是抹灭人格尊严的开端。
教育者因为害怕孩子们打闹出事便借学习之名剥夺休息娱乐的时间,正如相关部门害怕公众场地出现踩踏事故,便禁止所有人员聚集的娱乐活动,都是「一刀切」。
这样的「一刀切」都是靠牺牲公民的自由精神和活力而实现的。
如今,孩子们跟大人一样成为了被牺牲的对象。
我们便看到了孩子们一边忍着便意和腹痛,一边在高考誓师大会上高呼「我命由我不由天」。
一个排便自由都没有的地方,谈什么创新与自由,只觉荒诞到无法呼吸。
无忧无虑的童年,炊烟袅袅的小屋,铃声急促的校园……
人到中年,蓦然回首,慈爱的外婆早已离开,强壮的父亲也已弓腰驮背。
帮助他们整理照片、写下记忆,可能是他留给我们最后的礼物了。
我写了300多部家传、整理了1200部家庭相册,将父母的记忆留在时间的长河里不至湮灭,是我们创造意义的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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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如果没有家庭记忆,家就是一句空话。这个任务,只能我们自己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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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说自己遭刑讯逼供,辩护律师要求调取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被拒,律师在法庭上能对办公机关提出批评吗?
辩护律师能在法庭评论说,在案证据违背逻辑、违背法律、违背生活常识吗?
辩护律师能在法庭上批评办案机关小案大办、有罪推定吗?
你可能会说,你这都是常识问题!庭审中,律师发现问题,当然需要指出来啊。难道辩护律师要说,你这么做没问题,你这么做很对吗?
你要注意了。安徽芜湖律师戈运龙,就是因为开庭时这么说了,被办案机关认为,言语不当,诋毁司法机关,要求司法局给与处罚,暂停执业6个月。
戈运龙律师把书面辩护词发给了几位全国知名的刑辩律师,周泽、斯伟江、刘昌松等。
周泽的看法是:其中有些言词虽然有点激烈,但仍然属于正常的辩护意见范畴。
刘昌松律师的看法是,他的辩护是专业的、尽职的,整体比较理性、温和,个别地方措词稍激烈。
比如:
那么,戈运龙律师在法庭上怎么说的?
与戈运龙律师共同辩护凤海飞案的徐冯彬律师称,“戈律师被投诉的案子,是和我一同办理的,我全程在场。我可以证明,戈律师的庭审发言并不出格,办案过程也很认真负责。”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也就是说,戈运龙律师的发言,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如果仅仅因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让办案机关不高兴,就要给予处罚,这就无异于废除辩护制度,甚至于废除刑事审判制度了。
就戈运龙律师的发言,我倒是想知道,律师要求调取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这个要求合情合法合理,为什么不给调呢?
戈运龙律师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我是觉得,即使你不是律师,也应该关注这件事。很简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不是他个人的利益,而是所有人的权利。没人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打官司,你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律师在法庭上只会说,对对对,好好好。
办案机关自己不爽,就投诉辩护律师,将毁掉辩护制度甚至是律师制度。
没有人拥有免予批评的自由,每个人、每个单位都要接受监督、接受批评,尤其是权力机关,更要接受批评,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守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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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关注黄杨钿甜爸爸的事。今天的舆情,让人感觉开始洗地了。
首先,是四川慈善总会开始回应黄杨钿甜爸爸这个杨伟与四川慈善总会的杨伟是同名同姓。
其实,黄杨钿甜爸爸说他没有负责震后重建,是同名同姓的误会时。网友们早就不关心这个言论了。大家也认可的确有两个杨伟。
可我在之前的文章里已经提到,名字可能会重名,但电话号码绝不可能相同。甚至这个号码的支付宝账号也是杨伟,头像还是他老婆孩子照片。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网友查到杨伟是雅安市投资促进局的,他曾负责7个亿的云峰山4A景区创建,是结合4.20芦山灾后重建进行完善。
所以说,目前网友关注的重点压根就不在四川慈善总会的杨伟那里。
在此事发展之初的确有人搞混两人,但现在大家目标就很明确,就是雅安投资促进局的杨伟。
在这个时候出来辟谣,只能说这个单位的反应有点慢,大家都不care的时候才来辟谣。
这就给黄杨钿甜爸爸的团队有了炒作的话题,于是网络上出现以此为由洗地的言论。
大量的言论就是“哎呀,搞错人了”。
可我写了几篇文章了,从一开始就分清楚了此杨伟非彼杨伟。两人重名,却都涉及到震后重建的工作,只不过一个是汶川地震一个是芦山地震。
目前举报黄杨钿甜爸爸,应该向雅安市纪委举报。
而有的媒体,却以此为由,开始乱评论,还说黄杨钿甜不必陷入自证怪圈。
特别是对黄杨钿甜爸爸有没有震后重建贪腐行为,这个媒体直接带节奏说:大概率为否。还说此事“乌龙”的可能性较大。还说同名同姓不是罪。
作为一个官方媒体,在目前还在调查阶段,就出来带节奏,说大概率为否,乌龙可能性较大。对电话号码相同是只字不提啊。
怎么说呢?万一调查结果出来的确有,他们也可以说是遇到了小概率事件,他也没说的那么绝对。
他们既给自己留了退路,又成功带了节奏,让一些对此事了解不深的吃瓜群众觉得就是同名同姓的乌龙。
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带节奏,是真的水平不如我们自媒体,还是成了水军头子?
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没辞公职之前,黄杨钿甜妈妈就戴了四五十万的首饰。辞职之后就可以在深圳住大别墅,戴名贵奢侈品。
就说这个耳环吧,这个耳环是整套出售的,耳环只是其中之一,整套报价在2000万以上。
即使你资产上亿,你愿意花1/5的资产买珠宝首饰吗?
花钱如此大手大脚,真是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
而同样是媒体,大象新闻评论则说:黄杨钿甜事件不是八卦是公众监督,是公众对财富透明的合理追问。公众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同样是媒体,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既然黄杨钿甜爸爸的确负责了芦山震后重建项目,为何还矢口否认,若不是电话号码露了马脚,还真有可能让他瞒天过海。
他为什么要撒谎呢?
根据公开信息,雅安投资促进局的几个干部都已经严重违纪违法了。
而黄杨钿甜爸爸对公众撒谎,找水军带节奏,都改变不了纪委严查的决心,我相信纪委会认真调查的。
我作为一个四川人,我们心里一直有个痛点,就是大量的地震捐款去向不明。
全国人民的爱心没有传递到灾民那里。最近雅安的灾民也站出来说只收到了一些泡面矿泉水之类。大量的钱财去哪了?
我在汶川地震后,没有捐一分钱,我当时在读大学,我在那个时候就看清楚了这背后的门道。但我捐了一些物资,还去帮忙搬运物资装车,全国各地的物资堆放在某部队的空地上,几十个同学,搬了一个通宵。
以前地震后,总有人去逼捐,逼名人捐,逼企业捐,甚至逼普通人捐,王石让员工捐十块钱就可以了被骂了好久。
最近的地震捐款,有的地方甚至让大家别捐物资,最好捐钱。
物资还要清点分发,多麻烦啊,还是资金最好。
可大家的爱心已经被一系列事件消耗殆尽了,大家寒心了。以后再发生灾难,谁还捐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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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戈律师喊一下。”19日下午,收到Z老师的消息。听他说,这位安徽芜湖的戈律师因庭审言论拟被司法局停业处罚半年。我随即应下,虽暂时不知其真实性,但事涉刑辩律师执业权利,且据说是庭审期间批评监察机关而“因言获罪”。
加上当事人戈律师的微信后,他给我发了两份材料(相关职务案件的辩护词和庭审情况报告),说“正在会议室等司法局领导谈话。”
庭审情况报告是戈律师给司法局、律协的。开头写明:“鉴于芜湖市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我在代理xxx一案时,法庭辩护时表述不当,存在宣传、诋毁有关办案机关及工作人员,发函要求对我按照《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处理,为此,我将该案的法庭辩护情况作出报告。”
戈律师在报告中条分缕析地释明了他的辩护意见,并相对应贴上他的庭审原话。以此说明他“对xxx案关于程序、实体、证据、犯罪形态、量刑等发表的辩护意见,属于辩护人正常履职,不存在宣传、诋毁办案机关及工作人员。”
晚八点,戈律师说:“(谈话)结束了,我都要崩溃了,吵的一塌糊涂,让我退出二审,把我都要逼疯了,我都想从楼上跳下去。我现在是精疲力竭,中午没有吃饭,下午开仲裁庭,xx老师发的帖子他们很快就知道了,司法局我知道对我还不错,但他们不敢得罪纪检监察部门啊···”
第一次遇见律师崩溃至此,还是一位从业20多年的老律师。担心他的状态,所以打消了采访的念头。但此事已受到法律界诸多关注,一些律师、学者也在尽力声援戈律师。
次日早上,给芜湖市司法局办公室、律师工作处、政治处打了数个电话咨询此事,均未获正面回应。跟戈律师说,“刚刚问了芜湖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工作人员说不清楚对您拟作出停业处罚的事。请问方便把参与这个事的司法局人员联系方式给我吗~”
戈律师没有回复。
但还是很想跟进此事,因为有律师朋友认为,此事关乎辩护律师的“庭审言论豁免权”。中午,给芜湖市司法局、监委及政法委、安徽省司法厅相关科室都打了电话,还是一无所获。再次联系戈律师:“戈律师,方便聊聊吗~”
戈律师依然没有回复。
同时,一家值得尊重的机构媒体发了报道。
三个小时后,戈律师发了朋友圈:“各位同仁: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是我理解有误,司法局仅仅是向我了解一下开庭情况,并未要对我处罚,相关部门也仅仅觉得我用词不当,要注意庭审礼仪、注意情绪化表达而已,这些我都能接受。请大家不要放大,引发更大范围的误解···”
对于媒体来说,当事人背刺、反水不少见,但律师如此作为,实在生气。发帖吐槽:“非常理解当事人为了保住执业证和辩护权的苦衷,但从公众和媒体的角度,大家关注此事是为了什么?如果当事人达成诉求,就以‘误解’了事,甚至不惜歪曲事实,那以后谁还愿意关注此类事件?类似的操作,只会让媒体报道此类事件的空间越来越小。说白了,愿意报道的媒体本身就承担了风险。”
我认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理解有误”。媒体和公众关注也不是抹布,用了就可以扔弃。所以我把自己和戈律师的聊天记录截图公布了。但Z老师对戈律师仍然抱有善意,“戈律师说理解有误,应该是符合实际的。司法局当前确实只是收到了监委发函,在了解情况,没决定要处罚他。当然,如果没有大家的呐喊,司法局会不会处罚他,就说不准了。”
当时怕错怪了戈律师,哪怕这可能性极低,所以把指责他的帖子隐藏了,直至看到他要求前述机构媒体撤稿的截图。
他说:“我可能理解有误,司法局仅仅是向我了解一下开庭情况,并未要对我处罚,监委也仅仅觉得我用词不当,要注意庭审礼仪而已。这些我都接受。能不能把这篇文章撤了啊?麻烦您赶紧联系撤了,不然我要投诉了,谢谢。”
气炸了。虽然那家机构不是任由当事人胡闹的媒体,但为声援他的记者和法律人士感到不值得!
我去私信骂他:“戈律师,你投诉媒体撤稿也太无耻了吧!”
没想到,戈律师给我回电话了。他解释说:“是我的儿子拿着我的手机发的那个投诉的信息···压力太大了···我这人做人应该还是可以的,不会去投诉他(记者)的···我自己都觉得应该(被)骂,因为不应该这么去处理。”
对于他的朋友圈相关“理解有误”的表态,戈律师说:“怎么可能是个误解呢?我作为一个专业律师,那不就是没办法嘛,我想这样双赢了不就算了吗。我是绝对不会投诉的。”
戈律师让我不要公布电话录音,他说自己不能卖了“儿子”。
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些废话,但感觉应该补充一些一手信息——这事依然值得关注,但人不值得。
所以,感谢那位记者老师的努力,她做了我想做却没做成的报道。
注:标题来自那位记者老师的朋友圈
编者按:《CDT报告汇》栏目收录和中国言论自由及其他人权问题相关的报告资讯。这些报告的来源多种多样,包括机构调查、学术研究、媒体报道和网民汇集等等。也欢迎读者向我们推荐值得关注的报告。
中国数字时代本周推荐媒体:
海马星球:一家独立女权主义播客,其目标是“让女性的声音被听见,被流传”。
GFW Report是一家专注于研究互联网审查机制的平台,主要关注中国的互联网审查。5月11日,他们发布了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国家级的防火长城之外,河南省竟然出现了省级的互联网审查系统,且其审核机制更为严格。
GFW Report表示,中国的互联网审查机制长期以来以防火长城 (Great Firewall, GFW) 为核心,实施全国统一的封锁策略。然而,他们的研究人员自2023年8月起发现,河南省出现了独立的地区性审查系统,打破了这一集中化模式。
该机构进行了广泛的测量实验,将河南省与其他六个省市(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四川)进行对比。结果发现,与国家防火墙相比,“河南防火墙在复杂性和应对网络流量多样性方面有所欠缺,但其不稳定且激进的二级域名封锁策略,使其封锁的网站数量一度达到GFW的十倍”。其中,针对商业、经济、计算机和互联网信息领域的域名占比超过35%。
报告的一个重要发现是河南审查的单向性。从河南省会郑州向外发起的TLS连接会触发封锁,但从外部向河南发起的连接未受限制。这一特性表明,河南防火墙主要监控出省流量,而非双向审查。此外,研究团队在其他六个省市未发现类似区域审查的证据,这可能是由于观察点覆盖有限,但也暗示区域审查可能仍局限于特定地区。
GFW Report指出,这份报告的最大意义在于揭示中国互联网审查可能从集中化向区域化转变。他们表示,区域审查的兴起可能导致各地网络环境进一步碎片化,甚至形成“网络孤岛”。他们在社交媒体讨论中发现,有用户指出大学宿舍网络较家庭网络更容易绕过审查,而新疆等地的“墙度”更高,反映了审查强度的地域差异。
此外,报告还指出,河南防火墙对商业和信息相关域名的重点封锁,可能对当地经济和信息流动造成巨大影响。
最后,报告呼吁持续监控区域审查的发展,并鼓励开发者利用公开资源改进翻墙工具。研究者还表示,预计未来中国其他地区可能也会进行类似部署,因此需进一步探索审查技术的演变及其对全球互联网生态的影响。
女权主义平台海马星球近日对现代母权制研究先驱海德·戈特纳-阿本德罗斯博士 (Heide Göttner-Abendroth) 进行了深度采访。在采访中,海德博士凭借40年的学术积累,系统阐述了母权制的定义、历史意义以及对未来社会的启发性设想。她的观点不仅挑战了父权制主导的全球叙事,还为构建平等、去中心化的社会模式提供了深刻洞见。
海德在采访中明确指出,母权制“并非女性统治一切”,而是一种“平等主义的社会”。“它们由母亲领导,社区以平等的方式组织起来,以共识为基础,这证明了它们是平等主义的,且对暴力、武器、战争等毫无兴趣。”
此外,她表示,与常见误解相反,母权制社会并非原始或低效,而是高度复杂且适应性强的系统。她以中国云南的摩梭人为例,介绍母权制社会的社会秩序:“氏族是社会单位,由母系血缘关系组成,孩子归属于母亲的家族,因为孩子由她所生,基于生育者的谱系受到尊重和认可。”
海德博士还强调母权制的核心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礼物经济:海德强调,母权社会的经济模式基于“礼物经济”,即资源共享与无偿给予,而非市场经济的竞争或计划经济的强制分配。这种模式以满足社区需求为核心,体现互助与关怀。“她们将自己的物品作为礼物赠送给社区,并不指望一定会得到同等的回报。”例如,食物、劳动和其他资源在社区内自由流动,确保每个人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她们拥有自己的幸福,因为她们的经济是共享经济,而不是被精英阶层不断索取和剥削的经济形态。其背后的理念是:事物必须保持平衡与均衡。”
母权制的政治单位:母权社会的政治组织以氏族、村庄或地区为单位,决策过程高度民主,权力直接源于人民。海德批判现代民族国家和超级大国的庞大结构,认为它们导致文化冲突与权力集中。她主张小型、透明的政治单位,因共享文化与历史而更具凝聚力,能更好地服务社区。“母权政治源于人民,人民在一个特定地区相互了解,拥有共同的文化和历史根源。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单位。”“这并不意味着排外的地方主义,完全不是。 отец权制下的地方主义通常以一个大城市或首都为中心,剥削其他地区。但在母权社会中,各地区可以保留自己的全部财富,社会具有多样性,拥有独特的文化。”
平等与多样性并存:母权社会追求平等,但不强求整齐划一。不同地区保留其文化与历史特色,形成多样化的社区网络,而非中央集权的统一管理。这种模式避免了父权制下常见的文化压迫与同质化。
女性团结与男性参与:女性在母权社会中扮演领导角色,但男性并未被边缘化。“在社会方面,男性扮演对外代表的角色,而女性是社区的核心。”海德指出,这种结构确保了社会稳定与和谐。
在探讨父权制起源时,海德驳斥了简化的假设,例如认为父权制因男性发现生理父亲角色或劳动分工而“一夜之间”出现。她认为,父权制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涉及暴力、中央集权与文化压制,而非自然演变。例如,她提到,即使现代母权社会了解男性在生育中的作用,仍优先维护母系氏族结构,显示其文化自信与应对外部挑战的能力。
海德在采访中提出,未来的母权社会不应简单复古,而需结合现代技术与社会经验,创造适应新时代的模式。她在《母权制宣言》等著作中勾勒了现代母权社会的愿景,其核心理念包括妇女和妇女团体之间的团结。
最基本的要求是妇女和妇女团体之间的团结。我们必须重新夺回我们的力量,正如意大利哲学家路易莎·穆拉罗(Luisa Muraro)非常清楚地阐述的那样:“女性自由始于女性之间的团结和女性社群。”它始于此,而非当下这种疯狂的个人主义。
最后,海德博士的采访揭示了母权制作为一种平等、去中心化社会模式的潜力。她的研究挑战了父权制的主流叙事,证明母权社会不仅是历史的存在,更是未来社会的可行选择。通过女性团结、地区自治与现代礼物经济,未来的母权社会有望创造一个多样、透明且可持续的世界。
无国界记者组织 (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 RSF) 于5月2日发布了最新的2025全球新闻自由度排行榜,中国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列第178名,仅高于朝鲜和厄立特里亚。相比2024年,中国排名下滑6位。
无国界记者还表示,“中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记者监狱。”
此外,香港的排名下降5位,跌至第140名。
在这份报告中,无国界记者组织称,2025年“全球新闻自由状况‘艰难’,史无前例”。该组织表示,过去十几年,全球新闻自由度总体呈下降趋势。至2025年,全球新闻自由度达到新低点,即全球“平均得分跌至55分以下,陷入‘困难’状态”。总体而言,超过六成的国家(共112个国家)的指数总得分出现下降。
“在该指数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有超过一半的国家将新闻从业条件评为‘困难’或‘非常困难’,而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国家的新闻从业条件令人满意。”
报告指出,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是“资金紧张”(economic fragility)。
根据无国界记者组织为2025年世界新闻自由指数收集的数据,在接受评估的180个国家中,有160个国家的媒体“难以”或“根本无法”实现财务稳定。更糟糕的是,在全球近三分之一的国家,新闻机构因经济困难而关闭,特别是美国(第57位,下降2位)、突尼斯(第129位,下降11位)和阿根廷(第87位,下降21位)。
无国界记者组织还提到,“专制政权的系统性媒体管控往往受到中国宣传模式的启发。”
另一个遭到无国界记者点名批评的国家是美国。美国总统特朗普“以虚假的经济借口让新闻界就范。这导致美国全球媒体机构(USAGM)资金突然终止,影响了包括美国之音、自由欧洲电台和自由电台在内的多个新闻编辑室,导致全球超过4亿公民突然无法获得可靠信息。”
最后,无国界记者呼吁民主国家,特别是美国,应加强对公共媒体的资金支持,以捍卫新闻自由。
网友清醒
野无遗贤
世无遗税
国际媒体最近热议我国海外税收追缴行动,至少涉及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四个省:
昨日传出三则来自上述四省以外某特区的相反消息:
作为四个试点城市之一,已经成立工作专班,挨个打电话。专班工作人员签了保密协议,只干不说。按现在规定,即使你过去一年在港股投资整体亏损,但只要有单笔交易盈利,你也要补单笔收入税,美股港股投资者对这个规定感到匪夷所思和愤怒。
4月25日,收到市税负责境外税务科室人员电话,追缴我的境外投资所得税。三年半累计交易金额1.61亿美金,整体亏损5万美金。但税务人员告知要逐笔查核,单笔有盈利的话,盈利部分算境外投资收入所得,需要补缴所得税。这是要逼死我的节奏啊,1.61亿美金交易额,虽然整体亏损,但逐笔核对,补税可能几十万到上百万美金。
一位家传的朋友的反馈是:按年度盈利报税20%,是合理的。税务只是叫去聊了一下,让填申报单。
此事的背景是,一方面,财政《少收了六七成!》,另一方面,大陆民众赴香港等境外办理银行卡的热度从去年起持续攀升,换汇投资境外的风气已从富豪阶层蔓延至中产。
我在家传编辑部的读者群里问了一下,发现有1/3的朋友拥有境外账号。
另有一些企业家传主,正在将产业转移至境外,以应对各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压力。
对官方而言,这意味着境内税源的流失,但根据法律,只要是中国人,或每年在境内居住超过183天,境外收入缴税有法可依。
目前,各地还在打电话让投资者主动自查和申报阶段。自查报告要求对过去三年境内和境外的综合所得(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包含对外投资的企业)以及其他所得(比如投资理财收益)进行自查和申报,并计算应补收入、应补税款。
一家律所、一些网民,最近都在网上晒短信、电话等收到的海外收益申报提醒。
前天,武汉一地税务局官方热线向海外一家媒体确认:目前有接到通知,税务部门有专门工作人员在联系相关纳税人,提醒境外收入依法申报,后者须到税务中心当面咨询详细情况。
国家对出境财富了如指掌——
我国已加入国与国之间税务信息自动交换的全球系统CRS。比如一个中国居民,在澳洲银行有存款,澳大利亚金融机构会通过CRS与我国相关部门进行信息交换。
目前征税对象主要应该是投资收益,银行存款不会太受影响,因为银行只通报每年的账号余额变动情况,以及金额太小,所在国也要征,国家不一定看得上。
但可以确定的是,向中国公民海外收入征税,从之前的理论层面到现在实际发生,从个别超高净值客户到扩大至中产范围,一切正在悄然发生。
有人问,是不是在为A股挽留资金?
家传一位读者说,林志玲要加彩礼,你也不会娶某玲,这两个完全不构成竞争关系。
好吧,那就只是缺钱了。纵强如李嘉诚,也感受到了,无论你走到哪里,身后都有一个强大的国家!
气候巨变,雪山融化的速度,远超你我的想像。每个人都得三思:思危、思变、思退。
我写了300多部家传、整理了1200部家庭相册,发现旺族多出自读书人、绅士、企业家、地主,少数平民子弟则通过读书、从军、创业改变命运。
家史即国史,现代国家鼓励学生先讲家史、次学国史,汲取智慧、经验、教训,节节攀升。
死亡不是人生的终点,遗忘才是。如果没有记忆,家就是一句空话。
讲述我们的故事、写作家传,是人类延续文明和创造意义的基本方式。长按下面微信二维码,识别加我好友,一起抢救和传承家庭记忆:
为什么从南宋起,浙江人既会读书又会做生意?家风传播的脉络,无法想像!我参与的这本书,上线当月
就登上浙江省好书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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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大瓜真的是吃不完啊,刚刚吃完董小姐的瓜,现在又冒出来一个高价耳环的瓜。而且劲爆程度不输董小姐,甚至还可能牵扯出地震善款去向之谜。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雅安籍演员黄杨钿甜,早年曾出演过电视剧《楚乔传》的小楚乔。雅安日报还报道过她的故事。
而最近,在她的成人礼上戴二百三十万的耳环引起关注,她解释说是借妈妈的耳环。
以我们贫穷的想象力,不知道要有多少家产才会戴230万的耳环。
然后网友开始扒,发现他家住上亿豪宅,在深圳纯水岸别墅。
网友质疑其收入合法性,尤其是其父亲曾在雅安当公务员。
甚至有人说他曾负责地震灾后重建的项目?而很多灾区的人站出来说他们确实没收到善款。
可她爸爸今天在网络上说那都是谣言,他解释说她女儿戴的耳环是假货。灾后重建的是另一个重名的人在负责。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
针对杨伟的回应网友有几项反驳。
1,二胎是儿子,在2011年出生,当时他正是公务员,双独二孩是2011年,他老婆还有一个兄弟,单独二孩2013年,全而二孩才是2016年,请问二胎是怎么回事?要知道那个时候计划生育还是很严的。
2,珠宝是假的吗?现在舆情起来了当然可以换成假的。请出示购买凭证吧。
由于不是这一次炫富,而是很多次炫富,自己发到网上,网友都截图了。
看手上的手镯
18年的记录,这个卡地亚的手镯45万了。
2016年的照片,这个项链和耳环各二十多万。不会又是假的吧。
深圳的别墅不会也是假的吧,一个住上亿豪宅的家庭,买一堆假货供着,这说不通吧。
3,为何在舆论起来之后忙着把公司的名称、法人以及经营范围都变更了?
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选择变更,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为什么要在变更好之后才开始发声明?这几天应该头皮都想破了吧,还是在四处打点。
4,杨伟任雅安市经合外事局科员时,主管招商招投标,天眼查显示,其2014年10月注册“深圳市国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职期间直接参与公司经营,明显违反公务员法。
而且在2014年就布局影视文化,又让女儿去混演艺圈,现在的演艺圈,很多人都在怀疑某些电影电视剧都是在洗钱的,打个比方,给剧组投一千万,女儿片酬800万,这钱不就干净了吗?
他让女儿去演戏,把女儿捧成明星,这就方便多了。一个小公务员能在2014年就布局影视文化,感觉他早就想好了怎么做。
更让人觉得刻意得用力过猛的是一个住深圳上亿别墅的人,居然用了一个千元机xiaomi12s ultra来发这条微博。
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为了回应舆情,是做足了功课的。发文章的手机细节都考虑到了,其他细节估计也考虑得很周全了哦。
用千元机不炫富,可越是这样刻意,越让人觉得不合理。
我想起北极鲶鱼的爷爷,在北极鲶鱼炫富的时候也发声明说没有贪污,结果最后还是发现有腐败。
所以,那个重名的杨伟,到底是金蝉脱壳之计,还是真的巧合?
即使不看现在的230万的项链,一个公务员,现在多少人挤破头想进去,他是怎么舍得抛弃稳定的工作?除非有更大的利益。
17年辞职,16年还没辞职吧,老婆就能戴40多万的项链耳环,18年就带40多万的手镯,辞职后就能在深圳黄金地段住别墅。这也不大现实吧。
还有培养女儿当明星,这很烧钱,也容易洗钱。
一个刚刚辞职的公务员,做什么生意?如何能挣这么多钱啊?
她老婆也不是富婆啊。
炒币吗?做核酸吗?正好那个2020年成立的生物科技公司还对口。
黄杨钿甜到底是北极鲶鱼还是曲婉婷,这的确需要好好查查。
目前雅安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了。在查的时候应该对他们边控一下,要吸取曲婉婷的教训。
现在很多的瓜,都是自己炫富暴露的。
这对于那些暴发富来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暴富不装逼,如锦衣夜行。
而对于很多二代来说,从小生活条件很富裕,家长也不可能告诉他们钱的来路,这些二代不懂父辈的蝇营狗苟,就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于是炫啊炫,根本停不下来。
期待官方的调查结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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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荒,是天灾;贪污,是人祸。
但在古代却有一种特别的人才,他们能把这两者合而为一,演化出一种名为“借赈发财”的独门手艺。
每当某地有了天灾,当地官员心里就乐开了花,他们奏本上写着“天灾求救”,心里想着却是“难遇良机”。“大灾大贪、小灾小贪”,成了明清时期的官场潜规则。
明朝万历年间,山东、河南、陕西连年灾荒,蝗虫飞起,赤地千里,饿殍遍野。
水灾也多。比如万历二十一年(1593),河南省遭遇了世所罕见的特大洪水,下辖的八府十二州都有不同程度的受灾。开封、南阳、鹿邑、汝州等地皆成泽国,汝州“滂沱淋漓,万顷清波,鱼鳖其民”,上蔡“春夏淫雨,入秋……田陇庐舍崩坏殆尽,溺死者无算”。
朝廷一看,这不行,不能让百姓饿死得太多,不然来年就没人交税了——由一件事情可见,即朝廷当时仍以“每石五钱”的价格,对河南灾区的受灾水田进行折征。
某次灾后,朝廷很快下诏赈济:拨款百万,粮十万石,官员限期赈灾。京城百官纷纷感动,抹泪发誓:“一定不负皇恩浩荡,做好赈灾之事。”
然而接下来,就是他们发财的开始。
贪污的第一步是:路远水长,耗在运费里。
一位姓李的知府,接到赈粮命令后,立刻上奏:“道路崎岖,河道干涸,运输困难,需雇人夫三千,驴马五百,运粮费需追加两千两。”
朝廷批准,李知府长舒一口气。然而,人夫只招了一百,驴马凑了五十,其余皆虚报。至于粮食嘛,运到一半,什么“路上遗失”、“河里沉船”、“仓鼠偷吃”、“村民哄抢”,编出一点理由来还不简单?
总之最后到灾民手里的,只剩一半。
当然,这一半中还有部分是霉粮、虫粮、陈粮。他会非常“体恤百姓”地宣布:“虽粮有虫,然煮熟仍可食之,节俭为德也。”
百姓感激涕零,李知府数银子数到手软。
大清还有过这样的“赈灾银私分”潜规则:总督得三成,布政使两成,州县官分余下五成。
分赈之前,还要先摆龙门阵。
到了发放阶段,理论上应该是“登记灾民——依户分粮——按月续发”。可在实际操作中,却是另一套:比如会搞“乡绅优先”,理由是他们“能安抚百姓情绪”。
于是百姓发现,赈灾第一波领到粮的,往往是本地地主、富户、族长、保甲长、文书、差役,他们一家能领几石、几十、上百石粮,还能转手高价售卖给真正的灾民。
尽管明清都有“粥厂”制度,给灾民施粥,但往往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的赈灾作用。
百姓很多时候得靠买回来的赈粮活命,但听说粮原本是要直接发给他们的。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得谢恩。
还有一种创新叫“赈而不发”。
有些官员聪明,他们将救灾粮直接“封仓”,理由是“怕哄抢、怕火患、怕霉坏”,总之“为粮负责”。
然后,他们就开始大做文章。
比如,在账面上,这些粮食已经“发放完毕”,每一石都有“领粮人签字画押”。但这些人,有的在外逃荒,有的已经饿死,有的根本不是灾民,只是衙门里某位差役的亲戚。
有人质疑他们造假,他们便说:“我们是照章办事的,签字白纸黑字,你怀疑,难道是怀疑朝廷赈灾的善意?”
从此,人们不再多问。
可能有人会说,朝廷难道不知道也不管?
其实朝廷不是不知道,只是不便知道。
明清时期,地方官面对灾荒都有一种常见的“潜规则”,即“欺上瞒下”。地方官每遇到灾荒,先是瞒报,瞒报不住则开始虚报,有百姓求赈灾则放任不管,任其流散——待饥民逃散后地方官反而很高兴,因为这样就可以把拨下来的赈灾银子直接归入“地方小库”了。
地方官最终给朝廷汇报的往往就几个字:“圣主早已明鉴”、“小民感戴祝颂”,等等。
每逢灾年,地方会呈报“饿死人数”,但报得太少显得造假太明显,报得太多又显政绩不佳,于是常常“一半真实,一半艺术加工”。
某年河南旱灾,一位官员上奏:“饿殍六万,尚余存口十万,请加赈粮三万石。”
后来百姓口口相传:“其实饿死十万,只说六万。”
监察御史到了之后,写道:“贪官借赈敛财,百姓无粮可食。”
于是那位赈灾官员上奏辩解:“御史无知,毁臣清白,臣实捧心办事,冤哉枉也。”
皇帝一看,两边都有理,便下旨:“皆当谨慎,再议再议。”
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为何?如果这次赈灾款项严查,那是不是意味着每次都得严查?查了一个官,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官都得查?
你查得过来吗?或者:你查了州官,难道还要查遍所有的县吏?
说到当时的“智慧”,其实还有一招:以赈之名,圈地为私。
其中最妙的操作,要数“赈灾圈地”。
官员上书说:“灾后百姓无田可耕,宜开垦荒地,以工代赈。”
朝廷最喜欢如此——帮助国家开荒拓土,还不用开仓救灾,于是这下可高兴坏了,立刻拨款拨人拨粮支持。
地方官也喜欢——借着搞代赈工程,克扣粮钱、虚报预算,都乃发财良机。
以工代赈新开的那些地,悄悄成了本地豪强和官员亲族的“新田”,所谓“以工代赈”,其实是“百姓免费种地,粮归我卖钱”。
百姓种完一季,得一碗粥,官员得十石粮,还可转售给国库,骗取回购银两。
这些事情,百姓可有怨言?看见每次大灾后地方官家中都添了新房,出门排场又更浩大了些,百姓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史书写道:明万历二十二年,河南大饥,人相食。
但有个老者在村口烤着野草根说:“我们不是饿死的,是被救灾救死的。”
史官对此沉默,反而只提笔写下殚精竭虑、任劳任怨的“循吏良臣”的救荒官员形象。
后来有人考中进士,亦写文章歌颂大明官员“仁政爱民、赈济有方”。
更有士子称:“大明盛世,民不聊生乃天命,非官吏之过。”
我们今人读到这里,也只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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