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上下正高举反“内卷”大旗。
2025年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叫停“惠民保”市场的“内卷式”低价战。此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指导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倡议,要求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承诺或支付突破存款利率授权上限的补息,即“手工补息”。与此同时,包括广东在内的多省银行保险业协会发布反“内卷”竞争自律公约。反“内卷”也正成为各商业金融机构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的核心议题之一。
曾经被誉为各行业“塔尖”的金融业为何反“内卷”?近几年行业已深陷“内卷”漩涡。普惠贷款利率逼近甚至跌破资金成本、大客户贷款利率甚至低于中小银行存款利率、以数百元手续费承销几百亿元金融债、让渡收益以求得银行理财客户留存、各种方式补贴拉存款……
但反“内卷”的核心争议与未解之题仍待厘清:金融“内卷”的根源究竟是什么?面临哪些法律风险?金融机构如何打破同质化竞争的囚徒困境?如何防范“内卷”累积的风险影响金融体系稳定,切实保障消费者长远利益?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围绕上述问题约访三位深耕金融领域的专家。他们分别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北京大学中国金融和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芳秀;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新立;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顾问、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郭帅,他曾长期任职于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熟悉金融诉讼等领域。
受访者均认为,金融业“内卷”的危害绝不止于行业之内,其最危险的传导路径正从微观行为累积至宏观风险,直接威胁金融稳定与系统性安全,最终影响经济全局和每个人的利益。但反“内卷”不能只靠堵,更要靠疏,应放开创新通道。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北京大学中国金融和投资研究中心主任宋芳秀。(受访者供图)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新立。(受访者供图)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顾问、北京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郭帅。(受访者供图)
深陷“内卷”泥沼
南方周末:银行、保险、资管和投行等金融领域的“内卷”表现似乎各不相同。哪些表现最值得警惕?
宋芳秀:银行业,最典型的是利率战+渠道战。从负债端来看,尽管监管部门多次重申禁止贴息揽储,并督促银行优化存款结构,但有的银行仍然通过利率补贴、实物馈赠、结构性存款包装等方式变相加息揽储。这直接导致银行资金稳定性下降和资金期限错配,负债成本攀升。
资产端同样存在“内卷”现象。例如,有的大行凭借资金成本优势,将普惠贷款利率压低至2.4%。中小银行在客户流失压力下,不得不跟进降价,甚至降低风控门槛,缩短贷前尽调时间。从金融风险管理角度,这种做法严重违背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忽视了信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将银行暴露于高风险敞口之下。
刘新立:保险行业同样深陷“内卷”泥沼。一种“内卷”形式是定价利率的“内卷”。在短期竞争压力下,寿险公司希望通过更高的预定利率吸引客户。但在长期低利率环境下,这可能会积聚利差损风险;另一种内卷形式是费用方面的“内卷”。一些保险公司为激励销售渠道,在实际中支付高于费用率假设的佣金水平。这些短视竞争行为不仅大幅压缩保险公司利润空间,还为公司经营风险埋下隐患。
为何愈演愈烈?
南方周末:金融业是一个被严监管强监管的行业。但在种种“内卷”之下,似乎全行业都陷入越努力越徒劳的怪圈。“内卷”的根源是什么?
刘新立:金融“内卷”的本质是增量红利消退后,存量竞争的失序化。其根源可归结为三重错配,且彼此交织、相互强化。
第一重是制度供给与市场需求错配。我国金融行业长期存在强牌照管制+弱创新包容的特点。一方面,银行、保险、证券等牌照壁垒较高,新机构难以进入。另一方面,现有机构的创新空间受到限制。在此情况下,行业只能在同质化赛道“内卷”,就像几百家企业挤在一条窄路上,只能靠降价、返佣、拼规模抢客户,而不是开辟新赛道。
第二重是竞争逻辑与价值创造的错配。过去十年,金融行业成功标准被简单异化为规模。这种规模崇拜导致机构行为短期化。规模压倒质量,“内卷”就成了必然。
第三重是技术进步与能力滞后的错配。金融科技本应提升效率、创造新价值,但部分机构把技术变成了“内卷”工具。
这三重错配的背后,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宏观背景: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金融行业的“躺赢”时代(靠规模扩张、利差套利就能赚钱)结束了。但很多机构的思维还没转过来,仍在用旧地图找新路,自然会陷入“内卷”。
危害绝不止于业内
南方周末:很多人认为“内卷”只是行业内耗,不会影响全局。但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其“内卷”是否已突破行业边界,尤其对金融稳定埋下隐患,甚至对防范系统性风险构成威胁,进而传导至实体经济和普通消费者?
刘新立:金融“内卷”的危害绝不止于行业利润收缩,其最危险的传导路径是从微观行为累积到宏观风险,直接威胁金融稳定与系统性安全,最终影响经济全局和每个人的利益。
从金融企业层面看,“内卷”迫使机构陷入短视化竞争:银行为抢存款盲目贴息、为争客户压低贷款利率,导致利差持续收窄;部分机构为“补缺口”不得不抬高风险偏好,投向高收益但高风险的领域,甚至放松风控标准。这种“利润承压—风险冒进”的循环,会直接加剧单个机构的资产质量隐患,为后续风险暴露埋下伏笔。
从行业层面看,“内卷”催生同质化恶性竞争。机构不再聚焦差异化服务,而是把精力放在“抢存量”“拼价格”上。行业资源被大量消耗在低水平内耗中,不仅服务效能下降,更导致风险在行业内交叉传染——一家机构的违规操作可能通过同业合作、产品嵌套等链条扩散,形成行业性风险隐患。
宋芳秀:从金融稳定层面看,上述问题累积会直接冲击金融系统安全。当多数机构陷入“利差收窄—风险偏好上升”的循环时,金融体系风险抵御能力会显著下降。一旦出现外部冲击,局部风险极可能演变为系统性风险,动摇金融稳定的根基。
对实体经济而言,“内卷”导致的金融资源错配问题影响了经济效率。银行本应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资金,因“内卷”被集中投入部分领域或客户:大客户拿到的超低价贷款可能闲置,甚至以更高价格再存入中小银行,小微企业因银行“无利可图”而难以获得金融支持,不得不面对“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困境。金融本应是实体经济的“活水”,“内卷”却让其变成“虹吸器”,削弱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总之,金融“内卷”的核心危害在于:它通过消耗行业资源、累积微观风险、扭曲资源配置,不断侵蚀金融稳定的根基。若不加以引导,不仅会削弱金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更可能让系统性风险的“灰犀牛”逐渐逼近。这才是最需要警惕的。
郭帅:对金融消费者而言,“内卷”的伤害既有显性也有隐性。显性层面,机构为降成本可能会压缩服务产生风险。如:低息贷款捆绑销售理财产品、低价保险在理赔时为拒赔而“抠字眼找漏洞”、资管产品违规承诺收益却暗藏收费陷阱放大投资风险,消费者看似“占了便宜”,实则权益受损。
隐性层面更需警惕:当金融稳定受威胁,消费者的资产安全会直接承压。机构风险暴露可能导致存款兑付危机甚至理财产品爆雷,进而打击金融消费者信心,透支行业信誉,形成恶性循环。而行业创新停滞则会让消费者难以获得真正适配的服务,比如普惠金融的便捷性、养老金融的保障性都会大打折扣。
或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南方周末:金融业“内卷”可能引发哪些法律风险?
郭帅:从法律视角审视,金融市场“内卷”行为存在诸多法律风险。第一,大型金融机构利用优势地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挤压中小金融机构市场空间,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第二,部分金融机构在“内卷”中可能存在的变相加息揽储、降低风控标准、返还高额佣金、诋毁竞争对手、虚假商业宣传等行为,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金融机构“内卷”也会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造成冲击。部分银行理财、保险、信托、基金在提供产品或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夸大宣传、向客户推销与其承受能力不匹配的高风险产品、夸大产品收益或者保障范围、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当前在司法实践中海量的有关银行理财、保险、信托、基金产品的纠纷,就是“内卷”之下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例证。
因此,当前的金融恶性“内卷”严重破坏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不仅损害金融机构自身利益,也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和整个金融市场稳定构成威胁。
不能只靠堵,更要靠疏
南方周末:从监管机构到行业协会,再到各金融机构最近纷纷举起反“内卷”大旗。各地也陆续推出反“内卷”措施(详见附表),核心是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联手。这种模式常被解读为公共治理理论的实践。与传统的单一监管相比,它的治理逻辑有本质差异吗?

宋芳秀:差异在于从单向约束转向多元共治。传统监管更像家长式管理,靠行政处罚等强制力约束机构行为。但金融业的“内卷”本质是低水平重复竞争,根源在于机构短期利益驱动与长期风险意识的失衡,仅靠监管处罚难以根治。
而监管+协会模式的核心是分层治理。监管部门划红线(负面清单),行业协会定细则(自律公约)。更重要的是,行业协会能通过声誉机制形成软约束:假如某机构违反自律公约,可能被行业通报,失去合作机会。这种同行监督比监管部门的远程检查更及时。
南方周末:保险业“报行合一”被认为是金融反“内卷”的先行样本,其核心是向监管报备的产品费率、佣金费用等必须与实际执行保持一致。这一政策为何能直击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根源?
刘新立:“报行合一”政策从底层逻辑上切断了保险公司通过隐藏成本、扭曲定价、违规返佣等手段进行非理性竞争的可能性,使行业回归风险定价本质和可持续经营。“报行合一”落地前,保险市场恶性竞争的主要体现是高费用补贴,即保险公司为抢夺渠道(如银行、代理),私下支付远超备案标准的佣金(如银保渠道的“小账”),推高销售成本。这很容易使市场陷入费用战,进而造成偿付能力承压的恶性循环。
“报行合一”的核心不是限制降价,而是让价格说真话。它要求保险公司报备即承诺、承诺必执行。如,某公司报备的车险费率包含24小时道路救援服务,就不能在实际销售中偷偷砍掉这项服务来压价。这种条款与执行的刚性绑定,本质是通过监管强制力消除信息不对称,让价格真正反映产品价值——消费者看到的保费,就是服务+风险保障的真实成本,市场竞争自然从比谁价低转向比谁服务更好。
南方周末:它对市场失灵的矫正逻辑与其他反“内卷”措施(如银行手续费管控)有何本质不同?
刘新立:与银行手续费管控相比,车险“报行合一”的特殊性在于产品标准化程度高。车险条款(如交强险责任范围)全国统一,费率计算有精算模型支撑,报备与执行一致的可操作性更强;而银行理财产品差异大,很难用单一标准约束。这也是“报行合一”能成为先行样本的关键前提。
南方周末:“报行合一”执行效果不错。这种先行经验的可复制性边界在哪里?未来推广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刘新立:保险业“报行合一”的核心启示是:用制度透明化解信息不对称,但复制到其他金融领域必须量体裁衣,不能简单照搬。
可复制的前提有三个:一是产品有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资管产品(如私募股权基金)高度个性化,很难用“报行合一”约束。它更适合用信息披露清单规范(比如要求基金管理人明确业绩报酬提取条件与实际执行一致)。二是监管有穿透式监测能力。若某领域缺乏这种数字化监测工具,政策很可能沦为纸上规定。三是行业有转型的缓冲空间。部分小众金融领域(如互联网保险)市场规模小、抗风险弱,反“内卷”政策需要更温和的过渡期安排。
更深层的启示是反“内卷”不能只靠堵,更要靠疏。车险“报行合一”之所以能持续,是因为它同步打开了创新通道。如允许公司在基础费率外,针对驾驶习惯好的车主推出浮动折扣,既防恶性竞争,又留足差异化空间。其他领域若想借鉴,也需找到约束与激励的平衡点。
不是保护落后
南方周末:如何区分正常市场化竞争与“内卷”式竞争是金融行业反“内卷”的核心争议之一。理论上,前者是提升效率的正当竞争,后者是损害行业的恶性竞争。这种边界的模糊性,本质上反映了什么问题?
宋芳秀:这种模糊性的本质,是竞争强度与竞争质量的脱节。市场化竞争的核心是通过效率提升创造增量价值,而“内卷”式竞争是在存量里互相消耗。以银行业利率竞争为例,如果银行通过数字化转型降低运营成本,将贷款利率下调0.5个百分点。这是效率提升所驱动的正当竞争——既让利企业,自身仍有合理利润;如果某银行不顾成本,靠贴息将利率压到低于资金成本,只为抢占市场份额,就变成了“内卷”——短期看企业得实惠,长期却会导致银行风险上升,损害银行正常经营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刘新立:边界模糊的深层原因,在于竞争行为的短期效果与长期影响难以即时判断。比如保险机构的高佣金,短期可能提升销售效率,但长期会挤压产品研发投入,导致产品同质化恶性循环。这就需要建立动态评估框架,不仅看价格是否下降,更要看价格下降的驱动力是效率提升还是成本转嫁、行业整体效率变化。
真正的边界应是不伤害行业可持续性。任何竞争行为,若导致全行业长期亏损、服务质量滑坡、风险累积,就越过了市场化的红线。
南方周末:有观点认为,反“内卷”的监管或行业自律容易用力过猛——比如限制手续费、利率后,中小机构失去价格优势,市场被大机构垄断。防止“内卷”与保护市场活力的干预的合理尺度应如何把握?
刘新立:这本质是政府干预的必要性阈值问题,只有当市场失灵严重到无法自我修复时,干预才具正当性。
干预的尺度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只纠偏不正当竞争,不限制正当价格竞争。二是给差异化竞争留足空间。行业协会的自律公约不能搞一刀切,比如对银行手续费的限制,应允许服务能力强的机构适度上浮,避免好机构吃亏、差机构搭便车。三是建立干预退出机制。当市场秩序恢复,干预措施应逐步退出。
保护中小机构不能靠强制保留价格优势,而要靠降低其合规成本、鼓励差异化竞争。比如监管部门可简化中小银行的跨境业务审批流程,或搭建行业共享风控平台,让它们在非价格维度(如县域服务、社区关系)形成优势。否则,靠限制大机构价格保护中小机构,最终只会导致全行业效率低下——这不是反“内卷”,而是保护落后。
南方周末:金融机构应如何突破恶性竞争的囚徒困境?
宋芳秀:金融机构首要任务是跳出“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的囚徒困境。破解之道在于三个转向:一是从“规模导向”转向“价值深耕”,通过差异化定位构建核心竞争力。例如大行通过服务科技型企业深耕科技金融、小行则聚焦本地小微发展普惠金融,用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替代“价格战”;二是建立行业协同机制,在合规框架下搭建风险共担平台,比如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银团贷款联盟,通过信息共享降低重复风控成本,避免单一机构为抢客户过度让利;三是将长期主义纳入考核体系,在KPI中强化ESG(环境、社会、治理)指标权重,减少对短期市场份额、规模增速的过度追逐,从机制上遏制“饮鸩止渴”式竞争。
南方周末:普通消费者应如何理解反“内卷”与自身长远利益的关联?
郭帅:对普通消费者而言,反“内卷”不是反对市场竞争,不是剥夺选择权,而是净化消费环境、保障核心利益。短期看,告别“低价竞赛”可能使部分产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但长期将带来双重收益。一是前端服务更加规范透明,服务质量实质性提升。二是后端资产安全性增强,权益保障更加坚实。前端的规范透明,必然带来后端的风险降低。消费者的投资理财将更加安全。毕竟,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而给消费者创造价值永远是最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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