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懂交通法的大佬分析一个交通事故案例
LuckyPocketWatch:
道路为城际间道路,并没有在两侧画出专门的人行道
道路一侧有一个公交站台,此时公交车在内车道,与外车道一辆车并行,距离其必须停靠的公交站台约 50 米,此时在公交车对面有一行人距离公交站台大约 20 米(即公交车,站台,行人位于道路同一侧,公交车和行人面向行驶/行走)
此时公交车发现行人后,未减速,而是直接加速冲过站台(该站为此趟公交车必停站台),在公交车冲过站台大约 10 米,此时行人距离站台大约 25 米,即行人和公交车面对面,间隔大约 15 米
此时一直靠路边的行人,朝着自己的右方横向移动约两米(同时通过挥舞双手示意公交停车),由于行人移动到位于公交车正前方,公交车为避免撞到行人,向左转,致使公交车与外侧车辆相撞
请问在此次事故中,公交车司机与行人如何区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