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美国枪战:第二修正案
枪是美国政治、美国社会特有的主题。上周,美国保守派活动人士Charlie Kirk被刺杀。他在犹他州一所大学演讲的时候,凶手从200码外开枪,击中他的颈部,不久宣布死亡。Charlie Kirk生前大力支持民众拥有枪支,支持宪法第二修正案。
2023年3月末,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发生校园枪击案,3名9岁的学童和3名老师遇害。一周后,Charlie Kirk在犹他州盐湖城演讲。有观众问他,每年有很多人被枪打死,这种代价是不是值得?Charlie Kirk回答说:“I think it's worth to have a cost of, unfortunately, some gun deaths every single year, so that we can have the 2nd Amendment.”——“每年都有人被枪打死,我认为,不幸的是,这个代价值得,这样我们才能拥有第二修正案。”
Charlie Kirk遇刺是个不幸的悲剧。他已经不在人世,是非功过由世人去评说。上期节目,我说了自己的看法。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只要不突破人性的底线,都是正常的。这里再强调一点:不管他生前说过什么,主张过什么,在言论自由的民主社会,用杀人来解决观念争端,都是不折不扣的野蛮行为。
这期节目,我们讲一讲美国拥枪权和第二修正案的前生今世,还有围绕第二修正案争论的来龙去脉。作为一名枪支拥有者,我支持拥枪权,支持第二修正案,但同样支持把第二修正案的本义和最高法院的解读搞清楚。
可以说,第二修正案不只是一条宪法修正案,不只是一句法律条文,而是一场贯穿几代人的法律枪战。
近半个多世纪,枪成为美国宗教、政治和文化保守派的图腾,也是共和党候选人团结选民的一面鲜明旗帜。反对政府控制枪支的保守选民,有效地把选举变成对《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公投,形成共和党最稳固的基本盘。大部分民主党候选人虽然支持控枪,但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政策主张往往轻描淡写,否则就会失去很多中间选民的支持。毕竟在美国,枪不只被看作一件武器,更重要的是,枪被很多国民当作自我认同和国家认同的标志性符号,甚至被当作个人自由的象征。
在当代美国,持枪权经常被称为“第二修正案权利”(The Second Amendment Right)。《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只有一句话:“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为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近半个世纪,这句话成为美国法学界和政界论战的焦点之一。在法学界,短短几十年间发表的解读第二修正案的论文比此前200年的总和还多;在政界,第二修正案的热度更高。
2010年,奥巴马总统提名艾丽娜·卡根(Elena Kagan)做最高法院大法官,需要参议院核准。有80多名民主党和共和党参议员找她问话,问得最多的问题就包括她怎么看第二修正案,有没有拿过枪,有没有打过猎。
卡根被任命为大法官后,请最高法院的打猎高手安东宁·斯伽利亚(Antonin Scalia)大法官教她打猎。两人的政治倾向和法律观点相左,卡根被认为是自由派,斯伽利亚是有名的保守派。
2016年2月去世前,斯伽利亚大法官有好几次,带卡根大法官去打猎,主要是打野鸭子、打鹿。在怀俄明山中,卡根大法官猎杀了平生第一头鹿。她没有因为学会打猎而改变对第二修正案的看法,更不会赞同斯伽利亚大法官对第二修正案的解读,但她显然充分意识到了第二修正案和枪支问题,在美国政治和法律议题中的位置,还有枪支对普通美国人无所不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