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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曰语云|此县法院与胡副院长被打脸!

27 March 2026 at 20:29

img宾语|文

宾曰语云(ID:Lzkj328)出品

今天15:57,本号发布《对胡法官的惩戒请示严防死守为哪般?》。

刚刚,17:32,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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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
标题:此县法院与胡副院长被打脸!
作者:宾曰语云
发表日期:2026.3.27
来源:微信公众号-宾曰语云
主题归类:依法治国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投诉媒体的磁县法院和那位胡副院长,脸被打的生疼!

法官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当这样荒诞的情节真实发生在法院副院长身上,公众期待的自然是一场严肃的问责,一个明确的交代。

今天(3月27日),官方媒体大风新闻公开报道了这一荒诞事件。(点击查看:《县法院副院长办案期间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被告:启动惩戒但没结果;涉事法官:你找单位了解》)

然而,此前自媒体账号“律媒记录”发布《法官烧香拜佛接受宴请,请示背后司法叩问》一文后,却遭遇了双重投诉:

磁县法院以“内容未经授权”为由,称涉事文件系“内部文件,属工作秘密”;而涉事法官则以“侵犯名誉/隐私”为由,称文件中的个人信息“未经本人允许”被发至网上,且“存在基本事实不清”的表述“对身份构成抹黑”。

两份投诉,一份来自法院,一份来自当事法官,看似各说各话,实则殊途同归,都在试图将这份《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重新封存回“内部”的黑箱之中。

平台方没有惯着他们,给出的回答是:“经审核,该投诉不符合法定处理条件,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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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被驳回,说明平台也看明白了:一份涉及法官违纪、关乎司法公信力的惩戒请示,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工作秘密”;一个被查实的违纪行为,也不是靠“侵犯隐私”的投诉就能捂住盖子的。

必须厘清一个基本常识:工作秘密,不是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六十四条明确,工作秘密是指“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

这里的关键是“一定不利影响”。如果公开这份文件,会造成什么“不利影响”,是影响国家安全,还是影响社会稳定?显然都不是。

真正“不利”的,恐怕是法院的“面子”,是涉事法官的“里子”,是这起事件一旦公开后可能引发的舆论追问。

把法官的违纪惩戒当成“工作秘密”来捂,与重庆捂盖那位《与他人通奸生子的女检察官》一样,本质上都是将内部监督异化为内部庇护。(请点击查看《突发!知名网友申请重庆市检察院公开女检察官与富翁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处分决定书》《突发!知名网友申请重庆市检察院公开女检察官与富翁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处分决定书》)

更扯的是,这份被法院称为“内部文件”的《请示》,本身就透露着种种不规范的草率。文件把“宴”字打成了“晏”字,抬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本该顶格书写,却被空了两格。

更关键的是,作为一份正式文件,它竟然没有编号,这是构成文件的起码组成要件。一份连基本格式都不规范的“内部文件”,如何让人相信它是经过严格程序生成的正式请示?

又或者,这恰恰说明,这份所谓的“惩戒请示”,从诞生之初就带着某种“非正式”的色彩,它或许从未真正进入过层报程序,只是一份停留在磁县法院内部的“纸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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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李某此前的说法,或许印证了这一猜测。他称,这份文件出具后并未向邯郸中院提交。

如果属实,这意味着,一个已经被查实违纪的法官,其惩戒程序可能根本就没走出磁县法院的大门,就被“内部协调”掉了。而“工作秘密”这面挡箭牌,正好为这种“内部消化”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涉事法官以“侵犯名誉/隐私”为由的投诉,同样经不起推敲。文件中的个人信息,本是法院在履行惩戒程序时依法产生的公务信息,公开这些信息是为了接受监督、回应社会关切,而非出于非法目的。

至于“存在基本事实不清”的表述,恰恰是磁县法院自己在文件中写下的认定,如今却要被投诉为“基于被告主观描述所写,无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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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究竟是自相矛盾,还是试图否认法院出具的文件?如果这份文件真的“无事实依据”,那磁县法院当初为何要出具?如果确有依据,那“抹黑”又从何说起?

把惩戒请示定性为“工作秘密”,把处分过程包装成“个人隐私”,这种双重遮蔽的操作,本身就是一种欲盖弥彰。

试想,如果这份文件真的只是一份普通的内部工作文书,法院何须如此紧张,以至于要专门投诉自媒体?如果惩戒程序正在依法推进,何不大大方方地告知公众进展?真正需要“保密”的,恐怕不是文件本身,而是文件背后那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惩戒现实,一份正式的惩戒请示,可能从未真正启动过。

这种“纸面惩戒”的危害,远不止于一个胡某是否受到了应有处分。它损害的是整个司法惩戒制度的严肃性,侵蚀的是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印发的《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设计了一套层层上报、专业审查的程序,其目的正是为了确保惩戒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然而,如果这套程序在“内部文件”“工作秘密”的包装下变得不透明,如果公众无从知晓惩戒是否真正启动、是否真正落实,那么再完善的制度设计也不过是“纸面文章”。

诚然,并非所有内部文件都适合公开,但惩戒法官绝非可以“内部消化”的小事。当一位法官被查实与原告同行同吃、同烧香拜佛,当他的行为已经导致相关案件启动再审、撤销原判,这起事件早已超出了“内部管理”的范畴,进入了公共利益的领域。

公众有权知道:涉事法官是否已经被调离审判岗位?是否退出了法官员额?党纪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是否已经记入档案?这份《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究竟有没有层报上级?

——这些问题的答案,关系到司法惩戒制度的严肃性,也关系到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如果惩戒程序在“工作秘密”的包装下变得不可知、不可问,那么公众只能得出一个结论:这不过是一场“纸面惩戒”罢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把惩戒请示当成“工作秘密”来捂,比违纪行为本身更值得警惕。违纪是个别法官的问题,而用“保密”来遮掩违纪、用“内部文件”来阻断监督,则可能演变为系统性的问题。

当一份正式的惩戒文件可以被随意定性为“工作秘密”,当惩戒程序的推进可以因“内部协调”而停滞,当违纪处分的正式文书可以不对当事人出具,司法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就会受到根本性质疑。

而搬出《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六十四条来为这种见不得人的行为背书,更是在消解法律的严肃性。它不是在依法用法,而是惊慌之间拿块遮羞布,遮羞的同时,还想让舆论噤声。法律是用来保护国家秘密的,不是用来为不法行为遮羞提供借口的。

平台方驳回投诉的决定,或许可以被视为一种来自外部的纠偏:当法院试图用“工作秘密”捂住盖子,当法官试图用“侵犯隐私”阻断监督,平台用“不符合法定处理条件”的审核结论,给了公众一个基本的判断。有些事情,不是想捂就能捂住的。

回到这起事件的核心:惩戒法官,究竟应该止步于一份“内部文件”,还是要真正落到实处?答案不言自明。

司法公信力不是靠“捂盖子”捂出来的,也不是靠“工作秘密”遮出来的,更不是靠“侵犯隐私”的投诉挡回去的,而是靠一个个秉公裁判的案件、一次次毫不含糊的自我纠错积累起来的。

把惩戒请示锁在档案柜里,把处分决定藏在“工作秘密”的面纱下,或许能暂时保住一时的“面子”,但失去的,是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

惩戒制度的“靴子”不能永远悬在半空,更不能在“内部文件”的包装下不了了之。《关于提请对胡某法官启动惩戒程序的请示》,不应该是“内部消化”的废纸,而应该是启动问责的第一声号角。

公众期待的,是这声号角能够真正吹响,而不是被“工作秘密”四个字捂住,成为一出“纸面惩戒”的哑弹。(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来源 | 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编辑 |夏荷 

审稿 |宾语

出品 | 宾曰语云  ID号:lzkj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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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数量去年跌逾三成

2 February 2026 at 18:01

官方数据显示,中国法院去年一审审结毒品案件数量,较2024年下降超过三成。

据中新网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为波星期一(2月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万3732件,延续了自2015年以来的下降趋势,较2015年高峰时期(13万9000件)下降82.93%,较2024年(3万6000件)下降33.82%,已回落至2000年之前的水平,并称这彰显了中共领导下中国特色毒品治理的强大制度优势和综合治理效能。

不过,刘为波也说,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当前中国毒情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近年来新型毒品问题愈发突出,给禁毒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

刘为波称,近年来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加大,传统毒品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转而瞄向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滥用、贩卖,导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2023年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新型毒品案件增长迅猛。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新型毒品案件约4000件。

他也指出,随着2023年下半年滥用严重的曲马多复方制剂、依托咪酯相继被列管,大量此类案件涌入法院,新型毒品案件猛增至约1万4000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39.1%。随着对依托咪酯打击及其类似物的管制,咪酯类案件有所下降,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回落至1.06万件,但在毒品案件中占比升至45%。近三年,新型毒品案件“先急增后缓降”,呈波动式增长。

刘为波也说,新型毒品案件已呈超越传统毒品之势,部分省份新型毒品案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过半,广东法院2024年、2025年审理的新型毒品案件占比分别为82.6%、70.7%,主要为依托咪酯案件。从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看,毒品滥用正在发生明显的结构性变化,依托咪酯滥用已经远超海洛因,成为仅次于甲基苯丙胺排在第二位的毒品。

陆配李贞秀将加入台立院内政部委员会

2 February 2026 at 15:16

包括陆配李贞秀在内的民众党六名不分区立委,将于星期二(2月3日)宣誓就职,因国籍问题备受关注的李贞秀将加入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

综合台媒早前报道,包括党主席黄国昌在内的六名民众党(白)立委遵守不分区立委担任两年规定(两年条款),在星期天(1日)辞任立委。除黄国昌外,其他五人是林国成、林忆君、张启楷、麦玉珍和黄珊珊,留任的两人则是陈昭姿和刘书彬。两年条款由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在竞选总统期间提出。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民众党递补的六名不分区立委星期一(2日)受领当选证书,将于星期二正式报到、宣誓就职。陆配李贞秀将在新会期加入内政委员会,接替麦玉珍把关新住民议题。

除李贞秀外,其他递补的五名白委是王安祥、邱慧如、陈清龙、蔡春鲷、洪毓祥,以及秘书长周榆修。

报道称,民众党已内定新会期党团干部人选,陈清龙接任总召、王安祥担任副总召,邱慧如出任干事长。

另据华视新闻和联合新闻网等台媒报道,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星期天公告李贞秀递补当选民众党不分区立委。内政部重申,依《国籍法》规定,公职人员不得具有“双重国籍”,李贞秀应在就职前办理丧失中国大陆籍,并在就职日起一年内将丧失证明缴交给立法院,否则应由立法院解职。

民众党团主任陈智菡星期一受访时说,李贞秀已按照规范,申请放弃中国大陆籍,并强调李贞秀已到台湾超过30年,有五个孩子,是道道地地的台湾人,已取得“中华民国”身份证逾10年,因此拥有参政权。

民进党立院党团改选 书记长仅一人登记参选

31 January 2026 at 17:55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改选登记星期五(1月30日)下午截止,现任副干事长、立委范云是书记长唯一竞选者。 (民进党立委范云脸书)

台湾执政的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改选登记星期五(1月30日)下午截止,现任副干事长、立委范云是书记长唯一竞选者。

综合台湾《自由时报》和中时新闻网等报道,本届立法院第四会期星期六(31日)休会,民进党立院党团上星期五(23日)征询党籍立委参选党团三长(总召、干事长、书记长)意愿,登记时间将于下星期五(30日)下午5时截止。

担任总召多年的柯建铭询问当天已表明“会去登记”,过后也率先登记寻求连任。前立院副院长蔡其昌星期四(29日)在脸书表态愿意参选总召后,也递表登记。书记长仅身兼立委的现任副干事长范云一人登记,干事长则无人问津。

这不是范云首次登记参选书记长,她曾在第四会期一度登记参选书记长,后因故撤回。

被问及为何决定参选时,范云星期六受访时说,她从政的初衷是希望守护台湾的主权与民主,当前国际情势险峻,立院却至今未通过强军条例与总预算,让人担心。这个会期担任副干事长,了解到党团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大家支持,我愿意在下个会期承担更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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