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T编者按: 近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8集团军前军长徐勤先受审录像流传到互联网,并在部分平台遭到删除。中国数字时代将该录像完整版(时长6小时3分44秒)予以收藏,并整理成文字稿全文发布。1989年5月17日,徐勤先被上级要求率领第三十八集团军进入北京执行戒严令,镇压六四民主运动,但他拒绝执行调兵令。随后,徐勤先因“违抗戒严命令”被捕,次年被军事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刑满出狱后,徐勤先仍然受到当局严密的监视和控制,直至2021年1月在石家庄辞世,享年86岁。本文字稿由中国数字时代编辑以及AI大模型共同整理。我们已经进行校对调整。但是,由于音频质量的原因,部分内容仍然可能存在错误。我们欢迎读者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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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案庭审实录(一)
书记员: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入庭,被告人已押到候审室候审,开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判长: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徐勤先到庭。
审判长: 北京军区军事法院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1989军检发字第11号”通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之规定,对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原因是本案涉及国家机密。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
徐勤先: 到。
审判长: 坐下。你还有没有别的名字?
徐勤先: 没有。
审判长: 今年多大岁数?
徐勤先: 55岁。
审判长: 哪一年哪一月生?
徐勤先: 1935年8月。
审判长: 什么民族?
徐勤先: 汉族。
审判长: 原籍是哪的?
徐勤先: 原籍算辽宁沈阳吧,我生在山东。生在山东,辽宁省沈阳市人。
审判长: 现在家住在何处?
徐勤先: 北京八大处。
审判长: 具体的地点?楼号?
徐勤先: 邵家坡1号吧。邵家坡1号,20楼二单元。
审判长: 什么文化程度?
徐勤先: 大专。
审判长: 什么时间入伍的?
徐勤先: 1950年12月。
审判长: 入伍以后都历任过什么职务?
徐勤先: 学员、报务员、参谋、副营长、营长、团参谋长、科长、处长、师参谋长、师长、副军长、军长。
审判长: 什么时间任集团军军长的?
徐勤先: 1987年12月。
审判长: 什么时间被授予什么军衔?
徐勤先: 88年9月授予少将军衔。
审判长: 何时被监视居住的?
徐勤先: 1989年9月11日。
审判长: 监视居住的地点是什么地方?
徐勤先: 北京卫戍区上苇甸仓库。
审判长: 就一个地方?
徐勤先: 以后转到军区后勤492仓库。
审判长: 何时因犯什么罪被依法逮捕的?
徐勤先: 90年1月9日。
审判长: 逮捕证写的是因为……
徐勤先: 违抗戒严命令。
审判长: 逮捕以后关押在什么地方?
徐勤先: 北京军区看守所。
审判长: 你过去是否受过什么奖励没有?
徐勤先: 立过功,当过先进工作者,受过些奖励,都记不清了。
审判长: 立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徐勤先: 工作积极努力,任劳任怨。
审判长: 过去是否受过处分没有?
徐勤先: 这个记不太清楚了。那个是当时以后也没有见,反正受过批评是肯定的,因为丢失过一次地图,这个不知道最后是给了处分还是批评一下就完事了,那不太清楚。
审判长: 过去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没有?
徐勤先: 没有。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
徐勤先: 到。
审判长: 坐下。两个手不要乱动,放好了。现在向你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你在法庭上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本合议庭由本院大校副院长魏士斌、正团职上校审判员冯兆山、副团职中校审判员周新华组成,由副院长魏士斌担任审判长,本院正营职少校审判员赵永海代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之规定,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上校副检察长姜吉初、正团职中校检察员蒋继光、正营职少校检察员王昌申出庭支持公诉,并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由你委托的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杨云凯、许恒栋担任你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
徐勤先: 到。
审判长: 刚才向你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你听清了没有?
徐勤先: 听清了。
审判长: 坐下。需要你起立的时候,由审判长来指定你起立。听见了吗?
徐勤先: 听到了。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4条、第25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权。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本案,你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但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或者由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决定。听清了吗?
徐勤先: 听清了。
审判长: 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是否申请回避?
徐勤先: 不申请,都同意。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享有辩护权利,除辩护人为你辩护以外,你自己可以行使辩护权进行陈述和辩护。听清了吗?
徐勤先: 听清了。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的规定,你在法庭上还享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你可以作最后的发言,你对自己的犯罪有何认识,对法庭有何要求,都可以进行最后的陈述。听清了吗?
徐勤先: 听清了。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你在法庭上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听从法庭指挥,如实回答本庭讯问。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 听清了。
审判长: 被告人站起来。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起诉书,“(90)京军检诉字第1号”。被告人徐勤先,男,汉族,现年54岁,辽宁省沈阳市人,小商贩出身,学生成分,大专文化,1950年12月入伍,1956年7月入党,1987年12月任陆军第38集团军军长,1988年9月1日被授予少将军衔。因违抗戒严命令,于1989年5月23日被撤销军长职务,同年9月11日被监视居住,1990年1月9日被依法逮捕。被告人徐勤先违抗戒严命令一案,由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侦查终结,并于1989年12月8日授权我院进行审查起诉。
公诉人: 现查明,1989年5月18日16时许,北京军区政治委员刘振华、司令员周衣冰等领导同志在军区办公楼主楼三层会议室,向徐勤先传达中央军委关于调38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当刘政委等军区领导同志传达军委命令和部署任务后,徐勤先即表示拒绝带领部队进京执行戒严任务。他说:“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我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他还说:“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个事件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执行这样的任务可能立功,也可能成为历史罪人。”他声称:“带武器执行这样的任务我无法执行,中央军委可以任命我当军长,也可以撤销我的职务,这样的命令我无法执行,请领导另找别人吧。”
公诉人: 在军区领导的严厉批评和责令下,徐勤先到军区作战值班室,用保密电话将军委的命令传达给了该集团军政委王福义,并对王说:“我不同意这个办法,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我不能指挥了,至于谁指挥你们定吧。”当晚7时许,徐勤先在军区85号楼招待所213号房间给军区刘政委打电话说:“命令我传达下去了,今后这件事就不要再找我了。”此后,徐勤先没有向军区领导表示过要执行军委的命令。
公诉人: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有书证和证人证言佐证。徐勤先违抗军委戒严命令的行为,干扰了领导机关对戒严任务的部署,助长了动乱和暴乱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大了部队进城执行戒严任务的困难,严重损害了我军的政治声誉,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被告人徐勤先,身为集团军军长,在党和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临阵抗命,严重地危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9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第17条之规定,被告人徐勤先的行为已构成违抗戒严命令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此致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副检察长姜吉初、检察院蒋继光、王昌申,1990年1月10日。
审判长: 被告人坐下。被告人徐勤先,下面本庭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对你违抗戒严命令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徐勤先,你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接到谁的通知,到北京军区机关受领任务的?
徐勤先: 1989年5月18日中午,接到军里边唐明洪副参谋长电话,让我到军区受领任务。
审判长: 唐明洪是怎么通知的?
徐勤先: 电话通知的。
审判长: 你对唐明洪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 当时因为我有病住院,说你能不能够去。我说昨天的结石已经排出来了,现在勉强可以。我说我可以去。
审判长: 你说你可以去?
徐勤先: 可以去。
审判长: 你是什么时间因患何病,到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的?
徐勤先: 89年5月16日中午前后吧,由房山252医院因为泌尿系统结石转到军区总院。
审判长: 住在军区总院哪个科?
徐勤先: 内五科 。
审判长: 泌尿系结石是什么时间排出的?
徐勤先: 5月17日,晚饭前后。
审判长: 5月17日,晚饭前后排出的?
徐勤先: 17日下午,可能晚饭吧,晚饭前还是晚饭后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 结石排出以后,你当时的身体状况如何?
徐勤先: 虚弱,疼痛,无力。因为5月15日发病折磨了两三天,精力不支,身体疲倦。另外身体疼痛的部位很多。
审判长: 你住院除了泌尿系结石以外,还患有别的病吗?
徐勤先: 当时3月中旬教导大队集训的时候摔坏了脚,顺便检查一下子。
审判长: 其他的就是顺便的检查。
徐勤先: 顺便检查。
审判长: 下面宣读38集团军司令部副参谋长唐明洪证言节录。“5月18日12点30分,我接到军区作战部彭翠峰部长电话,通知我说:‘请你军军长下午3点到军区办公楼主楼三楼会议室开会。’我问有什么事?他说有任务。通知,他通知我马上派车辆飞机到石家庄接27军钱军长到军区开会。接到这个电话后,徐当时因尿道结石在军区总医院住院,不在营房。我立即将情况报告了王政委和军常委的其他领导同志。我建议军长因病住院,是否请王政委去参加会议。王政委指示:‘请示一下军区我去行不行。’我立即打电话向彭部长作了请示。彭请示军区首长后答复:‘政委去不行,必须军长去。’我把军区的意见报告了王政委,并立即用电话通知了在军区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徐当时问有什么事?我说不知道,可能有任务。徐又问:‘非要我去吗?’我说已经请示了军区,军区说要你去。徐说:‘哎,那我就去吧。’1989年7月28日唐明洪。”
审判长: 刚才宣读的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节录,你听清了吗?
徐勤先: 听清了。
审判长: 唐明洪副参谋长证明,他于5月18日12点30分接到北京军区作战部部长彭翠峰的电话,通知38集团军军长下午3点钟到军区办公楼主楼三楼会议室开会,经向38集团军政委王福义报告,并经请示军区后,立即用电话通知了在军区总医院住院的徐军长:“你答应自己去军区开会。”被告人徐勤先,你对唐明洪副参谋长的证言有什么意见?
徐勤先: 证言基本上符合事实,就是中间说到最后问我能不能去。我说了身体状况,我说我可以去,就是因为前一天结石已经排出了。因为当时的病情他也不那么十分太了解。如果是17日晚饭前那种情况,那是去不了的。我说了一下病情,我说可以去,这样就去。那个具体的时间呢,当时我都记不太清楚。
审判长: 辩护人有什么意见?
辩护人: 没有。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你到北京军区机关受领任务,是几点钟离开北京军区总医院的?
徐勤先: 具体时间呢,记不清了。因为接到电话以后呢,就找车,当时车可能到车站去送卫生所长,可能回营房,当时可能没有回来。我又找总院,请他们派车,要了几个电话,要不通,院长啊,院务处啊。最后又打到军区作战值班室,请他们告诉军区后勤,再转到总院给我派个车,我去。这中间耽误了一段时间。以后这个医生呢,知道了我要到军区去,又来了几位医生,帮助我检查和处置身体,因为当时病后啊,身体还是比较虚弱,还有不少问题。哎,他们帮我打了针,又拿了药,处置了老半天。以后车又回来了,回来了以后这个时间具体记不清楚,可能在14点到15点之间吧。
审判长: 14点到15点之间。
徐勤先: 之间,哎,离开总院,当时没有看病。
审判长: 这个时候离开总院的?
徐勤先: 因为这里头找车处置,耽误了一段时间。
审判长: 最后坐谁的车去的?
徐勤先: 就我们军里面的车。
审判长: 汽车司机是谁?
徐勤先: 呃,平发奎。
审判长: 平发奎。你是几点钟到达北京军区机关的?
徐勤先: 大约16点左右吧。
审判长: 16点左右。你在军区机关什么地方受领的任务?
徐勤先: 当时我记得是三楼西侧一个会议室。
审判长: 你记得是主楼吗?
徐勤先: 主楼。主楼三层西侧的会议室。西侧,对。电梯是坐着的,靠东侧的电梯上去,完了以后你往西走。这个会议室在走廊的南侧。
审判长: 在走廊南侧,从东边的电梯上去,往西走,南侧那边进去的。
徐勤先: 对。
审判长: 你在军区机关受领任务时,军区有哪些首长和工作人员参加?
徐勤先: 刘政委,李副司令,周司令。这个后勤的徐部长不知道是先去的还是会议中间去的,就记不太清楚。还有作战部的部长。其他的有的人就是面熟,不大认识,叫不上名字的,反正还有几个人,工作人员。
审判长: 军区司令部。哦,黄云桥副参谋长是不是参加了?
徐勤先: 哎,邹参谋长,黄云桥副参谋长。
审判长: 黄云桥副参谋长参加了。作战部的代敬生副部长是不是参加了?
徐勤先: 这个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 你认识吗?
徐勤先: 认识。记不清了。
审判长: 军区给你下达任务是从几点钟开始的?
徐勤先: 没有记准确的时间,现在记不起来。大约就是16点左右,上去以后,卫戍区的领导同志走了以后,就跟我讲。
审判长: 16点左右。给你下达任务的军区首长是谁?
徐勤先: 主要是三位首长讲的。
审判长: 哪三位?
徐勤先: 这个刘政委,李副司令和邹参谋长。据我当时记得的就是刘政委讲的两个情况。北京啊,游行啊,示威啊,比前一些时候有些发展,情况有些严重吧。李副司令主要是讲的这个戒严的具体任务,哪个单位出多少人,出多少武器装备。邹参谋长讲了些具体的要求,当时记得就是这样的。有个简要的记录。
审判长: 这三位首长主要给你下达的是什么任务?
徐勤先: 戒严任务。
审判长: 到哪里的戒严任务?
徐勤先: 就是进京,进京指定的几个点,先进入这几个点。几个点现在记不太清楚了,有什么,驻到炮兵啊,还驻到通信兵部啊,反正指定的几个位置,先到这个位置。
审判长: 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 对。
审判长: 调谁进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 我们军里面是15000人,200到300辆装甲车,其他的携带武器弹药。
审判长: 要求几点钟,要求什么时间到北京?
徐勤先: 5月20日。
审判长: 20日几时?
徐勤先: 具体几点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20号。
审判长: 你再想想。
徐勤先: 记不起来了。反正我记得就是20号。这个也许记录上能,当时能够有。因为当时也没有规定具体的出发时间,反正就是20号。
审判长: 部队到达北京后,集结地是什么地方?
徐勤先: 现在都记不太清楚了,当时反正有几个军委总部大院吧。
审判长: 大院是干什么的?
徐勤先: 就是要住到这几个院里头。
审判长: 军部住什么地方?
徐勤先: 总参通信兵部。
审判长: 我再问一下。刘振华政委当时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 准确的记不太清楚了。模模糊糊的印象呢,大概是讲了呢,就是说杨副主席是召集了几位领导同志,反正就军委总部的这些领导同志开了个会。完了以后呢,就说了说那北京当时游行示威这个情况,这个情况有些发展。我们这个“退一退,他们就进一进”。有的还出了一些这个胡耀邦的小册子,打中央。这个反正还有一些情况吧,这个现在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因为时间将近一年的时间了。大概就说一说这些情况。
审判长: 刘政委讲没讲戒严的问题?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 这个记不太清楚了,反正是戒严呢,这个是或者是刘政委讲的,或者是李副司令讲的,反正两位首长都讲了。在我的印象里头就是刘政委主要讲的情况,好像李副司令具体讲的戒严任务。
审判长: 讲没讲调哪些部队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
徐勤先: 这个不知道是哪位首长讲的,讲的是几支部队,有北京卫戍区,27军,可能当时还有65军吧。一共当时是出多少,4万5还是5万人呢,这记不太清楚了。反正现在27肯定有,因为65也肯定有。
审判长: 卫戍区。
徐勤先: 卫戍区。
审判长: 38。
徐勤先: 38。
审判长: 还有别的吗?
徐勤先: 别的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 这是刘政委讲的吗?
徐勤先: 这我记得好像是李副司令讲的。
审判长: 你记得是李副司令讲的。刘政委还讲什么了吗?
徐勤先: 现在记不起来了,当时有个记录。
审判长: 当时有个记录。嗯,好吧。李副司令主要讲的是什么?
徐勤先: 李副司令就讲的这些具体戒严任务就是他讲的。
审判长: 具体戒严任务就是他讲的。
徐勤先: 哪个部队出多少人,出多少武器装备,这个驻到什么位置是他讲的,还是邹参谋长讲的,这个记不太清楚了。
审判长: 戒严部队出多少人,带什么武器装备,这些都是李副司令讲的。还有谁讲了?
徐勤先: 邹参谋长讲的讲进驻了以后一些要求。
审判长: 有什么要求?
徐勤先: 要求是着装,还有什么问题?他讲了反正六七条,记不太清楚了。没有记录。
审判长: 别的首长还讲了吗?
徐勤先: 记不得了。当时,上次法院同志来问,是徐部长可能讲了,以后我回忆回忆,可能徐部长大概讲了几句大概是。原来我记不得了,不记得他讲了。他讲一讲也无非就是生活保障上的事情。他讲了讲生活保障。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调38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是哪里的命令?
徐勤先: 当时好像没有明确的是说谁是哪一级的任务,但是我的印象里头,这个是军委总部的命令。
审判长: 是军委总部的命令。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哪里做出的决策?
徐勤先: 这个当时印象有点模糊了,就是说杨副主席召集几个人开个会,其他的还有什么内容现在记不太清楚。开了个会呢,就是情况有发展,就是要实行戒严。
审判长: 说明说决策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是哪里决策?
徐勤先: 没,好像……
审判长: 你现在知道是哪里决策吗?
徐勤先: 现在当然知道了。
审判长: 哪里呢?
徐勤先: 这是中央军委。
审判长: 还有哪里?
徐勤先: 国务院发布的。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北京军区首长向你下达了中央军委调38集团军到北京执行戒严任务的命令后,你作为38集团军军长,你当时是如何表示的?你对执行中央军委的命令采取了什么样态度?
徐勤先: 这些领导同志们讲完了以后,我首先询问了一些不大清楚的问题,因为这个传达的时候比较快,记录上也不准。有几个问题啊,不太清楚。我就把不太清楚的一些问题啊询问了,其中一个印象比较深的,就是关于武器装备的携带。武器装备携带呢,一个是讲到各种轻武器,就是自动步枪啊、冲锋枪啊,带多少发子弹,手枪啊,是其他武器在一个基数。当时这个“其他武器”呢,这个概念不太清楚,我就询问我说其他武器,这个什么,是包括什么。好像首长就回答了其他武器就是轻重机枪,当然也包括高射机枪其他的。
徐勤先: 反正当时还有这个关于装甲车,装甲车可能说到了呢,可能要从坦克六师 够不够。我当时查了一下子那个编制简表,我看看坦克六师 除了什么在修的啦,什么东西都恐怕达不到200到300辆。这说了说这个,还有几个问题不太清楚,就是把这个不太清楚的几个问题啊,都请示完了,首长也回答完了。
徐勤先: 回答完了以后我就讲了,我说这个事情我有不同意见。我说这是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主要应当用啊,这个政治办法来解决。如果要动用武力,我说这个卫戍部队,公安武警这就够了。如果要非用野战军,我说我建议把这个野战军呢调到北京近郊,保持威慑。这当然下边话我当时都没有讲了,保持威慑就便于周旋吧,用政治办法解决做后盾,用武力做后盾,这都没有讲,保持威慑。
徐勤先: 我说这么大的事情呢,应当很好的研究一下,究竟怎么样处理合适。我说我建议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是吧,开会啊,开个会好好讨论一下,究竟怎么处理合适。我说还有军队纳入国家体制,我说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然后我说这个任务和这个到前线打仗,和这个抢险救灾我说这不一样。我说那个呢,作战任务阵线都比较分明,任务也比较明确。我说这样的任务携带着武器装备,我说好人坏人混在一起,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我说这怎么执行,打谁。
徐勤先: 接着大概我就表示了,我说这样的任务,我说这个命令,我说最好军区直接向军里面传达。以后几位首长说你还是传达吧,你不传达不好吧。当时我说,我说上级可以任我,也可以免我。我说这个任务啊,我说执行好了是功臣,我说执行不好可能就成为历史罪人。中间可能还说到,反正几位首长说吧,说你还是传达吧,下命令不通过你军长不好吧。我说军队是党绝对领导的,那不是听哪一个人的,我说谁传达都一样。
徐勤先: 当时鉴于这个任务的复杂性嘛,就是前面我讲到的,好人坏人混在一起分不清,军队老百姓混在一起发生冲突,分不清。我说将来出了事谁负责?那首长说,说咱们共同负责,大家负责。我说话是这么说,我说因为要出了事,我说还是直接责任者的事。以后说你还是传达吧,说了几次,完了以后我就传达了。
审判长: 你还有什么表示?啊?还有什么表示?这时候再没有什么别的表示了。命令你是执行还是不执行?
徐勤先: 当时我就去传达命令了,这时候好像没有说,没再说别的。
审判长: 你再想一想。
徐勤先: 没有,这个事情当时就记得没有再没有别的,没有再说别的话。
审判长: 被告人徐勤先。“动用军队这样的大事,我建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体会议进行讨论,究竟这样做对头不对头”,这话你讲了没有?
徐勤先: 没有这样讲。
审判长: 你是怎么讲的?
徐勤先: 我就讲,我说这样的大事,这样的大事呢,不光只是就是要调动军队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整个就这个事件,我说这样一个大事,应当啊,就是慎重的研究解决。所以我建议我说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怎么办好。另外解决这个问题呢,因为已经涉及到动用军队的问题了,所以当然当时我也顺便说到,我说军队纳入国家体制,我说人大也可以讨论一下,是这么个顺序讲下来的。
审判长: 那这个意思还是有的。啊?这个意思还是有的。刚才问你这个话,你刚才讲的这个,这意思还是有的。这么大的事情应该建议这个讨论啊,人大、国务院啊,要讨论啊。
徐勤先: 这个意思有呢,它这个里面这个差别挺大。
审判长: 有什么差别?
徐勤先: 因为我们军队是党绝对领导的,无论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央军委讨论,这个都是可以的。所以我讲的时候你这个意思很清楚,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那么处理这个事件呢,因为涉及到动用军队,如果按照过去这个宪法,我说人大常委他就不能讨论。我说现在纳入国家体制,当然人大常委也可以讨论。这个主要是从这个最后还说了一句,我说这不是讲科学民主决策吗?这也是中央讲的嘛,这科学民主决策嘛。我就建议我说中央政治局、国务院、中央军委讨论一下子。
徐勤先: 现在呢,就是说我是光讲到了什么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讨论一下子究竟对头不对头,这就把这个主次颠倒了。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来讲,说我们中央是吧讨论,中央军委讨论。那么当然为了这个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那么说其他的国家机构也可以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要的讨论,但是不能够把这个党和这个中央军委,把这个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甩掉了,就是光让其他国家机关来讨论了,这就不符合宪法,不符合我们这个军队的传统啊,不符合我们军队这个根本制度啊。就是处理这个事件,或者涉及到动用军队,都是同样的道理,因为宪法都已经载明我们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当中啊,处于领导地位。所以这样由中间提到了国务院,提到了人大常委,是作为这个不是居于领导地位来提到的。那么说现在呢,把这个其他的去掉了。
审判长: 意思说你还讲了,就是建议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中央政治局、中央军委讨论。
徐勤先: 是。
审判长: 那么对北京地区部分地区实行戒严,你知道中央政治局没讨论吗?中央军委没讨论吗?
徐勤先: 当时怎么决策的啊,不太清楚。就当时听到一说这样处理,我说这个决策究竟科学化、民主化正确程度与否,就从这个科学民主决策这个程序……
审判长: 你先别往下说,我就问你,你怎么知道政治局、国务院没讨论呢?
徐勤先: 不知道,不知道。
审判长: “动用军队,动用这么多军队,全副武装到北京来,需要有文字命令,这样的命令应当由国家办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话你当时是不是讲了?
徐勤先: 这个到了最后阶段,就是这个会议,我提到了呢,我说这个事情啊,因为是个大事,我说我建议军区啊,最好是发个文字命令,这个提到了。这个讲这个“应当由国家的这个发布,以党的名义发布是不合适的”,这个事情呢,在我的头脑里头没有这样想,在会议上我也根本没有这样讲,因为头脑里头就没有这样一个概念。
审判长: “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这个话你讲了吗?
徐勤先: 这个话好像不是这么说的吧。要说到的话就是现在就是,因为这个涉及到就是我提到了以后呢,主要应该用啊,是个群众性的政治事件呢,应该用政治办法来解决。这个就这样处理究竟合适不合适,是吧?说到这样的意思。刚才这个审判长讲到这个意思啊,这个话我不记得是那么说的。
审判长: 不记得这么说的。嗯,那请审判长再说一遍,我再回忆回忆。现在带枪开着装甲车进城,对不对?
徐勤先: 没有,没有这么说,要说到就是说整个就是用武力解决这个问题究竟合适不合适,这种笼统的问题。
审判长: 用武力解决,这样做合适不合适?正好都说过。是吗?
徐勤先: 是。
审判长: “这样的行动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一件事也可能短时间看不清楚,但历史可以证明。”这话你当时说了吗?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