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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二湘的十一维空间|朱令去世一周年,清华学子控诉清华在朱令案中的冷血和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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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朱令去世一周年,一年前,朱令在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冬至那天去世。昨天,看到清华学子张黎利的这篇文章《清华大学在朱令案中的冷血与无耻,我如何成了救助朱令的长期志愿者》,张黎利是清华大学92级计算机系的学生,和朱令是同一年进入清华的,他和孙维是初中同学,还认识帮助过朱令的贝志诚,而孙某那个时候的男朋友,清华计算机系的谢某某,和他同系,宿舍也只隔着几个房间。

2013年,他第一次从天涯知道朱令的事情,对朱令非常同情,之后发起并建立了一个专门帮助朱令和朱令家人的基金会,叫华霖救助基金,这么多年,一直在默默地帮助朱令和朱令家人。他还是公号“朱令我们在一起“的唯一的管理员,这么多年,持续为朱令的事情发声。

他最近的这篇文章可以解读为对清华的控诉书,历数清华在处理朱令事件中种种恶劣的行径,一共四个观点,全文看下来,可以说清华在对待朱令的事情上,是相当冷血和无耻,令人非常愤慨!

CDT 档案卡
标题:朱令去世一周年,清华学子控诉清华在朱令案中的冷血和无耻
作者: 空间作者
发表日期:2024.12.23
来源:微信公众号“二湘的十一维空间”
主题归类:朱令案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他的第一个观点:朱令的病没有及时治疗,清华负有部分责任。

1995年3月9日朱令第二次住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接诊,李舜伟怀疑为铊中毒,并与相关专家联系。但清华提供的化学品清单排除了朱令接触铊的可能性,导致医生误判,使朱令错失了及时确诊和治疗的机会,病情最终不可逆转。

当然,这里也不得不说这个医生也有责任,既然高度怀疑,为什么不做排查,就那么相信清华的话?

清华当年出书面证明清华本科生不可能接触到铊盐是为了逃避责任,还是出证明的人做事情马虎,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这份证明延误了朱令的诊断和治疗,让朱令之后的三十年成为一个重度残疾人,却是不争的事实。

另外,投毒案是在清华宿舍里发生的,也是因为当年清华对铊盐管理不妥,让那个歹毒的人能够轻易把铊盐带出实验室,给朱令多次投毒才造成朱令悲惨的境遇,所以清华对造成朱令的悲剧,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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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利的第二个观点:清华大学对证据丢失、导致案件无法侦破,负有重大责任。

1995年4月28日,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怀疑有人投毒。朱令父母向清华报警,清华保卫科却通知朱令宿舍的人,结果造成了4月29日宿舍失窃,重要证物丢失。1998年,警方要求检查封存物品时再次发现部分证据遗失。这两次失窃直接导致案件关键物证消失,使案件无法侦破。而事后清华化学系只是赔偿了朱令家3,000元了事。因为清华管理不善,造成了朱令案件最重要的物证丢失,清华的行为令人愤慨。

张的第三个观点:清华在朱令治疗和救助过程中表现得非常冷漠。

朱令作为清华学生,最初是享受公费医疗的待遇的,治疗费用由清华承担。但是在朱令住院一年后(1996年),清华就停止支付医疗费用,并反复催促朱令父母办理退学手续。

办理退学意味着朱令将失去公费医疗,这给朱令父母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尽管他们多次写信请求保留学籍,清华都不理不睬,直到1997年4月,在朱令班级毕业前夕,清华才安排与家属见面,但校方态度非常冷漠,明确表示无法保留学籍,断绝了朱令的医疗保障来源。 1997年11月,北京相关部门要求清华提供40万救助款,但清华仅同意支付20万元,另外的20万是由北京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担的。清华还要求签订一次性补助协议,还强调这是“特殊照顾”,与司法程序无关,目的就是把自己撇清。

张同学这段陈述是和朱令的律师张捷的说法是一致的。张捷也提到清华当年为了不承担朱令的医疗费,以休学不能超过两年为由勒令退学。在朱令妈妈强烈反对下,清华给出一个条件就是一次性买断出20万,如果要追究责任就不给。朱家人当年一直财务很困难,只能无奈接受。

做出了这么多不堪的事情,居然还对朱令一家如此刻薄,勒令退学,且一直没有给朱令发毕业证。因为朱令没有大学毕业证,身份一直是工人,又拿不了低保,医保的问题也解决不了。最后是张捷把朱令作为他公司的一个员工,每个月发几千块的工资才得以保障朱令的医保。

张黎利说,清华的做法相当于把在校内被投毒受害人推出了学校,让这个受害人自生自灭,他深深感到了清华的冷血与无情,而受害人的悲剧很大程度是由于清华自身管理不善才导致的。最后还是在上级部门要求下,讨价还价赔了40万的一半。对清华当年的做法真是瞠目结舌,且无比愤慨,天理何在,良心何在?这特么到底是哪个没人性的领导做出的决定,真的很想骂人!

20万买断后,从1998年至2012年的15年间,清华校方与朱令家人没有任何联系,从未打过电话,写过信,彻底对朱令事件不闻不问。直到2013年,朱令事件成为社会热点后,校方在外界推动下,与朱令家人进行了几次接触。2013年9月,清华校长陈某某带着两位管理人员和一位校友探视朱令和家人。那位清华校友当场给了朱令父亲10万现金。这是清华校方唯一一次主动尝试与朱令家人和解。然而,这个行动因为一篇微博文章的公开曝光,引发了校方对潜在舆论风险的担忧,停止了所有后续联系,内部领导更是表态“从今以后清华死猪不怕开水烫”,明确拒绝再与朱令家人进行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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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黎利的第四个观点:清华校方一直在回避责任。

1995年,北京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清华拒绝回答是否有铊。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化学系副主任薛某某声称朱令的实验中绝不可能接触含铊物质,清华本科生不可能接触到铊。但北京市公安局后来查获清华购买铊盐的发票和介绍信,1996年清华校方承认工物系购买过铊。张黎利通过SCI科学索引的数据库,发现1996年,清华大学在荷兰学术期刊《分析化学学报》上发表了一篇涉及铊盐的论文,其第一作者和第三作者分别为清华的童某某和李某某两位教授。根据化学实验研究及论文发表的一般周期推算,该论文的相关实验工作正好发生在1994-1995年间,即朱令中毒期间。而那个时候孙维正在童某某和李某某所在实验室做研究,是唯一能合法接触铊的本科生。

但在1997年,清华总务处和副书记先后表态:学校化学药品管理很好,按规定管理毒品,及时报案,无任何责任。校方始终拒绝承认实验室管理存在问题。

迄今为止,清华从来没有承认过在朱令事件上有任何责任。

去年朱令去世,清华官方发文称朱令为“我校1992级校友”,可知你们对待你们口中的校友当年是何等冷漠残酷?而且这个所谓的校友到现在你们都没有颁发毕业证!清华,你欠朱令一个道歉和一份毕业证!

当然,我也很清楚,我这里一直统称清华,但真正做出这些决定的是当年清华的领导,而不是现任清华的领导。当年具体做出这些没人性没底线的决定的人到底是谁?根据张黎利的文章,朱令父母从1997年开始就写信给当时的清华大学校长,恳请校方先行支付朱令的治疗费用,但是校长秘书拒绝签字接收。当时清华的校长是王大中(1994 到2003任清华校长)。朱令父母只好在97年9月3号以挂号信的方式把这封信寄给了当时的清华党委书记,寄出以后也一直没有回音,直到一年以后才有回音,而之所以有回音并不是他们良心发现,而是因为相关部门要求清华提供安抚款。这个时候根据网上搜到的信息清华的党委书记是贺美英(1995年9月 – 2002年2月),但张黎利的文章里提到当时出面和朱令父母见面的书记的名字是张再兴,我查了一下,张再兴是当时的党委副书记。

我们也要分清楚,清华官方的态度和清华学子的态度是不同的。我认识的许多清华学子也为清华在朱令事情上的处理深以为耻,这位张黎利同学更是本着清华学生一向做事严谨的风格,彻查了当年清华在朱令出事后所作的行动。张黎利的文章还提到他一年多的调查访谈中一些令他震惊的发现:第一,清华校园过去二十年来发生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少,但从未听说清华承认过自身的管理责任,反倒看到了清华状告死亡学生家长闹事的新闻。用张黎利的原话就是:“清华园里面游荡着不止一个冤魂”。

第二,清华绝大多数学生,对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知之甚少。他的很多同学和他一样,在毕业十多年后才从媒体上得知了当年发生在身边的朱令惨案。而他调查中采访的清华在校生和近几年的毕业生中,大多数没听说过朱令事件,也不知道其他的学生命案。我想,这种对命案的轻描淡写,生怕担责任的态度,正是这类事件不断发生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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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张黎利的文章所述都属实,那么清华的确做得太过分了!清华就是这样对待他们的莘莘学子吗?将来那些优秀的学子报考清华的时候是不是要考虑一下?清华现在的领导也应该为当年的管理者做出的恶心事负责,或者说弥补当年的过错,希望他们在朱令父母有生之年,勇敢地站出来给朱令一个迟来的道歉,给朱令补发毕业证,如果可能,也尽可能在经济上补偿朱令的父亲母亲,以告慰朱令在天之灵。

逃避责任,掩盖错误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让声誉越来越糟。勇敢承认错误并改正才配得上中国顶尖大学的声誉,才能让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知耻而后勇,知错而弥补,虽然很艰难,虽然需要勇气,但这是唯一正确的做法。唯如此,才能告慰朱令在天之灵,才能让所有清华学子不再寒心,才能平息所有关心朱令的人的不平和愤怒,才能不辜负清华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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