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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青年|地铁安检新规仅持续10小时?来回折腾打工人得有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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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追求绝对安全、不容丝毫闪失的公共安全观念,已经搅动了巨大的资源投入,某些大城市的地铁安检成本已经占运行成本的大头,一旦财政无力承担,就会出现滑坡,前面的投入等于零。

文| 唐凯兰

12月9日是数以十万计的广州打工人的“黑色星期一”——他们在早高峰乘坐地铁赶往公司上班时发现,被堵在了地铁安检门,拥挤的队伍甚至排到站台外的地面。原因只有一点,地铁安检执行了新的安检政策,不仅“人过门,物过机”,随身带的充电宝和水要接受人工安检,口袋里要掏空给安检员检视。

大概10小时之后,这项苛刻的安检新政被废,9日晚高峰已经如常。新快报记者12月10日在广州三号线、五号线多个站点实测,发现已经不用再接受比坐飞机还要严格的安检,地铁乘车的节奏恢复了。

到目前为止,人们并不清楚地铁安检加码的具体原因。一些未经证实的坊间传言说,地铁安检被有关部门暗访发现了漏洞,作为应对之策,安检于是提高了戒备,上马一套加强版的安检流程。

这个说法至今没有得到任何部门证实,也许是真,也许是假。但涉及两三百万地铁客流的一项安检新政确实短暂存在过,虽然它不知何以起,没有人认领,地铁公司在发言中也谨慎表态,但结果却是,民众对着空气痛骂,直到新规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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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地铁安检新规仅持续10小时?来回折腾打工人得有人负责
作者:四环青年
发表日期:2024.12.10
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主题归类:安检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这是一个非常令人困惑的事,如果地铁安检升级是必要的,那就应该有正儿八经的政策说明,列明升级的必要性。如果在执行后,发现新规有不符合实际的地方,那就公开说明调整的必要。可影响大半个城市出勤人口的公共安全政策,来去就像儿戏一样,很难不让人怀疑负责公共安全决策者的水平。

地铁安检有其必要性,不过安检究竟要执行到什么地步,即度的问题,始终需要平衡太多因素,大致是在安检投入、安全筛查、市民义务及通行效率几个主要变量之间求取最大公约数。

理论上讲,要做到万无一失,安检投入应该无限大,市民应该绝对服从,不惜牺牲自己时间,公共交通也牺牲效率来配合。可在现实中,如此不惜成本的安检,除非城市陷入某种紧急状态,否则想都不要想。

广州地铁安检的短命新政,本质上就是不顾这种平衡,在不扩大安检投入的前提下——比如相应增加安检机、增派安检员——却将安检成本甩给百万量级的出行市民,大大地降低地铁通行效率。

稍微想一下,这种安检强度在常态下难以维系,安检新政成为“拍脑袋”规定快速流产,也是喜闻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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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投入不可能无限制,它的沉没成本非常高,一些国外地铁不设安检,就是从这个经济规律出发,做出的适当让步,也就是容忍一定的乱象。

那种追求绝对安全、不容丝毫闪失的公共安全观念,已经搅动了巨大的资源投入,某些大城市的地铁安检成本已经占运行成本的大头,一旦财政无力承担,就会出现滑坡,前面的投入等于零。

公共交通受累于公共安全的过度追求,无论财务成本还是时间成本,都由民众分担,这个不能说是公平合理的决策模式,广州地铁安检的短命新规,再次证实这一常识。

朝令夕改,或许让坐地铁的广州人松了一口气,可那些出台这个短命新规的部门及个人,若真为公共安全着想,都要听听全城的骂声,而不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换个地方、换个时机再来一遍。

也许,导致广州地铁新政撤回的原因,不是市民的怨声载道,而是升级之后的安检拦截了更多人拥堵在安检机前,聚集在一起的人群构成新的安全隐患,最终让决策者两害相权取其轻,继续维持安检旧规。

可以想象,负责公共交通安全的官员,与依赖地铁出行的市民,两下焦虑的东西,将继续并存在安检这个环节,有没有最优解,谁也不知道。

四环青年|晚自习上厕所要开医院证明?反人性的教育该消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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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相信这类教育的动机,是最大可能地提升成绩,进而提升自己的教学业绩,从而达到功利性的利己目的。在这样的教育中,学生从来都是工具,是产品,而非完整的、鲜活的、独一无二的人。

又是从新闻里看到“自己”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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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晚自习上厕所要开医院证明?反人性的教育该消停了
作者:李哲
发表日期:2024.12.9
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主题归类:中国教育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近日,山东聊城柳女士向媒体反映,15岁儿子这几天感冒,她交代孩子一定要多喝水,可是上晚自习近两小时,班主任不让学生上厕所,要去得先开医院证明。

柳女士称,孩子因憋时间太长,晚饭也不敢喝汤。她去找班主任沟通,遭对方反驳“别的孩子怎么不去”“不跑操得有医院证明,上厕所也得有证明。”

这让我想起自己的中学时代。午休时间也是不允许出教室,包括上厕所。有一次吃坏了肚子,一开始想遵守规定,忍到午休结束,但是生理极限实在不允许,我只好在同学们“错愕”的目光中走出教室。不出意外,在楼下遇到了值班老师,他们不容解释和商量,让我在广场罚站。

我很听话地站了大概一分钟,实在忍不了,总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在广场方便吧。于是再次央求值班老师,结果对方严厉地质问我需要几分钟,我下意识说“十分钟”,对方斩钉截铁道,“五分钟!快去!”我只好一路小跑去厕所。蹲坑的时候,我是数着秒度过的,匆匆解决后,一路小路回教室。

在上楼的那一刹那,听到那位值班老师得意道,“我就说吧,给他五分钟足够了。”

这段经历深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成了青春期的一道阴霾。

十几年过去了,当我看到还有学生经历和我当年一样的难堪,下意识的想法便成了:我真的要生孩子吗?真的要让他(她)再重复我所接受的教育、我的人生吗?

这样的焦虑一点都不过分,而是像“想上厕所”一样自然,甚至是生理性的。

当我们对某段记忆、某项事物充满厌恶,如果没有看到改变,它再次以某种方式呈现在眼前时,会产生生理性排斥。

班主任反怼家长,“别的孩子怎么不用上厕所”,在有关教育的对话里,我们经常会听到类似的句式。这种比较既伤害人又强词夺理。

孩子们不是一个模具里生产出来的机器,每个人的身体素质、性格特点以及喜好特长都不一样,有什么好比的?比来比去,不过是为一刀切的教育方式找借口。

晚自习要去厕所,身体不舒服不能跑操,都要开医院证明,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要开证明的言外之意是,不信任一个人的自述和袒露,只相信官方的、带有公章的信息。

就好比一个人感冒了,本来是可以通过看、听等基本观感判断的,但班主任却不相信学生,可能认为学生是趁机偷懒,只相信医院证明。人都有三急,如果开证明才能自由去厕所,那学生最好都先去趟医院,这不更耽误学习?

报道里有个细节,柳女士坚持没去开证明,班主任又让孩子站了一节课。如果家长说法属实,这种做法透露出威胁的味道:如果家长不依不饶,给老师找麻烦,遭殃的会是孩子。这样一来,即便还有家长反感,恐怕也敢怒不敢言。

柳女士是个勇敢的家长,没有被孩子罚站吓住,而是跟班主任周旋到底。班主任说是学校规定,她就去找学校和教育局,对方都不承认有这种规定,强调是个别老师的不当行为。

我们又见到了经典的避责式回应,每个环节的踢皮球技法都胜过国足。事情发生在学校,哪怕只是班主任的“土规则”,学校难道制止不了?

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无意中透露一种更普遍的现象——“原来是有家长反映晚上上厕所的问题,还有家长反映不让学生抬头,这都不是学校检查的那种,不是纳入班里考核的内容”。

既然之前有家长反映过这类问题,教育局有没有管?管了班主任为何还敢这么做?还是说,这些奇葩规定不纳入班级和学校考核,教育局就不管?

当一种教育方式或管理理念表现出明显的反人性特点时,我很难相信所谓的“都是为了孩子好”。

恕我直言,我只相信这类教育的动机,是最大可能地提升成绩,进而提升自己的教学业绩,从而达到功利性的利己目的。在这样的教育中,学生从来都是工具,是产品,而非完整的、鲜活的、独一无二的人。

这并非危言耸听。那个“晚饭不敢喝汤”的孩子和“试图憋到铃声响”的我,不都已经成了被驯化的“忍者”吗?

孩子终将长大,时间也许会慢慢冲淡一切,但总有些伤害难以和解。

连2024都只剩二十来天了。希望孩子们能过得好一些,至少比当年的我好一些。

四环青年|女摊贩欠房租借50元交罚款,执法要给小商贩留条活路

如果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只剩下处罚小商贩,而没有宽待小商贩的表现,所谓的“酌情处理”“从轻处罚”,也会让人感觉是恃强凌弱。

文 | 唐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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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女摊贩欠房租借50元交罚款,执法要给小商贩留条活路
作者:狐狸罐头
发表日期:2024.12.6
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主题归类:城管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12月4日、5日,广州与宁波两起与城管相关的新闻,让人一言难尽。

广州这件,是一帮城管“突袭”一家水果店,拿走了价值500元的阳光葡萄,理由是东西摆放超出店铺30公分,被认为是占道经营。宁波那件,是一名摔断腿的女摊贩生活窘迫,在公共场所出摊被城管抓住,要罚款50元,女摊贩央求只罚30元行不行,说罚30元还能跟别人借一下,被城管拒绝,后者问“30元能借,50元不能借”。囊中羞涩的她向好心人借了50元交罚款。

宁波这事引发关注后,当地城管部门发布通报称,执法人员在巡查无照经营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的行为,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查,当事人荣某某无照设摊行为存在,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决定。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我局专门上门看望慰问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不当言语表示真诚地歉意,得到当事人谅解。

也许有人说只要有法可依,城管罚款就没问题,商贩不占道、不无证经营,不就没事了吗。确实,看起来每一张罚单都有根有据,可要是仔细捋一下这两桩事,还是能感到小商贩的辛酸。

被没收葡萄的水果摊贩,叫屈的是城管完全可以让她收进去,她肯定会照做。可城管搞突然袭击,不问青红皂白就没收。东西被拉到城管中队后,要去赎就得交数百元罚款,而且拿回来的葡萄被摔烂,根本卖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她最好的选择就是不交罚款,听天由命。而这种不交罚款的行为又会被城管“记账”,搞不好会被“重点关注”。

宁波女摊贩就更让人心疼了。知情人说,她骨折刚卸下石膏,腿还没好利索,“按理要再休息一段时间,可房租都欠着,吃饭钱都没了,只能勉强出摊”。行动不便的她不能像其他小商贩那样逃跑,最后只能落入城管“法网”,任其发落。

知情人说,他们这些流动摊贩被抓住,现场得交100元罚款。女摊贩争取到了“宽大处理”,只罚50元。可坚持对这么一个交不起房租、身上拿不出50块钱的人罚款——她不是故意扮可怜“示弱”,城管当场翻了她的手机,确认只有30多元,于心何忍呢?要说执法者冷酷,并没有冤枉他们。

水果档口超出30公分,或实在没活路了摆个摊,巡查看见了,教育两句就好。街头需要一些秩序,但街头更是小商小贩谋生的地方,并不是说罚一次款就万事大吉了,哪怕每次搞到抢水果、拉走煤气罐的地步,小商小贩还是得做生意养家糊口——那种以为只要让小商贩付出代价,就可以免除管理成本的想法过于简单了,罚款起不到效果,客观上就成了为难小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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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文无关

这个道理不复杂,城管也懂,可似乎就是放不下这点街头权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宁波城管部门的领导说,“遇到情况困难的,会适当酌情处理”。既然有这么个规定,可见执法弹性是有的,可女摊贩好说歹说,把手机交给城管翻查,也还是没被免于处罚。官方通报里也只认为错在言语不当,对50元的“从轻处罚”没有异议。不知执法者有没有想过,罚款都要借钱交,摊又不能继续摆,她接下来要怎么生存,怎么度过这个难关?

透过广州和宁波这两起城管与商贩的冲突,可以看到,如果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只剩下处罚小商贩,而没有宽待小商贩的表现,所谓的“酌情处理”“从轻处罚”,也会让人感觉是恃强凌弱。小贩的来源形形色色,有太多可怜人,如果城管不克制权力冲动,不节制以罚代管的模式,不加区别地机械执法与野蛮执法,很难走出被谴责的道德洼地。

除非,城管完全不在乎这个,可假如一味拒绝执法道德上的自救与监督,那也就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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