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童戏水池溺亡 两家涉事酒店被罚款共85万元人民币
云南西双版纳六岁女童在戏水池溺亡。涉事两家酒店因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被景洪市应急管理局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9万新元)和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上述女童家庭今年7月18日入住西双版纳康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景洪雨林公园戴斯温德姆酒店(大佛寺店),随后家长带着女童前往酒店内由西双版纳玖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户外儿童水寨戏水池玩耍。
结果女童的左腿被戏水池内的排水孔卡住,无法自主挣脱,导致水体淹没口鼻。事发时,孩子母亲与多人合力也未能将其救出。孩子失去意识,现场人员进行了施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至医院,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当地官方认定,戏水池内排水管口塑料格栅网(排水口防护罩)破损断裂,致使悦悦的左腿被排水管道卡住,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则涉及两家企业的安全管理漏洞。一方面,玖衡公司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水寨进行日常巡护过程中,未发现戏水池内排水管口的塑料格栅网有破损断裂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另一方面,康锦公司作为玖衡公司的合作单位,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督促玖衡公司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最新报道说,事故发生后,经市政府成立的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玖衡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未制定戏水池户外区应急预案,未保证监控系统正常使用,是该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因此决定给予行政处罚50万元。
康锦公司作为玖衡公司的合作单位,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督促玖衡公司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决定给予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