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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琛的刻舟求水|伍雷,一直洗冤到自己被冤

By: unknown
2 June 2025 at 02:24
CDT 档案卡
标题:伍雷,一直洗冤到自己被冤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6.1
来源:李宇琛的刻舟求水
主题归类:中国709维权律师大抓捕事件
CDS收藏:人物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在中国,有许多条路可以走。有的通向庙堂,有的归于江湖,还有一些,则蜿蜒于法条与现实的夹缝之间,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李金星,后来以笔名“伍雷”行走于世的那个山东人,就选择了这样一条路。

这条路,起初似乎是为了逃离一种他不再能忍受的生活,最终却将他带入了一个更加叵测的漩涡。

他的起点,与法律并无太多交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他是山东章丘县(如今的章丘区)建设委员会里的:

一名普通科员。

日子在撰写材料、迎来送往和推杯换盏中一天天过去。

他后来回忆那段时光,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疲惫,形容自己“整天写材料,说够了假话”,并且被当地人们几乎天天都在喝酒的氛围所裹挟。

这种按部就班、言不由衷的生活,让年近三十的他感到了深刻的厌倦:

改变的念头,像野草一样滋生。

转机出现在2001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单位旁边的书店里看到了律师资格考试的相关书籍。

这个发现,如同在密闭房间里打开了一扇窗。他决定,试一试。于是,一边应付着体制内的工作,一边开始了长达一年的埋首苦读。

这并非易事,尤其对于一个非法律专业出身的人来说,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但他坚持了下来。

2002年,恰逢中国将律师资格考试改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第一年,他成功通过了这场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测试。

拿到资格后,他几乎没有犹豫,递交了辞职报告:

离开了那个安稳但令他窒息的公务员岗位。

正式踏入了律师行业的大门。

最初的几年,他从实习律师做起,凭借着一股闯劲和或许是从体制内带来的某种对人情世故的洞察力,业务很快有了起色。

他不再是那个默默无闻的小科员:

逐渐成长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

经济状况也随之改善,拥有了人生第一辆汽车——虽然只是一辆价值四万多元的夏利,但在当时,这足以让他感到某种程度的满足。

他后来坦言,赚钱会带来一些快乐。那时的他,行事风格似乎还带着几分江湖草莽气,他自嘲有点像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尚未显露出日后那种死磕到底的决绝气质。

那时的伍雷,大概不会想到,这条看似充满希望的新道路,未来会布满如此多的荆棘与陷阱。

他更不会预见到,那个曾经让他想逃离的、需要小心翼翼说话的环境,有一天会以另一种更加严厉、更加不容置辩的方式:

来审视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

1

人生的航向,有时会因一阵突如其来的风而改变:

2007年,伍雷将事业的触角伸向了北京。

在那里开设了分所。

京城,作为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自然也汇聚了各种思潮和形形色色的人物。

正是在这片土地上,伍雷开始接触到一个与他此前生活经验迥异的世界。

那几年的北京,社会氛围相对而言显得较为活跃。各种法律研讨、公共讲座层出不穷,也聚集了一批热心于公共事务、积极介入社会问题的律师和学者。

伍雷发现,律师这个行当,并非都如他最初想象的那样,仅仅是围绕着案源和收费打转。

在北京,他遇到了一些更具理想主义色彩的同行,这些人似乎更关心法律条文背后的公平正义:

更愿意为那些无权无势的弱者发声。

通过参与一些公共活动,比如反对某些地方野蛮拆迁的行动,他开始广泛接触到大量的:

上访者。

那些从全国各地涌向京城,试图为自己或家人的冤屈寻找一线生机的人们。

他听到了各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接触了许多冤案的家属,比如后来广为人知的江西乐平案受害者的父母,他们的悲惨遭遇和坚韧申诉,给伍雷带来了巨大的情感冲击和思想震荡。

这些亲身经历,让他对中国社会底层民众在司法体系中可能遭遇的不公,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认识。

这些人和事,像催化剂一样,加速了他思想的转变,也为他日后投身于疑难冤案的辩护埋下了伏笔。

2

真正让伍雷感到震动,并开始严肃思考律师在中国司法体制中的角色与风险的,是2009年爆发的李庄案。

当远在重庆的同行:

李庄律师。

因为在当地轰轰烈烈的打黑运动中担任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最终却被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逮捕并判刑。

整个中国律师界为之哗然,伍雷也深感震惊。

“重庆怎么能这样对待律师?”这是他当时反复追问的问题。当李庄最终被定罪判刑时,他后来在采访中表示,那是他:

第一次对中国的法治感到失望。

李庄案像一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了层层涟漪。此后,和许多对该案感到愤慨的律师一样,伍雷开始利用当时方兴未艾的新媒体平台——主要是微博:

公开发声,批评重庆方面的做法。

2011年,李庄案第二季(李庄被追加起诉漏罪,后检方撤诉)在重庆开庭审理时,伍雷更是积极参与其中。

他守在法庭之外拍照记录,撰写了大量关于庭审情况和案件疑点的博文,甚至直接给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写了一封公开信,对其行为提出质疑。

伍雷认为,李庄案的发生及其后续发酵,使得原本相对松散的中国律师群体,在某种程度上第一次真正形成了一种共同体意识,开始更加自觉地关注整个行业的命运前途和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问题。

也正是在这个风云激荡的背景下:

死磕。

这个略带生猛气息的词语,开始在律师圈内流传开来,并逐渐成为一部分维权律师的标签。

这个词最早可能由资深律师迟夙生在2011年处理广西北海律师伪证案期间提出。到了2012年贵阳小河/黎庆洪案,死磕更是被一群律师演绎得淋漓尽致,引起了全国性的关注。

伍雷,因为深度参与了这两起标志性案件以及后续一系列维权行动,逐渐成为了:

媒体和公众眼中死磕派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

所谓死磕,并非一个精确的法律概念,而是对一部分律师在代理案件,特别是面对司法不公或程序违法时所采取的一种坚韧、有时甚至被视为挑战体制权威的抗争方式的概括。

这种方式的核心在于对法律程序和法条进行极致的:

较真

抓住每一个可能的程序瑕疵或违法点,反复提出质疑、申请、控告,力求将法律规则运用到极限。

同时,他们高度重视并熟练运用新兴的:

网络自媒体平台。

如个人博客、微博等,进行所谓的:

网络揭露。

将案件细节、庭审实况(有时甚至冒着风险)、司法过程中的疑点和不公之处公之于众,试图绕过传统媒体的审查,直接诉诸社会舆论,以期形成压力,推动个案解决。

不仅如此,穷尽一切可能的法律救济途径也是其常用手段,他们会不断地向各级人大、政法委、检察院、纪委监委等部门:

举报投诉办案人员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

更有甚者,他们有时还会采取一些引人注目的:

行为艺术式的表达方式。

以示抗议或吸引关注。

例如,伍雷和另一位以风格强悍著称的律师杨金柱,就曾为了争取会见福建冤案当事人吴昌龙的权利:

给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去一袋红薯。

其象征意义引发诸多解读,但其挑战姿态十分明显。

死磕律师们常常宣称他们的策略是只磕程序不磕实体、只磕公权力不磕私权利,即主要针对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法律程序、是否存在权力滥用等问题进行攻击,而不是直接评判案件本身的实体是非(尽管程序问题往往与实体公正密切相关)。

这种策略意味着他们必须同时在法庭内外两条战线上作战:庭内进行严谨的法律抗辩和程序挑战,庭外则努力争取舆论支持和社会关注:

让社会当法庭。

伍雷本人后来在反思为何会走上这条充满争议和风险的道路时,曾流露出对体制内正常救济渠道有效性的深刻怀疑。

他在多年后自己面临处罚的听证会上就曾直言发问:

所谓正常途径哪里可以有效解决问题?

这种对现有纠错机制效率的悲观评估,以及在目睹和代理了大量个案不公后产生的强烈正义感和无力感,共同促使他和其他一些律师,选择了这种更为公开、更具对抗性、也更能引发社会关注的死磕策略。

在他们看来,当法庭内正常的辩论和申诉难以奏效时,将案件的冤情和司法过程中的问题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审视,或许是推动问题解决的最后手段。

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正是中国司法系统自身在某些层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律师正当执业权利时而出现的限制和打压:

催生并强化了死磕现象。

3

李庄案之后,伍雷的律师生涯轨迹发生了显著的偏移。

他似乎找到了一种更契合内心召唤的方向,将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倾注到了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偏爱那些疑难复杂、积重难返,甚至早已被外界视为铁板钉钉的冤假错案。

他常常挂在嘴边的那句:

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

仿佛成为了他后半段职业生涯的行动指南和精神支柱。

为了将这份热情化为更系统、更持续的行动力,他在2013年底:

发起了一个名为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的民间公益项目。

据公开报道,这被认为是中国第一个由民间力量自发组织的,专门致力于为那些身陷囹圄但坚称无辜的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筛选案件线索、推动冤案复查与平反的机构。

这项工作极其繁重,行动每年都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上百份承载着血泪与希望的申诉材料。

伍雷会组织起一个由志同道合的律师、法学学者乃至一些富有经验的退休司法人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对这些材料进行初步的筛选和严谨的研判,从中找出那些确实存在重大疑点、具有平反可能性较大的案件。

一旦确定目标,便会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本就有限的资源,进行深入的证据核查、法律论证、申诉材料撰写以及持续的跟进和呼吁。

其实,在这项拯救无辜者行动正式启动之前,他还曾与其他几位律师共同发起:

设立了超期羁押案件援助基金。

最初是聚焦于那些被长期违法羁押、诉讼程序莫名停滞不前的个体,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后来,在2013年,随着福建吴昌龙冤案历经十二年磨难终获平反,这个基金也随之:

更名为吴昌龙基金。

其宗旨进一步扩展,旨在向那些因遭受漫长冤狱或在艰难申冤过程中导致生活陷入极度困境的人们及其家庭,提供人道主义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重新融入社会。

一个标志性的例子是,2014年福建村民念斌在被关押八年后终获无罪判决,走出看守所时几乎一无所有,他便成为了吴昌龙基金的首位受益人,获得了一笔来自同行和社会关怀的、用于恢复基本生活的援助金。

这些年,伍雷的名字逐渐和一系列在中国当代法治进程中留下深刻烙印、引发广泛社会讨论的重大冤假错案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他参与推动平反的案件,不少都曾是轰动一时、阻力重重、看似难以撼动的:

骨头案。

其中,最为世人所熟知的,无疑是:

河北聂树斌案

这位1995年因被控强奸杀人而被当地法院匆匆判处并执行死刑的青年工人,其命运在十年后因另一名嫌犯王书金的主动供述而陡然出现转机。

王书金在其他案件中落网后,竟供述自己才是聂树斌案的真凶。然而,即便真凶疑云浮现,聂树斌案的复查和平反之路却异常艰难曲折,又历经了长达十余年的漫长等待、法律博弈和社会呼吁。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洗冤接力中,伍雷是众多积极奔走呼号的法律人、学者和记者之一。

他不仅个人持续关注,还积极参与组织了相关的案件研讨会,与其他律师合作进行深入的证据分析和申诉材料的准备工作。

更重要的是,他充分利用自己当时在网络平台上日益增长的影响力:

持续不断地在微博等公共空间发声。

向公众介绍案情中的诸多疑点,剖析原审判决的瑕疵,并大声疾呼,恳请最高司法机关能够排除干扰,尽快启动再审程序。

这场跨越二十年的努力最终迎来了历史性的结果。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案进行异地复查,经过山东高院两年多的细致工作和严谨审查:

最终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撤销了原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的死刑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一个迟到了整整二十一年的清白,终于得以昭雪:

尽管这个正义是以聂树斌年轻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

伍雷为此案付出的不懈努力,无疑是推动这沉重历史一步的重要力量之一。

同样令人扼腕的还有:

福建念斌案

这位福建平潭的普通村民,被当地司法机关指控于2006年7月因邻里纠纷,向邻居家中饮用水投入剧毒的氟乙酸盐(俗称“老鼠药”),导致邻家两名无辜儿童死亡。

此案在长达八年的审理过程中,经历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十次庭审,念斌四次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则:

三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案件的核心症结在于关键的物证——从死者体内和现场提取物中检出的毒物成分——其鉴定结论一直存在重大争议,且鉴定程序饱受质疑。

辩护律师也反复提出,念斌在侦查阶段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案件证据链存在明显断裂。

伍雷虽然不是念斌的直接辩护人,但他对此案给予了长期的密切关注,并通过他所发起的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和个人网络平台,为念斌绝望中的家人提供了宝贵的支持和声援。

他多次撰写文章,深入分析案情中的疑点和矛盾,呼吁司法机关必须坚守疑罪从无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终于,在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该案的终审判决,明确认定原判认定念斌犯投毒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依法宣告念斌无罪。

当念斌走出被关押了整整八年的看守所时,他形容自己早已“灵魂和肉体都已经分开”,其间的苦楚非外人所能想象。如前所述:

他后来得到了吴昌龙基金的援助,以维系基本生活。

目光转向海南:

陈满案则书写了另一段长达二十三年的漫漫申冤史。

这位原本在海口经商的四川人陈满,于1992年12月被当地警方指控在一场火灾中杀人并纵火,1994年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然而,陈满自始至终坚称自己无罪,认为自己是在刑讯逼供之下被迫做出了有罪供述。

在长达二十三年的铁窗生涯中,他和远在四川的年迈父母从未放弃过申诉的希望。此案因其极其漫长的申诉历程和原审判决中存在的诸多疑点而备受法律界和媒体的关注。

伍雷也积极参与了推动该案再审的工作,他与其他关注此案的律师、学者一道,共同呼吁司法机关正视问题,并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扩大案件的社会影响,争取舆论支持。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罕见地就此案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

抗诉。

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予以再审。最高法院随后指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异地再审。

经过浙江高院的审理,2016年2月1日,法庭公开宣判,撤销了原海南高院的终审裁定和海口中院的一审判决:

宣告陈满无罪。

当陈满走出监狱大门时,他已经在狱中度过了:

整整8437天。

从一个风华正茂的青年熬成了白发苍苍的中年人。

在福建,吴昌龙案更是伍雷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情感的案件之一。

吴昌龙被指控为2001年发生在福建福清市纪委的一起爆炸案的主犯之一,并被控犯有爆炸罪。

此案自发生起就疑点重重,包括吴昌龙等多名被告人自述在侦查阶段遭受了难以想象的严重刑讯逼供,主要定罪证据之间存在诸多无法解释的矛盾等:

吴昌龙因此蒙冤长达十二年。

期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两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但福州中院两次重审竟然都维持了对吴昌龙的死缓判决。

伍雷是吴昌龙案进入申诉阶段后辩护律师团队的重要成员。他与其他几位律师一起,为了这个案件的平反四处奔走,不厌其烦地向各级司法机关提交申诉材料,一次次地揭露案件侦查和审判过程中的程序违法行为和证据矛盾之处。

为了争取律师本应享有的基本会见权利,伍雷甚至不惜与另一位以风格强悍著称的律师杨金柱一同,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进行了一场颇具行为艺术色彩的抗议:

他们给法院送去了一袋红薯。

这一举动背后的象征意义引发了外界诸多解读(有说法称是讽刺某些官员吃地瓜长大的却忘了本,也有说法是暗示案件处理太软),但无论如何,其挑战不公、坚持权利的姿态十分鲜明。

正是他们这种不懈的努力和持续引发的舆论压力,最终对案件的解决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3年5月3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认定吴昌龙犯爆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依法宣告吴昌龙无罪。

与吴昌龙同案被卷入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还有一位名叫陈夏影的女性,她被指控犯有包庇罪。

与吴昌龙的命运相似,她的案件也经历了漫长的审理和申诉过程。在伍雷等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继吴昌龙被宣告无罪之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对陈夏影案也作出了再审判决,同样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陈夏影无罪。

目光再投向东北,吉林金哲宏案也是伍雷拯救无辜者行动关注的重点之一。

这位原名金哲红的吉林省永吉县男子:

于1995年因被控杀害一名20岁的花季少女而被捕。

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金哲宏自被抓之日起就始终坚称无罪,并表示自己遭受了残酷的刑讯逼供才作出了有罪供述。在其漫长的二十多年服刑和申诉过程中,伍雷发起的“拯救无辜者”行动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和救助的对象,为其提供了持续的法律支持和舆论呼吁。

此案同样存在诸多难以解释的疑点,如关键物证的缺失、现场勘查的不规范、口供的矛盾重重等。

经过金哲宏本人及其家人多年的不懈申诉,以及法律界的持续关注和推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在2018年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同年11月30日,吉林高院公开宣判,认为原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宣告金哲宏:

无罪。

此时,距离他最初被羁押,已经过去了整整二十三年。

除了这些最终得以沉冤昭雪的案件,伍雷还投入精力关注和代理了许多其他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包括一些至今仍未获得平反的陈年积案。

例如,河北承德陈国清等四人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此案发生在1994年,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四名青年被认定为凶手。

案件经历了四次一审、四次二审的漫长拉锯,河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最终在2004年第四次终审时,在高院未再次发回的情况下直接改判四人死缓(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或无期徒刑(朱彦强)。

此案疑点重重,包括警方声称的关键物证带血刀具,其鉴定报告日期竟然早于刀具提取日期;被告人指称遭到刑讯逼供;缺乏可靠的目击证人等。著名刑法学者早在2001年就论证此案证据不足。

伍雷律师团队近年深度介入此案的申诉工作,尽管他本人已被吊销执照,但仍协调李仲伟、赵军等律师接力推进。他们紧扣证据疑点,反复向最高法、最高检申诉,并呼吁媒体关注。

虽然何国强、朱彦强等人已服刑二十多年后陆续出狱,但司法上的清白仍未恢复。陈国清因始终不认罪,仍在狱中服刑超过三十年,是四人中最后一位等待清白的人。

伍雷等人的持续努力,使得这起被称为:

四次死刑,四次刀下留人。

的世纪疑案得以持续受到关注,申诉之路仍在继续:

又如,被称为“廊坊灭门案”的河北原伟东案。

此案涉及1995年和2000年两起共致6人死亡的灭门惨案。

原伟东等人于2001年被抓,被控参与两案。案件审理过程极为曲折,历经三次一审、两次二审:

原伟东等人多次被判死刑。

尽管原伟东在2000年灭门案中有铁证如山的不在场证明(案发时远在黑龙江老家缴税,有票证和派出所证明),最终在该案中获判无罪,但他仍被认定为1995年杨长林案的凶手,与另一被告汤凤武一同被判处死缓。

该案的核心疑点包括:原始卷宗和关键物证丢失;多名被告人声称遭受刑讯逼供:

汤凤武甚至哭诉被用辣椒水塑料袋套头、电击等酷刑。

唯一的幸存者兼目击证人张金萍的证言前后矛盾,且曾明确指认过已被证明无辜并获赔的村民赵某辉为凶手。

伍雷律师于2021年从年事已高的前辈律师吕宝祥手中接棒,开始协调洗冤团队跟进原伟东案的申诉。

尽管已被吊证,他仍积极为再审辩护出谋划策,推动多名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辩护团,申请异地审理,并成功联系到赵某辉出庭作证。

伍雷本人也撰写多篇文章呼吁公正审判。然而,令人扼腕的是,即使最高法指令再审,河北高院在2024年10月的再审终审裁定中,依然维持了对原伟东、汤凤武的死缓判决。

更悲惨的是,原伟东在漫长的羁押等待中罹患胃癌晚期,未能得到充分治疗:

于2024年底在看守所医院含冤去世,终年54岁。

距离他被抓已整整23年。

原伟东至死未能等到洗清罪名的那一天,其家属表示将继续申诉。

这些未竟的案件,仅仅是伍雷等洗冤律师们面对的众多困境中的冰山一角,也深刻反映了在中国推动冤案平反之路的极端艰难与漫长。

在专注于个案平反的同时,伍雷也积极参与了数起因涉及律师执业权利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而引发广泛关注的集体辩护案件。

这些案件往往不仅关乎个案当事人的命运,更直接触及了律师与司法系统之间的关系,成为了观察中国法治生态的重要窗口。

2011年的广西北海律师伪证案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等四名:

广西律师。

因在代理当地一起复杂的故意杀人案(裴金德案)过程中:

被当地警方指控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而遭到逮捕。

此举在全国律师界引发了轩然大波,被认为是地方公权力对律师依法履职的严重干预和报复。

事件发生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名律师自发组成:

北海律师团。

前往北海为四位同行提供法律援助和声。

伍雷是这个律师团中非常活跃的一员。他不仅参与了法律层面的辩护准备工作,更是在当地遭遇了巨大的阻力甚至人身威胁。

据多方报道,律师团成员在北海期间:

曾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围攻、殴打,住宿、出行受到干扰。

正常的会见和阅卷权利也难以保障。

伍雷本人也传出在冲突中受到攻击。面对困境,他充分利用自己的博客和微博,几乎是实时地向外界发布在北海的见闻、案件的进展、遭遇的阻力以及对当地司法环境的批评,使得这起发生在边陲城市的事件获得了:

全国性的关注。

他还与其他律师一同,多次前往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和律师协会进行沟通、交涉,寻求上级部门的介入和对律师权利的保障。

北海案最终以四位律师被取保候审或判处缓刑告一段落,但其过程的激烈对抗和所暴露出的问题,被认为是“死磕”律师群体正式形成和其策略(尤其是网络动员策略)得以实践和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紧接着的2012年,贵阳小河/黎庆洪案更是将“死磕”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也让伍雷的“死磕”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此案原由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人多达五十七人。

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二十七项罪名:

其中黎庆洪被指控为黑社会头目。

案件的复杂性和涉及人数之多,本身就极具挑战性。更引人注目的是,在最早介入此案的辩护律师周泽(他也是伍雷的好友)发出援助呼吁后,全国各地律师纷纷响应,最终组成了多达八十八人的庞大律师辩护团,堪称:

共和国第一刑事辩护律师天团。

伍雷是这个天团中的核心成员和积极发声者。从庭审一开始,辩护律师团就采取了极为强硬的死磕策略,对法院的管辖权、公诉人的回避资格、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提出了密集而尖锐的挑战,导致庭审多次中断。

在庭审的第二天,当律师们就程序问题申请复议时,审判长未予理睬并试图强行推进庭审:

引发了律师们的集体抗议。

混乱中,审判长下令将伍雷以及另外两位律师刘志强、杨名跨强行带离法庭。

这一幕通过庭外律师的实时传播,迅速传遍网络,激起了更大的波澜。在长达四十余天的庭审过程中,法庭内外的对抗始终处于白热化状态。

庭外,伍雷等律师笔耕不辍,通过博客、微博等平台发布了上百篇关于案件的文章,包括伍雷亲自撰写的、充满激情的:

《松江怒吼》系列博文。

详细记录庭审辩论细节,揭露案件背后的疑点和司法程序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

这些文章获得了巨大的网络流量和公众关注,形成了强大的庭外舆论场。尽管黎庆洪最终仍被判刑,但小河案的辩护过程,尤其是律师们在程序正义上的坚守和利用网络进行抗争的方式,对后续类似案件的辩护产生了深远影响。

伍雷曾多次表示,小河案让他深刻感受到了刑事辩护的魅力与挑战,也更加坚定了“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的执业信念。

在其职业生涯的后期,随着名气的增大和介入案件敏感度的提升:

伍雷所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加剧。

他开始代理一些被认为具有高度敏感性的案件,这或许也为他最终的结局埋下了伏笔。

悬挂在伍雷北京那间简陋的“洗冤办公室”墙上的,是著名法学家江平先生亲笔题写的四个大字:

只向真理低头。

这幅字,既像是他对自己执业理念的公开宣告,也仿佛谶语般预示了他未来的命运。他努力地想只向真理低头,但在一个复杂的现实环境中,这句看似简单的格言,实践起来却可能需要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4

伍雷的声音,并不仅仅局限于法庭之内。事实上,随着他在冤案平反领域声名鹊起,以及死磕策略的运用,他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程度上来自于他在公共平台上的持续发声:

他的新浪微博账号“@伍雷”,一度拥有数十万粉丝。

成为法律圈和关注中国公共事务网民的重要信息源和讨论阵地。

他在这里高频率地发布自己代理或关注的案件进展,分享庭审观察,评论热点司法事件,其言论常常尖锐、直接,充满激情,有时甚至被认为带有挑衅意味。

他毫不留情地批判他所认为的司法体制中存在的种种弊端:从刑讯逼供的普遍存在,到证据规则的虚置;从司法程序的不透明、不公开,到法官、检察官权力过大且缺乏有效监督;从律师辩护权利难以保障,到冤假错案纠正机制的失灵。

他对于通过体制内的“正常”申诉渠道寻求救济的效果深感悲观。他曾直言不讳地质问:

所谓‘正常’途径哪里可以有效解决问题?

他以自己代理吴小晖案申请会见的经历为例,历时一个多月,先后十一次申请,甚至向三级律协申请维权介入:

直至自己面临被吊证的威胁,仍未能见到当事人一面。

以此来说明律师在中国依法执业之艰难。

他为聂树斌、念斌、陈满、吴昌龙等冤案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苦难经历而痛心疾首,反复追问那些故意或过失制造了这些人间悲剧的办案人员为何鲜有被追究责任:

举国震惊人头落地无人追责,三言两语忠言逆耳却被吊证!我还能说什么呢?

这是他在得知自己可能被吊证后发出的感慨,充满了无奈与愤懑。

他甚至悲观地指出,在当时的环境下,律师的辩护行为本身就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

为政治犯辩护就会被视为政治犯,

为蒙冤的企业家辩护就可能自身也蒙冤,

为不公正的案件当事人辩护就会成为不公正司法的受害者。

他认为,这是因为司法系统中的某些力量不希望其所做的不公正之事被社会所知晓。

面对来自官方或体制内对其言论的批评甚至指控,伍雷坚称自己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以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他认为,如果这些权利只能秘密行使,那它们就形同虚设;言论自由的核心要义就在于公开表达。

他反驳关于他“攻击当局和政府”、“抹黑司法形象”的指控:坚称自己的批评是为了推动司法公正,是为了帮助解决那些实实在在的冤案:

是忠言逆耳,而非恶意攻击。

他觉得,律师说话声音之所以显得尖锐,恰恰是因为司法现状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需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然而,这种持续不断的、高分贝的呐喊,尤其是在网络空间这个日益受到严密管控的场域里,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代价一次比一次更加沉重,直至最终彻底 沉默:

第一次代价,发生在2016年底至2017年底,形式是停止执业一年。

这次处罚的直接诱因,据信源于他在南方某地代理的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庭审结束后,审理该案的法院向远在千里之外的山东省司法厅和济南市司法局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书。

指称伍雷在庭审过程中存在不服从审判长指挥,违反法庭纪律和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等行为,建议山东方面对其进行处理。

收到这份来自外地的司法建议后,山东省和济南市的司法行政部门:

启动了对伍雷的处罚程序。

据伍雷本人事后透露以及一些报道显示,有关部门最初甚至考虑过直接吊销他的律师执照,后经过一系列内部程序,最终决定拟处以停止执业的处罚。

2016年12月2日,济南市司法局向伍雷发出了《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12月21日,济南市司法局就此举行了:

听证会。

根据当时参与听证的律师和媒体的记录,伍雷在听证会上情绪显得相当激动,

他详细陈述了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尤其是代理某些特殊敏感案件律师所面临的执业困境和巨大压力,并结合该案庭审的具体情况:

为自己的行为进行了辩护,认为法院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其行为是在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他还提到了自己多年来为平反冤假错案所做的努力,言语中充满了委屈和不甘。然而:

他的陈述和辩解,并未能改变处罚的决定。

2016年12月28日,济南市司法局正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给予伍雷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这一处罚决定在中国律师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广泛的同情。消息传出后的短短数日内,就有接近五百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联署签名,发表公开声明,对济南市司法局的处罚决定表示严重关切和异议,认为处罚决定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呼吁上级机关予以复查纠正:

伍雷本人对此处罚决定表示不服。

并依法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试图通过司法途径推翻该处罚决定,但最终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在长达一年的停业期内,伍雷无法以律师身份执业。他利用这段时间进行反思、阅读,也继续关注着他所代理的案件的进展。停业期满后,他于2018年初办理了相关手续,恢复了律师执业资格。

然而,仅仅恢复执业一年多之后,第二次,也是更终极的代价,便降临了:

这一次,是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2019年7月22日,伍雷突然收到了来自山东省司法厅直接发出的《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

这一次,处罚的理由不再是庭审行为:

而是直接指向了他在互联网上的公开言论。

告知书称,伍雷“多次在微博(新浪微博‘@伍雷’账号已被注销)发表不当言论”,“否定当局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通过联署签名和发表公开信挑动对党和政府不满”,行为恶劣,后果严重,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告知书还特别列举了被认定为“不当言论”的几个具体实例,包括针对湖南律师文东海因代理某些案件及发表相关言论而被吊销律师执照事件,伍雷在其微博上发表评论:

称之为法治大倒退。

就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访民李淑莲(其在2009年被发现在当地政府安排的看管场内非正常死亡,家属认为是遭到殴打致死,多年上访要求追责未果)一案,伍雷在2018年给时任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写了一封公开信,详细陈述案情疑点,呼吁省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彻查真相,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封公开信当时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传播。

此外,山东省司法厅还明确提出,伍雷此前已因在先前的某个案件中的违法执业行为受到过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此次再次出现应予处罚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因此决定加重处罚,直接吊销其执照。这实际上是将之前的停业处罚作为了此次吊证处罚的一个重要依据和加重情节:

收到这份几乎是宣判职业生涯死刑的告知书后,伍雷依法提出了举行听证会的申请。

2019年8月6日,山东省司法厅在济南组织了关于拟吊销李金星(伍雷)律师执业证书的听证会。

与两年前由济南市司法局主持的听证会相比,这次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直接举行的听证会,气氛显得格外紧张和肃杀。

据多位前往现场试图旁听的公民和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信息,听证会举办地(山东省律师协会所在地)周边:

一早就被布置了大量警力。

包括穿制服的警察和便衣人员,对过往人员进行盘查。

数十名希望进入旁听席的公民和律师,均被工作人员以场地有限、未提前报名等各种理由拒绝入内。

伍雷方面依法申请的关键证人,如同案被处罚的湖南律师文东海,以及李淑莲案的当事人家属、李淑莲的女儿李宁,也未能获准出庭作证:

整个听证过程,几乎是在与外界隔绝的状态下进行的。

伍雷委托了在中国律师界享有极高声望和专业能力的周泽律师(他也是伍雷的多年好友和战友)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著名行政法学教授何海波,共同担任其听证会的代理人。

在听证会上,周泽律师和何海波教授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为伍雷进行了强有力的辩护。

他们指出,山东省司法厅的处罚程序存在多处瑕疵,例如处罚依据的条款适用不当、将之前的处罚作为加重情节缺乏法律明确授权等。

在实体方面,他们逐一反驳了司法厅所认定的不当言论,强调伍雷的言论均属于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建议的权利范畴,其内容并未超出法律界限,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或恶意诽谤,更不是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他们认为,对律师的网络言论动辄施以最严厉的吊销执照处罚:

是滥用行政权力,将对整个律师行业产生寒蝉效应。

严重损害法治精神。

伍雷本人也在听证会上作了最后陈述。据后来流传出的信息,他的陈述充满了悲情和不屈。他回顾了自己从一名基层公务员投身律师行业,尤其是后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冤案平反的心路历程,表达了对律师职业的热爱和对法治理想的追求。

他再次强调自己所言所行皆是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权益,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而非意图颠覆或破坏。他在陈述的最后,表达了一个沉痛的希望:

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因言获罪被吊证的律师。

然而,这场持续了数小时、充满了法律与权力交锋的听证会,并没有带来任何转圜的余地。

听证会于当天下午五点左右结束。

令人震惊的是,仅仅在听证会结束后的几个小时,当天晚上,伍雷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就收到了山东省司法厅送达的:

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的内容与之前的告知书基本一致:

维持了吊销李金星(伍雷)律师执业证书的决定。

从告知到听证,再到最终决定,整个过程显得迅速而决绝。这一次,连象征性的一年停业反思期都没有了。

伍雷在中国大陆从事了十七年的律师生涯,其中近十年都聚焦于最艰难、最危险的刑事辩护和洗冤工作,至此,被官方以言论不当为主要理由:

强行画上了一个彻底的句号。

吊销伍雷律师执照的决定,再次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中国法律界乃至国际社会引发了巨大的震动和广泛的批评。

多家国际律师协会和人权组织纷纷发表声明,对中国当局持续打压维权律师的行为表示严重关切,敦促中国政府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利和言论自由。

这一事件被普遍解读为当局进一步收紧对法律专业群体的控制、压缩公民社会空间的一个标志性案例,是近年来针对特定律师群体进行系统性压制的延续和深化。

伍雷本人坚称自己无罪,认为吊销执照是对他多年来坚持为弱势群体发声、不懈揭露司法不公行为的政治报复和迫害。这个结果,对他个人而言,无疑是其职业生涯中最黑暗的时刻。

5

失去律师执照,对于一个将辩冤白谤视为天职,将律师身份看作是实践法治理想载体的伍雷来说:其打击是毁灭性的。

他无法再以律师身份出现在法庭上,无法会见在押的当事人,无法查阅案卷,无法进行他为之奋斗了十余年的核心工作:

他在中国大陆的法律执业之路,被彻底堵死。

随之而来的,是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和无形的压力。最终,在吊证风波过去一段时间后,他被迫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离开生活和工作了近半个世纪的故土,远赴日本。

一个曾经在体制内感到“说够了假话”而毅然出走,在北京初识理想主义并深受感召,在北海、贵阳等地庭审内外奔走呼号、不惧对抗的死磕律师,

一个发起拯救无辜者行动、让聂树斌、念斌、陈满、吴昌龙、金哲宏等一个个沉冤多年的名字重见天日的洗冤推动者:

最终自己也陷入了需要被洗冤的境地。

至少,在他自己、他的众多支持者以及许多国内外观察者看来,他成为了体制性打压下的牺牲品,一个因言获罪的典型案例。

他一直试图运用法律这把双刃剑,以法律条文和程序正义作为武器,去撬动那些僵硬的、看似牢不可破的个案堡垒,去挑战那些可能存在的司法不公和权力滥用。

他抠法条,讲程序,要求司法机关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将依法治国的口号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

但吊诡的是:

他最终被剥夺律师资格。

官方给出的核心理由,却并非他在法庭上的具体行为(尽管第一次停业处罚与之相关):

而是他在体制外的、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的言论。

那个他赖以揭露程序不正义、呼唤实体公正、动员社会力量的平台,反过来成为了终结他职业生命的关键证据。

这其中蕴含的巨大荒诞感和讽刺意味,令人深思。他为别人洗刷冤屈,最终自己是否被冤?

这个问题,或许永远没有一个能被所有人接受的统一答案。但他的完整经历,从一个充满激情和理想的法律实践者,到一个被体制边缘化、最终被彻底清除出去的:

麻烦制造者。

无疑在法治的现实语境下,提出了一个更深层次、也更令人不安的问题,

在一个强调秩序和稳定的社会里,当一个律师试图将法律文本上赋予的权利——无论是法庭上的辩护权、还是法庭外的言论自由与监督权——运用到极致,去触碰那些强大的、不愿被挑战的既有权力格局或根深蒂固的潜规则时,他自身的命运将会如何?

法律,在这样的博弈中,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成为保护个体权利、约束权力的有效工具,抑或仅仅是权力可以随意解释和运用的统治工具?

伍雷的故事并非孤例。

在他之前、在他同期以及在他之后,还有一批中国的律师,特别是那些专注于人权案件、刑事辩护、群体性事件等敏感领域的律师,经历着或多或少相似的轨迹:

因为代理了“不该”代理的案件,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而遭遇来自有关部门的约谈、警告、年检考核刁难、停业处罚,乃至最终被吊销执照,更有甚者被控以各种罪名身陷囹圄。

这种针对特定律师群体的系统性打压,在某个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

他们像是一群执着地试图用法律这根脆弱的杠杆去撬动现实巨石的人,

结果往往是杠杆折断,自身也被巨石碾压。

如今,身在异国他乡的伍雷,并未完全沉寂。

他依然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关注着太平洋彼岸那片他魂牵梦绕的土地上发生的法治事件和人权状况,继续为那些仍在困境中坚守的国内同行发声、呼吁。

他曾与一些同样经历过磨难、处境艰难的前同行合作,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直播带货,销售农产品。

这种看似与法律毫不相关的举动,既是一种帮助昔日战友拓展生计、保持与外界联系的守望相助,或许也是他本人在失去了传统战场之后,于新的环境下,寻找一种继续存在、发出微弱声音、保持抗争姿态的特殊方式。

他在被吊证后曾对媒体表示,无论有没有律师证,他仍然是中国人,他的价值根植于那片土地,那里还有很多蒙冤者、弱势者需要法律的帮助:

他相信自己仍然有可以发挥作用的空间。

只是,那个曾经可以让他意气风发地奔走于中国各大城市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之间,可以让他身着律师袍站在庄严或不那么庄严的法庭上,为当事人的自由和权利据理力争、慷慨陈词的职业平台,已经不复存在了。

那个以伍雷这个响亮的名字,在中国互联网上一度搅动风云、针砭时弊、引发无数讨论与争议的微博账号,也早已被彻底抹去痕迹,消失在庞大而冰冷的数字信息的洪流之中,仿佛从未存在过。

他当初离开体制,是厌倦了言不由衷。后来拿起法律作为工具,一头扎进故纸堆和看守所,试图为那些被遗忘的名字擦去尘埃。他奔走、发声,将一个又一个疑案推到聚光灯下,坚信程序和法条自有其重量。

最终,是他的言语,那些散落在网络上的文字,成为了他被剥夺律师身份的理由。并非因为他在法庭上的辩护失当而是因为:

他选择在公共空间评论是非、追问究竟。

那份来自千里之外的司法建议,那场不允许旁听的听证会,那份在听证会结束当晚便送达的吊销决定书共同构成了一个闭环:

他的律师执照被收回,微博账号被注销,过往的呐喊归于沉寂。

那个曾经穿梭于中国各个城市、试图在法庭内外寻求公正的人:

最后离开了这片土地。

这条从体制内蜿蜒而出的道路,最终通向了体制之外。李金星(伍雷)的故事,就这样成为了卷宗里新添的一页,至于这一页意味着什么,历史或许会有自己的记录方式。

李宇琛的刻舟求水|芜湖戈律师的三戈演义:借戈律师,止戈官方,倒戈记者

22 May 2025 at 01:00
CDT 档案卡
标题:芜湖戈律师的三戈演义:借戈律师,止戈官方,倒戈记者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5.20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宇琛的刻舟求水”
主题归类:司法体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文|李宇琛

书接上回。芜湖戈运龙律师,因庭审言论面临停业风波,后又在朋友圈发文称:

理解有误,请求大家不要放大,并热情欢迎大咖指导其二审代理。

一时间,舆论哗然,声援者错愕,观察者不解。

戈律师的反转,快得让人跟不上节奏。

然而,就在戈律师一场误会的朋友圈之外,另一番景象,也通过一些渠道,悄然流出。

img

戈律师与某位长期关注律师权益的媒体人士的聊天记录显示,在“理解有误”的朋友圈之前,戈律师的遭遇,远非平常。

记录中,戈律师表示,与司法局领导谈话后,他:

都要崩溃了,吵得一塌糊涂,让我退出二审,把我都要逼疯了,我都想从楼上跳下去。

他还提到自己:

精疲力尽,中午没有吃饭。

并称:

司法局我知道对我还不错,但他们不敢得罪纪检监察部门啊!

更令人关注的是,戈律师在记录中提及: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9月5号去查看同步录像的除了市检、市法院的,还有省检、省法院,唯独不让我们辩护律师看!

这番言辞,与他后来朋友圈的轻松表态,简直是判若两人。

是哪一个戈律师,更接近真实的戈律师?

是那个在谈话后“精疲力尽、想从楼上跳下去”的戈律师?

还是那个在朋友圈“感谢关心、是我理解有误”的戈律师?

这扇旋转门,转得人头晕目眩。

就在大家对戈律师的“变脸”议论纷纷之际,有媒体人披露了更多事实。

其称,他全程关注此事:

给当地打了几十个核实电话。

他认为自己有义务把自己了解的事实披露出来:

我认为,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理解有误。

这位媒体人还表达了不平:

媒体和公众关注不是抹布,用了就可以扔弃。

率先披露戈律师遭遇的周泽律师表示:

这个事,大家的发声是值得的。此事之后,应该会阻却一些对律师跃跃欲试的投诉。

万万没想到,当部分人开始理解戈律师的止戈时,他竟然早就倒戈了。

一则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5年5月20日下午1点34分,戈律师发送消息:

我可能理解有误,司法局仅仅是向我了解一下开庭情况,并未要对我处罚,监委也仅仅觉得我用词不当,要注意庭审礼仪而已。这些我都能接受。

最后的一句话,图穷匕见:

能不能把这篇文章撤了啊?

寥寥数语,信息量巨大。

“理解有误”——将此前的一切风波,归结为一场:

小小的误会。

“并未处罚”、“用词不当”、“注意礼仪”——将原本可能“停业”的严厉处境,轻描淡写为:

善意的提醒。

核心诉求,清晰明了:

撤稿。

仅仅一个小时零八分钟后,下午2点42分,戈律师再次发来消息,语气中多了一丝急切:

麻烦您赶紧联系撤了,不然我要投诉了,谢谢[抱拳][抱拳][抱拳]

这句“不然我要投诉了”,配上三个抱拳的表情,可谓是把礼貌的施压运用到了极致。

仿佛在说:

我好话说尽,仁至义尽,再不配合,后果自负,但我们还是好朋友哦。

这番“请求撤稿”的操作,与此前流传的,戈律师在与司法局领导谈话后“都要崩溃了”、“想从楼上跳下去”的悲愤状态,形成了强烈的:

反差。

也与他后来在朋友圈公开表示“理解有误”、“感谢关心”、“欢迎指导”的“大彻大悟”,一脉相承,又各有侧重。

前者是私下的崩溃与绝望,后者是公开的:

阳光总在风雨后。

而这份聊天记录,则像是连接这两幕大戏的过场戏。

或者说,是幕后排练的片段。

我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能让他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此高难度的:

情绪调转与认知重塑?

财新那篇详尽报道中,戈律师最初的陈述,与他请求撤稿时的“理解有误”版本,以及后来朋友圈的公开版本,存在着肉眼可见的差距。

他曾提到司法局拟对其停止执业六个月或一年,并要求退出案件代理。

还提到司法局:

未提供纸质材料,且拒绝其拍照留存。

这些细节,指向的是一场严肃的、可能影响其职业生涯的:

危机。

然而,危机,在某些沟通和理解之后,似乎就变成了:

插曲。

一个关于庭审礼仪和情绪化表达的小小插曲。

戈律师用他那句带着表情包的“谢谢”,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律师是如何进行:

自我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与危机公关。

于是,这出三戈演义,便在戈律师的理解与大家的不平之间,暂时落下了帷幕。

第一幕,是戈律师本人之戈,联系律师同行,直指庭审不公,声震舆论,仿佛要与那不平之事,干戈相见。

第二幕,则是借完了律师之戈,化为官方止戈之契机。一番沟通与理解之后,风波渐息,旌旗悄然收卷,一派祥和景象。

至于第三幕,则是戈律师猝不及防地倒戈相向,将枪口对准了曾为他鼓与呼的记者与公众,那句“不然我要投诉了,谢谢”,如同鸣金之令,宣告“勿谓言之不预也”的辞令。

戈律师用他的“三戈”,演绎了一场芜湖版的权力的游戏。

他或许赢得了暂时的止戈,保住了执业的饭碗。

代价,是那柄曾指向不公的戈,在理解与感谢的包装下,调转了方向:

刺向了曾为他鼓与呼的记者、律师和热心网友。

当戈是可以被借用、被平息、甚至可以反戈一击的道具时,我们不禁要问:

在这场演义中,谁是真正的赢家?而那柄曾闪耀过寒光的戈,最终又将指向何方?

答案,或许正如许多演义故事一样,早已写在风中,只是吹散了,听不真切。

然而,即便风声鹤唳,即便倒戈相向的戏码可能一再上演,这并非我们选择沉默的理由。

我们依然要将目光投向身处困境的律师,那些无助的事件受害人、案件蒙冤者,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了真正的保障?他们的呼声是否被真正地倾听?

即便可能遭遇不解甚至反戈,但只要还愿意发出微弱的光,那么,对真相的探寻和对弱者的声援,便永远不会止息。

这是这场三戈演义之外更值得我们铭记和践行的意义:

发声是为了对错是非黑白,不图利弊恩怨。

写于2025年5月20日

【404文库】“‘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有一些是被震慑的,有一些官员心里恐怕则是打着别的算盘的”(外二篇)

By: elijah
21 May 2025 at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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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04文库】“‘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有一些是被震慑的,有一些官员心里恐怕则是打着别的算盘的”(外二篇)
来源:基本常识衣者朝新念兹集

主题归类:董袭莹中共官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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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档案馆》讲述中国审查与反审查的故事,同时以文字、音频和视频的形式发布。播客节目可在 Apple Podcasts, Google Podcasts, Spotify 或泛用型播客客户端搜索“404档案馆”进行收听,视频节目可在Youtube“中国数字时代· 404档案馆”频道收看。

欢迎来到404档案馆,在这里,我们一起穿越中国数字高墙

尽管中国的言论审查和舆论管控日趋严峻,国家对公民的监控也无处不在,但我们依然可以看那些不服从的个体,顶着被删号、被约谈、甚至被监禁的风险,对不公义勇敢发出自己的声音。

中国数字时代在“404文库”栏目中长期收录这些被当局审查机制删除的声音。如果您也不希望这些声音就这样消失,请随手将它们转发给您可以转发的任何人。

在本期的【404文库】栏目中,我们将选读过去一周中引起舆论关注的三篇404文章。

一、基本常识|把锅推给董某莹造假,真是天大的笑话

董袭莹事件在中文互联网上持续发酵后,5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此事件的调查通报,称董袭莹在协和4+4医学博士招录中存在成绩造假问题,另外她的毕业论文也涉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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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这场备受瞩目的“学阀”闹剧仅仅以撤销董袭莹的学历学位和医师资格告终。网民们普遍关注的董袭莹以及协和4+4项目中的其他“学阀”的家庭背景是否涉及贪腐、公权私用等问题未得到解答,甚至连协和4+4项目本身是否存在问题也未被提及。

对此,有微博网民嘲讽:“咱们老百姓运气可太好了,唯一一次油罐车装食用油,就给查出来了;唯一一个造假当医生的董小姐,就给查出来了。我们运气是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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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基本常识”作者项栋梁也发布文章,对当局“把锅推给董袭莹造假”的说辞表达不满,但该文很快便被删除。

文中写道:

一个简单的道理:

如果换作是我,假造一套资料说我是耶鲁大学金融专业的本科生,大学期间选修了物理化学生物等一系列课程,成绩都很优秀,现在申请去协和医学院读4+4的医学博士,你觉得我能被录取吗?

首先,协和4+4每年只从全球前50的大学招录30名精英学生,申请人数想必也不超过1000人,资料审核工作量并不大。学生报名时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还有各科成绩单,发一封邮件找学校核实一下,我作为普通人立马就露馅儿了。

那么,伪造学历成绩信息的董小姐,是怎么通过申请资料审查的?是谁放她过的?

然后,就算协和的招生办善良又天真,完全没想到会有坏人造假,没有核实我提交的成绩真假,但招录的面试环节总归是有的吧?

一名经济学的本科生,大学物理、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等课程完全没学过或者不及格,能跟面试的教授聊得起三羧酸循环,能读得出二甲双胍的化学式吗?

成绩好不好的,毕竟还需要专门考试才能测出来,但作为一个没有学过有机化学的普通人,专业面试聊3句话就被赶出去。

那么,4门基础课16个学分纯靠伪造的董小姐,是怎么通过面试的呢?是哪些人面试的?

再有,假设我天赋异禀临场应变能力超绝,硬是靠口才又闯过了面试这一关,混进了协和。那我在协和读博的4年,总要做实验,总要考试的吧?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这些基础的学科知识与实验技能没有经过训练,过个层析柱不知道怎么装料,跑个凝胶电泳不知道样品往哪儿滴,作为普通人在协和4年肯定跟不上课程,做不完作业,通不过考试。

那么,董小姐是怎么在中国顶级医学院校完成4年学业的呢?她的导师就从来没有察觉过异常吗?

好,假设我入学后痛定思痛,课余时间恶补了那些理化生的基础课程,或者平时考试都作弊抄袭,愣是把这4年混过去了,还能在毕业典礼上获得院长的点名表扬。但我毕业论文怎么办呢?

一名博士生的毕业论文,要么是具有高度原创性的发明设计,要么在某个细分领域把人类的知识边界往前推进一点点,总之得是个正经的研究项目。

我当然可以抄袭别人已经发表的专利来拼凑一篇,或者让做教授的姑姑把她学生的论文抢过来给我用,但博士毕业论文还得送外审,还得有盲评,最最关键的,还会查重啊。

作为一个普通人,把查重率超过20%,大量抄袭已发表专利文章的博士毕业论文交上去,那跟直接放弃学位也没什么区别了……

那么,董小姐抄袭的毕业论文,是怎么通过重重评审拿到博士学位的呢?评审论文的负责人是谁?论文查重的负责人是谁?

一个不学无术的普通人,要想光凭自己造假就能一路闯过这么多关卡,在中国最顶尖的医学院校拿到博士学位,是完全、肯定、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在入学申请材料审查、面试、日常考试、毕业论文评审、答辩这些环节,必定有至少一位足够影响力的领导干部和数十位知情配合的教职员工,才有可能把董小姐一路包庇到博士毕业。

绝对不可能仅靠董小姐自己和家人造假就能骗到一个协和的医学博士学位。绝对有领导干部的干预,绝对有执行人员的渎职。

[…]分享一点基本常识:

既然造假的人查出来了,那些包庇造假,协助造假的人应该也不难查。

二、衣者朝新|江西官场出现“主动交代潮”,两大主因不容忽视

2025以来,江西因大批官员被官宣落马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引起舆论关注,媒体纷纷以此作为新闻点进行报道,但没有一家媒体对这种集中出现的特殊现象进行进一步的解读和深入报道。

上述文字来自微信公众号“衣者朝新”近日发布的文章:《江西官场出现“主动交代潮”,两大主因不容忽视》。媒体人褚朝新对江西官员“主动交代潮”进行分析。

在这一篇遭到审查删除的文章中,作者写道:

比较发现,江西“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厅官比例之高,全国罕见,为什么这么多官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呢,这意味着什么呢?

官方的宣传口径说,投案的多、主动交代问题的多是因为反腐的震慑作用所致。这一点我们不能否定,抓了这么多官员,屁股不干净又心虚胆小的官员不可能不怕,主动交代的应该是有不少。

但是,我们也不能高估所谓的震慑作用。大家都知道了,中纪委前日公布了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官员违规吃喝时有一名叫夏宇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酒后死亡。

讽刺的是,他们聚餐前在一起开的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八项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禁止违规吃喝。可是,他们刚散会就吃上喝上了。大中午的,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五名政法官员喝了四瓶白酒,人均八两,结果喝多了的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夏宇当日下午死亡。

所以啊,我们必须冷静理性看待“主动交代潮”。复杂的反腐现实告诉我们,“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有一些是被震慑的,有一些官员心里恐怕则是打着别的算盘的。

“我们先学习一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很清楚,主动交代问题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有些官员其实是奔着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去的。

但是,官场复杂,有些官员内心不堪,未必是真的“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而是交代轻的隐瞒重的、交代小的隐瞒大的,企图蒙混过关。

三、念兹集|抓律师、抓记者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5月13日,北京刑辩律师张新年在黑龙江绥化市办案时突遭当地警方传唤,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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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年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近期介入了绥化市望奎县一起敲诈勒索案的辩护工作,曾多次发帖质疑当地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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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新年律师被传唤之后,微信公众号“念慈集”发布文章,对当局“抓律师、抓记者“的做法表示不满。

但该文也被删除。

文中写道:

抓律师、抓记者的,基本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公开审判作为对秘密审判的否定,是当今世界各国所承认的最公正、最文明的审判方式和诉讼程序,其精神价值在于公开是实现司法民主的手段之一,是保证公众行使对社会事务的知情权,以便确保国家司法权行使的正当化和合理化。

无论是律师发现办案机关罔顾事实地将嫌疑人描述得十恶不赦的时候,还是办案机关污名化律师的时候,律师通过媒体、自媒体作出澄清和批评,乃是一种本能。

是的,不排除,某些律师、记者慑于各种压力,被轻松拿捏。

但动用公权力来压制律师和记者,就像玩俄罗斯轮盘赌。也许前五下都是空的,但第六下就能要命。

一旦遇到脖子硬的,不但抓律师、抓记者的想法不会得逞,相反,抓律师、抓记者这件事还会扯出背后的种种黑幕。

大清朝的著名案件,杨乃武与小白菜,不是二人有多大的本事。杨乃武与小白菜案能够掀起一场官场风暴,根本原因在于官场是一个借力打力的场景。

有人需要一个支点,杨乃武和小白菜,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正巧赶上了。

官场这个场景。有无数双眼睛都在盯着竞争对手,都在守株待兔地等着竞争对手自己给自己挖坑。而律师、记者这两个群体“自带流量”的特殊性,又非常适合成为”借力打力“的支点。于是,抓律师、抓记者,表面看来虽似末端小节,但实质上却是以前发生大事的症结,也是将在以后掀起波澜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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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法度Law|如此投诉律师,芜湖开了一个坏头

21 May 2025 at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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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
标题:如此投诉律师,芜湖开了一个坏头
作者:法度Law
发表日期:2025.5.20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度Law”
主题归类:司法体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被告人说自己遭刑讯逼供,辩护律师要求调取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被拒,律师在法庭上能对办公机关提出批评吗?

辩护律师能在法庭评论说,在案证据违背逻辑、违背法律、违背生活常识吗?

辩护律师能在法庭上批评办案机关小案大办、有罪推定吗?

你可能会说,你这都是常识问题!庭审中,律师发现问题,当然需要指出来啊。难道辩护律师要说,你这么做没问题,你这么做很对吗?

你要注意了。安徽芜湖律师戈运龙,就是因为开庭时这么说了,被办案机关认为,言语不当,诋毁司法机关,要求司法局给与处罚,暂停执业6个月。

先说第一个问题:戈运龙律师到底说了什么?

戈运龙律师把书面辩护词发给了几位全国知名的刑辩律师,周泽、斯伟江、刘昌松等。

周泽的看法是:其中有些言词虽然有点激烈,但仍然属于正常的辩护意见范畴。

刘昌松律师的看法是,他的辩护是专业的、尽职的,整体比较理性、温和,个别地方措词稍激烈。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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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戈运龙律师在法庭上怎么说的?

与戈运龙律师共同辩护凤海飞案的徐冯彬律师称,“戈律师被投诉的案子,是和我一同办理的,我全程在场。我可以证明,戈律师的庭审发言并不出格,办案过程也很认真负责。”

再说第二个问题:戈运龙律师能不能这样说?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也就是说,戈运龙律师的发言,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如果仅仅因为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让办案机关不高兴,就要给予处罚,这就无异于废除辩护制度,甚至于废除刑事审判制度了。

就戈运龙律师的发言,我倒是想知道,律师要求调取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这个要求合情合法合理,为什么不给调呢?

第三个:为什么要关注这件事?

戈运龙律师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我是觉得,即使你不是律师,也应该关注这件事。很简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不是他个人的利益,而是所有人的权利。没人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打官司,你肯定不希望自己的律师在法庭上只会说,对对对,好好好。

办案机关自己不爽,就投诉辩护律师,将毁掉辩护制度甚至是律师制度。

没有人拥有免予批评的自由,每个人、每个单位都要接受监督、接受批评,尤其是权力机关,更要接受批评,更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守法治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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