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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Law|律师替农民工讨薪一审被定罪,律界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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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律师替农民工讨薪一审被定罪,律界声援
作者:郑贺莹
发表日期:2024.12.20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度Law”
主题归类:农民工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12月20日,山东律师高丙芳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一审宣判,高丙芳律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高丙芳当庭表示上诉。

据悉,该案一审阶段历经五次开庭,于今年11月15日结束一审审理。

该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

公诉机关指控,高丙芳和包工头米某、陈某捏造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清偿的事实,以农民工名义起诉,致法院判决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作出多份错误的民事判决,严重侵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庭审中,米某、陈某认罪认罚。高丙芳坚持该案不构罪,自己事前根本不知情,米某、陈某不懂法,因为害怕担责构陷自己知情。

高丙芳的辩护人指出,若该案判构罪,会造成错误示范,即付清农民工工资的包工头受到惩治,本应承担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的违法转包者(总承包企业),却未被追责。

此前,该案已被两次延期审理,一直未宣判。

高丙芳家属向媒体表示,56岁的高丙芳坚持自己无罪,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该案引发律师界广泛关注。

今年4月,“法度law”刊登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黄应生文章《不能让扶助弱小者蒙冤受屈》。文章呼吁:“如果高律师被判刑,恐怕以后真得不会有正义之士愿意站出来为农民工发声了,毕竟好心没有好报,真的会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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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宣判后,多名律师对判决结果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知名律师张新年:辩护人对这一判决深感遗憾,它挑战了基本的法治底线;

蔺其磊律师:我怀着善良的心情认为会定罪但免罚,最多缓刑,没想到会这么重;‍‍‍‍‍‍‍‍‍‍‍‍‍

刘录律师:高律案的判决给我带来的是一片沉重和失望;‍‍

高运生律师:对一审判决感到遗憾和失望,鼓励辩护人“二审逆风翻盘”,不要气馁;‍‍‍‍‍

知名法学教授李轩:持权乱法者心中必有鬼,坚持下去仍有转机;‍‍‍‍‍

王腾律师:不知道是谁的悲哀;

侯志远律师:巍巍泰山下,竟出现如此是非不分的判决,一个为农民工维权且受到政府表彰过的律师,竟被打成虚假诉讼罪犯….

知名律师刘昌松一声叹息后表示:非常遗憾!‍‍‍‍‍‍‍‍‍‍

资深律师王誓华:这是一份违背常识的判决,四年,司法良心和审判智慧被权力吞噬;‍‍‍‍‍‍‍‍‍

唐江涛律师:一直关注这个案件,一审判刑四年,真的太狠了;‍‍‍‍

著名律师范辰:如此无罪的案件,竟然判了四年,泰山虽然巍峨,但人心已坏,山也就崩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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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贺莹**

版权来源|法度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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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樾读书|发明“恶意讨薪”一词的人大代表李宝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12月8日 “恶意讨薪”一词创始人,人大代表李宝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执行总金额仅为48万元。

据悉,全国人大代表,河北建设集团的董事长李宝忠曾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应当把恶意讨薪农民工列入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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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明“恶意讨薪”一词的人大代表李宝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作者:林樾读书
发表日期:2024.12.17
来源:网易号“林樾读书”
主题归类:恶意讨薪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有网友查询发现,李忠宝董事长的企业在公开信息查询系统里,自身风险千条以上、关联风险也是千条以上。

原来,李忠宝先生就是欠薪专家!他深受讨薪之苦,所以咬牙切齿地向国家提议:严厉打击讨薪者!将他们列入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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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最近公开信息栏显示,2024年12月9日,李宝忠执手的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天津市icon津南区icon人民法院列入了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额203476.99元,未履行总金额达到了346.12万元,未履行比例为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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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好轮回!!

被讨薪人群弄倒的亲子自行车

昨天下午,朋友发了张照片给我。画面里是我常去的那个咖啡馆所在的大楼,外面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一群来讨薪、维权的苦命人。

晚上从舞蹈室回到家里,我想起这事,就跟咖啡店的老板聊了几句。整个店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他也很无奈。他在现场发了晚上的照片给我看,从画面里可以感受到,无论是他、咖啡师、人群都很无奈。

直到今天回公司,中午吃饭路过,我才意识到,原来被波及的不只是他们。这其中,也包括我。

我有每次停车都拍照记录的习惯

这是我周五停自行车的位置。我工作日都会把车停在他们店门口,周五停在这里之后,周末两天车都在这里静静待着,直到我周一晚上来骑它回宿舍。今天中午我找不到它了。

它没在周五照片里的这个位置。

我在附近来回走了三遍,非常疑惑:不可能有人偷这辆车吧?图啥啊?直到我想起昨天的事情,于是扩大了搜索范围。终于在不远处一堆电动车包围的地上,看到了我倒下的单车。

它身上被缠了一条警戒线,篮子里有两支空水瓶,半残的车铃也完全断了。

我突然想到昨晚 DY(店老板)给我的照片,心想没准能看到我的单车是如何参与了昨夜的事件。果然,作为一辆单车,在人群聚集的场合中,往往被作为隔离带使用:

我多少有一点点生气:何故迁怒于我的无辜小车?

但气不过三秒,又觉得很好笑:自行车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这样的命运吧?不是被人骑,就是当作围栏,或者焚烧和打砸的对象。起码,这群苦命人没有把我的车高高举起,砸个稀巴烂。它只是掉了链子,躺在地上;和前一个周末一样,被人推倒了,躺在地上。区别是,上一次脚架变形了,这一次没有。

一夜之后,随着一场大雨,除了两张照片和我躺在地上的车,还有什么能证明这一切发生过吗?

咖啡师杠杠上午发来一张照片,是店外的装饰植物,一棵全身金属但被许多人挤变形、掉光了叶子的假植物。我说,幸好它是假的,真植物肯定早就断气了。

她说他们走了之后,玻璃上全是人的指纹。但这些曾经发生过的证据,早已被她和小蒙擦干净了。开门做生意要保持整洁,但指纹的存在不利于社会经济。

这是一件「小事」,不被传播的事,但它不会被忘记。

一系列变化的传导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倍受影响的不会只有当事人,还有每一个「与此无关」的路人、小车、植物和玻璃。此时有一点点庆幸作为非真社会性动物的人类,可以选择一定程度的远离,而不是真社会性动物的蚂蚁那样,只有全或零。

众生皆苦,何时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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