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新刊|王欧:女性农民工的母职困境

作者:王欧
发表日期:2025.7.16
来源:微信公众号“读书杂志”
主题归类:女工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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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晚,河南叶县一轻型厢式冷藏货车违规乘人,导致因加班太晚而搭乘该车的八名女性农民工遇难,这一悲剧触痛人心。近十余年来,农民工市场上男性农民工占比下降,而女性农民工比例上升,本地女性农民工的增幅更大。这意味着更多的农村女性在家庭照料之外参与到了经济活动之中,她们的母职实践因此呈现出明显的“经济化”。那么,这些不同年龄阶段、可获得的替代性照料资源不同的女性农民工各自的工作处境如何?她们面临怎样的家庭照料和家庭生计之间的矛盾困境?作者以二〇一四年以来在赣南、桂西农民工输出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农民工打工地收集的经验材料为依据,对这些问题做了细致的讨论,以期这一庞大的无声群体能被看见。
照料 vs 经济
女性农民工的母职困境
文 | 王欧
(《读书》2025年7期新刊)
一、母职实践的“经济”之维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第一代女性农民工涌入沿海城市务工以来,女工的个体自主与家庭责任之间的关系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随着第一代女工返乡结婚成家和生养子女,研究关注点转向女性农民工的家庭照料责任和家庭生计责任之间的关系,由此形成一个影响至今的母职实践观点,即认为女性农民工以承担家庭照料责任为主,家庭生计责任主要由男性农民工承担,女性即便婚后流动也是从属性的,通常跟随丈夫流动,流动的距离更短,返乡的频率更多,留守在家的时间也更长。在此背景下,大量研究考察了女工留守农村和从事生育、养育、陪读、照护等活动,揭示了由留守女性的家庭照料责任所主导的“38 61 99”(女性、儿童、老人)农村图景。
随着研究的推进,女性农民工母职实践的“经济”维度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一方面,一些研究者发现了“农业女性化”或留守女工进入地方小作坊、“外发工厂”等工作的情况,但通常将这些工作情境描述为“家庭友好型”的生产体制,女工可以借此灵活地向家庭照料责任切换,地方工作不过是农民工家庭生计的非必要的补充。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家庭化之后仍外出务工的女工,但除少量研究关注其劳动处境之外,更多的是关心她们如何继续履行家庭照料责任,提出“跨地母职”“流动的母职”等兼顾家庭照料和家庭生计的母职实践概念。因此,在众多看到母职实践的“经济”维度的研究背后,暗含的仍然是女性农民工以家庭照料责任为绝对主导以及仅在承担了家庭照料责任(或找到了照料替代资源)之后,才兼顾家庭生计责任的母职实践观念。在这样一种母职实践观念下,女性农民工的家庭生计责任和贡献被边缘化了,母职的“经济”维度也被弱化和曲解,甚至被遮蔽了。
然而,过去十余年来,随着农民工家庭城乡处境的变动,女性农民工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之中,母职实践的“经济”之维愈发突显。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民工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显示,农民工总量自二〇一四年的2.7395亿增加到二〇二三年的2.9753亿,但男性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比例从67.0%下降为62.7%,女性农民工的占比则从33.0%提高到37.3%。其中,外出女性农民工的占比保持稳定,本地女性农民工的占比则从34.9%大幅提升至43.0%,提高了8.1%。由此可见,在农民工总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女性农民工增长的速度更快,本地女性农民工以更大的幅度增加。二〇二三年,女性农民工的总量已达1.1098亿,外出女性农民工为0.5386亿,本地女性农民工达0.5712亿。
全国范围内的调查数据反映的农民工日益“女性化”的流动趋势,也和近年来许多观察者对乡村的印象相符:大量中西部农村已从“38 61 99”留守的图景转变为只剩“99”的老龄化和空心化村庄,女性农民工和留守儿童都在离开。不仅如此,那些离开村庄进入乡镇或县城陪读的女工,虽未被统计数据统计为本地或外出农民工,也没有被乡村观察者记录为留守村庄的女工,却有可能在新的留守地点更为深入地参与经济活动。
女性农民工已成为大量农民工家庭生计的不可或缺的主要劳动力,其母职实践的“经济”维度应该被看见,由此带来的母职实践张力和矛盾也应受到关注。笔者将以二〇一四年以来在赣南、桂西农民工输出地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农民工打工地收集的经验材料为依据,考察女性农民工母职实践的“经济化”趋势,探讨其实际的表现、兴起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影响。
二、母职实践“经济化”的发展趋势
与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女性农民工实现家庭化之后便长期留守并主要承担家庭照料责任不同,过去十余年来女工的家庭生计责任不断提升,其母职实践表现出愈来愈强烈的“经济化”发展趋势。
这一趋势首先表现为女工生育后在乡村留守的时间大幅缩短,以及离开幼孩外出务工的时间一再提前。在有祖辈照护资源的农民工家庭中,上一代女工一般会在村中留守至小孩学会说话、走路乃至入读幼儿园时,才外出务工。近年来该时间段已被大幅缩短,女工通常在生育的隔年年初即外出务工。赣南和桂西农村不断有受访的祖辈告诉我,孙子女的妈妈在小孩未断奶甚至出生一两个月时,即留下孩子外出务工。这种急于外出务工的倾向也出现在祖辈照护资源不足的女工身上。我多次访谈过的桂西山内村的小梅即是这样的例子。她的公公已经离世,婆婆临近七十岁,独自照护小梅的两个孩子颇为困难。但小梅在不得已留守几年、将最小的孩子带到读幼儿园后,仍义无反顾地外出务工。重归务工大军之后,女性农民工便成为家中和男性一样的独立劳动力。而且,在强调加班倒班的低技能工厂、高强度的建筑工地以及众多非体力但熬时间的服务业等工作中,女性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更长、吃苦能力更强,生活消费也更加节俭克制,因而也更容易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的重要贡献者。
对于那些家中没有照护幼孩资源的留守女工来说,她们在照护责任之外,也愈发深入地卷入本地经济,同样发展出母职的“经济化”取向。与上一代留守女工主要参与家庭农业、依靠农业自给自足不同,近十余年来不得已留守村庄的女性很少参与传统农业,转而进入市场化的新型农业或乡村代工工业。如桂西山内村早已完成了农业转型,传统稻作农业被极度压缩,并代之以甘蔗和蚕桑。留守该村的女工主要从事蚕桑养殖。她们凌晨四五点即起,赶在太阳照干露水前采桑;一天喂好几次蚕,直到一批蚕子长大结茧;最后将蚕茧晒干出售,才算完成了一个养蚕周期。如此周而复始地劳作,通过蚕茧的售卖,获得了独立的收入来源,为家庭生计做出了重要贡献。与之不同的是,赣南溪边村仍保留着效益低下的传统农业,女工只能从其他经济领域赚取收入。好在该地为粤闽浙腹地,一部分沿海工业以代工的方式进入村庄和附近的乡镇工厂。需要日常看护幼孩的女工将代工活计接到家中,凭借手工或简单的机器长时间地劳作,赚取高于农业回报的加工费。当孩子进入幼儿园或小学时,留守女工则可以扩大代工范围。她们来到村中的大作坊或乡镇附近的生产车间,更长时间也更高效地从事代工生产,从中赚取更多的工资。
而在撤点并校、进城购房的背景下,大量女工以陪读的方式进入中心校所在乡镇或直接去往县城,从而接触到更多的经济机会。在赣南县域,规模较大的乡镇,特别是县城是沿海转移而来的小型代工企业和作坊的接入点,陪读女工便在子女上学之际从事前述代工工作。桂西县域由于地处偏远的云贵川交界地带,普遍缺乏小型代工企业的接入,陪读女工则多进入县工业园招商引资而来的相对正规化的工厂工作,或选择超市、餐馆等服务业工作。这些离开乡村的陪读女工并未成为丈夫收入的附庸,而是通过县域内更广泛的经济机会赚取收入,成为家计的贡献者。
那些阶段性地减轻了抚育和照护任务的中年女工,则更深入地参与了县域城镇经济,成为更独立的家计承担者。在赣南G县工业园,从沿海转移而来的电子厂、服装厂等工厂的流水线上,密集地分布着三十至四十多岁的中年女工。这些女工大多完成了幼孩抚育任务,她们的子女正在住校读书,或已毕业但尚未结婚成家,或已成家却没有生育小孩,她们因而得以有一段时间从家庭照护责任中解放出来,专门地从事雇佣工作。此类工厂工作通常加班加点,从早上七点半入厂一直工作到下午六点,甚至加班到晚上八点或更晚。除了几个法定或地方节假日放假数天,或在工厂订单不足时被迫休息外,女工们基本不会主动选择休息,根本没有周末休息的观念。一如沿海工业区的工厂一样,内地工业园中的工厂也为工人配备了宿舍。因此除附近村庄的女工每天可以骑电动车上下班之外,其余女工多数住在工厂宿舍或租住在附近的居民家中。县域工厂工作虽然不会给中年女工购买社保,但女工们可以从中获得每月2000—3000多元的工资收入。在家庭发展的当前阶段,中年女工暂时卸下了家庭照护责任,成为完全独立的家庭生计劳动力。
即便是进入五十岁以上的大龄阶段,女工们也不会轻易放弃“经济”角色,而是设法从城乡经济中赚取收入。那些需要隔代抚养幼小孙辈或进城陪读的大龄女工,会像有类似家庭照料负担的青年女工一样,抓住新型农业、代工工业或县域服务业等经济机会赚取收入;而那些无需隔代抚育孙辈或照护老人的大龄女工,则设法以全职劳动力的方式继续工作。后者不仅流入大城市的家政、建筑等行业,还大量进入临时工市场以获得待遇微薄的临时工作。她们虽然大龄体衰,已被城镇正规经济部门排斥,却不愿返乡务农或从城镇底层工作中“退休”,而是持续地粘在城镇经济底部,极力为家庭生计奔忙。
三、母职实践“经济化的”结构根源
女性农民工的强烈“经济”取向,与近十余年来农民工家庭所嵌入的城乡结构的变动息息相关,这一变动从多方面推动了农民工家庭再生产责任的变化,促成了女性农民工母职实践的“经济化”发展趋势。
首先是县域城镇化的发展大幅提高了农民工家庭再生产的成本,对农民工家庭特别是女性农民工施加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无论是桂西J县还是赣南G县,近十余年来都经历了大幅度的城区面积扩张和城镇人口增加。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的激励下,将公共资源(尤其是教育资源)和房地产项目捆绑起来,带动了农民和农民工进城的风气。以桂西J县为例,从二〇一三至二〇二二年,该县城镇常住人口从7.7万增加到11.5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7.9%攀升至41.9%。县域城镇化导致了教育、住房等家庭再生产基本品向城镇集中,也造成农民工家庭生活的城镇化,从而推高了农民工家庭再生产的成本。进入中心校所在乡镇或优质教育资源集中的县城读书和陪读,需要更多的教育和家庭生活支出。更加重要的是,地方政府通常将教育机会和房产、户口等捆绑,带来了农民工为了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而必须进城购房的后果。教育购房还进一步向婚姻购房演进,在赣南和桂西县域,除了一部分邻近县城或大镇的村庄外,进城购房已成为广大普通农村青年缔结婚姻的必备条件之一。县域城镇化带动的教育、住房、婚姻和家庭生活等家庭再生产成本的急剧上升,传递到农民工家庭内部,也传递到女性农民工肩上。在农民工家庭收入提升较为缓慢,尤其是男性农民工无法独立支撑家庭再生产经济压力的背景下,女性就必须扩展母职实践的“经济”之维,以她们对家庭生计的贡献设法实现家庭的延续和发展。
然而,如果没有城乡经济体系中需求女性的经济机会的扩展,上述家庭再生产任务对女工的经济重压也难以转化为具体的经济实践,无法促成母职实践的“经济化”发展趋势。事实上,不仅打工城市的工厂流水线、服务部门的销售经营等工作岗位偏好议价能力低、性别气质柔的女工,城市的家政甚至市政、建筑等非正规和临时性的工作岗位也偏好女工。在打工城市之外,近年来的产业内迁和代工工业的发展、内地广建工业园和招商引资的推进,以及传统农业向新型市场化农业的转型等,在内地县域范围内为女工提供了大量工作机会。可以说,正是这些近在乡村家庭和小作坊、远到县域城镇的代工点和工业园工厂,以及再远至打工城市的工业和服务业所构成的城乡现代经济体系提供的机会,为女性将家庭发展的经济压力转化为具体的经济行为,从而扩展母职实践的“经济”之维,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当然也应看到,受农民工家庭父权制对女性家庭再生产责任的规定、女性可获得的替代性照料资源以及年龄等因素的影响,女性农民工是以差异化和层级化的方式获得上述经济机会的。因替代性照料资源的不同,留守乡村的女工只能从事回报较低和距离较近的新型农业、家庭或小作坊代工工作,进城陪读的女工也只能从事那些“家庭友好型”的代工或服务业工作。只有那些有照料资源或暂时无需承担照料责任的女工,才能最彻底地抛开家庭照料责任的束缚,以自由劳动力的方式获得回报较高的经济机会。不过,即使是在暂时不用亲自参与家庭照料责任的女工内部,也可看到年龄带来的流动距离和工作机会分布的差异。其中的青年女工固然可以毫无障碍地进入城市务工,但大量中年女工更主要地集中在老家县域的工业园工厂或代工车间加班加点,广大大龄女工则既被城市的正规工作排斥又被老家县域的工厂流水线或代工车间排斥,只能从事那些非正规化行业甚至临时工市场中的工作。
四、母职实践“经济化”的张力困境
母职实践“经济”之维的过度扩张不仅给女性农民工自身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和劳作之苦,也给母职实践本身造成巨大的内部张力,女工由此愈发陷在个体自由与家庭责任、家庭照护与家庭生计的困境之中。
可以看到,长久或暂时摆脱家庭照料责任的女工尽管尽力扩展母职的“经济”之维,但她们的劳作和收入并不是为了个人的独立和自主,而是尽可能地满足家庭延续和发展的经济需求。在家庭发展的经济压力不断加码的背景下,女工摆脱家庭照料责任越彻底、越长久,她们投入劳作的程度也愈深,通过经济活动完成母职责任的驱力也愈大,离个体自由也愈远。这就是我在沿海工业区看到的将小孩留在老家、长期独自在外打工的女工形象:她们力图通过更长时间、更加辛苦的劳作以及更加节俭、更加抑制的消费,最大程度地扩展母职的“经济”之维,以弥补经济母职的扩张对照料母职的侵蚀。这种母职实践造成的自我剥削和无限辛劳,也体现在暂时摆脱了家庭照料束缚的中年女工和大龄女工身上:在县域工业园工厂的流水线、乡镇代工厂的生产车间以及城市各类非正规化的工作地点,我们看到了主动加班、不愿放假、拼命赶工的不再年轻的女工,她们试图最高效地利用难得的摆脱了家庭照料责任的自由时期,全力赚取收入,贡献家庭生计。当她们尽力扩大母职实践的“经济”之维时,也将个体自由融在了经济劳作之中。
对于摆脱家庭照料责任最彻底和扩展母职“经济”之维最充分的青年女工来说,母职实践的“经济化”带给她们极度的亲子割裂的情感创伤。这种创伤首先出现在她们决定尽快、尽早留下小孩外出务工之时,然后在每一次返乡后离开子女时重演,最后定格于长期的亲子冷漠之中。尽管随着交通和通信的发达,“跨地母职”的内容不断丰富,但不间断地视频电话、不时地返乡、不定期地寄送礼物等,都难以弥补母职的“经济化”对亲子情感的侵蚀。我在调研中一再观察到,当年轻女工为了母职的“经济”之维长久地与子女分离时,尽管家庭生计趋于改善,打工家庭也在发展,但子女对父母的情感逐渐冷漠。当留守子女不愿意接母亲的电话、不愿意跟母亲说话,甚至当母亲返乡时不愿意喊母亲时,她们便经受着经济母职的致命打击——消解母职的“情感”之维。
而那些承担家庭照料之责的同时还尽量扩展母职“经济”之维的女工,则面临着“在家不在位”或“在位难工作”的困境。承担家庭照料之责的女工虽设法尽量工作,但并非各类工作都是“家庭友好型”的生产体制。当代工点或生产车间的订单增多需要加班加点,当新型农业进入农忙时节,当生产地点变得离家庭或学校更远时,女工们为了经济母职就必然忽略其他的母职面相,从而造成“在家不在位”的母职矛盾——女工们为了家庭生计而只能形式化地进行家庭照料,子女陪伴、亲子感情等实质性的照护内容被母职的“经济化”掏空。与之相对,如果女工守住家庭照料责任,则不得不在母职的“经济化”倾向上妥协,最终造成“在位难工作”的母职矛盾。在两种母职矛盾之间,由于家庭发展压力的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女工倾向于扩展母职的“经济”之维,强化了经济母职对其他母职面相的替代,形成了城乡可见的以经济为中心的“在家不在位”的母职困境。
长久来看,母职实践的“经济化”及其带来的张力困境也对子女的教育产生了不利影响。近十年来,我追踪了许多为了子女将来发展而长久外出打工的女工,除少数女工的子女凭借个人的聪颖和学校的应试教育向上流动之外,大多子女成绩平平,初中后便进入职校轨道,甚至直接辍学打工。那些留守陪读却“在家不在位”的女工,亲子陪伴的实质内容多已被经济母职掏空,也很难给予子女教育太多帮助,多数只能仰赖教育机构和孩子个人对教育流动轨迹的塑造。母职实践的“经济化”因而产生了另一个深远的悖论——尽力扩展母职“经济”之维的目的是为了家庭的发展和子女的未来,然而子女却通常并不走在女工们预想和试图支撑的轨道之上,绝大多数走向了预想轨道的反面,早早地被教育分流,并重复上一代的打工之路。
如何化解女性农民工母职实践的“经济化”及其带来的张力困境?我认为首先要反思的是造成农民工家庭再生产的经济压力不断增加的土地城镇化模式。土地城镇化不仅从教育、住房、家庭生活等方面推高了农民工家庭的再生产成本,还将经济压力传导到女工肩上。唯有适当降低农民工家庭再生产的经济压力,才能从源头上减轻女性农民工母职实践“经济化”的驱动力。其次要缓解女工工作与家庭照料之间的巨大张力。无论是摆脱家庭照料责任而长久务工的女工,还是承担了家庭照料责任却只能“在家不在位”或“在位难工作”的女工,都面临着工作和家庭照料之间的巨大拉扯。这种拉扯不仅存在于大城市的打工工作和遥远的农村老家之间,还存在于县域内工业园工厂或代工车间与留守或陪读的农民工家庭之间。因此,为了缓解母职实践的“经济化”带来的不同母职面相之间的张力,不仅要倡导“家庭友好型”的工作体制,也要让经济机会在城乡间更均匀地分配,让农民工的家庭照料能够与工作地点相临近。此外,还应适当反思父权制对女性家庭照料责任的束缚,并为农民工家庭的照料责任提供适当的社会资源。这一系列工作是一项涉及城乡多个层面变革的复杂工程,有待学界持续的关注和社会各方长期的努力。
*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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