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六条|今天的养老问题,源于十年前那场所谓“改革”


大家都知道今天中国养老金面临很多问题:体制内外城乡之间待遇悬殊高达几倍甚至几十倍;部分群体的退休金普遍高于年轻人在岗工资收入;逐年增加的财政补贴成为社会的沉重负担……而这一切随着中国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终将无法继续。
这些问题出在哪里?我认为,至少要回溯到2014年的养老金并轨改革。上一篇我谈到了中美基础养老制度在“劫富济贫”设计上的不同,这篇拿2014年中国养老金并轨改革与美国1983年养老金改革做个对比,为什么美国的改革斩断了原有的特殊待遇,减轻了财政压力,而中国的改革反而让体制内外越来越悬殊,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先说中国是怎么做的?
大家知道,企业养老金改革是91年开始,行政事业单位当时准备同步进行,中间断断续续尝试多次,一直拖到23年后的2014年。原因很简单:体制内担心利益受损,所以一直进行不下去。
2014年“改革”为什么又进行下去了呢?因为保障了利益不受损。
由此设置了种种机制,正是这些机制,导致短短十年时间,愈演愈烈,发展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作者:彭远文
发表日期:2025.12.23
来源:微信公众号-盘点六条
主题归类:养老金
CDS收藏:公民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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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未必清楚,我简单梳理如下:
1.大幅加薪
以前体制内不用缴养老金,现在需要缴了,怎么办?所以要涨薪,这说得过去,但很多人不知道涨薪幅度有多大?
基础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分别承担8%和4%,合计12%,也就是说,工资增长12%就能覆盖这部分支出。但实际上,涨幅远高于这个幅度。
2014年,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平均工资分别是55939元和58125元,2015年,涨到了65829元和67828元,分别涨了18%和17%,交完养老保险还多出5、6个点。
这还没完,到了2017年,前面的数字又变成了85304元和85450元,三年涨了50%左右。此前提到“公务员涨薪”,满社会都是批评的声音,这次以“改革”之名,一口气涨了50%,除去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的12%,还剩38%,这种涨薪幅度和速度世所罕见。
2.计算方法
之前的算法比较简单,就是根据职级和年限算退休金:工作年限满35 年的,按90%计发; 满30 年不满35 年的,按85%计发; 满20 年不满30 年的,按80%计发; 不满20 年的,按70%计发(大致工作一年替代率增加3%左右,总体替代率在70%~90%之间,请大家记住,等会要考)。
而后面改成了基础养老金+职业年金的算法,比之前要复杂很多,因为还有工资增长率和职业年金利息等变量。这里直接给出答案,大家可以去看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杨翠迎等发表在《社会保障研究》上的论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会带来新的养老鸿沟吗》,如果所有变量都取中间值,2014年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60岁退休替代率超过100%,65岁退休更是可以达到惊人的147%。
这是什么概念呢?现在企业职工退休的替代率在40%-50%左右,全世界大部分国家也在这个区间或略高一点,传说中的北欧高福利国家,也就在60%~80%左右。
3.衔接方式
除了2014年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和之前退休的“老人”,比较麻烦的2014年之前参加工作但是又没退休的“中人”。
这里记住两点就好:
① 过去没缴的年份视同已经缴纳,这就是现在很多人都知道的“视同缴费年限”。这部分叫“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方式是:退休时所在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 ×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年限 × 过渡系数,其中“视同缴费指数” 参照职务、职级、职称而定(知道为什么很多单位会留个职位给退休前的人了吧?)。
② 如果按老办法计算有利,就按老办法算;如果按新办法有利,就按新办法算。关于这一点我称之为“凡事有利于体制内原则”,其实前面都能体现这一点,但这一条是最直露的。
4.职业年金和个人账户
这两项我放在一起说。
为了防止体制内养老金按企业职工的算法替代率太低,所以特别新增了职业年金,单位8%+4%,合计12%,这部分结合基础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的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这是非常牛逼的制度设计,互相结合达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① 它让体制内养老金替代率达到了一个举世罕见的高度。而体制内人员并未付出相应成本,其中个人的4%通过涨薪抵消还绰绰有余,剩下的8%完全由纳税人承担;
② 单位缴纳的16%进入统筹基金没有利息,职业年金进入个人账户后有利息;
③ 逃避了个人所得税;
④ 逃避了基础养老保险的“劫富济贫”调整机制,职业年金计入个人账户后完全归个人所有,详见我上一篇文章;
⑤ 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没有领完可以继承,逃避了养老保险最基本的“寿命短的人为寿命长的人埋单”(比如医疗保险就是“健康人为病人埋单”)的风险共担机制。
5.调整方式
养老金并轨改革之后,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按同样的方式调整,这就是大家普遍诟病的“按比例涨养老金”。
首先,缴纳基数就很悬殊,一个数据供参考:2024年,各地私营单位(民企、小微企业等)的平均年工资收入都只有非私营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大型股份企业等)的一半左右。
此外,体制外的工作稳定性也差很多,缴纳年限普遍低于体制内(包国企),两者结合,导致退休金领取基数差距巨大,目前企业职工只有体制内一半左右(这还是国企、外企拉高了平均数的结果)。
所以,按比例调整进一步拉大了差距:虽然已经从6.5%降到了2%,但只要按这种方式调整,就必然导致绝对差距越来越大。这点大家都知道,不赘述。
综上,短短十年,“五管”齐下,导致了今日之局面。这就是制度的力量——“改革”的威力之大,可见一斑。
我们再来看美国1983年养老金改革。
1983年之前,美国联邦雇员也有一套独立于社保之外的“非常慷慨”的养老体系:只需缴纳工资的7%,就可以拿到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养老金。
它的计算公式大约是:工作年限✖️1.5%~2% ✖️最高三年平均工资,如果工作30年,退休金替代率将高达56%(大家还记得中国改革前的计算方式和替代率吗?前面说过要考的)。
这套体系成为财政不断输血的黑洞,而且公务员退休之后还通过短暂在私企工作,满足社保最低要求(看过我上一篇就知道,最低额部分替代率最高,非常划算),这样就可以领取两份养老金。
当时美国社保体系面临生存危机,如果不采取行动,预计将于1983年7月无法全额支付养老金。所以,为了挽救社保基金,就要把公务员纳入社保体系,让公务员缴费拯救社保。这是美国1983年改革的背景,既有社保危机,也有大众对于公务员优厚养老金待遇的不满。
美国是怎么做的呢?我尽量简述。
1.新的办法大幅度消减了每年的替代率,从接近2%降低到了1%,砍掉了一半。
2.老人老办法,继续按原有的体系不变;新人新办法,纳入社保体系;中人可以自由选择留在老系统还是进入新系统,由于新系统福利缩水,大部分人选择留在了老系统(中国由于新的办法有明显优越性,中人普遍按新办法计算,导致财政压力逐年增加)。
3.公务员缴费参加和企业职工一样的社保,没有财政补贴,计算方式有严格的“劫富济贫”机制。中国由于计算方式的不同和个人账户的存在,导致“劫富济贫”在体制内完全失灵(详见上期文章)。
4.新系统增加职业年金,政府提供1%的基数,无论雇员是否缴纳均有,然后雇员缴纳前3%政府按1:1配套,后2%按:0.5:1配套,封顶最高5%(中国固定比例,单位负担8%,至少高3个点)。
5.如果老系统的公务员退休后加入私企领取社保,最高替代率从90%降低到40%,防止占便宜;另外,退休收入和其他收入合并计算,高于一定门槛后将计入应税收入(中国退休金再高也不用缴税)。
6.次年联邦雇员涨薪3%,这不是养老补贴,而是补贴通胀,原计划涨4%,因为预算紧张而有所缩减和延迟(中国三年涨了50%)。
7.把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到了67岁(中国2014年改革并未延迟退休,仍然按男女分别60岁和55岁的标准,是世界上最早的退休年龄)。
还有一些就不细说了,我让Gemini帮我做了一个对比表格,大家可点击放大观看:

最终,美国通过1983年改革,成功让濒临破产的社保体系(基金仅够几个月养老金发放)延续到了2035年,并且永久性地斩断了需要不断输血的公务员养老体系,有效控制了财政压力(即年轻人养老负担);而中国2014年改革只是做到了形式上的统一,实际上让体制内外的差距和财政压力越来越大,把危机推向未来那个深度老龄化的社会。
一个最简单的评估方式就是看个人如何选择和实际效果:美国“中人”纷纷选择留在老系统,而中国“中人”普遍选择了新的算法;中国“老人”的退休金普遍比“中人”和“新人”低(早退休的老领导,可能发现自己的养老金竟然不如当年手下的一个小科员)。既然如此,不改是不是更好一些?这样差距还能小一点,大家负担也能轻一点。
最后我再次推荐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保险法实施评估”课题组去年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实践、路径偏差与制度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评估报告”,其中关于养老保险部分完全可以作为2014年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总体评估。这是一份非常优秀的报告,在我看来,如果能够看明白其中的意思,就可以做半个专家了。
如果你懒得看,我可以简单说一下其中提出的改革建议:1.取消个人账户私有属性;2.降低基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替代率;3.缩小三大群体的养老金差距;4.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金要为全体老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5.从城乡居民中分离出真正的农民,由国家代行雇主责任,使其养老金水平稳步提高。
中国人一提到“改革”,总认为是进步,是好事,甚至只要碰到问题,大家就会呼唤“改革”。其实不然,并不是所有改革都是进步的,甚至正是一些所谓“改革”,给未来埋下了祸根。如果我们抛开“改革”光环,基于事实真相和后续结果,利弊是非并不难判断。对于十年前的这次改革,应如上面报告所说的,亟需重新修正,而这一次,不能只考虑某个群体的利益不受损害,而要考虑整个社会的最大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