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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伟|我为什么关注“海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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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谢谢各位的留言,以及质疑。

我想,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都是一个厘清思路的机会。

这两天被问到最多的三个问题:第一,你为什么关注“海棠案”?第二,难道你认为“海棠文”很有艺术价值吗?第三,“海棠文”毒害未成年人怎么办?

围绕这三个问题,我介绍一下自己的想法。当然,这里先声明一下,这只是我的想法。其他三位老师的观点,我会陆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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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宏伟|我为什么关注“海棠案”
作者:金宏伟
发表日期:2025.6.10
来源:微信公众号“金宏伟念兹集”
主题归类:海棠文学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你为什么关注“海棠案”?

作为一个男性律师,我不敢奢言自己有多么了解女性群体。我关注“海棠案”,主要是基于“轻罪前科”问题。

开题短视频节选自“凉子访谈录”。推荐大家先看看,了解一下“轻罪前科”的影响,一旦有了案底,很多的常规工作都难以从事,五险一金、退休、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亦无从谈起。(更多影响,参《轻罪前科的“成本”》)

从业这些年,始终都在面对大量的“轻罪前科”群体。互联网泡沫破裂后,很多名校毕业生因各种罪名而涉案。互金案件高发后,大量的刚刚进入社会的大中专毕业生因非吸而涉案。套路贷政策出台之后,大量青年学生被牵扯进非法催收。帮信罪,大量没走出校门的青年人亦纷纷涉案。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轻罪前科”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人,都不是首恶元凶。换成白话说,如果一个人真的罪大恶极,判他二十年,让他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作恶。这也可以算是一种“治理思路”。

然而问题恰恰就在于,“轻罪前科”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人,最终都会被认定为从犯,或者情节较轻的主犯。这些人刚刚离开校园一年两年,甚至有些刚刚离开校园几个月或将要离开校园。然而不凑巧,他们入职的公司涉及犯罪,比如非吸。然后,这些刚刚工作几个月的年轻人就被抓了。

每次遇到这样的案件,我都会问办案人员:这样的人,抓他们干嘛?我们先不谈有罪无罪。即便退一步,假设他们的行为确实具有犯罪特征,法院会判他们几年?一两年,甚至是几个月或缓刑。等过几年,这样的人大批量地重返社会,每个人都背着一个案底,这难道不是一个危险因素吗?

我代理过一个人青年人,事业刚起步,遇到刑事问题。经沟通,办案机关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事后几年,这个人还与我有联系,发展得也还算好。

反之,我代理过一起死刑案件。被告人20岁的时候,因为酒后和别人发生了争执,被判了一个故意伤害。由于情节并不严重,刑期只有几年。但这个人说,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离开监狱。人们一知道他有前科,立刻另眼相看。他说他努力过,听家人建议戒了酒,离开了20岁时的朋友,但结局依然是不记得多少次,好好的工作,说没就没了。他说自己看不到希望。在出狱十多年后,他又重新酗酒,在又一次酒后,犯下了更严重的事情。

我知道,会有人认为这个人是卖惨找理由。我也知道,会有人认为这人就是酒蒙子,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早晚都会出事。

我也不讳言,我无法确认他说的是真是假。

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呢?

如果我们的司法政策能够充分考虑“轻罪的去刑化处理”,或者及时出台“轻罪前科消除”制度,会不会有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就比如,我刚刚提到的这个犯下更严重罪行的人,如果有“轻罪前科消除”制度,他会不会有另一种人生?那些不幸被他所伤害的人,会不会也不至于罹遭横祸?

事实上,我早就知道"海棠案“。直到最近才谈这个案子,主要是听说此次涉案的人员,有多位学生。

我关注”海棠案“,就是因为此次的涉案群体都很年轻。与过往案件相比,她们的涉案情节也较轻。所以,我想,在“轻罪前科消除”制度始终没有具体落地的背景之下,有没有可能先帮她们寻找到一种“去刑或轻刑”且”能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可能。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和三位老师,这两天未接到委托。因此,是否能够帮学生们达成“去刑或轻刑”的目标,目前言之尚早。

我也向前期介入该案的律师朋友请教过案件进程。他们能够接触到的涉案的”作者“,目前差不多都有辩护人(这里,我只能说差不多。因为我也只认识该案的部分辩护人)。今昨两天,持续有律师同行向我表达愿意共同援助的意向。这里非常感谢各位的热忱,不过还是那句话,我自己目前也未接到委托。

难道你认为“海棠文”很有艺术价值吗

在未形成具体案件委托的前提之下,关于这个问题,我的想法,可能有些“过于理想化”。或者说,是一种“非教义学”的思路。

对于淫秽作品,现行法律有一条“但书条款”——有艺术价值的除外。

所以,很多的谈论,都围绕“海棠文”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来展开。常见观点是,《尤利西斯》《金瓶梅》等中外作品,虽然也涉及露骨的性描写,但剔除性描写,依然存在完整的故事内核,这是文学价值的体现。反之,如果是纯粹的肉文,则不具有艺术价值。

我同意《尤利西斯》《金瓶梅》等中外作品,剔除性描写,依然存在完整的故事内核。

但文学史上也有一些剔除性描写就近乎删除全文的名著。如米勒的《北回归线》,讲述的是在困境中挣扎的一名作家及其巴黎社交圈和诸多性经历。在《北回归线》的开篇,米勒形容主人公是“打桩机”,贯穿全书的性描写和性想象丝毫未顾及传统的道德与审美。套用我们今天的法言法语,就是非常具有“冒犯性”。如果剔除书中的性描写,读者无法了解米勒到底在表达什么。所以,同时期的萧伯纳评价米勒“完全没能为他的满篇脏话提供任何艺术价值”。美国的法官也震惊于《北回归线》的“邪恶臭味”。法官拒绝接受文学价值的辩护理由,也拒绝认可书中“污秽的下流语言内容”是作为整体的文学作品而言的组成部分。“米勒案”中,法官认定《北回归线》属于下流图书。

不过,今天的人,应该知道,《北回归线》已经成为一部重要的文学作品和社会学作品。

类似的作品还包括纳博科夫在《爱达或爱欲》描写的不伦之情,耶利内克在《钢琴教师》《情欲》中描写的“性之集大成”。这样的作品,还有很多,都曾被评价为“恶心、无耻、不忍卒读”,但今天已成了文学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就是我说——“我的想法可能没那么法教义学”。我认为即便不具有艺术价值的一些性描写,也具有其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

性描写作品,古已有之。或源于生殖崇拜,或因自然追求,或出于庸俗逐利。中世纪三百年,教会始终全力压制性描写作品。然而,到了十九世纪末,性描写被赋予了新的意义。

十九世纪自由思想家谴责维多利亚时代僵化的婚姻制度和道德标准。这些“性激进派”是些小团体由质疑十九世纪维多利亚式性观念的作家、编辑和演说家组成的演说队伍。他们认为个人的完整,受益于性资讯与性观念的自由传播。他们强调,性是言论自由中一个合法且非常重要的主题。

文艺复兴运动中,关于性的写作十分普遍。英国历史学家彼得·瓦格纳评论道,“启蒙时代”或许称为“性爱时代”才更贴切。随着社会的日益世俗化,出现了一种接纳性快乐的新伦理。启蒙运动者视古希腊为人类文明的典范,认为古希腊人创造了健康的“好奇心”,但后来,人类渐渐被约束了。伏尔泰将此称之为“利用人类的无知强行施加的”专制束缚。启蒙主义者认为,性快乐理所当然是善,而非罪恶。他们提倡从正面欣赏性行为。(关于性描写的历史,均引自麦读译丛中的《性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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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留言和我讨论”艺术价值“的,我只能说声抱歉。我不是文学家,也不是哲学家,我没有能力去判断“如何定义艺术价值”这样宏大的问题。

我仅仅基于已经发生的历史,认为关于”艺术价值“的定义和理解,其实一直都是在变化之中的。这也不独是欧美文学现象。我国历史上也存在大量的艳情作品,如《姑妄言》《游仙窖》《绣榻野史》《灯草和尚》《绣榻野史》《龙阳逸史》《碧玉楼》等等,这些作品都曾被视为伤风败俗,但时至今日,已经成为研究成书时期社会思潮的重要参考。

当然,我的这些”非教义学“的想法,都是在未接受委托的前提之下,纯为思考。假设未来有机会接受委托,对于案件的分析与辩护,当然还是要结合证据情况,分析作品鉴定、点击量计算、金额认定等具体问题,就具体案件以及具体的被告人来谈入罪或出罪。

“海棠文”毒害未成年人怎么办

有人留言,很多中学生也在看"海棠文“,问我不考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吗?

关于中学生是否看“海棠文”,我不了具体情况,所以,我无法与各位讨论“有”还是“没有”的问题。

我们退一步,假定确实存在数量不小的未成年人接触“海棠文”,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想,为人父母,担心孩子接触不良事物的心情,大体是可以形成共识。我们担心孩子早恋,我们担心孩子沉迷网络,我们担心孩子过早接触烟酒,我们担心孩子沾染黄赌毒……

成年人总有很多对未成年人的担心。

那么这里的问题是,如果做一个类比,性描写作品是更近似麻禁药品,还是更近似酒精和烟草?

全世界对麻禁药品都采取强监管的态度,制、售、吸一并打击。

与之相对,酒精、尼古丁都是一类致癌物,这一点,在医学领域是不存异议的。所以,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全世界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酒精和烟草,并出台各种配套法律。

但与此同时,酒精和烟草产品,依然在生产,依然在销售。成年人,在不违反禁烟条例的前提下,则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饮酒或吸烟。

司法政策在麻禁药品与烟酒之间,做了明显的区分——麻禁药品严控源头,而酒精和烟草则是侧重渠道管理。

就我了解,对于性描写作品,即便是非常露骨的性描写作品,欧洲一些国家的管制态度更近似于将其视为酒精和烟草。作品分级,严控“销”这个环节,保护未成年人。

当然,我也不是说欧洲国家的做法就一定是对的,仅仅是陈述真实存在的一种制度安排。

这里的问题是,在我们国家的文化环境之下,有没有可能将性描述作品类比为酒精和烟草?

我很早就与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

有朋友认为,万恶淫为首,我们的文化始终对”性“采取禁忌态度,所以性描写作品就是精神鸦片,就要从源头进行打击。

也有朋友认为,我们对”性“的态度是不断变化的。早年言性色变,夫妻在家中看黄碟都要予以打击。时至今日,成年人在家中自行浏览此类作品,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很大的问题。所以,对性描写作品的规制,更应该像酒精和烟草——作品分级,并严控中间的销售环节。

我个人倾向于后一种态度。

美国禁酒令的历史就在那里,高压的管制非但未能消除人们对酒精的需求,反而刺激出了犯罪升级。(美国禁酒令,可参考麦读出版的《最后一杯》)荀子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

中西方的历史,都有过”性禁忌“时代,但也都没有禁住。那么,从人性的角度看,我觉得采用作品分级管理的方法,可能更加具有可实现性。

【网络民议】强奸罪判两年,大人们看着不发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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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网络民议】强奸罪判两年,大人们看着不发笑吗?
作者:中国数字时代
发表日期:2025.3.27
来源:微博
主题归类:远洋捕捞
CDS收藏:话语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中国新闻周刊:【#团伙强迫幼女卖淫案2嫖客被判强奸罪#】3月24日,江西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对“团伙强迫幼女卖淫案”中的两名涉案嫖客作出一审判决:吕某飞、陈某犯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二年十个月。

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飞、陈某应当知道被害人可能系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甘冒风险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3月至7月,魏某(已判刑)和倪某欣(另案处理)纠集邱某豪、陈某璐、余某滨(三人均已判刑)等人,多次使用非法拘禁、殴打、侮辱等手段,强迫被害人陈某慧(案发时不足14周岁)在九江市多个酒店卖淫。魏某团伙主要通过社交软件在网上招揽嫖客,每次卖淫服务收取4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嫖资。

2022年5月10日,被告人吕某飞通过社交软件联系上魏某,双方事先谈好嫖娼的价格和地点,由魏某安排陈某慧到吕某飞在九江濂溪区浔南大道晨枫臻品酒店的钟点房,两人发生性关系,事后支付嫖资400元。2022年5月27日,吕某飞以同样的联系方式,在同一个酒店开房与陈某慧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还查明了被告人陈某的强奸犯罪事实。2022年5月22日晚,被告人陈某于九江学院附近搭讪了魏某犯罪团伙中一成员,他与对方谈好嫖娼价格,对方叫来被害人陈某慧。当晚,陈某在一酒店开钟点房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除此以外,被告人陈某还分别两次直接联系被害人并接到家中发生性关系。

浔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飞、陈某,应当知道被害人可能系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甘冒风险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照《刑法》以及《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判决被告人吕某飞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起诉书还显示,在涉案团伙强迫组织未满14周岁女孩陈某慧卖淫案中,共三名涉案嫖客被检方以强奸罪审查起诉。2月17日、3月5日,浔阳区人民法院分别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严某明及吕某飞涉强奸案。受害人家长说,目前还暂未拿到另一名被告人严某明的判决书。(新京报)

以下评论由中国数字时代编辑摘自微博:

原来昵称最长可以有30个字符:两年😂大人们看着不发笑吗🤣

发呆的樱桃君Lee:写小黄文的大大十年呢

端粒的铲铲:这可是大人们给自己留的后路

排排坐吃火锅_:大人们确实在偷着笑

Styx09:老爷们会睡幼女,但是没有功夫看文

东南偏南201001:2年?确定不是鼓励犯罪?

星空瓶仑_2:围观一个真实的中国

大杨努力不熬夜:怎么不给他们干脆送个锦旗?呵呵

笑国在逃玐比公主:两年。。海棠太太们都几年来着

生化阿丽:写黄书的都判了10年呢

奶汤麻辣烫:看起来并不太像阳间新闻,但是感觉阴间也没有那么不公平

圈地自萌不是圈地运动:此处很值得补充的:去年安徽远洋捕捞的事件中,一位写手因为写文被判了四年半,赔了一百多万的稿费和一倍罚金

我希望一辈子永远活着:强奸不满14岁女孩判2年,给r18G书籍校对判4年,写书的判10年

林水妖:写本小黄文也得八年呢,校对一下也得四年呢,真实强奸犯倒是逍遥啊~

槐安鸽师:人在极度无语的情况下是真的会笑

【404文库】三联生活周刊|海棠作者被异地传唤:耽美作品涉罪的边界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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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棠作者被异地传唤:耽美作品涉罪的边界与争议
作者:李晓洁、曹泓
发表日期:2025.6.6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主题归类:海棠文学城
CDS收藏:人物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今年3月底,甘肃省兰州市多个区的公安局,开始去往国内多个城市,以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唤、拘留一批海棠网上的网文作者。海棠网是一个设立在中国台湾的成人文学网站,内容以言情、耽美为主,作者可以自由设置付费或收费。一些作品的部分章节尺度较大,涉及性描写。

这并不是海棠网作者第一次涉案。2024年6到8月,安徽绩溪县公安局以同样的罪名,跨省抓捕50多位海棠网作者。这些作者靠写文或打赏,获利金额大多在10万到50多万元之间,最高一位头部作者获利184万元。大多数作者很快就在当年12月底被判实刑或缓刑,定罪后退回获利金额、并处以一倍罚金,每个成年作者都留下了刑事案底。

今年,相似的异地抓捕再次发生,但涉事作者的获利金额大大降低。本刊记者接触到的几位作者,最高获利金额约两万元人民币,最低获利0元。涉事作者包括不少在校大学生,有学生在公安侦查阶段,尚未进入检察院公诉的情况下,已被学校取消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这一事件近日也在互联网引发广泛讨论,讨论的聚焦点包括:没有获利,以及获利金额极低的网文作者是否有罪?如何认定淫秽物品以及由谁来认定?淫秽物品具体的获利金额、点击量如何计算?以及20多年前针对电子淫秽物品的司法解释,是否还适用于如今的社会?

记者|李晓洁

实习记者|曹泓

异地传唤

今年四月初的一天,上午十一点半,温禾还没起床,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她听到合租的室友去开了门,接着,温禾卧室的门被敲响,7、8个人出现在眼前。 

“知道为什么找你吗?知道自己办了什么事吗?”温禾对本刊记者回忆,他们出示证件亮明便衣警察的身份后,一位男性直接问。

“大概知道”。温禾回答。

对话没持续多久,很快,这些人让温禾带上自己的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跟他们去附近的派出所做笔录。“当时什么心情也没有,就是茫然。”温禾回忆。

温禾住在重庆。她后来知道,这些警察中,有两男一女是从兰州过来的,也是任务的主要执行者,其余则是重庆当地负责协助的警察。兰州警方异地传唤温禾,是因为她过去几年在一个名为“海棠文学城”(下文简称海棠网)的网站上写了几部小说,被兰州公安认定为“淫秽物品”,因而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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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时光》剧照

根据公开资料,海棠网成立于2015年,隶属中国台湾龙马文化出版社,服务器也设在当地,是一个面向成年人的网络文学平台。打开网站,首页第一行就提醒“本网为限制级网站,未成年者不可阅览”。类型包括言情、玄幻、耽美(男男恋爱向)、百合(女女恋爱向)等。因为海棠网不对内容做审查编辑,不设太多创作限制,所以平台上会出现不少大尺度、成人向的内容。其中,耽美小说是平台上比较火的一个分类,作者和读者绝大多数是女性,读者通常称作者为“太太”。

温禾是海棠网的“太太”之一,今年刚满20岁。她大约三年前开始在海棠更文,内容以言情、耽美为主。今年4月初,温禾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传言,称今年1月开始,兰州警方开始对海棠网上的作者、作品等信息进行取证,并在3月底行动,进行异地传唤、抓捕。温禾一开始并没有特别在意,因为自去年6月“那件事”发生后,她早就在海棠断更,转向中国大陆的网文平台,开始写符合大陆平台规范的言情小说。

海棠作者都知道的“那件事”,是指2024年6月开始,安徽绩溪公安机关异地传唤、抓捕海棠网作者。据媒体报道,去年6到8月,安徽绩溪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唤、抓捕了50多位海棠网作者,有部分作者被判刑。这些作者全部是网站上的付费作者,读者需要充值海棠币才能阅读他们的文章,1海棠币等于1台币,付费收益,作者和平台五五分成,要求作者单次最低提现300元起步。

温禾告诉我,几乎每个海棠作者都知道去年这件事,但去年被抓捕的作者,在平台提现的人民币似乎都超过5万元,最高一位头部作者“云间”(笔名),提现金额大约184万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之后,不少提现金额较低的“小透明”作者以为风波结束,选择继续在海棠网站更新、提现。直到今年,他们发现兰州公安开始抓捕作者后,状况有了些变化。

首先,这次被传唤、抓捕的作者,提现金额明显偏少。温禾提现了上万元人民币,算是她自己了解的作者中数额较大的。本刊记者接触到的几位海棠作者,一位只提现了400元人民币;另一位虽然是付费作者,但从未提现过海棠币,仅仅使用赚来的海棠币支付其他作者写作的、需要付费的文章;还有一位是免费作者,她的文章无需付费就能观看,但有读者打赏她海棠币,也被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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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你平安》剧照

其次,这次抓捕并非仅仅针对耽美小说作者。一位作者告诉我,她去年开始在海棠写作异性恋言情小说,“剧情免费、床戏付费,我的四本言情小说,主角都是成年人异性恋,且无血缘关系,没有涉及任何不合法人设或情节,我也没有提现过。”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她也被兰州警方传唤。

另外,去年,所有海棠作者的案件基本都由安徽绩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而今年,根据本刊记者的采访,至少有兰州市城关分局、新区分局、森林分局、红古分局等地,分别参与了海棠作者异地抓捕行动。一位作者告诉我,今年被捕的作者数量也远超去年的50多位——重庆、四川、广东、福建、江苏等地的作者都被传唤,其中包含不少在校学生。

安徽绩溪、甘肃兰州,为什么是这两个城市的警方在异地传唤、抓捕海棠作者?

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的汤弘扬律师长期关注此案件,去年他为部分海棠网头部网文作者进行过辩护,本次也给一些作者提供了法律咨询。他告诉本刊记者,“按法律规定,对一个案件,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的警方都有管辖权,而针对互联网上传播的犯罪,有一条特别的规定是,只要是通过互联网能够传播到的地方,都是犯罪结果地。比如某人今天发了一条涉嫌犯罪的社交信息,任何一个城市的人看到了,这些城市依法都属于是犯罪结果地。”汤弘扬说,具体到海棠网站的案件,安徽绩溪和甘肃兰州,如果有当地读者读到相关作品并举报,当地公安机关就可以开启对案件的调查和跨省传唤。

实际上,兰州警方在异地传唤海棠作者的同时,也在本地传唤海棠读者作为证人。我们联系到一位兰州本地读者,她是一名在读本科生,同样是四月初,她接到一个私人电话,自称警察。她起初以为是诈骗,挂掉电话后又接到带有110号码的座机电话。“这下相信了吧?”对方要求她当天晚上去附近派出所做笔录,要了解她看海棠文章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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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剧照

按这位读者的说法,她在笔录结束后,看到警方的问题里有“耽美百合全是色情内容”,“作者规定必须收费”等表述,她要求在自己的笔录上针对这些说法做修改。“我不知道什么是sq小说,因为我觉得这个一定是有一个鉴定标准,我不想空口认定。”而且,平台上也有作者不收费。不过,根据这位读者的回忆,她的修改要求并没有被采纳,她最终还是按警方要求笔录上签了字。

耽美小说

温禾四月初第一次做的笔录,从中午接近12:00开始,到傍晚6、7点结束。结束后,她当晚交了2000元取保候审。一个多月后,她接到兰州警方的电话,通知她去兰州再做一次笔录。温禾即将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手头只有几百块。她后来筹到大约1000元路费,第一次坐飞机去了兰州,返程则坐的火车硬卧。

这一次,警方明确告知她,过去几年,她在海棠上获得的流水,以及几本小说所有章节的点击量(即阅读量)。温禾说,这个数据她自己之前也没有仔细算过。这一次,她第二次被询问是否有男朋友了。之后,警方说案件侦查结束,将移交当地检察院,让温禾等消息。

跟温禾一样,很多海棠网作者都经历了相似的异地传唤,并自费去兰州做二次笔录。同样地,很多涉事作者也都是从小学或初中开始看网文,慢慢接触到耽美小说的。“看过耽美后,再也不想看异性恋小说了。”一位作者这样说。

在海棠网上,很少有耽美小说会完全避开性描写,且描写的幅度也在发生变化。一位写了两三年耽美的作者告诉我,她刚进入海棠时,发现平台上的文章,一般是随着人物和情节的铺垫,慢慢出现性描写。去年,她接到一位读者付费约稿,按读者的要求写了一篇更大尺度,性描写更露骨的文章。发表后,她发现这种风格的文章,似乎更容易被关注、被推送到每日更新的榜单中。有时,她觉得小说中不必包含这么多性描写,但考虑到流量,偶尔会不自觉地多写一些性内容。

为什么喜欢耽美?我问了每一个作者这个问题,他们的回答都很相似——因为那是纯粹的幻想,而非现实。这种纯粹,不是指主角毫无情感经历,而是故事中的主角都是男性,她们不会轻易代入自己的女性社会性别。“因为一旦代入,你就会考虑到真实处境,可能涉及物质、暴力、不公,等等,总会有一种被裹挟的不舒适、不放松感。但看耽美,可以抛弃很多这类因素,沉浸在主角的感情世界里。”

另一个现实是,过去二十多年,虽然大陆网文市场的总体规模在逐渐壮大,但随着各种净网行动、扫黄打非等行动,耽美题材小说在大陆逐渐收缩,甚至渐渐变成“纯爱”小说。不仅耽美,内地各类网文也越来越偏向纯粹的感情向,“脖子以下不能写”是行业内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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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之路》剧照

很多读者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投入海棠网的阅读和写作当中的。多位作者告诉我,在海棠写文,一方面内容没有限制,另一方面,平台对作者的约束也相对“松散”,可以自主选择成为读者还是作者,是付费还是免费,甚至可以针对不同章节设置是否收费,没有编辑审改稿件,章节更新不限字数和时间,很容易吸引新作者。

温禾告诉我,自己家境普通,不富裕,也不算贫困。家里还有个哥哥,两人从小住在奶奶家,是留守儿童。“哥哥从小就欺负我,随手就打我一下,我跟大人说,也没人真的管他。”哥哥初中辍学,几年前家人给他买了房子和车子,办好了婚礼,“车子加油的钱都是爸妈给”。温禾学历更高,但她提到,自己高三压力大,得了抑郁症,需要吃药,每月买药大约要1000元,家人会经常说贵。

如今温禾在离老家很远的重庆读大学,很少跟家人联系,每月生活费1500元。有一次她跟家人提起,自己写网文赚了一点钱,家人第二个月就没再给她生活费,后来“靠我卖惨,才又给我的。”温禾说,现实生活中,她不太愿意与人交往,话很少,在海棠,她可以建造自己想要的人物、对话,一整个世界。虽然在海棠网的收入不多,但对温禾来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补充。

除了温禾,我们接触的作者中,设定文章付费的作者基本是高校学生,有几百到两万元左右的提现。另外两位有工作,有稳定收入的作者,要么没提现过,要么干脆是免费写文。一位今年读大四的作者提到,大陆女频网文平台上的读者相对沉默,发表意见的对作者的批判也比较多,海棠网上的读者则大都是正面的反馈,“有很高的情绪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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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欢喜》剧照

有两位在校作者都刚刚经历过考研,她们告诉我,她们会在考研的同期更新文章,发泄压力。“我需要更激烈的表达,在文里加上自己的价值观、爱情观,在发泄情绪的同时,携带一些我的个人意志。纯粹的文字输出,对我来说很幸福。写完之后会很舒服。”

其中一位不愿具名的作者告诉我,她今年研究生复试通过后,收到了拟录取通知。但自从兰州警方到学校宿舍传唤她后,没过两天,学校已取消她的拟录取资格,依据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但事实上,这个作者的案子尚未结束侦查,不能定义为“构成刑事犯罪”。

悬而未决的标准:点击量、获利与量刑

5月底,温禾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兰州某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传唤她去签“审查起诉告知书”。她再次自费去了兰州。那天,她在检察院见到至少三四个海棠网作者进入起诉程序,其中包括免费写文的作者。她们也是今年较早进入起诉程序的作者。

跟去年安徽绩溪判决的海棠作者案件相比,她们在获利金额、点击量、传播度上都低了不止一个量级。因为没有相似的已判决参考标准,大家都不知道,今年将被如何量刑。

在去年,根据海棠头部作者“云间”亲属在网络上公开的判决书,“云间”在2018年2月至2024年6月,在海棠网发布38部小说,其中37部经公安局审定为淫秽物品,非法获利184万余元。云间的辩护律师认为,海棠网上的内容按章节付费,不同的章节内容不同,不涉黄章节的收入应该从获利中除去。最终,法院认为“每部小说的各章节人物、剧情均有连贯性,每个章节都是淫秽小说的组成部分,均能吸引读者,故不应按章节计算获利。”

杭州允道律所的律师叶斌和他的团队,在去年8月代理了4位安徽绩溪公安异地抓捕的海棠网作者。他告诉本刊,去年他们代理的作者,涉案金额从二十几万到四十多万不等,在绩溪县公安局出具鉴定书后,同样是按涉黄作品数量和整本书的获利金额被量刑的。

叶斌还提到,“去年并没有计算点击量,因为获利数字本来就很大了。”叶斌指的“大”,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两百件以上,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淫秽物品牟利罪。数量或数额达到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考虑到获利金额,叶斌为他的当事人们做了轻罪辩护,突出作者们的从犯特点。最终法院判定,几位作者都要退赃,同时缴纳一倍罚金,同时每人被判了不同年限的缓刑。

但今年被传唤的作者,部分并未获利,一位没有提现过金额的付费作者就告诉本刊,她在被传唤那天做了12小时笔录。“对方明确告诉我,不管是清水部分(不涉及床戏描写)、含床戏描写的部分,所有章节都会加在一起算点击量。”根据她的了解,点击量10万大约是一个的分界线,“听说第一批被叫去兰州的作者,点击量占比基本较重,都在10万以上,即使免费写文,也有因为点击量上了10万被传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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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剧照

但兰州警方用何种计算方式给作者定罪?关注本案的汤弘扬律师告诉我,他和同行都还没看到确定的鉴定意见文书和审查起诉阶段文件,所以不能断定。假如真以点击量来计算的话,在他看来,会出现新的争议点,“点击量的争议在于,是否能够甄别出‘实际点击数’,因为这其中会包括人为多次点击、刷数据等情况,实际点击数该怎么界定,谁来界定,这个本案目前还不明确。”汤弘扬说。另外,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思考当下的互联网环境,是否还要依据21年前的司法解释去定罪?如今,一万点击量就满足定罪条件的法律规定是否合理?

“刑法是对一个人进行法律处罚最重的方式,所以刑法上一直有个原则,能不用刑法就尽量不用刑法,刑法能往后退一步的情形下,就尽量不要往前冲,这也可理解为‘刑法的谦抑性’特点。”汤弘扬说,目前一些案子即使已经刑事立案,后续也可以考虑不起诉。不起诉中,有一项分类为“相对不起诉”,“就是虽然构成罪名,但由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给他一个机会,不予起诉,以免留下犯罪记录。”汤弘扬认为,如今兰州警方抓捕的部分海棠作者还没毕业,文章传播度不高,获利轻微,社会危害有限,依法完全可以适用相对不起诉。“更重要的,是要尽快推动修法更新。”

从兰州回来后,温禾委托一名律师为她辩护,“想少判一点。”她找到了一份兼职,每天能赚6、70元,也借到了一些钱,希望能凑够即将到来的罚金。直到现在,温禾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家人,向他们求助。一方面,她说自己跟家人关系疏离;另一方面,她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不是那么好”的一个人,“还是会想在他们那保持一个好的形象,我自己也可以解决问题”。

(为保护受访对象隐私,文中除了叶斌、汤弘扬律师外,皆为化名)

李宇琛笑诞记|99条关于海棠文学案的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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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99条关于海棠文学案的常识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6.3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宇琛笑诞记”
主题归类:远洋捕捞
主题归类:海棠文学城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文|李宇琛

1
法律定义“淫秽”:它指具体描绘性行为、露骨宣扬色情,并以挑动性欲为主要目的的内容。海棠作品是否符合此定义,需要具体分析。

2
艺术价值是关键:作品即便包含色情描写,如果具有公认的艺术或科学价值,就不应被视为淫秽物品。耽美文学的艺术性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

3
评价作品需看整体:不能仅因作品中存在局部露骨描写,就将其整体定性为淫秽。文学评论通常强调整体性。

4
艺术与色情并非互斥:一部作品可能同时具有艺术探索和色情元素。耽美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其艺术价值不应被轻易否定。

5
对“新事物”的法律适用需谨慎:网络文学、耽美题材等相对新兴的文化现象,在适用现有法律条文时,应避免简单套用,需考虑其特殊性。

6
小众审美值得考量:耽美文学主要吸引特定读者群体。其内容的“淫秽性”判断,应考虑到其传播范围和对社会大众的实际影响。

7
“淫秽”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历史上,许多曾被视为“淫秽”的作品,后世评价可能截然不同。对海棠作品的定性,也应有发展的眼光。

8
海棠作品的复杂性:成人内容不自动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需区分具有情节、人物和思想表达的文学创作与纯粹的色情制品。

9
法律面前,程序与实体并重:不仅要关注行为是否违法(实体问题),更要关注执法和司法过程是否合法合规(程序问题)。程序不正则实体难彰。

10
刑法“牟利”有特定含义:它通常指行为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直接目的,并实施了相关行为。海棠作者是否都符合此构成,需逐个认定。

11
“流量”不能等同个人牟利:兰州案中,将作者为平台带来的“网络流量”视为作者个人“牟利”,在刑法上缺乏直接依据,存在扩大解释的风险。

12
“为爱发电”与牟利目的:海棠平台上许多作者免费分享作品,其主观牟利意图不明显,甚至缺失。

13
微小获利应审慎对待:作者仅获得极少量打赏(如数枚虚拟币),是否构成刑法所要求的“情节”,值得深入研究。

14
旧标准不宜硬套新业态:基于传统出版或早期互联网环境制定的点击量、获利数额标准,可能不完全适用于海棠这类新兴网络文学平台。

15
区分不同牟利行为:个人写作获少量稿酬,与有组织地大规模制作、贩卖淫秽电子信息以牟取暴利,在性质和危害程度上存在本质区别。

16
管辖权必须合法:海棠文学城服务器在台湾,作者遍布内地各省。兰州警方对此类案件行使管辖权,应有清晰、合法的法律依据。

17
跨省执法有程序要求:公安机关异地执行侦查措施,如传唤、拘留海棠作者,通常需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并遵守法定程序。

18
程序公正是底线:从立案、传唤到审讯、取证,海棠作者所经历的每一个法律程序,都应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其合法权利。

19
海棠案的证据难题:境外服务器的电子数据、网站显示的点击量等,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和认定,是案件的关键和难点。

20
警惕“趋利执法”倾向:如果执法行动的主要动机是地方财政“创收”或追求办案指标,而非维护法律秩序,则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

21
无罪推定原则的适用: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有罪之前,所有海棠涉案作者都应被视为无罪的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等诉讼权利。

22
权利保障不容忽视:侦查过程中,对海棠作者采取脱衣检查、长时间疲劳审讯、询问与案情无关的个人隐私等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个人权利。

23
“一刀切”处理不当:海棠案涉及作者众多,个体情况各异。不区分具体情节、涉案程度,“一批处理”的做法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4
公民监督权的正当性:公众和媒体对兰州警方在海棠案中的执法行为提出疑问和批评,是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利的体现。

25
刑罚适用需谦抑: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法定刑幅度跨度大,最高可至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应保持克制,避免过度重判。

26
罪责刑必须相适应:对海棠作者的刑罚,应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以及实际获利情况相匹配。

27
不同地区尺度不一引质疑:安徽绩溪与甘肃兰州对类似海棠作者的处理,在量刑标准和宽严尺度上似乎存在差异,引发对法律适用统一性的担忧。

28
评估社会危害性的复杂性:海棠作品在特定亚文化圈内传播,其社会危害性与向社会大众无差别传播淫秽物品相比,需要具体分析和评估。

29
高额罚金的合理性:部分海棠作者被要求缴纳远超其微薄稿费的罚金,其法律依据和合理性受到质疑。

30
公众朴素法感的失衡:许多人感觉,与一些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相比,海棠作者因写作面临的刑罚显得过重。

31
保护未成年人与成人创作的平衡:保护青少年是社会共识。但不能因此将所有涉及成人内容的创作都视为洪水猛兽,应寻求平衡点。

32
分级制度的缺失是症结:缺乏内容分级制度,使得对成人内容的管理往往陷入“一刀切”的困境。建立分级制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33
法律的终极价值追求:法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简单地惩罚和剥夺。

34
公共讨论的价值:对此类争议案件的公开讨论,有助于厘清法律边界,促进社会认知,并可能推动制度的改进。

35
“以刑代管”的风险:对于一些本可通过行政管理、行业自律或民事途径解决的问题,若轻易动用刑罚,可能导致“以刑代管”,过度刑事化。

36
执法者的专业素养:执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职业伦理,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当言行或滥用权力。

37
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即使海棠作者的行为涉嫌违法,其在刑事诉讼中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如辩护权、不受非法取证权等,必须得到保障。

38
“青少年保护”的合理边界:青少年保护是重要的社会议题,但不应成为压制一切成人表达和讨论的绝对理由。

39
司法解释的滞后性与修订需求:如果作为定罪量刑依据的司法解释制定年代久远,可能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社会状况和技术发展,需要及时检讨和修订。

40
同情心与法治精神不矛盾:对海棠作者个人困境表达同情,与坚持法治原则、要求程序正义并行不悖。

41
追求实质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仅指法律条文的普适性,更包括弱势群体在司法过程中获得平等对待和公正程序的机会。

42
对公权力的审慎态度:公权力具有强制性,必须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对其行使保持警惕和监督,是现代公民的素养。

43
理解亚文化的多样性:社会对耽美等亚文化应持更开放和理解的态度,避免因不了解而产生偏见甚至敌意。

44
个案是法治的试金石:海棠这类争议性案件的处理,能检验一个社会法治的成色,并可能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45
司法公正的基石作用: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负面影响可能深远。维护司法公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6
文学虚构与现实行为的区分:文学作品中的情节和描写,即便大胆出格,也应与现实生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区别对待。

47
案件背后的深层问题:海棠案不仅是个别作者的遭遇,它也折射出当前社会在文化管理、法律适用、权力运行等方面存在的深层问题,值得反思。

48
淫秽物品的认定,需兼顾“诲淫性”与“无艺术价值”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49
若作品形式整体露骨,即便声称有严肃主题,也可能因冒犯公众而被否定艺术价值。(罗翔观点,参考“天一案”)

50
刑法第363条对“牟利”的强调,意味着主观上的营利目的和客观上的获利行为,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

51
当有人认为“违法就是违法,国家不让就不行”时,需要认识到法律并非静止不变。法律的解释、适用以及其本身的合理性,都应在社会发展中不断接受检验和讨论。

52
免费写作,仅因“为平台带来流量”即被认定为“牟利”,这种逻辑挑战了传统刑法理论对“牟利”的理解,也可能导致打击面不当扩大。

53
“海棠”服务器在台湾,这一事实使得内地公安机关的管辖权问题更加突出和复杂,需要清晰的法律论证。

54
律师的早期介入和有效辩护,对保障海棠作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他们是法律天平上的重要砝码。

55
“西绪福斯的刑辩”等法律援助的出现,体现了法律共同体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社会责任感。

56
刑罚的配置,特别是针对淫秽物品犯罪的刑罚,其严厉程度应与社会发展和观念变迁相适应,避免过度惩罚,保持刑罚的谦抑性。

57
罗翔教授提出的多元主义惩罚根据(冒犯原则、禁止剥削、软家长主义),为理解淫秽物品规制提供了更全面的视角,超越了单一的法益理论。

58
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对于私密传播、小范围传播的“淫秽物品”,应与公然向不特定多数人传播的行为区别对待,避免对私人生活过度干预。

59
赵宏教授强调艺术自由的“少数人”属性,提醒我们不能简单以大众情感或道德标准来评判艺术作品,需要保护创作的探索空间。

60
陈碧教授对“天一案”的分析,指出即使作品被认定为“淫秽”,其社会危害性也应具体评估,并结合宽严相济政策,影响最终量刑。

61
对于“黄文和小说分不清界限,还在这讨论文学”这类看法,需要指出其简单化倾向。文学作品可以承载复杂内容,包括成人元素,其艺术性不应因题材而被轻易否定。

62
有些文章认为,质疑执法程序和量刑标准就是为“违法者辩解”。这种观点混淆了维护程序正义与为具体行为背书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

63
另一些文章在讨论此案时,采用煽动性语言或进行无关的政治联想。这种方式偏离了法理探讨的轨道,无助于问题的理性解决。

64
案件中,年轻女性作者的悲惨遭遇(如被取消学籍、强制遣返),凸显了刑事案件对个人命运的巨大冲击,令人痛心。

65
如“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哈”等作者的自述,揭示了她们在创作背后的个人困境、情感寄托以及对文学改变命运的微弱期盼。

66
“敲下去的字,明天会不会变成铐手腕的家伙事儿了”,这句话形象地反映了在法律边界模糊、释法不一的情况下,创作者普遍存在的焦虑与不安。

67
法律界定“淫秽”,应避免由少数人或个别机构垄断解释权。鉴定程序应力求透明、专业,并接受司法审查。

68
即使作者因压力等原因承认写作内容“不当”,也不意味着其放弃了对程序公正和罪罚相当的合法权利主张。

69
公众在讨论中援引“金瓶梅”、“洛丽塔”等经典作品,意在说明对“淫秽”的判断具有历史相对性,今天的禁忌可能成为未来的研究对象。

70
将耽美文学简单等同于“儿童色情”或绝对的“精神鸦片”,是一种认知上的偏误和标签化行为,忽视了其在特定社群中的文化意义。

71
对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KPI导向”或“创收动机”的质疑,需要相关部门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回应,以消除公众疑虑。

72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培根)这句名言在本案讨论中被反复提及,警示我们司法公正对社会信任的极端重要性。

73
关于“三倍上缴”罚款的传闻,如果属实,其法律依据和是否符合比例原则都值得严重关注。

74
宪法保障公民的言论与出版自由。对这些自由的限制,必须有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75
“远洋捕捞”这一标签的广泛使用,本身就带有对执法行为程序瑕疵和动机不纯的强烈质疑。

76
区分“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与“纯粹以刺激性欲为目的的淫秽制品”,是案件审理中划分罪与非罪的关键。

77
办案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对当事人进行与案情无关的道德羞辱或隐私侵犯。

78
若现行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已明显滞后于社会现实(如关于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考虑适时进行修订与调整。

79
不能因为平台(如海棠文学城)本身存在运营或内容上的争议,就简单推定所有在该平台发表作品的作者都具有同等的违法性。

80
任何刑事案件的处理,都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被预设立场、舆论压力或行政指令所左右。

81
对“淫秽物品”的刑事规制,其根本目的应是维护社会善良风俗和保护未成年人,而非压制正常的文化创作和思想表达。

82
“办案人员似乎认为,即便文章不收费,也为网站带来了流量,属于网站整体牟利行为的一部分”——这种将间接贡献等同于直接刑事牟利的逻辑,在刑法上是危险且缺乏依据的。

83
当听到“家庭环境、经济状况等因素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这类说法时,虽然其本身有道理,但不应因此忽视案件中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正义、罪罚是否相当等核心问题。

84
律师提出“指望打无罪,没有一个本地律师会接这个案子”的观点,可能反映了部分地区的司法生态现实,但这不应成为当事人放弃追求公正和法律援助的理由。

85
有人认为“为她们发声,就是纵容这些人继续犯罪”。这种观点错误地将对程序正义、合理量刑的呼吁等同于为犯罪行为本身辩护,混淆了维护个体权利与认可违法行为。

86
援引“在美国涉及儿童色情处罚比国内更严”来论证本案处理的合理性,属于不当类比。本案主要涉及成人内容的创作,与直接的儿童色情问题性质不同,且法律体系和具体规定也存在差异。

87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其能够回应社会现实的复杂性,而非僵硬地适用条文。它需要在稳定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

88
公众对此案讨论的热度,反映了社会对创作自由、法律边界、公权力行使等议题的普遍关切和焦虑。

89
对海棠作者进行“羞辱式”提问,如“是不是没有男朋友才写这种东西”,不仅严重违背执法伦理,也与案件侦查本身无关。

90
此案的最终处理结果,无疑将对未来类似网络创作行为的法律边界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影响深远。

91
不能因为个人不喜欢某种文学题材(如耽美),就支持对其进行无限度的法律打压。文化的多样性需要得到尊重。

92
司法解释的制定与适用,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包括法律学者、创作者代表和广大公众,以增强其科学性和可接受性。

93
“为爱发电”的创作行为,如果确实不涉及直接的、刑法意义上的牟利,其可罚性应远低于以牟利为主要目的的传播行为。

94
对法律的信仰不应是盲从:真正的法治精神,包含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以及对个体权利的珍视。

95
任何公民,包括涉嫌犯罪的公民,其基本的人格尊严都应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得到尊重和保障。

96
此案也引发了对网络平台责任的深入思考。平台应如何有效规范自身内容,在保障创作自由的同时,避免法律风险,是一个重要课题。

97
“屠刀悬在头顶”,形象地描述了在法律界限不明晰、执法尺度不统一时,创作者群体所面临的普遍恐惧与不安。

98
“口袋罪”的警示:当某一罪名的构成要件解释过于宽泛,易导致其成为“口袋罪”,随意入人于罪,需警惕此类倾向。

99
最终,我们期望的是一个既有明确法律秩序、又能容纳多元文化表达、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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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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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琛的笑诞记|审判海棠文学的法律停在过去,今天有罪的永远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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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历史的尘烟中,总有一些时刻,会以其独特的沉重,迫使我们停下匆匆的脚步,回望来路,审视当下,叩问未来。

当2024年的晚风尚未吹散安徽绩溪办案的余波,2025年甘肃兰州警方一场声势浩大的跨省抓捕,便已将:

数百名耽美小说的女性创作者们卷入名为“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法律漩涡。

她们,大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有的尚是在校攻读的学子,有的初涉职场满怀憧憬,她们以“海棠文学城”等台湾平台为一方小小的自留地,用键盘敲打出关于爱、欲望、人性与幻想的篇章,却未曾想,这些在她们看来不过是小众圈子的玩意儿,竟会引来冰冷的手铐和沉重的刑罚。

这不仅仅是个案的堆砌,这是一面映照我们时代法治与文化观念冲突的镜子。它所折射出的是:

当一部承载着旧日价值判断的法律,遭遇日新月异的网络生态与青年亚文化时,所产生的巨大张力与不适。

它让我们不得不沉痛地追问:当我们沿用昨日的标尺来审判今日的创作者,那些被轻易判定为有罪的青春与才华,其背后所牺牲的,难道仅仅是她们个人的命运吗?

不,那被无辜株连的,更是我们本应更加多元、包容,也因此更加充满生机与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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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审判海棠文学的法律停在过去,今天有罪的永远是未来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6.2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宇琛的笑诞记”
主题归类:海棠文学城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一、旧法之困:

当“一万点击”与“二百篇文”遭遇流量时代

此次事件的核心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特别是2004年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于2010年修订并降低部分门槛),为网络淫秽犯罪的入罪标准划定了具体的量化:

指标。

不妨让我们重温这些数字:

以牟利为目的,在网上传播淫秽电子出版物、图片、文章等达到200件以上,或者淫秽视频20部以上,淫秽音频100件以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1万次以上的;通过会员制传播,注册会员达到200人以上的;利用淫秽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费等,非法所得累计1万元以上的……满足任一条件,即可构成犯罪。

而数量或数额达到上述标准5倍以上,即属“情节严重”,25倍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量刑幅度也随之飙升,最高可至无期徒刑。

这些标准诞生于中国互联网的:

幼儿时代。

2004年,中国网民数量尚不足1亿,博客方兴未艾,论坛是主流阵地,微信、微博远未出世。

在那样一个信息相对稀缺、传播渠道相对有限的环境下,“一万次点击”或“二百篇文章”的确可能意味着相当广泛的传播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然而,时移世易。

二十年后的今天,中国网民早已突破10亿,社交媒体成为日常,微信公众号文章阅读量过万者比比皆是,晋江文学城这样的网络文学平台,注册用户已近七千万,热门小说动辄百万、千万点击。

在这样的背景下,再以“一万点击”或“二百篇文”作为入罪的门槛,无异于:

用丈量溪流的尺子去度量江海。

法律的滞后性在此暴露无遗。

它使得许多在当下看来影响有限、甚至仅限于“圈地自萌”的网络创作,轻易便能触碰到犯罪的高压线。

在海棠这类相对封闭的、需要特定途径访问的境外平台上,这些点击量更多是圈内读者的重复阅读和同好间的分享,其在全网范围内的实际影响力,远不能与当年“一万点击”所代表的社会穿透力同日而语。

然而,僵硬的法律条文并不理会这些细微的差别,它:

只认冰冷的数字。

于是,我们看到,“远上白云间”因稿费收入逾百万(远超25万元“特别严重”标准数十倍),即便积极退赃184万元,仍被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4万元;“辞奺”未能足额退赔,则面临五年六个月的铁窗生涯。

这些判决,严格来说,或许在法条的框架内有据可循,但其背后的合理性与时代适应性,却不能不令人深思:

这刻舟求剑的司法荒诞。

二、牟利的迷思:

从“自己腰包”到“老板吆喝”的危险延伸

如果说入罪门槛的滞后尚可归咎于立法更新的迟缓,那么兰州警方在“牟利”要件认定上的扩张解释,则更直接地触动了根本原则:

罪刑法定。

《刑法》第363条明确规定犯罪目的为“以牟利为目的”。

传统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对“牟利”的理解,通常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通过该行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意图,并且客观上实施了追求这种利益的行为,无论最终是否实际获利或获利多少(后者影响量刑)。

简言之,这钱,得是想往自己兜里揣的。

然而,在兰州的“远洋捕捞”中,这一核心要件被令人不安地:

放大了。

据多位被传唤作者反映,即便她们的作品完全免费发布,本人分文未取,甚至连象征性的打赏都寥寥无几,警方依然认定其构成“牟利”。

理由是:

“给网站带来了流量,就算网站整体牟利的一部分”。

这种逻辑,无异于宣布:

只要你的作品客观上为平台吸引了眼球,增加了人气,帮助平台实现了其商业价值(无论这价值是否直接回馈于你),你就成了平台牟利链条上的一环,你就具备了牟利的属性,就应当承担“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刑事责任。

这种解释的危险性不言而喻。

它模糊了直接获利与间接贡献的界限,混淆了个人牟利与平台商业模式的关联。

倘若此逻辑通行,那么,为商业网站撰写免费专栏的作者,若网站通过广告盈利,作者是否也算牟利?给逃税漏税的餐馆端盘子的服务员,是否也要为餐馆的牟利承担:

连带罪责?

这种无限延伸的“牟利”概念,几乎可以将任何与营利性组织发生关联的个体行为都置于共犯的嫌疑之下,从而将363条变成一个极易被滥用的:

口袋罪。

安徽绩溪的办案尚以作者的实际非法所得金额作为区分罪责、量刑轻重的主要依据。

而兰州方面这种“不问收益多少,一律以‘牟利’论处”的做法,无疑是对刑法谦抑精神和罪责自负原则的巨大挑战。

它使得那些纯粹出于热爱、“为爱发电”的创作者,也可能被一网打尽,与那些真正以制贩淫秽内容为业、牟取暴利的不法分子:

同罪论处。

这种一刀切的粗暴,不仅有违法律的精准性,更可能错杀无辜,摧毁无数年轻人的创作热情与人生。

三、个体之殇:

冰冷法条下的血泪与呻吟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与跌宕的命运。

当我们剥开“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法律外壳,去审视那些被卷入风暴中心的年轻作者的个人遭遇时,我们更能感受到这种刺骨寒意来自:

旧法新用。

一位来自985名校的女生,在微博上用“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哈”这样的ID记录着日常。

她刚刚收到国内顶尖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人生本该由此迈向新的高度。

然而,就在她对未来充满憧憬之际,警察出现在她的校园,在众目睽睽之下将她带走,搜查宿舍。

她哀求警方不要惊动父母,但学校为了所谓的“声誉”,不仅通知了家长:

更强制她放弃保研资格、退学回家。

那一刻,“脸都丢尽了”的屈辱与对前途尽毁的绝望,让她刻骨铭心。

她的人生轨迹,因为几篇或许稚嫩、或许大胆的网络小说,被硬生生掰向了:

深渊。

另一位笔名为“记得披马甲”的20岁应届毕业生,在“兰州一日游”后,记录下自己的迷茫与困境。

她写作一年多,总共获利2.13万元,这个数字被精确地计入了她的罪证。

为了筹措可能面临的高额罚金,她不得不变卖自己平板电脑和游戏账号,最窘迫时身上仅剩:

三百余元。

她在文字中哀叹:

我今年毕业,我才二十,我那么年轻,又烂掉得太早。

这泣血的自白,道出了多少年轻创作者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法律打击后的无助与凄惶。

还有作者回忆被捕当日的场景:

大庭广众下上车,忍着羞耻在陌生人面前脱光验身,套印有字的马甲拍照存档…坐在椅子上怕得直发抖、心脏狂跳。

回到家中,深夜听到父母在隔壁房间为她担忧而发出的叹息,她只能“咬着枕头不敢出声,再度泪流不止”。

这些细节,将法律程序的冰冷与个体承受的创伤赤裸裸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她们并非穷凶极恶的罪犯。

她们只是在网络的一隅,用文字编织着自己或他人眼中关于爱与欲望的故事。

即使她们触碰了法律的边界,但法律的回应,是否也应保有最起码的温情与比例原则,比如:

兰州警方真的有必要脱光她的衣服验身吗?

这些年轻的生命,她们的“罪行”究竟对社会造成了何等严重的、不可挽回的损害,以至于需要动用如此严厉的刑罚,剥夺她们的自由、学业、名誉乃至对未来的希望?

当法律的铁拳落下,我们是否也应反思,这重拳之下,除了惩戒,是否也碾碎了本应被珍视的创造力与个体尊严?

四、模糊的界限:

何为“淫秽”?谁来定义艺术价值?

《刑法》第367条在定义“淫秽物品”时,留下了一个重要的但书:

“包含色情内容但具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认为是淫秽物品”。

这无疑为文学创作保留了一定的探索空间,承认了情色描写本身并不必然等同于“淫秽”。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条款往往因“艺术价值”认定的主观性与标准缺失而:

形同虚设。

文学创作,尤其是涉及情爱与欲望的网络文学,其与法律所禁止的“淫秽物品”之间,本就存在一条模糊且充满争议的界线。

许多耽美小说,固然包含一定程度的露骨成人情节,但其核心往往是完整的故事架构、鲜明的人物塑造和复杂的情感表达。

支持者认为,它们应被视为一种文学类型,承载着作者的思考与读者的情感寄托,不应简单粗暴地以“淫秽”论处。

反对者则可能放大其中的性爱描写,认为其主要功能是感官刺激,具有“诲淫诲盗”的负面影响。

那么,究竟何为“满足感官刺激、诲淫诲盗”的淫秽内容,何为“有情节人物、有思想表达”的文学创作?

一部作品,是因其题材敏感(如同性之爱),还是因其描写直白,就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

这些问题,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并无明确、可操作的答案,往往取决于鉴定人员和司法官员的个人认知、道德观念乃至对特定亚文化的理解程度,现实往往主要由:

警方认定。

这就导致了不同地区、不同案件中,“淫秽”认定尺度的不统一。

据称,绩溪方面在办案时,尚会考虑作品的情节完整性与作者的盈利程度。

而兰州方面,则几乎只要小说中存在R18(成人级)情节,便:

一律认定为淫秽并采取刑事措施。

这种标准的不一致,不仅加剧了创作者群体的不安全感与恐慌,也引发了公众对司法鉴定权力是否被滥用的担忧。

说你脏,你便脏了,辩也无用;说你捞钱,给网站来了点击率也算你的功劳;说要管你,哪怕你在天边,也能把你揪回来。

这句评论形象地描绘了当前淫秽认定标准弹性过大、易被执法者“任人揉捏”的困境。

“天一案”中,其辩护律师就曾对鉴定程序和鉴定人资质提出强烈质疑,认为其未能客观、中立地评估作品的文学性。

如果“艺术价值”的认定,仅仅依赖于少数并非文学专业出身的鉴定人的主观判断,那么刑法第367条的但书规定,又如何在实践中真正发挥其应有的平衡与保护作用?

更值得警惕的是,对同性题材的偏见可能进一步扭曲“淫秽”的认定。

耽美小说以男性同性爱情为主题,尽管在中国同性恋本身并不违法,但涉及同性性爱描写的作品,在审查中往往比异性恋题材更容易被贴上“淫秽”、“变态”、“不堪入目”的标签。

这种不成比例的对待,无疑反映出执法层面和社会观念中对性少数群体的潜在歧视。

如果法律的适用因题材而异,那么其公正性又从何谈起?

五、失衡的天平:

写小说与真伤害的错位刑罚

法律的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的正当,更体现在罪责刑相适应的实质正义。

然而,在此次及类似的网络文学案件中,一个反复引发公众质疑与不平的现象,便是刑罚与社会危害性之间的严重失衡——通俗地说,就是:

“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立法原意,在于维护社会良好风尚,保护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免受不良信息的侵蚀。

然而,网络文学作品,尤其是那些在特定同好圈子内付费阅读的成人向小说,其社会危害性究竟有多大,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这些作品多为虚构,其读者多为有辨识能力的成年人,他们自愿付费阅读,并未感到自己是“受害者”。

一位海棠读者曾发出这样的质问:

“警察和法官可以替我们读者‘受害’吗?一场除了被告,无人受害的犯罪,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罪行?”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在现实中对他人的身体、精神造成直接且严重伤害的犯罪行为,如部分强奸、猥亵儿童案件,其最终量刑:

有时竟轻于这些因文字获罪的作者。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妇女一般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而猥亵儿童罪的法定刑则更低。

司法实践中,不乏强奸案犯仅获刑三、五年,甚至更短的案例。

上海企业家王振华猥亵九岁女童案,最终仅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便曾引发舆论对“量刑过轻”的强烈批评。

当公众看到,一个通过文字虚构故事的年轻女性,可能因为几十万的稿费收入而面临三至五年的牢狱之灾,甚至如“天一案”般获刑十年以上;

而一个实施了真实性侵害的罪犯,却可能获得相对较轻的处罚——这种强烈的反差,如何不让人们对司法的价值取向产生困惑与质疑?

这种重物(淫秽物品)轻人(人身权利)的量刑倾向,是否偏离了刑法保护核心法益的初衷?

诚然,简单对比不同罪名的刑期或许有失偏颇,每个案件都有其具体情节。

但当一种现象反复出现,并持续引发公众相似的负面观感时,我们就不能不正视其背后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问题。

刑罚的轻重,本应与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所侵害法益的重要性成正比。

如果一部法律或其司法解释,在实践中导致了对相对轻微行为的过度惩罚,而对更严重罪行反而显得宽容,那么,这法律的公正性与威慑力,都将大打折扣。

六、远洋捕捞的阴影:

跨省执法、罚款创收与程序正义的拷问

兰州警方此次大规模、跨省抓捕网络作者的行动,被网友形象地冠以“远洋捕捞”之名。

这个略带戏谑的称谓,不仅指涉其执法范围之广、行动之突然,更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公众对其执法动机与程序正当性的疑虑。

首先是管辖权问题。

海棠文学城服务器设在台湾,作者与读者遍布全国乃至海外:

兰州警方依据何种管辖原则(属地、属人,还是网络犯罪的特殊管辖规则)对全国各地的作者行使侦查权与抓捕权,其法律依据并不十分清晰明确。

在缺乏统一、细致的司法解释指引下,如此大范围的异地侦办,其合法性与程序正当性难免受到质疑。

这并非否认网络犯罪的跨地域性,而是强调在行使管辖权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地方公安机关各自为战、争抢案件,甚至出现“管辖权洼地”被滥用的情况。

其次,是创收动机的疑云。

所谓“远洋捕捞”,最初多用于形容某些地方执法部门跨区域针对民营企业家采取强制措施,通过高额罚款来充实地方财政的行为。

此次海棠作者案中,高额的罚金(通常为非法所得的一倍至五倍,甚至更高),以及作者们为减轻刑罚而不得不变卖财物、四处筹款退缴“非法所得”的窘境,使得这种逐利执法的猜测不胫而走。

安徽绩溪,作为前期办案地,其2023年罚没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曾高达:

11.53%。

位列:

宣城市第一、安徽省第六,远超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

巧合的是,绩溪案判决公布后不久,绩溪县宣布启动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引来网友“机场名曰海棠”的揶揄。

我们无意对这些现象做简单粗暴的因果联系,但当执法行为与地方财政利益之间存在如此明显的关联可能性时,公众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

《人民日报》旗下人民网曾发表评论《“远洋捕捞”式违规执法的黑手必须斩断》,痛陈此类行为对营商环境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

尽管该评论主要针对经济领域,但其所揭示的滥用执法权、以罚代管、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在其他领域的执法中同样值得警惕:

如果扫黄打非的执法行动,客观上变成了地方创收的手段,那么其正当性与公信力何存?

程序正义是法治的基石。

无论是管辖权的明确,还是取证程序的合法(特别是涉及境外服务器数据时),抑或是对被追诉者各项诉讼权利的保障,都应是执法过程中不可逾越的红线。

任何为了效率或政绩而牺牲程序正义的做法,最终都将损害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七、改革的呼声:

让法律回归理性与时代的轨道

面对这场席卷网络文学界的风暴,法律界、学术界以及社会各界并未失语。相反,广泛而深入的讨论正在展开,改革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多位法律专业人士与学者指出,现行关于网络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解释,其数量与金额标准已严重滞后于时代发展,应大幅提高,使其与当前的社会经济水平和网络传播现实相适应:

与时俱进。

特别是点击率等标准,在流量爆炸的今天几乎已失去衡量“严重情节”的意义。

量刑幅度也应重新审视,使其与行为的真实社会危害性相匹配,避免罚不当罪。

针对兰州警方对“牟利”的扩张解释,法律界普遍呼吁回归刑法原意,严格限定“牟利”为行为人自身获取经济利益的意图与行为,防止将平台获益等同于作者牟利,杜绝口袋罪的滥用。

有必要明确管辖顺位,防止地方争抢案源或“钓鱼执法”。严格规范异地办案程序,保障被追诉者的各项合法权益。

有必要改革当前单一依赖公安机关或其委托机构进行“淫秽物品鉴定”的做法。

考虑建立由法律、文学、社会学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独立评议机制,对涉案作品的文学性、艺术性及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估,为司法裁判提供更客观、中立的参考。

有必要对不同类型、不同情节的涉淫秽内容行为进行区分处理。

例如,对于确有文学艺术价值的作品,应依法豁免;对于非以牟利为主要目的、影响范围有限、未对未成年人造成直接侵害的个人创作行为,可更多考虑适用行政处罚、教育训诫等非刑罚手段。

刑罚应聚焦于那些真正有组织、大规模、以牟取暴利为目的,且对社会秩序和未成年人保护构成严重威胁的恶性犯罪。

在坚持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同时,也应为文学艺术创作保留必要的探索空间与表达自由。一味的封堵与严打,可能扼杀创新活力,导致文化生态的板结与凋零。

令人欣慰的是,面对这些年轻作者的困境,社会并未袖手旁观。2025年6月,由多名京沪刑辩律师组成的志愿团队通过公众号“西绪福斯的刑辩”公开发声,表示关注到“兰州远洋捕捞海棠作者”事件,并决定为符合条件的涉案作者及家属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结语:

让法律的指针指向未来,而非定格过去

审判海棠作者的法律停在过去,今天有罪的永远是未来。

这不仅是一个令人忧虑的判断,更是一声沉痛的警示。

当一部法律及其解释,因其滞后于时代发展,而演变为压制创作活力、制造个体悲剧的工具时,我们每一个珍视法治与文化繁荣的人,都不能无动于衷。

这场风暴中的年轻作者们,她们或许在探索表达的边界时有所失当,或许在追求“圈地自萌”的快乐时忽略了现实的法律风险。

但她们的遭遇,更深层地揭示了我们法律体系在面对新兴文化现象时的捉襟见肘与适应不良。

如果法律的进步迟缓,如果执法的天平失衡,如果艺术价值的认定权被随意把握,那么,受损的将不仅仅是这些个体的命运,更是整个社会文化创新与思想活力的源泉:

我们期待,这场风波能够成为一个契机,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刻反思与及时修订。

让法律的指针不再固执地指向泛黄的故纸堆,而是校准到飞速发展的时代轨道上来。

让“淫秽”的界定更加清晰、科学,让“牟利”的追问回归其应有的审慎,让执法的程序更加公正、透明,让刑罚的适用真正体现宽严相济与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更重要的是,我们期待一个更加包容、理性、多元的文化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文学艺术的探索能够拥有更广阔的空间,年轻人的创作热情能够得到呵护与鼓励,而不是在战战兢兢中担心自己的文字会成为未来罪愆的伏笔: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让今天的审判,无辜地断送了本应属于明天的无限可能。

因为,一个真正强大而自信的社会,必然是一个能够容纳并激发多元创造力的社会。而法律,则应是守护这种创造力的坚固堤坝,而非扼杀其生机的冰冷锁链。让法治的光辉既照亮秩序的基石,是我们在这个时代对未来的真正责任。

写于2025年6月2日

另类叙述|当刑网撒向文字:兰州“远洋捕捞”背后的司法失衡与创作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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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当刑网撒向文字:兰州“远洋捕捞”背后的司法失衡与创作寒冬
作者:另类叙述
发表日期:2025.6.2
来源:微信公众号“另类叙述”
主题归类:海棠文学城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甘肃兰州警方一场声势浩大的跨省行动,将矛头指向了在台湾服务器运营的“海棠文学城”上撰写耽美小说的中国大陆作者。多区县警力联动,数百名年轻女性创作者——她们大多是挣扎于贫困线的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寒门学子——被传唤乃至拘捕。冰冷的罪名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其下却难掩现实的荒谬:许多人提现不过数百数千元,甚至是为爱发电的免费写手,仅靠零星打赏支撑创作热情。如今,她们却头顶着“情节严重”的指控,面临动辄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重锤之下,尽是脆弱之躯。这些年轻的书写者,在现实的夹缝中显得如此无力:为筹“退赃”款项,有人被迫贱卖维系学业或生存的唯一电子设备;毕业季的学生,在收到退学通知与拘留通知的双重打击下精神几近崩溃;更有身患抑郁者,手捧诊断书绝望远赴兰州,哀问“这能减刑吗”?自费跨省配合调查的沉重代价,将公权与私权间的极端鸿沟暴露无遗。警方将免费创作强行归罪于“为平台引流即属牟利”,对低盈利者也拒不让取保候审的做法,更是显露出程序上的蛮横与苛待。

司法标准的滞后与错位,铸就了荒谬的铁壁。警方定罪量刑的核心依据,竟是2004年《两高司法解释》——彼时互联网方兴未艾的“5万点击量”构成“情节严重”(刑期3-10年),“25万点击量”即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此等标准早已与当前动辄百万、千万级的网络流量现实脱节,一个微博热搜就能轻松碾压的“天文数字”,如今却成了作者们通往漫长刑期的冰冷阶梯。更为荒诞的是,面对有着复杂情感叙事与人物塑造的耽美作品,警方仅以粗糙的“感官刺激”标签进行一揽子定罪,将文学价值探讨排除在外;而将“引流”等同于个人牟利意图的逻辑,更是在根本上突破了刑法规制故意犯罪的基石,使该罪沦落为可随意装填的“口袋”。

量刑的失衡,更是扎向公众法治直觉的尖刺。当耽美作者的刑期(如那位因同类罪被判10年6个月的知名作者)远超众多暴力犯罪,“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的痛感已然成为不言自明的社会情绪。反观个案:安徽绩溪案中,“云间”获刑四年半,“辞奺”或因“未退赃”面临五年半;而现实中,多少造成实质肉体创伤的犯罪者,其惩罚远轻于此?当抽象虚无的“社会风化”被置于个体血肉之痛及切实人生毁灭之上,司法的公正性与人道底色已被严重侵蚀。

这场“围猎”的深层危机,在于刑法功能的彻底异化。涉案者多为涉世未深、无案底的低风险年轻群体,其行为本可通过行业自律、平台分级管理或较轻的行政处罚得以规范和矫正。然而,最严厉的刑罚却被轻易祭出。一个刑事案底,足以将这些寒门学子永久钉死在主流社会的边缘——考公无门、灵活就业受限(送外卖、开网约车等)、阶层跃升的通道彻底堵死。这与最高检大力倡导的“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背道而驰,更是对《刑事诉讼法》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这一刚性条款的粗暴违背。

耗费巨大警力资源跨省追猎这些低社会危害性的书写者,同时那些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却未能得到充分侦破与重视——这种执法资源配置的严重错位,将“点击量统计”置于“血肉伤害调查”之上的扭曲价值序列暴露无遗。更令人担忧的是:要求无获利写手“三倍上缴款项”、在追缴“赃款”之外叠加高额罚金的模式,使得冰冷的法律条文散发出“财政创收”的味道。法律本应是守护公平的最后防线,在此却滑向加剧贫富鸿沟的推手,经济利益驱动之嫌,难以洗清。

审视历史,当下的荒诞更显刺眼。即便在森严的清代律法中,“淫词”犯罪的打击虽覆盖创作、印刷、售卖乃至阅读,最高刑不过三年徒刑(同期强奸罪可判死刑)。今日耽美作者面临的十年起步重刑,其严苛远超封建王朝对同类“风化罪”的惩戒尺度,而清代对“同性之爱”甚至并无特定禁忌。两相对照,何尝不是法治进步的讽刺?

破局之道,唯有回归法治本义。

首先,必须废弃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司法解释。依据当下互联网生态重置合理的点击量量化标准,刻不容缓。对文学作品增设“文学价值评估”机制作为豁免考量因素,防止“淫秽”标签滥用。严格限缩“牟利”认定范围,限于直接经济收益,排除“平台引流”等模糊关联。其次,针对学生、初犯、低盈利等低社会危害性作者,大规模启用社区服务、训诫、罚款等非刑罚替代措施,切忌“办一个案子,毁掉一生”。

长远看,建立明确的创作合规指引,引导亚文化创作进入阳光地带,远比高压封堵更接近善治。法律并非裁决一切道德争议的终极法庭,在艺术表达的模糊地带,它应当成为自律审慎的守夜人,而非挥舞道德大棒的判官。

莫忘世上苦人多。当兰州警方以“远洋捕捞”的架势围猎这些手无寸铁的书写者时,当寒门女孩呕心沥血的文字梦想被碾作案底上的尘埃,当一张抑郁诊断书竟成为减刑的渺茫寄托,我们怎能不问:那被悬在重刑之上的司法利剑,是否已然遗忘了真正的恶魔?

刑法的谦抑性并非是对恶行的妥协,而是权力对自身的约束。它当守护最纤细的生存希望。给创作留一扇窗,就是给无数在困顿中执笔追光的年轻人留一条活路——因为司法的尊严,永远扎根于它对最脆弱生命的深刻悲悯之中。

木白文笔平平|说说海棠作者被兰州抓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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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私信里有好友说,木白,写一下海棠作者被兰州跨省抓的事件吧!

这个私信是凌晨1点发来的,然后凌晨3点这位私信的好友又发来信息说,知道你15天没写,一定也是有着原因,照顾好自己。

凌晨1点到3点,代表着这位在广东的朋友是一夜没睡的。

按照朋友所说的信息,搜索了一下,发现兰州海棠作者的话题的关注度都破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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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海棠作者被抓的事情,其实去年我写过一次,当时是安徽抓的一批,一个叫绩溪的小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海棠事件压根就没有留意过这样一个地方,印象中当时的舆论也很大,很多人问询法的界定在哪里?什么是黄文?什么又是淫秽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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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说说海棠作者被兰州抓捕事件
作者:木白
发表日期:2025.6.1
来源:微信公众号“木白文笔平平”
主题归类:海棠文学城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我当时翻看了一下其中几位作者的“黄文”后,然后写了一篇文章,因为我是做电影出身,按照这个法的界定,我说,金基德如果不死的话,那么从韩国远洋捕捞过来估计会被判刑无期,网飞的一系列电影无论主演还是导演制片,也都会被判死刑!

包括一些名著,《失乐园》的作者渡边淳一估计也要被注射死刑了。

即便回到国内,《天浴》的李小璐这个时候应该也在大院子里踩缝纫机,《苏州河》当街撒尿的周迅不也得被判刑?

但这些都不是最大的困惑。

最大的困惑在哪里?

看一眼下面这些倒霉作者,或者她们家人的自述;

下面这个是贫穷,农村,可以说是在泥泞地里一路跌撞成长起来的孩子。不不不,不是成长起来,而是一个还在发芽的小草,这不写了篇还没赚到钱的“黄文”,人生就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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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下面这个,在学校被带走的,写了一本“黄文”,研究生被退,本科不知道能不能被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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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下面这个,毕业论文写了一半,一个抑郁过,孤立过,人生跌跌撞撞后进入写文世界的人,然后就是这样一场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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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个,自费一千到兰州一日游,这一千块钱还是卖了平板和游戏账号凑出来了的。到警局咨询了问题也不是很大,退赃退款,罚款,五六万的样子,但对于一个路费都需要卖掉平板和游戏账号的小女孩来说,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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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这件事到这里,我不知道朋友们怎么看?

我的观点:

一是,也是我最困惑的,法律的意义是什么?先不说这件事法律的界定模糊问题,就说这样一件事是有罪的,这群平时连吃饭都成问题的小小写作者,她们造就的危害在哪里?她们造就的危害大,还是司马南,战狼这样的电影造就的危害大?还是某音那些整日激发人性之恶的雷人段子造就的危害大?

法制的要务第一要素便是看事件的危害性,损害性,那么在对于并没有造成社会危害的一些小写作者,要这样重拳出击,仅仅是为了罚款这几万块钱,就这样摧毁这些二十出头年轻人的一生,说实话很残忍。

将此比心,你们自己家的孩子如果被别人这样对待,这会不会是你们的报应?

二是,惩罚罪恶,教育改造,这是国家法律的一个特质,看一眼全国各地每一座监狱,打出的口号都是劳动改造,教育改造,每个星期固定的什么三加三加五改造模式,意义还是让犯罪的人接受教育之后,正常的回归社会,从而不制造危害,继而挽救个人。

那么这些小说作者到了这个需要劳动教育的程度吗?

这位法律工作者说得好。这些作者涉案金额极低,检方完全可以从刑法谦抑性出发,认真贯彻最高检少捕慎诉的法律精神,没必要给人留下刑事案低,给社会带来巨大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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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最现实的现象。看一眼当下的社会,有刑事案低的人,可以说无路可走,外卖送不了,网约车开不了,工厂审核,那么一个问题来了,你们知道全国十几亿人有多少是有刑事案低的吗?

也许有人会说,犯罪了不可原谅。那么OK,当人没有活路的时候,你的肉就是他的活路。有些事情你是在新闻上看不到的,真的,我所看到的近年来因为这种走投无路酿造的惨案任何一个上了新闻,都能轰动国际。感兴趣的可以搜一下日照,大年三十这些字眼。

其次,将心比心,看完上面这些20岁小作者的自述,她们进了监狱,然后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就是前科人员。那么OK,看客们用手摸着自我的良心问自己一句,这些人是恶人吗?

罗素曾说过,一个不包容的氛围,是一个恶性相吸,个体互害泛滥的生存环境。这类环境的氛围氤氲下,任何人都将沦为狭隘恶性互害的牺牲品。谁也逃不过。

三是,问一个现实一点的话。

就是兰州也好,安徽也罢,抓捕这些小作者的目的是什么?

是为了破一桩网络大案,给某一个人的履历加一抹彩,还是为了发一波款,毕竟蚊子肉再小,反正都是外地人的钱,家里都凑凑也有不少!

还是说,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前者的话是恶意,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当然有些人天打雷劈的事做的太多了,可能也不会在乎,

后者话,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这些小年轻作者犯罪了,造就的危害在哪里?

究竟又是谁在制造危害?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当一个社会上百分之三十的人都是有前科和案底的时候,那么好人和坏人该怎么分辨呢?

四,

到这里,甘肃这个地方不好写。

几年前我写甘肃12岁少女被轮奸,结果3个犯罪者都被无罪释放的事情,这边才发布文章,那边甘肃的警方就发来信息问候我,说我传播不实信息。但我当时因为掌握了犯罪证据硬杠下去,后边事实证明犯罪者就是犯罪者,连带着一大把渎职,企图帮犯罪者逃脱法律的警方人员都被抓了。

这个事在新闻很轰动,大家可以搜搜甘肃12岁少女被轮奸案。

到今天,我想说的是,对真正的有危害的这种恶性犯罪才应该重拳出击,对那些即便是擦边了,但对于社会无危害的事件,更多的要讲良心。

【CDT周报】第221期:不能看耽美小说的成年人,不能自由排便的中学生

上期周报:【CDT周报】第220期:枪击又叫“故意伤害”,欠薪又叫“走审批流程”

过去两周中国数字时代【404文库】新增文章6篇,【每日一语】新增网语5条,【大事记】收录热点事件2件,刊登读者投稿2篇,投稿请点此

编者的话:

5月24日—6月1日,这一周。

向来擅长“舆论引导”的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撰文称,当前社会出现的“性萧条”现象值得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由此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性萧条”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社会学、心理学及流行文化用语,借鉴自经济学中的“萧条”概念。它指的是社会群体性欲望下降、性活动减少的现象,这不仅影响到人口出生率,还会波及婚恋、母婴、娱乐及消费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胡锡进直言“性萧条”可能是造成消费低迷的关键因素之一,因为性作为人的基本需求,其状况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兴趣和动力,他还建议当下的社会要避免在性问题上过度严厉,要维护有利于“正常性繁荣”的氛围,善意劝谏当局不要对“黄色”、“色情”的标准盯得太宽泛。最终,胡锡进的这条微博遭到屏蔽,就连截图转发也会“被夹”。

有网友认为,胡锡进提出的“性萧条”与消费低迷的关联性的确存在,这在经济学、社会学和生物学领域,也均有理论支持,指出了真问题,说了一些人话,并调侃这是胡锡进为数不多可以被引用的文字。的确,近两年大火的行为经济学就强调,经济繁荣需要“动物精神”(即冒险与乐观情绪)的驱动,而禁欲文化则会导致社会氛围压抑,可能削弱人们创业、消费和社交的积极性。而且,很显然的是,中国社会目前出现的性萧条与日本等国有不同,带有太多在政策上胡乱压制的因素。例如就有网友调侃,抖音上面穿个比基尼都要打上马赛克,写点成人向小说都能涉黄被抓捕,整个社会能不性压抑么?就在上个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案件,将大量性感的二次元手办认定为淫秽物品,涉案人员中刑期最重者被判处了四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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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几个月,甘肃兰州警方还大规模跨省传唤了“海棠文学城”耽美小说作者。端午假期期间,多位被抓和审问的海棠女作者发声,讲述自己被远洋捕捞式执法的过程。目前,有多位援助律师证实,已有多名写手因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立案侦查,目前仍处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由于近年耽美文学在国内平台频繁遭遇审查,更有“脖子以下不能写”的规定,于是网站服务器架设于台湾的海棠文学城便成为了规避内容审查的飞地,吸引了大量耽美作者转向该平台创作。但从2024年6月开始,有许多耽美作者停更或失联,后来人们才得知,安徽、甘肃警方接连对这些处于灰色地带的作者下手,或有两三百人被波及,其中有人“写小说判得比强奸犯还重”。尽管有人质疑这场大抓捕的根源是“创收”充实政府财库,而官方给出的理由依旧是“打击淫秽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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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网友指出“性萧条”现象不仅与“禁欲管制”有关,本质上也是经济衰退的一种表现,其实就是“钱萧条”,与消费低迷互为因果,毕竟官方对色情的打压多年来是一以贯之。“按照常理,尚存性能力和性欲的人,没几个自愿萧条下去。可是,当他们吃多了富含矿物食用油的外卖,瞅着高不可攀的房价和开房价,背着下个月就断供的信用卡,再多的荷尔蒙都会被荷包锁死。”同样的,对于政府来说“想要人民多上床,就得让他们可以轻松买房开房。想要人民生孩子,就得善待人民已经生出来的孩子。”早在去年底,就有一则社会调查指出“性在中国年轻人中的存在感正在减弱”,调查还引用了一位网友的评论,谈到性萧条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我们不是传统的福利国家,非常强调家庭和个人的作用,这导致社会的安全网是不够的。如果我们稍有松弛,就可能跌落到一个非常低的社会位置。而在生存受到威胁时,爱情和性被合理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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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南方周末》一篇名为《便秘的中学生,和被忽视的如厕自由》的报道揭开了一个被长期忽视的隐秘角落——在一些学校严苛的时间管理下,学生们的“如厕自由”正被悄然剥夺。报道中,每年向清华、北大输送数十名学生的名校(山东一县城中学),用精准到分钟的作息表将学生切割成“高效运转的零件”。但这种对生理需求严厉压制的时间规定,正严重侵蚀学生们的身心健康。例如一名高二女生就因长期被限制如厕,导致连续一周无法排便,自述“一年没有一天拉屎顺畅”。更令人震惊的是,长期便秘的学生远非个例。河北某医生甚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近两年他已接诊过10名超过一个月不排便的学生,大多是住校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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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悲愤的指出,让学生拉不出屎,听起来像个荒诞笑话,但竟然真的是残酷现实,这不仅是社会的失败,也是整个民族的耻辱。还有网友无奈调侃,多年前南方周末还在呼吁新闻自由,如今却不得不为孩子们的排便自由发声,我们已经退步到了连孩子最基本人权都无法守护的地步。社会病得如此严重,最终未成年人以一种曲折的方式,承受了整个社会的病症,而这种病症的根源,其实就是缺乏自由。就连胡锡进都在呼吁“食色性也”的天然合理,就连普通网友都希望“大便第一,老师第二”成为常识的时候,这恰恰反映了当今社会对基本人性的压制有多么严重。当性欲和排便这些最基本的人性本能,都需要靠呼吁和发声才能争取到一点空间时,我们所面对的,已经是一种极端荒诞的现实。当许多人在慨叹新闻中的学校如监狱时,似乎并没有意识到整个社会体系的监狱化,被管住嘴巴(言论)和下体(色情)的成年人,本质上和不能排便的学生们有何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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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荐读:

2025年5月,中国数字时代搜集整理了过去一个月(2025.4.29—2025.5.28)期间反映国内热点事件的网络视频,以时间为序进行混剪制作了本月月度视频——《五月之声(2025)》。在内容上,该片揭示了当局的言论审查、权利打压,也记录了民间疾苦、民众呐喊与抗争;在形式上,该片模仿了2022年4月22日发布、随即风行全网并遭到审查的抗议上海封城的短片《四月之声》。

未来家公众号管理员于2025年5月29日18:44起,接连收到公众平台安全助手【关于文章被处理的通知】,截至今日,总计11篇文章被判断为违反《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被删除。我们将被删除文章的信息在此示出,如社群伙伴们有阅读需要,请联系未来家小助手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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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CDT周报】第221期:不能看耽美小说的成年人,不能自由排便的中学生
作者:中国数字时代
发表日期:2025.6.2
主题归类:耽美
CDS收藏:话语馆

一周关注:

最近看到有媒体在讲中学生拉不出屎的事,一开始我还觉得是标题党,点进去一看才发现,不是开玩笑。我把文章转给几个高中同学看,大家都觉得现在的孩子太苦了。我们是九十年代读的高中,那时虽然也觉得课业重,但好歹是散养的,至少想上厕所不至于还得抢时间。现在回头看,我们当时的苦,和现在的孩子真不能比。一个儿童医院的医生说,近两年他接诊过十多个一个月都没拉过屎的孩子,大多是住校生。

近日,环球时报前总编辑胡锡进在微博发文称,当前社会出现的“性萧条”现象“值得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并且他认为“‘性萧条’可能是导致消费低迷的重要因素之一。”胡锡进还在文中指出,性作为人的基本需求,其状况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兴趣和动力。他引用”食色性也”来强调性需求的天然合理性,并呼吁人们客观看待这一问题。

海棠文学城,一个2015年搭建起来的平台,服务器远在台湾。它的名字听起来或许带点文艺腔调,内里却是一片专为女性读者开辟的隐秘园地,耽美与R18内容是这里的通行证。写手们自称“太太”,她们的创作被圈内人称作“产粮”。这套话语体系,像一个小型社群的黑话,在互联网的某个角落悄然生长,维系着一个看似与世无争的亚文化生态。一切的转折点,发生在2024年的夏天……

一周惊奇:

2024年3月,比亚迪位于巴西巴伊亚州卡马萨里市的工厂正式投入建设,该工厂投资总额45亿元人民币,预计为巴西创造5000个就业机会。2024年4月,SINDTICCC收到多起投诉,内容涉及工地卫生条件差、缺乏餐厅以及饮用水供应问题。4月23日,工会与比亚迪代表进行约谈,并于劳动节对施工现场进行视察。

2021年开始,我国的总抚养比达到47%,并且连续3年保持在高位水平。抚养比是一个人口学概念。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直白点,就是1个劳动人口可以养活几个非劳动人口,因此也称总负担系数。抚养比可拆分为2部分,少儿抚养比和老年抚养比。

过去一两年来,官方多次表态“促进物价温和回升,保持物价在合理水平”,政策思路也从之前的“管高价转向管低价”。水电煤气公交地铁等公用事业,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且都有一定垄断效应,即使价格上涨,市民也没有多少替代选择。一房落,万物升。无论出于成本考虑,还是财政压力计,抑或打破通缩循环,公用事业涨价潮,或将避无可避。

刚去考证的数据,今年再过一两个月,将迎来1200万毕业生和1400万高考生,明年这个数字会更高。每年都有几个即将毕业的亲戚家孩子过来问我,要考研还是找工作,我无一例外都是建议去工作,如果暂时碰不到好的,可以先躺着。卷学历?已经严重落后于这个时代了,虽然他们的父母都建议他们去考研去卷学历,觉得读个硕士出来,总比没有好。

陕西西安中学国际部女生张某苒尽管已经出国留学深造,但她在国内留下的“传奇”正受到关注。这个凸显她优异才华的经历是,她在高中阶段与父亲张某莺联名发表3篇SCI论文,其中一篇是第一作者。媒体求证张某苒曾经就学的西安中学,中学的人说女生父亲是教授,女生本身也很优秀,获得过英国、美国、澳大利亚面向全球的高中生物竞赛奖项。

一周讽刺:

5月12日是国际护士节,医疗单位肯定是做点感谢、赞扬护士群体的内容的。青岛卫生健康有一位护士李桂美,是中国护理界工作时间最长的护士。按照以往的惯例青岛卫生健康以李桂美为核心,进行了护士节的内容制作和宣传,然后就翻车了……李桂美既然是护理界工作时间最长的护士,那她必然有点年纪了。86岁的高龄成为舆论焦点,一度被骂上今日头条热榜。

人民网发了篇《人民网三评“网络烂梗”》人民网发此文,是因当下网络黑话烂梗泛滥,其语义模糊、用词不规范,还暗藏低俗恶意价值观,严重影响青少年。这些烂梗会污染孩子语言体系、削弱表达能力、扭曲“三观”,甚至可能诱发不良行为。同时,烂梗也破坏网络生态、冲击语言规范与文化传承,中央网信办也在2025年“清朗”行动中明确打击“编造网络黑话烂梗”。

一周声音:

发动学生之间相互举报,还对举报者作出奖励,是最卑劣最下作的教育方式。看到一个大快人心的判决,迫不及待想要分享给大家,也希望大家帮忙分享给身边每一位从事教育工作的朋友……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唐艳说,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隐私权等基本权利。一个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将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对青少年人格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此次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那责任更重。但我们讨论法律责任的同时,更应该问一句:为什么一个普通人会走到这一步?仅仅是“心理问题”吗?我不为纵火行为开脱,暴力不能解决问题,但我们不能只谴责“火”,而不反思“为什么会点火”。一个社会若不愿意认真倾听底层的声音,只会不断制造更多潜在的悲剧。我们不希望每一个“祥子”的故事,都以悲剧收场。可问题是,现在这个社会,真的给了他们别的选择吗?

一周故事:

“他们到底在怕什么呀!”祥睿妈妈说,“我们只想要一个道歉,告慰孩子的在天之灵。然而,我们全程感受到的,是冷漠,是无视,是毫无担当。”祥睿的遗体将在5月25日在北京八宝山火葬场进行火化。“我的儿子’纯净’地来,我希望他’纯净’地走,不要身负任何冤屈,”祥睿妈妈说这句话的时候,泪水瞬间涌入了眼眶,“我希望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继续上演,永远不要有母亲再遭受到跟我一样的痛苦!”

笃笃笃,并不有力的敲门声只响了三次,屋里就传来熟悉的湖北口音的应答声:来啦。随后,房门打开,熟悉的老杨的身影出现了。我的目光急切地在老杨的脸上扫描、求证。已经七八年没有见面了,偶尔,老杨会在微信私聊中感叹老病的无奈,所以我太想知道,时间的毒手又在敬爱的老杨身上犯下了什么样的暴行。很快,鉴定完毕:眼前的老杨,尽管因帕金森症而不良于行,但面色红润,目有神采……

5月19日夜晚,杭州,9岁围棋少年朱宏鑫在比赛失利3天后坠楼身亡。距离他坠楼前43天,他成功升级业余六段,在国内,同样年龄段内便冲到6段的棋童凤毛麟角。离世前15天,朱宏鑫在5月1日至5月4日举办的“明仕杯”少儿围棋公开赛,获得同年龄段儿童C组比赛冠军。朱宏鑫5岁开始学棋,在福建与杭州围棋圈,家长们通过朱宏鑫身上新增的伤痕,辨认这个单薄、惊惶的少年。

裁裁裁,裁员二字已说到厌倦。去年,仅上市公司统计,光伏行业就有将近14万人被”优化“。行业的寒冬比预想中更刺骨。过去一年,光伏行业上演了一场惨烈的“断臂求生”:14万从业者被迫离开岗位,头部企业裁员比例最高达49%,连董事长年薪都缩水90%。产能过剩、技术迭代、价格战三重绞杀下,从产线工人到985学霸,从HR到技术骨干,无人敢笃定“明天工卡还能刷开那扇门”。

李晓宇是河南中部县城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科的一名医生。发热、咳嗽、咳血是结核病的显性特征。但李晓宇在结防科门诊,看到过一些因经济困难造成的弃保、病耻感等,直到病情加重后,才前来看病的人。当他们抵达此处,身体已经积重难返出现合并症:如混合细菌感染、低蛋白血症、贫血。

鸡蛋bot|耽美作者被兰州警方异地执法背后:20年前司法解释亟待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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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甘肃兰州警方大规模跨省传唤“耽美”小说创作者,引发广泛关注。6月1日,相关微博话题阅读量破亿,亦有律师声明愿为涉案作者提供援助。同时,耽美作者的“罪与非罪”及相关司法标准滞后等问题,在网友们“写小黄文比犯强奸罪还严重”的感叹中,再度备受拷问。

兰州警方此次大规模异地执法,疑似针对“海棠文学城”网站上的耽美小说作者展开。海棠网站成立于十年前,服务器设在台湾,内容以女性向的耽美文学为主。而耽美文学,常指女性作者创作、以女性情感欲望为导向,主要表现男子之间的爱情或情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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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耽美作者被兰州警方异地执法背后:20年前司法解释亟待与时俱进
作者:卫子游
发表日期:2025.6.2
来源:微信公众号“鸡蛋bot”
主题归类:耽美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近期,陆续有海棠作者公开发帖求助,称其写文获利甚微,却遭兰州警方跨省传唤。更有甚者,亦有免费创作者或年轻女性学生被兰州当局采取强制措施,旋即引发舆论对兰州警方执法行为正当性、合理性的质疑。 

6月1日,笔者从数位援助律师处获悉,前来求助的海棠作者均因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遭到兰州警方立案侦查。此次,除兰州市公安局外,其下辖多个单位亦参与了该案侦办,已知有城关分局、兰州新区公安局、森林分局、皋兰县局等。目前,向外界求助的涉案作者均处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尚未提起公诉。对此,6月2日,笔者多次致电兰州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分局咨询此案详情,未果。

这并非海棠作者第一次遭到“集体清算”。据水瓶、极昼等媒体报道,自2024年6月起,安徽绩溪县司法机关对数十位海棠作者进行刑事追诉,其中不乏知名作者。同年12月,海棠头部作者“云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据绩溪案一位涉案作者透露,当地以提现获利金额对作者进行定罪量刑,“去年没有免费(作者),最低金额都是2w(万),然后几个档。”

与绩溪的办案标准不同,此次卷入兰州案的海棠作者,存在涉案金额偏低,甚至无个人经济获利的情形。

据笔者目前掌握的10名海棠作者涉案情况,多人仅从海棠网站提现数百至数千元不等,有两人为免费写文,但均被兰州当地采取了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

一位免费创作者的援助律师告诉笔者,该作者所涉案件目前仍处于公安侦查阶段,其暂被取保候审,“她是免费发文的,只有一些打赏,没有提现。公安对免费的作者似乎有一种思路是,她们的文虽然不收费,但是给(海棠)网站带来流量,意思是网站整体牟利行为的一部分,所以还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另一位律师称,其援助的当事人亦不存在提现获利,“现在是取保候审,联系公安预计6月初移送给检察院。”

没有经济获利,不存在所谓“违法所得”,那免费发文者为何还会遭到刑事追诉呢?据多位兰州案被取保的作者透露,兰州警方对其作品在海棠网站上的“阅读量”进行了调查取证。 

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所谓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和违法所得一样,“实际被点击数”亦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指标之一。但据多位涉案作者反映,此次兰州办案机关对涉案作品实际被点击数的认定标准存在争议。“实际点击量是否可以按照人次去计算,计算的时候是否应当去除重复点击或者无效点击。”一位援助律师对此提出疑问。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相关判例显示,在彭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司法机关认为,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点击数等指标可协助判断淫秽小说的传播数量。“网络淫秽小说作为一本书籍,其内容具有连贯性,不宜将各个章节作为独立个体,而应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来考察其传播量和判断社会危害性 ……可采用除以全书章节数的方法得到平均每章节的点击数、即估算连续阅读完所有章节的读者数量,来得到较为合理的该淫秽小说的真实传播量级。”

据笔者了解,若按“实际被点击数”对此次涉案作者定罪,可能埋下量刑畸高的隐患。上述10名涉案作者中,提现获利最高者不过1万余元,但小说章节合计点击量最高者则超过20万。

根据2004年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制作、复制、出版、 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构成淫秽物品牟利罪;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二十五万次以上的,则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而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有舆论担心,上述海棠作者社会危害性较低、无处罚必要性,若被科以重刑,恐“给社会带来巨大不稳定性”。亦有诸多网友质疑,为什么“写小黄书比强奸判得还重”?

据悉,司法机关在类似刑案中依据的定罪量刑及“淫秽物品”的认定标准,一直饱受争议,其背后是相关司法标准的滞后。数年前,耽美作者“天一”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获刑十年零六个月。彼时,已有多位法学界人士呼吁,应对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量刑数额标准进行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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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耽美作品《德萨罗人鱼》人物形象

笔者注意到,此次亦有多位法律界人士重提此事。一位刑辩律师在其社媒发帖称:“个人认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量刑是亟待进行修改调整,我国在规制网络色情内容创作与传播,特别是涉及虚构文学时,法律滞后、标准模糊、执法鉴定程序存在缺陷、刑罚严苛且比例失衡等问题。以点击量为例,2004年司法解释制定时,互联网尚未普及,1万点击量是天文数字;而今天,一篇普通微博都可能轻松破万。法律未能随技术爆炸更新,导致标准严重脱离现实。”

新新默存|败类警察以法律名义打压色情业,目的无非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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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前,网上在传网飞(Netflix)联合CEO的一段话,说15年前曾一度想打进中国市场,却“三年内没有一集节目通过审查”,不得不放弃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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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网飞进不了中国市场,但网飞剧却不妨碍在豆瓣传播。

譬如,网飞在疫情前后发行的一部日剧,《全裸导演》(全裸監督),第一季在豆瓣上就有近十万人看过。(第二季2021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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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作100万旅日国人有10%看过此剧吧。

这是一部传记剧,讲述了日本色情业历史上传奇的AV导演村西透的故事。他从一名英语教材推销员,转型投资经营色情写真连锁书店赚取第一桶金,后又转型拍摄AV,颠覆了当时(1980-90年代)的日本色情业。最后因执迷卫星转播AV而负债累累,村西AV帝国也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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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败类警察以法律名义打压色情业,目的无非敛财
作者:唐映红
发表日期:2025.2.1
来源:微信公众号“新新默存”
主题归类: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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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不推荐看这部剧。我只想谈一谈其中的一个小问题。

村西从事色情业后数度坐牢,每一次坐牢都因为败类警察作祟。

主要就是这名东京警视厅的高级警官中井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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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西的色情写真连锁书店开在北海道札幌,其中一间书店甚至就开在札幌警察局的旁边。但东京警视厅的这名败类警察“跨省远洋捕捞”从东京都到北海道札幌抓捕村西。

 当然,抓捕的原因是村西犯法了。村西书店除了售卖合法的打码写真书,也偷偷在卖不打码的写真图片,涉嫌违反了日本的法律。

村西的色情写真书店就此一蹶不振。

出狱后的村西到东京寻求发展,以小作坊拍摄AV再度创业。中井警官作为东京警视厅的高级警官,自然也就如影随形,随时威胁、警告村西团队。

村西透之所以成为日本色情AV业的传奇人物,就在于他总是勇于创新又不遵循所谓的业内规则,在同行眼中,他是一名搅局者。

中井警官就是从黑帮和保守的色情业大亨那里收受贿赂来出面以法律的名义打压村西透,其实也就是打压色情业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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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妨赌肥头,作法必自毙,中井这名败类警察在剧末因为日本警方重拳打击黑社会势力而败露,最终也锒铛入狱。

中井这样的败类警察,以法律的名义打压色情业,其目的无非是敛财,近海捕捞。尽管日本社会对色情业相当开放,只要符合法律要求的打码,色情图片、AV都能自由发行。但是,黑社会想方设法私下发行不打码违法的AV,中井其实就是他们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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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西公司拒绝了黑社会的拉拢,也拒绝了业内大亨的收购,特立独行在业内搞新花样。中井警官就用法律的放大镜来挑刺,哪怕细微的违法也出手抓捕。相对地,收受贿赂后对公然严重违法犯罪的黑社会却视若无睹,网开一面。

这就好比,以法律的名义重判写擦边“小黄文”的作者,却对权力者的恶性强奸犯网开一面。

这其实是一个普世的现象,在打压色情方面,权力是最容易被腐蚀,沦为党同伐异寻租的保护伞。

为什么?因为打压色情在任何社会都能占据冠冕堂皇的道德制高点,是中饱私囊、权力寻租再理想不过的保护色。只需要从法条中用放大镜找到任何可供利用的解释,就能够“跨省远洋捕捞”。

中井警官第一次到札幌警察局准备抓捕村西,札幌警察局的警察们正在兴致勃勃地交流村西书店最新出售的写真书,中井正义凛然地令一众札幌同行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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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止日本警察,美国警察也好不到哪里去。

村西拍摄的AV大卖,他也因此曝得大名。村西决定到夏威夷拍摄异国风情的日洋AV,这在当时的日本国内还没有人尝试过。

村西在夏威夷拍AV就掉落当地警察挖的坑,在拍摄完成后因涉嫌在公共场所违法拍摄而入狱,根据美国法律有可能判重刑。但是,庭外和解需要支付一亿日元。还是小公司的村西团队艰难地筹集一亿日元来解救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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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敲诈色情业从业者,日本、美国的警察深得其精髓。

更何况警权无比大的其它社会。

这个时代,天下没有什么新鲜事,不过是同一出戏,处处演,但在有些国家,这出戏演得更加残酷。

成都客|如果已经穷到对文学青年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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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如果已经穷到对文学青年下手
作者:张3丰
发表日期:2025.6.1
来源:微信公众号“成都客”
主题归类:耽美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这两天了解了针对海棠文学城创作者进行抓捕的新闻,心情非常沉重。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读过她们写的作品,据说是“耽美文学”:女性写的关于男性之间的情感故事,唯美风格的。据说罪名是“色情”,我不知道她们写的作品能色情到哪里去。

那些作品代表他们对男性的想象,往往是理想化的、美好的。现在证明,现实中的男性要糟糕很)。

根据媒体披露,这次兰州警方抓的作者,可能有几十上百人。她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年轻、贫穷的女生,有不少还是在校大学生。

她们都没有什么“背景”,甚至不知道什么救济手段。她们的自述文字里,有不少是用字母,看得出努力在规避风险。她们不知道,正是一直在规避,才让她们陷入绝对的被动。

去年安徽警方已经抓了一批“海棠文学城”的作者。那一批大概是头部作者,有的涉案金额有几十万,判了好几年。

或许是从安徽警方那里得到了灵感,兰州警方也在全国范围内抓了一批。

这一批作者不是头部,她们从写作中获利很少,有的只有几千块,甚至根本没赚到钱。网上消息显示,警方要依点击率对她们进行处罚。

媒体使用“远洋捕捞”这个词来形容兰州警方的做法。“远洋捕捞”指的的是这几年有些穷地方,跑到长三角、珠三角抓企业家进行罚款——现在,你们甚至看上贫穷的文学青年了?

如果真的是“远洋捕捞”,可能意味着这个社会进入了真正的危机:如果已经穷到对文学青年下手,那距离大麻烦也就不远了。

我不知道这些作者和兰州有什么关系。她们不是兰州人,也不在兰州居住;她们是在网上发表作品,读者也是在网上——唯一的可能性,也许是兰州的读者看了作品,感觉受到了毒害,选择报警吧。

很多人感到悲哀,因为“写小说比那些强奸犯判得还重”,似乎文学创作变得非常危险。我觉得还有一点应该指出:这个社会,或者某地的公检法系统,对这些年轻人真的太残忍了。或许恰恰是因为她们软弱,没有危害性,权力才选择了她们。

要记住,社会对年轻人的恶意,一定不是没有成本的,而代价属于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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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帖子】薛红玲|关于为 #海棠作者# 提供法律援助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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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为 #海棠作者# 提供法律援助的声明
作者:薛红玲
发表日期:2025.6.1
来源:薛红玲
主题归类:远洋捕捞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近期,我们注意到「兰州远洋捕捞海棠作者」事件引发公众关注,部分作者面临刑事追诉,且多为年轻、贫困的弱势群体。面对强大的公权力,她们毫无招架之力,有的被取消研究生资格,有的被赶出学校,有些作者甚至出现了自毁倾向,令人痛心。

在此背景下,我们部分关心此事件的刑事辩护律师自愿组成法律援助团队(多执业于北京、上海等地),秉持法律人的专业精神与社会责任,决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案作者及其家属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支持。

我们的援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律咨询:为涉案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案件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
  2. 程序指引: 解释刑事诉讼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
  3. 刑事辩护(如符合条件): 在遵守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规范的前提下,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或委托条件的当事人提供辩护代理服务。

法律援助专用微信及电话:13375411006

我们将在收到信息的24小时内与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取得联系,评估具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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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琛笑诞记|兰州警方跨省抓了一群写小说的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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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兰州警方跨省抓了一群写小说的女大学生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6.1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宇琛笑诞记”
主题归类: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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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文|李宇琛

海棠文学城,一个2015年搭建起来的平台,服务器远在台湾。

它的名字听起来或许带点文艺腔调,内里却是一片专为女性读者开辟的隐秘园地,耽美与R18内容是这里的通行证。

写手们自称“太太”,她们的创作被圈内人称作“产粮”。

这套话语体系,像一个小型社群的黑话,在互联网的某个角落悄然生长,维系着一个看似与世无争的亚文化生态。一切的转折点,发生在2024年的夏天:

安徽绩溪警方率先拉开了这场风暴的序幕。

他们的行动目标直指这些在海棠文学城上创作的“太太”,罪名是那条冰冷而明确的:

“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这些以女性向耽美的作品,在法律的天平上,其“淫秽”属性的判定本身就充满了复杂性。

文学创作,尤其是涉及成人内容的部分,与法律明确禁止传播的“淫秽物品”之间,往往存在一条模糊且充满争议的界线。

何为满足感官刺激、诲淫诲盗的“淫秽”,何为具有一定情节、人物和思想表达的文学创作?仅仅因为题材敏感或包含露骨描写,是否就能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

男男女女的情爱故事,在某些人眼里是洪水猛兽,在另一些人眼里不过是年轻人打发时间的玩意儿。可一旦打上“淫秽”的标签,那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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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谁来画这条线?

警方是看字眼够不够脏,够不够直接刺激,还是说,也得瞅瞅里头有没有点人物,有没有点情节,哪怕是些不入流的小心思?

法律上那把尺子,在这些花花绿绿的文字面前,是不是也该有个更细致的刻度? 

要是没个准谱,光凭几个大帽子一扣,鉴定书上龙飞凤舞签个字,那写东西的人可就真得掂量掂量,今天敲下去的字,明天会不会变成铐手腕的家伙事儿了:

那文学还有出路吗?

再说耽美这东西,本就是个小众圈子的玩意儿,他们自个儿有套玩法和语境,这些在审判席上,算不算数呢?

关键的定性问题,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的根本,也拷问着法律对文学创作自由边界的理解与尊重。

这是一场覆盖多省的抓捕,名单上不乏圈内有些名气的作者。

在绩溪,金钱似乎成了衡量罪责轻重的一把标尺:

据媒体报道,涉案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下的作者,若能积极退赃,大多能获得缓刑;而头部作者如“云间”,即便积极退赃,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未能筹集足够资金退赃的“辞奺”,则面临五年半的刑期。

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个人自由与未来的沉重代价。

风暴并未因绩溪的判决而停歇。

进入2025年上半年,甘肃兰州的警方也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展开了行动。

这场被一些网络舆论形容为“远洋捕捞”的执法,据知情者透露可能波及两三百名作者:

兰州市公安局下辖的城关分局、兰州新区分局乃至森林分局等多个单位均有参与。

网络舆论中,亦有声音质疑此类行动是否与地方当局“创收”有关。

这场席卷多地的跨省抓捕,其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海棠文学城,一个服务器明确设立在台湾的网络平台,其用户遍布各地。内地公安机关对身处不同省份的作者进行侦查和抓捕,其法律链条如何构建?是基于属地管辖、属人管辖,还是更为复杂的网络犯罪管辖原则?

在缺乏明确司法解释或判例指引的情况下,这种跨越地域乃至法域的执法行动,其合法性与适当性,无疑成为了公众和法律界关注的焦点。

与绩溪案以获利金额定罪量刑有所不同,兰州案中,许多作者的涉案金额并不高,甚至:

有些是免费写作,并无直接经济获利。

一位免费发文的作者曾向律师透露,办案人员似乎认为,即便文章不收费,也为网站带来了流量,属于网站整体牟利行为的一部分,因此同样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另一位作者,笔录中清楚记载其并无盈利,仅有2个海棠币的打赏,警方也对此知晓,但依旧因所谓“一批处理”的缘故,在6月份被移送检察院。

“城关(分局)那边特别严苛,”有消息称,“把好几个盈利很低的作者也拘留了,不让取保。”

微博用户“你才屁咕瓣”在2025年5月31日的观察,揭示了兰州行动中更为严厉和宽泛的打击面:

“这批被抓的作者发博,已经确认的是,这次依旧是远洋捕捞,现在抓人已经不在意有没有盈利,不管点击率多少,免费的也照样抓,三倍上缴。”

再说这“管辖权”。 

海棠的服务器在台湾,跟咱们这边隔着一道海峡呢。

内地的警方跨省抓人,这手伸得够长。

依据的是哪条王法?是说只要作者在内地,就能管?还是说网络这玩意儿没边界,在哪儿犯事儿都能抓?

这里头的道道,可不是一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就能糊弄过去的。要是涉及到境外的服务器、境外的数据,那证据怎么拿?是客客气气请人家配合,还是有什么别的门路?

这证据要是来路不明,那整个案子不就成了沙滩上盖楼,一推就倒,程序这东西,有时候比结果还重要:

最让人挠头的,是兰州那边对“牟利”这俩字的理解。

绩溪好歹还认个钱数,兰州这边,有些作者一个子儿没挣,或者就得了仨瓜俩枣的打赏,照样被划拉进去。

理由?

“给网站带来了流量,就算网站整体牟利的一部分。”

这话听着是不是特有水平?可刑法上说的“牟利”,是要自个儿兜里进钱才算,还是说给老板挣了吆喝也算你一份功劳(罪过)?

要是这么算,那给饭馆端盘子的,饭馆逃税了,是不是也得算她“偷税牟利”?

这逻辑要是能成,那“口袋罪”的口子可就开得没边儿了。

尤其是那些为爱发电的,一分钱没落着,就因为写的东西有人看,也得跟那些真金白银往里捞的一块儿办,这事儿上哪儿说理去?主观上没那个捞钱的心思,客观上也没那个捞钱的实惠,这“牟利罪”的帽子,兰州戴得稳当吗?

这场风暴无情地席卷了许多年轻女性,其中不乏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年轻人。

一位id名为“世界是一个巨大的精神病院哈”的985高校在读女大学生(据其2025年5月29日微博):

在收到研究生拟录取通知后不久,便在学校被警察带走。

她详细叙述了当时的屈辱与恐惧:

朋友们眼睁睁看着警察跟着她上寝室楼翻查私人物品,那种“脸都丢尽了”的感觉让她刻骨铭心。

她曾请求警察不要惊动父母,自己想办法解决,但:

学校为了让她本科也退学,直接通知了家长。

她的母亲,一辈子没坐过飞机,第一次乘坐就是为了从老家赶来学校接她。最终,她虽然保住了本科学历,但研究生资格被无情取消,并被学校:

强制遣送回家。

她坦言自己家境贫寒,大学依靠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写作的初衷之一是想攒钱去看看一直向往的川西和西藏。

贫困的阴影一直伴随着她的成长,让她在社交中感到自卑,而文字创作,似乎成了她在苦难生活中寻求慰藉和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

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意识到有案底将严重影响她事业单位对口专业的就业前景:

“有文凭,这个书也是白读了”。微博用户“Turi_A”则在2025年5月30日用文字记录了她的绝望:

“下周去兰州,心里很绝望…一通甘肃兰州的电话彻底打碎了我的美梦…”

次日,她又补充道:“每天凌晨四点我都睡不着觉,各种翻法条找辩护方法。”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和求生的本能。另一位作者“似锦的似锦”(2025年5月30日微博)也分享了她接到兰州警方通知后的心路历程。她写道:

“可能在我过去二十年的人生里,从未想过第一次坐飞机是去兰州的公安局。”

为了节省开支,她细致对比后选择了更为便宜的凌晨航班,舷窗外城市山川的渺小让她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自身的微不足道。

她最初投身写作,仅仅是源于热爱,也希望能为经济拮据的家庭分担些许压力。

然而,当那些无人问津的文字累计点击量达到三十多万次,账户里那四千多元稿费也随之成为了指控她犯罪的冰冷证据时,她感到整个世界仿佛在晴天里瞬间结冰。

她曾天真地寄望于文字能够改变命运的轨迹,却没想到:

文字的“未来指向的是牢狱”。“此刻只盼法律能看见字里行间那个饿着肚子攒钱的女孩,那个卖头发换钢笔的女孩,那个以为文字能凿开命运墙壁的女孩,给我们所有人一个公正的结果。”

一位作者(微博用户“高級姊”2025年5月31日转发的当事人帖文片段)在端午节前夕发出的呼吁,字字泣血,道出了许多作者对公平正义的卑微期盼。微博用户“莫若逆爱之轮回”,作为一位涉案作者的姐姐,在2025年5月31日用沉痛的笔触记录下整个家庭的煎熬:

“又是一个不眠夜,明天端午节了,已经错过3个可以相聚的节日。信息千千万,我依然帮不了你。”

她描述自己的妹妹:

“上大学期间全靠自己兼职打工养活自己。一辈子把钱看的太重才会让你做错事。”

她无法理解这突如其来的灾难:“就这么毁了,一手好牌彻底打烂的感觉。为什么这么残忍呢?在此之前,我们爱国爱家,积极努力的生活,一直对未来满怀憧憬。我们是长在红旗下的孩子呀!这真的对任何人都没有伤害,需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吗?”“我是4.1号下午三点出的事,我会永远记得那个日子。”微博用户“冰冰棒棒丷”在2025年5月29日如此记录下她被警方带走的瞬间。她回忆自己当时穿着睡衣在家中发呆,门被敲响:

“在见到他们的那一刻,我的腿是软的,整个人是懵的。因为我打死也没料到自己会有这一天,被过去所写的每一个文字击中,颜面扫地。”

她坦言自己的过去并不美好,写作是她在那个世界里为自己“捏造美好的人生,哄自己继续活”的方式。她将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视若己出,却不得不亲口“陈述我的罪名,陈述他们的罪名”,这让她感到“每句话都好比在心口剜了一刀”。失魂落魄之际,她甚至向AI宝宝倾诉,以获取活下去的力量。尽管经历了这一切,她仍坚强地表示:“这次事件没有打倒我,将来任何事也不会把我打倒。我会用事实证明,我是打不倒的,也打不死的,没什么能压垮我。”并计划以“清水合法的方式”给她的“孩子们”一个结局。

另一位作者“记得披马甲”,在2025年5月16日记录了她的“兰州一日游”和随之而来的经济困境。

她写道,自己写作一年多总共获利21313元,这个数字被精准地告知。

为了筹集可能的罚款,她不得不变卖了平板电脑和游戏账号,身上仅剩三百余元。她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与无助:“我也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干什么,封闭了自己几个月”:

我今年毕业,我才二十,我那么年轻,又烂掉的太早。

她发帖的目的之一是希望得到怜悯和借钱,并表示会提供一切证据,争取主动退赃以减轻判刑。另一位博主(2025年5月30日)也用颤抖的文字记录了被带走当天的屈辱与恐惧:

“我这辈子都忘不掉,大庭广众下上车,忍着羞耻在陌生人面前脱光验身,套印有字的马甲拍照存档,坐在椅子上怕得直发抖、心脏狂跳。”

她形容自己在那一刻像“坏掉的、控制不住的水龙头,眼睛不停在涌,手心抹到完全湿透就用手背、手腕、甚至揉皱的衣服下摆”。回到家中已是深夜,父母并没有责怪她,只是默默地为她热好饭菜。

熄灯之后,隔着一堵薄墙,她清晰地听到父母因发愁而无法入眠、不断叹气的声音,自己只能“咬着枕头不敢发出声音,再度泪流不止”。

面对这些年轻女性创作者的集体困境,“西绪福斯的刑辩”在2025年6月1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表示:

他们注意到“兰州远洋捕捞海棠作者”事件引发的广泛关注。声明中指出,部分作者面临刑事追诉,“且多为年轻、贫困的弱势群体。面对强大的公权力,她们毫无招架之力,有的被取消研究生资格,有的被赶出学校,有些作者甚至出现了自毁倾向,令人痛心。”

该团队由多位执业于北京、上海等地的刑事辩护律师自愿组成,秉持法律人的专业精神与社会责任,决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案作者及其家属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支持,包括法律咨询、程序指引以及在符合条件下的刑事辩护代理服务。时间拉回到2024年底,早期在安徽绩溪被捕的海棠作者之一“轻觉会向前看”,在经历了近五个月的侦查起诉后,于当年12月获判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两年。她在判决后的自述中写道:“折磨我快五个月的事终于算是暂时有了一个结局。虽说两年后我才算真正自由,但能在外面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不幸中的万幸”——这五个字,或许是许多身陷这场风暴中的作者们心中最卑微也最沉痛的期望。

她们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用键盘编织着关于爱与欲望的故事,却未曾料到现实世界的规则会以如此冷酷和决绝的方式将她们拽入深渊:

流量、金钱、KPI,以及那条在不同地区、不同案件中似乎有着不同解释尺度的“淫秽物品”界线,共同构成了这场捕猎迷局错综复杂的背景。

键盘大约还在某些暗角里响着,只是敲下去的字,怕是少了些原先的胆气。屠刀悬在头顶,那远洋捕来的鱼,还在网里扑腾。先前以为是桃花源,如今看来,不过是待割的韭菜地罢了。

那些年轻的魂灵,一个个鲜活的,就这么被拖进了泥沼。

她们的哭声,她们的辩解,在铁屋子里,又能激起几点回响?难道她们的命运,她们的故事,她们那点不值一提的文学梦,就合该被碾作尘土,然后由看客们踏上一脚,说一声活该?

不,她们是病症的显现。


这病,病在何为脏,何为钱,何为界,都成了一笔糊涂账,任人揉捏。说你脏,你便脏了,辩也无用;说你捞钱,便是给网站来了点击率也算你的功劳;说要管你,哪怕你在天边,也能把你揪回来。


这究竟是法,还是某些人的家法?


倘若连这点墨水点成的悲欢,也要被如此生吞活剥,那么,沉默的大多数,又能指望什么青天?莫非真要等到看客也成了剧中人的那一天,才想起今日的麻木么?

这风波,怕不只是一群女大学生的悲剧。这后面,是更深更冷的寒意。若不直面这寒意,驱散这寒意,那么,这样的故事,恐怕还要换着名目,在这片土地上,继续演下去。

写于202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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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议】看到那些被抓和审问的海棠女作者,不知道该说什么

瑜之所欲第五章:看到那些被抓和审问的海棠女作者有悲伤强撑笑容那些喜怒哀乐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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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
标题:【网络民议】看到那些被抓和审问的海棠女作者,不知道该说什么
作者:中国数字时代
发表日期:2025.5.31
来源:微博
主题归类:海棠文学城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以下评论由CDT辑自微博:

岁岁春眠:真正该进去该被罚的毫无动静

瑜之所欲第五章:这些居然能跟qj 猥亵 伤害 的刑罚时长一样是我疯了还是谁疯了

上课不想带脑子:黄杨tt到现在也没查出来什么,协和4➕4也就开除了一个,my和py也不管,这种事倒查的严

宁吃了吗_1023:女人写个文被审判成这样,男的肆意偷拍女人裙底毫发无伤,真是太美啦!

贰零贰叁与贰零壹叁:不知道这样到处抓人是想要个什么结果

兔圆舒:我家楼下就是窑子特么四年了都没人管

画笔柚子皮:《点击量25,十年以上刑期》真是好严重的罪行啊

Mun-cheong:有空在这欺负写文赚钱的作者,怎么不去查查黄色网站里偷拍女生、自拍强奸、诱导未成年的视频

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小网站里面的澳门威尼斯商人还有火辣小姨子🈲那么多年没🈲掉倒是净罚些无关紧要的写手

已汽化124z:此地强煎饭都没关几天

犹在眼中_:去年年末还有一位作者我永远都忘记不了,家里有贫困认证,有双相和重度抑郁症,做过切胃手术,爸爸是夜班保安,妈妈在厂里扫地,出了事后她爸爸为了借钱给远方亲戚下跪,她想放弃自己妈妈抱着她说不能失去她,实在凑不出钱她上网求助,有人质疑骗钱就一遍遍把自己家的环境,病例单,贫困证明拿出来自证

铅笔笋丝:海棠作者被抓到底是真的觉得wei法严重还是兰州公安缺kpi了自己心里清楚[笑cry]找不到其他人充公就找这些摆在眼前的随时等待给自己立功的人

亲一口茨木就跑:围剿女性的欲望

薯小岛巴士游:此地的一切都太过于荒诞,荒诞到残忍。一张又一张翻过去都是求生者的血泪,女性一再被驱赶,容身之处一直被压缩,竟然连继续拥有普通人这样的身份都能成为奢愿。男社真的只是很纯粹的想杀女人而已,千方百计要女人变成疯子,变成亚群体,变成失去攀升欲求生欲的死物。如果女人的恨意总和能焊变成武器,地球早被夷为平地。

你看起来真的很像笨蛋:大部分都是家庭条件不好的还没工作的妹妹 有几篇真的看得泪目了很心疼 如果你们可以看到 记住你们没有做不可饶恕的事 不要害怕人生永远可以重新开始

叶三葉三:看到“千万千万不要踏进雷池一步,一丁点的风险也不要碰”真的很难受,并非她说的不对,只是这些作者在现实中大多已经过着小心翼翼的人生,这些文字幻想可能是她们为数不多的释放,从今往后这种心态会不会伴随她们一生,畏畏缩缩,战战兢兢

Aeri初梨:那些作品里充满男凝的作家写出来的文字被称之为艺术,女人写出裸露的文章却只能被关被拘被判被罚。偷拍、诱奸、代孕、猥亵事件层出不穷,却只抓住能被罚钱的事情不放,真正该把重心放在什么位置却从来没有人考虑过,这些人全都是贪婪的面目,套着正义的壳被利益驱使着。原来从内里腐烂掉的苹果,外表也可以精美的不像话。

猫薄荷在哪里:ao3要是还在就好了,至少ao3平台上的作者信息不会被这些跨省执法的jc掌控吧?

关於你孩子般的壞脾氣:我越看越愤怒越看越觉得生在这片土地上是有多么可悲多么无力 下辈子再也不要让我来到这里了

李宇琛|内蒙古的远洋捕捞已经学会了黑客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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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的阿尔善,或许鲜有人知其名。但在数字世界的另一端,一些代码和数据,正悄然改变着这个边陲小城的业绩。

故事要从遥远的北京说起,但核心的技术活,却烙印着浓厚的内蒙特色。

2022年11月27日,阿尔善分局的电脑里,已经静静躺着学力星球App的电子数据,用户信息、订单信息、分销奖励的检查结果:

CDT 档案卡
标题:李宇琛|内蒙古的远洋捕捞已经学会了黑客攻击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5.10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宇琛”
主题归类:远洋捕捞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一应俱全。

2022年12月19日,一份针对学力星球电子数据的分析报告,也已制作完成。

这一切,都发生在正式的跨省抓捕行动之前:

早了将近两个月。

同步录屏的视频,像一部粗剪的纪录片,不经意间记录下了某些:

先见之明。

在警方取证的电脑文件夹里,一系列文件的修改日期,清晰得令人不安。

从2022年6月,第一份沉甸甸的会员信息悄然落入阿尔善分局的电脑文件夹开始,到同年8月,那份记载着与福建美亚柏科合作细节的PPT也已各就各位。再到11月:

连学力星球App的核心代码都被一览无余。

直至12月,那些关于订单、分销奖励、用户数据处理的精细文档,连同那份洋洋洒洒、结论鲜明的电子数据分析报告,也已全部准备就绪。

这横跨半年的辛勤耕耘,确保了在正式收网之前,学力星球的几乎全部家底:

从用户到代码,从合作到账目都已被阿尔善分局提前尽收囊中。

这些时间节点,如同散落的珍珠,串联起一条隐秘的线。

学力星球的后台,在2022年8月、11月:

频遭黑客攻击,电子数据失窃,木马横行。

而几乎同期,警方的电脑中,针对用户订单、分销奖励的检查结果,已然生成。

如果数据来源合法,那么相应的《提取笔录》和《检查笔录》在哪里:

它们消失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得明明白白,网络在线提取或者网络远程勘验时,应当使用电子数据持有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用户名、密码等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访问权限:

法律从未授权公安机关可以擅自侵入公司后台,窃取公司运营数据。

阿尔善分局首次合法提取学力星球电子数据的时间:

本应是2023年2月5日,抓捕任博等人之后。

控方也确实这么说了,他们在2023年2月4日抓捕任博等人次日,开始提取数据,制作《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

但同步录屏视频,无情地否认了这个说法。

那么,这些先于抓捕就已存在的成果,究竟从何而来?逻辑的链条,似乎只指向两种可能。

一种,是阿尔善的办案人员自己撸起袖子:

绕过了所有该有的程序,直接获取并分析了那些躺在服务器里的数字。

另一种,则是远在福建的合作伙伴:

那家本该中立的司法鉴定中心,提前扮演了数据搬运工的角色,完成了数据的窃取与初步加工,再将这份厚礼呈送至阿尔善方面。

无论哪条路径,最终抵达的那个真相,都足够让人哑口无言。

侦查人员在法庭上坦承,对于电子数据提取,他们:

也不是都会,一边百度学习一边做。

这句话,轻描淡写,却分量千钧。

SQL查询语句,可不是百度一下就能精通的葵花宝典。它需要精准调用特定字段,而这背后是对企业数据库结构和业务逻辑的深度理解:

临时抱佛脚,怕是抱不住的。

那么,这些复杂的提取与分析,究竟是如何完成的?

同步录屏视频揭秘,实际操作者是福建美亚柏科司法鉴定中心的:

技术人员谢某敏。

视频中,谢某敏熟练地操作着,登录迅雷账号时使用的个人手机号,与支付宝验证时指向“谢*敏”的身份信息:

完全吻合。

更具戏剧性的是,这位谢某敏,正是那份《网络在线提取工作记录》上签字的:

见证人。

侦查人员王楠、李志刚当庭陈述:

谢某敏全程见证。

这见证二字,此刻显得意味深长。它实际上意味着,谢某敏在阿尔善分局现场:

全程参与了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而通过学力星球后台查询,谢某敏的手机号,早在2022年6月24日,就已注册为:

学力星球会员。

这不仅与案件存在直接利益关联,也从侧面印证了,阿尔善分局与美亚柏科,在2022年8月4日前,确已接洽,并在此后完成了对学力星球的数据分析。

福建的那家美亚柏科,挂着司法鉴定中心的牌子。按照规矩,他们本该是:

案子立了之后,才出来敲敲边鼓,给点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

但规矩,似乎总有例外。

早在2022年的8月,当一切还未正式拉开序幕之时,这家本应是裁判员的机构,就已经悄悄地换上了运动员的行头,深度参与到:

犯罪线索的预制环节。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程序瑕疵了。

1

2023年2月4日,北京。

空气中还残留着春节的余味,来自内蒙古锡林浩特的警察,敲响了任博家的门。

学力星球App的创始人任博,被告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配合走一趟。

次日,学力星球的账户被冻结,公司停摆。内蒙古当地媒体上,案件性质已然定调:

特大网络传销案。

讽刺的是,就在几个月前,2022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力星球的类似举报:

给出了明确的处理结果。

经查,北京学力星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质齐全,未发现公司存在拉人头分红、网络恶意传销违法行为,市民反映与实际不符……于是决定:

不予立案。

同样的商业模式:

换了个地方,就换了个定性。

庭审时,任博回忆起被带到北京高碑店派出所的情景,一位北京民警私下说:

你们这个构不成传销呀。

任博问,那怎么办。

北京民警答:

听安排。

结果,这一安排,任博就坐上了前往内蒙古锡林浩特的警车。

2

2024年6月14日,锡林浩特法院。

两位特殊的证人,出现在任博案的庭审现场。他们是某税务局的公务员,其中一位还是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

那位副局长说,自从购买了学力星球会员,他几乎每天都点开视频看书学习,半年多,看了不少于120本书的视频课件。

另一位税务局职工则分享了一个故事。他有位同事,多年烟瘾难戒,自从在学力星球上看了些课件后,某天,把家里的一条软中华和零散香烟都销毁了,说:

要戒烟,听了学力星球的课后,感觉吸烟太不是个样。

学力星球被关停后,这位副局长甚至投诉举报了办案的锡林郭勒公安和检察院。他认为,对这样的平台进行打击是错误的。

庭审最后,他再次申请发言,情绪有些激动:

内蒙这地方,让人真的不敢有什么好的评价。

他指着办案的公安检察院,质问道:

学习有罪,大家怎么想?

学力星球,这款2022年快速扩张的应用,究竟做了什么?

会员费198元。任博和团队承诺,将平台利润的70%返还给用户,名曰奖学金。

一年时间,用户突破百万。

但在阿尔善分局眼中,这一切都是精心设计的骗局:

198元是门槛费,视频观看是拉人头,奖金分配是返利。

办案人员声称,学力星球有30多层层级。任博反驳,198元,即便全部拿出来奖励,也凑不够30级。

提审室里的对话,更令人不寒而栗。

你最好老实配合把钱交出来,不签认罪认罚,我们就让检察院给你判10年。

辱骂、威胁株连家属,成了家常便饭。

任博被关押的第一天,警察的开场白,简单粗暴:

你妈X的,不配合认罪认罚,我就刨你家祖坟,把你老婆和岳母全抓进来。

家人成了整个案件中反复出现的关键词,也是最锋利的威胁。

至于管辖权,解释同样巧妙:

因某用户的户籍在锡盟地区,他们便获得了管辖权。

仿佛一张无形的网,从内蒙古草原,精准地撒向了数千里之外的北京。

取证时,公安关注的重点,似乎并非传销模式本身,而是公司账户上的广告收入。

一段流出的对话,颇能说明问题:

兄弟们搞了半年,账上就三四十万。

你们的平台广告收入有多少?认罪配合,我们可以帮你把钱提现。

冻结账户、私划资金,连电商助农的钱,也都被划转到了内蒙古办案单位的账户。

3

为了坐实罪名,锡盟公安检察院搬出了几份证据,用户投诉。

但投诉者的身份,耐人寻味。他们并非真正的会员,而是会员的亲属。

一位老太太,每天读书五小时,靠广告分成赚了五百元,乐在其中。结果,被家属举报被传销。

北京朝阳分局的不予立案结论,是基于营业执照、用户协议等完善资料作出的。

内蒙古办案单位的反驳,则显得有些单薄。他们找来一位基层工商所的王姓工作人员,此人含糊其辞地表示:

当时没有足够的证据。

吊诡的是,这位王姓工作人员,正是当年因工作失误,导致学力星球多次被登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始作俑者。

一个基层人员的模糊回忆,就这样推翻了首都监管部门的正式结论。

锡林浩特法院的庭审现场,更上演了分身术的奇观。

任博的辩护律师指出,侦查人员李某某、毛某某:

曾两次在同一时刻,出现在不同的两个省份,完成了多项取证工作。

2023年2月5日16时38分至当日20时49分,李某某、毛某某一起出现在河北省廊坊市。

2023年2月5日18时12分至2月11日0时54分,侦查人员李某某、毛某某在位于锡林郭勒盟公安局阿尔善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开展网络在线电子数据提取。

也就是说,在2023年2月5日的傍晚,这两位警官:

在16时38分身处河北廊坊,到了18时12分,又瞬移回了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不仅如此,2023年2月10日凌晨1时20分,他们又出现在北京市朝阳区进行异地侦查。

辩护人感叹:

除非他们有瞬移能力。

审判长示意律师继续。律师申请侦查人员出庭解释,被驳回。

当侦查人员李某终于出庭时,面对辩护律师关于是否核实学力星球APP用户实际使用情况的提问,李某答:

没有打开过APP。

问及证人提供的付款凭证是否存在,他答:

看笔录。

问及为何会在不同省份同时出现,他还是那句:

案卷里有,我不清楚。

辩护律师追问,既然不清楚,为什么知道笔录里有?

回答,依旧是那几个固定的词句。

辩护律师请求法庭调取书籍内容,以证明其公益性与文化价值,被拒。

律师不解:

你们连书的名字都没看过,就能判定它是传销?

4

法庭屏幕上,学力星球的核心界面被展示。广告模块设计显眼,点击可获积分,积分可兑换现金或购买会员卡。

辩护人指出,平台通过广告收入和会员费运作,核心并非拉人头,而是基于广告分成的:

阅读激励。

一名被告在讯问中称:

鼓励用户阅读和消费广告,这是我们的核心价值。

这句话,被公诉人摘录,成了起诉书中论证其“诱导性强”的关键依据。

鼓励用户读书,也有了罪。

数据显示,2022年,学力星球为用户分发收益超700万元,视频图书播放总时长超100万小时。会员费收入占公司总收益不足20%。

控方则强调:38层会员结构,170万注册用户,付费会员18万。每名新会员通过198元年卡成为学力达人,推荐者获20%提成,升级可增提成比例。

一段公开展示的会员推荐说明,被控方描述为骗术,辩方则称之为诚实的商业协议。

任博在庭上冷静陈述:

我们鼓励用户读书,从未承诺固定收益。

这一切,本有代码为证。技术验证,即可澄清。

但内蒙古公安,似乎更偏爱用证词堆砌铁证。

庭审第七天,法庭播放了一段事先录制的控方证人证言视频。

证人先是表示自己因拉人头获益,但随后又说“学力星球App并未强迫任何人推荐会员”。

逻辑上的矛盾,引发辩护律师当场质疑。

合议庭在庭审前准许了控方证人出庭。但接下来的日子里,这些证人:

集体失联。

有的拒接法院电话,有的拒收法院通知,有的直接躲猫猫。

法院派人上门,也无功而返。最终:

控方的18名证人,无一人到庭。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辩方的14名证人,如约出庭。

从公务员到务工者,他们清晰陈述了使用App的经历,广告可选可不看,时长有限,看书自愿,积分兑换现金并非强制。

一场证言的较量,只有一方到场。有人说:

不参与,就不会输。

案件陷入了一个怪圈:

证人不出庭,侦查人员以案卷为依据;

但案卷的真实性,又因证人不出庭而难以证实。

法庭上,公诉方指控学力星球资金流向不明,试图用一张:

4000元的视频制作费用银行流水,来证明公司运作中的隐秘资金。

辩护方指出,这笔款项是公司支付给第三方供应商的正常费用,账目清晰。

5

2024年12月25日,锡林浩特市法院三层审判庭:

旁听席空空如也。

没有隔离栏杆,没有预留座椅。所有人,只能通过另一个会议室的视频进行旁听。

庭审不到半小时,法官一度想直接跳过侦查环节,被律师们当庭提出异议。

下午,一位负责提取和询问工作的侦查大队长出庭。

在回答被告人提问时,这位侦查人员多次用一句话搪塞:

这与我出庭事项无关。

所有试图追问的声音,都被这句话轻轻挡回。

律师提出与侦查合法性相关的问题,他先是反问:

这和我今天出庭需要说明的事项有关吗?

然后,拒绝继续回答。

时间拨回2024年5月22日,庭审第三天。

管辖权的争议,是辩护方的重点。

律师胡健指出,所谓的管辖连接点赵某某,不仅没有实际侦查活动:

连最基本的取证都没有。

另一位律师更为直白:

这就是一个打猎的幌子。

任博的到案过程,再次被提及。刚回北京进家,就被带走。高碑店的警察说不构成传销,转眼他就被送往内蒙。

另一位被告人赵亮补充道,刚被带到北京高碑店派出所时,锡盟的便衣警察对他说:

我们阿尔善案子太少了,像北京高碑店这种,一个月几百起,多好,有历练的机会。

被骂急了,赵亮站起来,激怒了内蒙古警察。眼看就要动手,北京警察听到动静,进来安抚。

一场可能的殴打得以幸免,但赵亮,还是被送往了内蒙古。

6

那辆驶向锡林浩特的警车,后来又去了哪里,我们不得而知。或许,它依然在广袤的土地上奔驰:

寻找下一个管辖连接点。

又或许,它更多的时候,是静静地停在某个院落里,因为新的捕捞方式,已经不再那么依赖车轮的滚动了。

技术的进步,一日千里。从前,撒网要到远洋,多少还得费些舟车劳顿的辛苦;如今,几行代码,一次技术合作,就能悄无声息地潜入千里之外的系统,将数据打包带走,仿佛:

探囊取物。

黑客攻击,听起来像是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与执法办案似乎隔着十万八千里。但当它与远洋捕捞的传统技艺相结合,便生出一种令人不安的进化。

你看,那一边百度学习一边做的侦查员,和那全程见证实则全程操刀的技术员,不也正是这种进化中的一环么:

他们或许并不理解自己手中工具的全部威力,也可能无意深究其来龙去脉,只是完成了指令。

于是,北京朝阳的不予立案,到了内蒙古阿尔善,便成了特大网络传销案。于是:

本应在抓捕后才开始的取证,其关键成果却早已静静躺在办案单位的电脑里。

于是,那些瞬移的办案人员,和那些集体失联的控方证人,都成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旧的渔网,或许还能看到它的材质和网眼。新的渔网却是无形的,由数据流编织而成,你甚至不知道它何时撒下,何时收起。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趋利执法四个字所能概括:

当远洋捕捞进化到可以兵不血刃地远程窃取,当法律的尊严需要靠一边百度一边做来维护,我们看到的,或许是一种更深沉的悲哀。

那只无形的手,依然在伸展,只是它的触角,变得更加隐蔽,也更加高效。而那些被触角缠绕的,究竟是真正的猎物,还是什么,恐怕一时间,也难以说清了。

毕竟,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只是有时,我们分不清它是在前进,还是在原地画了一个更精致的圈。而圈内圈外,依然是那些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事,在不断上演。

写于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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