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网暴了,我们该怎么应对?
治理网暴需多管齐下:既要推动公安机关提升接警处置能力,落实网络平台责任,更要重视受害者名誉的恢复和心理救助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邓郁 南方人物周刊实习记者 王梦源 欧阳思帆
发自:北京
责任编辑:陈雅峰
(视觉中国/图)
2020年,杭州吴女士(化名)在小区取快递时被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视频,郎某伙同何某在视频基础上加工编造吴女士出轨的谣言,这些信息经网络传播后,吴女士被恶意攻击、评论,失去工作,导致“社会性死亡”。律师郑晶晶曾为受害人代理网络被造黄谣、名誉侵权的案件,但她代理的吴女士这起案件却是网络诽谤全国首例刑事自诉转公诉案件,引起高层重视,最终两名造谣发起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此案入选了最高检的指导性案例。
在那之后,找郑晶晶代理被网暴的诉讼请求对象越来越多,她也参加了许多关于治理网络暴力的法律研讨会。202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办理网络暴力案件8600余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500余人,行政处罚8500余人。但郑晶晶和同行都觉得,这几年网络暴力的形势并没有明显好转。“哪怕办理案件的绝对数量明显增多,但真正刑事立案成功、诽谤者承担刑责的比例仍然不高。”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碧近年也持续关注网络暴力话题,和赵宏等同道在公众号、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发声。河南周口邵医生不堪因医疗纠纷被网暴而自杀,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是否会成为这一领域又一个重要事/案件?从灾难性的后果中要汲取怎样的教训和启示?陈碧和郑晶晶都表示:我国法律对于网络暴力行为的刑法规制和司法解释已经很详尽,更重要的是要将法规实践落地,解决立案、取证难的问题。在惩戒施害者的同时,要倡导全社会提高媒介素养,更应尽快恢复被害者的名誉和社会评价,让他们和家人摆脱心理的枷锁。
陈碧(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梁辰/图)
纠结被网暴原因会“失焦”
南方人物周刊:谈到网暴,有人认为邵医生自杀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医疗纠纷维权超越了边界,走向了网络暴力。
陈碧:把医疗纠纷与网暴联系在一起的话,这个事情就变得更加复杂了。如果都聚焦在网暴的原因是什么、她为什么会被网暴,实际就会失去关注这件事情的焦点:你对我职业操作有什么不满,或者(因为我)私德有瑕疵,我就该被网暴吗?我们要探讨的是,为何当人们对一件事情不了解,就会产生这么多恶意攻击,使得这个人的社会评价降低,令她产生了焦虑和抑郁,最后走向自杀;以及这三个账号及其周围那些推波助澜者的行为是否构成网络暴力,要不要对这些行为人追究民事和刑事责任。
南方人物周刊:之前你有关注寻亲少年刘学州自杀等多起引发社会反响的网暴事件,怎么看网暴者的心态、行动目的?
陈碧:我更主要关注的是人们为什么会产生认知偏差。有一部分人就相信他眼中的事实,他只管“我怎么想,我要怎么做”;还有的人认为自己也是所谓“弱势群体”,受到了不公的对待,他会选择最偏激、极化的表达来发泄情绪。
郑晶晶(受访者提供/图)
跟风、转发也要承担民事侵权甚至刑事责任
南方人物周刊:目前对于网络暴力的定罪主要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和侮辱罪是否已经能够规制所有与网暴有关的罪行?
郑晶晶:“网络暴力”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目前不论是民事维权还是刑事制裁,我国法律都是比较完善的。更要关注的是,司法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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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