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ing view

There are new articles available, click to refresh the page.

Linda M的自留地|逐字分析南博回复:打着合规旗号的骚操作

作者:yanyan | 公众号:Linda M的自留地

1959年,湖州巨贾庞莱臣后人,向南京博物院无偿捐赠137件“虚斋”旧藏古画,含明代仇英《江南春》等珍品,江苏省人民委员会1962年特颁发奖状表彰,部分藏品成为南博镇馆之宝。

这本是一个“家国大义、情怀赤子”的感人故事。然而,随着资讯发达,原以为画上句号的故事又起波澜,还大变味了~~六十多年后,庞家意外发现捐赠的《江南春》竟被私人机构收藏,自此持续向南博追问藏品现状却无果。2025年5月,《江南春》现身北京拍卖预展,估价达8800万元,庞家后人举报后拍品撤拍。6月,依据法院调解书核验时,庞家发现含《江南春》在内的5件藏品缺失。南博7月回应称,这5件经1961年、1964年两次专家鉴定为“伪作”,上世纪90年代已依规划拨调剂(注意这七个字,大有深意,后面会再详细分析)。

庞家后人不认可伪作结论,质疑鉴定未告知、处置未公示。12月16日,庞家后人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南博提供藏品流转去向。

12月17日,南京博物院终于回复了,让我们用放大镜来仔细看看这篇官样文章。

img

这是典型的官样文章三段论,让我来逐句分析下:

1.“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一堆套话官话,虚头巴脑,还彰显出“大爷我可是个体制内”的优越性和压迫感。

拜托,拖了一年多还没解决,反而一个雷接一个雷的爆~~何来“高度”与“迅速”?

2.两次鉴定为伪作

这段,纯粹与主题无关,不清楚为何要放在这里,还两次提及?

首先,文物鉴定本身就有很强的主观性,你自家关门讨论下,说假就是假了,有程序吗?有正式文件吗?文物界,当时说假,后续随着技术发达,又推翻伪作结论,证明为真品的案例多了去了。

CDT 档案卡
标题:逐字分析南博回复:打着合规旗号的骚操作
作者:yanyan
发表日期:2025.12.20
来源:微信公众号-Linda M的自留地
主题归类:南京博物院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60年前鉴定为假≠一定为假。

伪作≠非文物≠无收藏价值。

比如,大家熟知的《瑞鹤图》(我很喜欢这幅古画,所以了解比较多),其实业内对是否为宋徽宗真迹也有争议,但大家都不太纠结于这个问题,因为:即使是非出于宋徽宗本人,画作本身画工精致,且后世各藏家题字题跋,本身就有极大的艺术价值,不影响其成为辽宁博物院的震馆之宝。

而且,更为关键的是,人家庞氏后人质疑的是藏品处置流程,这跟藏品真伪有何关联?你反复强调是假画,用心何在?难道假的你就能偷偷摸摸当废品卖掉了,就能鬼鬼祟祟换钞票中饱私囊了?

综上,我认为,南博把这段加在这里,纯粹混淆视听,彰显其心虚~~还好,人民大众不傻,没被牵着走。

3.这一段更是漏洞百出。

首先,“上世纪90年代”处置,其他地方都没强调“上世纪”,为何此处专门加了这个词?

“不是我任上,我不清楚,我没责任”+“那么久远的事情,谁还说的清呢,差不多就行了哈”~~作为读者,我是这么理解这三个字功能的。

其次,“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好,既然你们反复强调自己有法可依,那就让我们来仔细分析下。

来,上法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是一部老法规:1986年6月19日,原文化部以文物字〔1986〕第73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共七章33条,是我国首部系统性博物馆藏品管理部门规章。

更重要的是,该法规为1986年发布并施行,至今无正式修订版。(太好了,我还担心会多次修订,毕竟是个四十年老法规了,这样看来还不涉及新法与旧法的适用冲突问题,更加简明清楚了)

让我们看看这条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为方便阅读,特以红字添加评论)【CDT编者按:以加粗显示】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没有专门针对“捐赠藏品(含伪作)”的独立条款,但有通用处置规则可适用,核心依据为第二十一条与第十九条。

第二十一条(含伪作/不合标准捐赠品的处置):

已进馆/已入藏的捐赠品(含被鉴定为伪作)【鉴定伪作程序及结论均存疑】,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即使是伪作,能拍卖出8800万天价,能认为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需:

①另行专库存放、谨慎处理;

②必须处理的,经本馆学术委员会/专家复核、造具清单;【南博遵守了吗?

③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南博遵守了吗?】

④严禁擅自出售或作礼品。【南博遵守了吗?】

第十九条(核心禁令)

藏品严禁出售或作为礼品;馆际调拨/交换需按级别审批(一级藏品报文化部文物局,其他报省级文物部门),并办注销/登账手续。【南博遵守了吗?】

第七条(入藏前鉴定)

捐赠品入馆须经鉴定,确定真伪、是否入藏并定级;鉴定记录含意见与分歧,符合标准的方可入藏并保存原始资料。【南博遵守了吗?】

白底黑字,甚是清晰,南博违规,处处雷区。

我还发现有意思的是,七月份南博回复中,尚有“已依规划拨调剂”,但这次回复,删除了这七个字,为啥?

因为:这七个字同样于法无依,经不起推敲。

首先,划拨调剂仅限于国有馆【南博将画出售给第三方机构,不适用】,其次,调剂划拨也需要履行程序,必须经过捐赠人同意【南博都没遵守】,最重要的,划拨调剂是2018年出台的《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上世纪九十年代,《江南春》被南博私自处置时,尚未出台该法规,所以,南博2025年7月份的回复,是错误的。他们也意识到适用法规错误,所以这次删除了这七个字。

我想起了经典广播剧《刑警803》里的一个故事,跟这惊人相似。

某省博物院镇馆之宝突然出现在纽约拍卖会现场,国内文物部门大惊,去查,才发现该宝物被掉包为赝品1,经过刑警803一番努力,将宝物截获于上海火车站,但被盗文物尚未出境,怎么会飞到美国?再仔细查验,发现国内追回的宝物为赝品2,继续调查,发现早在九十年代,真品就被掉包,走私到美国,幕后主使居然是该博物馆领导。。。。据说该案有原型,好像是广东某博物馆。

真可怕,细思极恐。上世纪九十年代,里外勾结,倒卖文物,大概一度是博物馆届的潜规则?毕竟藏品价值巨大,当时监管也易疏漏,随便搞搞,牟利巨大,真不排除业内人士铤而走险。最近十年,随着国家法律完善,反腐败的重视,类似现象,少了很多。

这真是博物馆届的郭美美事件,强烈建议国家文物局亲自主导,不要让江苏文旅厅牵头(他们都是一伙滴),重点就“鉴定程序合规性、处置流程透明度、捐赠人权益保障”三个方面进行调查,严查严惩,不能稀里糊涂的就过去了,如果这次稀里糊涂,真的就变成郭美美博物馆版本了,十几年前郭美美事件,对红十字公益捐赠的打击,现在还没缓过来,如果中国博物馆行业的公信力会遭到严重打击,民间收藏家谁敢再把自己辛苦了一辈子的藏品捐给国家?

期待公正调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