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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夙的科技世界|我这一生大概注定只能碌碌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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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我这一生大概注定只能碌碌无为
作者:刘夙的科技世界
发表日期:2026.1.1
来源:刘夙的科技世界
主题归类:南博《江南春》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2026年第一天,似乎不应该说这种丧气话,但我就是忍不住。

  2025年是北宋诗人、书法家黄庭坚(1045–1105)诞辰980周年。黄庭坚是江西人,为了庆祝他的诞辰,江西省博物馆与故宫博物院合作,在12月推出了“山谷雅集——黄庭坚诞辰980周年特展”。展出的藏品中不仅有黄庭坚本人的书法作品,还有黄庭坚的友人、北宋书画家米芾(1051–1107)所书,故宫收藏的《行书三札卷》。

  12月27日,来自辽宁丹东的地方书法家冷恒宇(网名“大雨廔”)前来江博参观和直播时,当场质疑《行书三札卷》是赝品并报警。网上流传的视频展示,冷恒宇带着40多个人在展厅大声吵闹,宣称他们辛辛苦苦赶来南昌,结果只能看一幅伪作,质问江博为什么要“向故宫博物院借了个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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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恒宇在江博喧哗的视频截图

  这个消息一出来,立即引发了自媒体的狂欢。比如公众号“历史押韵”发表文章,通篇几乎只陈述了冷恒宇单方面的说法,然后暗示故宫可能对真迹掉了包——“这些都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文化精粹,随便一幅,都够普通人几辈子衣食无忧。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诱惑,难免有人会动歪心思。”

  我不懂书法,但对这件事情也比较关注,就搜索了一些分析文章来看。然后我发现,书法界有相当多人认定江博展出的《行书三札卷》就是真迹,冷恒宇的质疑根本站不住脚,暴露了他哗众取宠的本质。

  冷恒宇的第一个质疑是,书法界讲究“墨分五色”,在写字时要让墨色顺势产生浓淡变化,从而让书法作品像水墨画一样呈现出自然多变的趣味。但江博展品上的墨色极浓,看不出深浅,很像现代机器印刷的效果。

  然而有真正的专业人士指出,所谓“墨分五色”,只是书法创作的一种风格而已。在宋代,书法家对墨色的实践其实相当多样化,有时候也会追求一片漆黑的趣味。把“墨分五色”当成一种百分之百没有例外的鉴定标准,是犯了“草率概括”(hasty generalization)的逻辑谬误。而且,从江博展品的现场实拍图上,其实仍可以看出一些字具有细微的墨色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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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网友“一谈笑间吐霓虹”实拍米芾真迹(转引自公众号“鸿不鸣”)

  冷恒宇的第二个质疑是,古人在写信的时候,一般都是先写字后盖章,所以红色的章印会明显压在字迹之上。但江博展品上的墨迹,竟然反过来压在了章印上面!

  真正的专业人士也指出,中国的印泥制作技术曾经发生过变化。宋代的时候,印泥由水、蜂蜜和丹砂调和而成,具有亲水性和憎油性,所以容易与字迹混在一起,但仔细观察的话,仍然可以看出章印确实是在字迹上方。元明以后,印泥开始用蓖麻油调和,具有憎水性和亲油性,因此不容易与字迹混在一起,章印才会明显叠压在字迹上。忽视技术发展,用后代的规律贸然解释前代的现象,是典型的“年代错置”(anachronism)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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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网友“一谈笑间吐霓虹”实拍米芾真迹印章(转引自公众号“鸿不鸣”)

  冷恒宇的第三个质疑是,江博展出《行书三札卷》的展台光线极暗,完全不打侧灯。他怀疑这是故意让人看不清展品的细节,从而掩盖展品为伪的真相。然而,在上述两个核心质疑都不成立的情况下,这第三个质疑自然也是无中生有。

  真正的专业人士还指出,冷恒宇“鉴伪”的方式,竟然是拿着网图和印刷品与现场拍摄的真迹照片对比,这已经“超出正常辩论范围”。真正的鉴伪,必须“上手”,以极近距离观察作品。比如,《行书三札卷》用的纸张是水纹纸和鱼卵纸做的精美花笺,并与墨迹、章迹形成复杂的互动,这是鉴别真伪的关键之一,也是造假的难点。然而这些有关纸张的细节,又岂是对着照片就能轻松核验的?

  我在这里把我参考的文章列出来,以示并非洗稿,不敢掠美:

  那么,冷恒宇本人对这些反驳是否做出了回应呢?答案很可能是没有。12月28日,江西省博物馆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简短的正式声明,明确表示,“该展品为原件”。声明发布之后,冷恒宇马上就下架了他本人此前发布的质疑视频。至于下架视频的原因,到底是发现再炒作会出事、所以赶紧止损,还是“被勒令封口”,那就随便大家自由心证了。

  分析完了江博展出的米芾作品真假问题,我也忍不住了解了一下冷恒宇这个人,然后又发现,这个人在书法界名声并不好。比如敏学斋主《质疑赣博米芾真迹的“大雨廔”,你的退会秀该收场了》一文就透露,冷恒宇近几年来一直在拼命炒作。比如2024年10月,他就以行草字体手写了一张声明,宣布退出中国书法家协会,理由是对“第八届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作品及部分获奖、入展作品表达强烈不满”。但退会之后,他在接受媒体报道时,用的头衔却是“前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仍然要变相把书协的名号挂上。

  我特别注意到,冷恒宇生于1981年7月,年纪也不大,只比我大一岁。看看人家,又会书法,又会炒作,敢于豁出去,带着一群人大闹博物馆。我不由得感慨,如果人要成大事,先得像冷恒宇这样不顾脸面,那我只能甘心认输,承认这辈子只能碌碌无为了。

  江博米芾真迹风波之所以闹得这么大,是因为这一阵子南京博物院与庞莱臣后人的纠纷正闹得沸沸扬扬,成为2025年年底的舆论热门话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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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莱臣像

  庞莱臣(1864–1949)名元济,字莱臣,号虚斋,出身湖州南浔四大豪门之一的庞家,为著名实业家和书画收藏家,生前以雄厚的财力收藏了众多价值连城的历代名画。庞莱臣去世后,其家人大多留在大陆,陆续将虚斋收藏捐赠给国有文博机构。南京博物院在1959–1962年间就分批接收了137件(套)书画,成为拥有虚斋藏品最多的文博机构。

  南博与庞莱臣后人的纠纷,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但双方彻底翻脸,则始于2014年。那一年,南博举办了“庞莱臣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展”,策展人庞鸥(与南浔庞家没有关系)在配套文章中对庞莱臣后人出言不逊,不仅把庞莱臣的子辈轻佻地称为“富三代”,还说“庞莱臣不会想到,他的子孙也会……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

  庞莱臣的曾孙女庞叔令等人看到这篇文章后怒不可遏,立即向法院提起了名誉权诉讼。没想到官司这样一打,又牵出了更大的事件。在庭审中,南博方面为了表明庞家后代卖画为生并非污蔑,提交了一份新闻报道作为证据,表明虚斋旧藏的《江南春》图卷曾出现在拍卖行。闻听此事,虚斋后人在大感震惊之余更为气愤,因为《江南春》图卷明明就是当年庞家捐赠给南博的书画之一,她们根本想不到会流失到拍卖行。

  自此以后,庞叔令对南博产生了巨大的不信任,反复要求南博提供当年捐赠的137件(套)藏品的现状,但南博始终置之不理。2024年10月,庞叔令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南博履行庞家捐赠文物告知义务,最终胜诉。2025年6月,庞叔令亲自去南博库房检查,发现137件(套)藏品只剩132件(套),另有包括《江南春》图卷在内的5幅画作被鉴定为伪作,不知去向。非常碰巧的是,就在庞叔令前往南博查验之前不久,《江南春》图卷突然再次现身于北京某拍卖公司,起拍价8800万元。2025年11月,庞叔令因此再次状告南博,要求南博说明《江南春》图卷等5幅画作的具体流向,并最终归还庞家。

  以上是我用自己的语言,对南博和庞莱臣后人纠纷的重述(因为是叙述一件事实,所以可以不给参考文献,不算洗稿)。如果理性分析的话,这里面其实包括了好几个问题:

  第一,《江南春》图卷是不是伪作?

  就我看到的严肃文章,其实业界普遍相信当年南博前后两次请专家做出的鉴定结果是正确的,这幅作品确实存在作伪的部分。对此,我推荐两篇文章:

  然而,这里有一个极为常见的逻辑陷阱——虚假两难(false dilemma)。一般人总觉得,一幅画卷要么是真迹,要么是伪作,没有中间状态。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一幅画卷除了100%真和100%假这两种可能之外,还有一种可能是部分真、部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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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斋旧藏《江南春》图卷

  《江南春》图卷本身包括三大部分,即卷首陈鎏所题“江南佳丽”四字、卷中署名仇英的《江南春》图,以及卷尾众多文人唱和元代书画家倪瓒《江南春》词的题跋。按汤哲明的意见,虚斋旧藏《江南春》图卷,卷首陈鎏题字为真,仇英画作为真,卷尾的题跋一半是假的,另一半的真伪还需要考证。按颜明的意见,仇英画作为假,卷尾的题跋全假,只有卷首陈鎏题字可能为真,但也值得怀疑。尽管汤、颜两位专家观点不完全一致,但足以让认真看过他们文章的人意识到,对于《江南春》图卷这样的长卷,绝不能采取“要么全真、要么全假”的二极管思维。

  事实上,汤哲明还指出,即使是上海博物馆所藏的文征明《江南春》图卷,虽然普遍被视为真迹,并用来作为论证虚斋旧藏《江南春》图卷为伪的重要证据,但其中也有作伪的部分,只是赝少真多而已。颜明则指出,虚斋旧藏《江南春》图卷“虽是伪作,但也是有一定艺术水平的老仿,又经过名家收藏,这仍使其拥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与历史文物价值”。因此,有些人用这幅画的起拍价高达8800万元为据,咬定画一定是真的,“假的不可能拍这么贵”,也是无效论证。

  第二,如果《江南春》图卷被判定为伪,是不是应该归还庞家?

  对这个问题,我和大部分人的观点一致,认为应该归还。事实上,这也是文博界当今的共识,而且早就写成了法律。据知乎文博界答主“螺旋真理”介绍,2018年,国家文物局公布了《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说得很明确:“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拟将接受捐赠的馆藏文物作退出处理的,应当按照与捐赠人约定的协议办理;无约定协议的,应当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

  只不过,庞家向南博捐赠书画的年代,是一个以今天的标准来看不正常的年代,双方之间没有达成任何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因此,南博后来把那几幅伪作擅自拨付文物商店出售,虽然以今天的标准来看很不妥当,但在那个年代也并非完全无法理解。

  第三,南博究竟有什么问题?

  在上述论证的基础上,我认为南博有两大问题,一是对捐赠人家族缺乏尊重,随随便便诬人清白,在对方因为不忿而要求彻查捐赠品去向时,又耍出了官僚主义作风,极为怠慢。二是南博前院长徐湖平多年来一直被职工郭礼典举报贪污腐败,但毫发无损,直到南博与庞家后人的纠纷成为网络热点之后,徐湖平才被带走调查。

  但凭借这些信息,我完全无法像某些自媒体那样,要么是傻,要么是坏,非要把好几个彼此独立的问题硬混在一起,脑补出南博在几十年前就串通专家“狸猫换太子”,用假货把真货调包,为此还把前院长逼到自杀的大型阴谋论故事。我不由得再次感慨,如果人要成大事,先得像那些自媒体一样不要脸,怎么煽风点火怎么写,那我只能甘心认输,承认这辈子只能碌碌无为了。

  南博风波还有一些枝节。有一个叫徐莺的人,自称庞莱臣堂弟庞赞臣(名元浩)的后人,曾经研究过虚斋藏品,与徐湖平过从较密。庞叔令则质疑徐莺是在假冒庞氏后人,双方为此也曾对簿公堂。但如果你认真看过这一案件的一审、二审判决,就应该知道,这里面又有一个“虚假两难”陷阱:法院虽然没有认可徐莺是庞赞臣后人,但并没有说徐莺一定不是庞赞臣后人,而是指出了第三种可能——徐莺仍然有可能是庞赞臣后人,只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事实上,网上也有同情徐莺的人(比如一个叫“磨牛沙门”的公众号),志愿替她查找古旧文献,搜寻她祖上在历史上留下的踪迹。

  但庞叔令本人认为,徐莺也是南博黑幕背后的重要一环。她坚决认为徐莺不是庞赞臣后人,并联合香港小报《亚洲周刊》,搜集了一些在我看来并不太可信的材料,一定要把徐莺说成冒牌货。既然当事人都是这种态度,自媒体就更是胆大妄为了,有的甚至胡说什么“庞赞臣是虚构人物”(恰恰相反,庞赞臣[1881–1951]不仅确实出身南浔庞氏,确实是庞莱臣堂弟,而且也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实业家),并把《亚洲周刊》微博号被封也编织进巨大的阴谋论故事之中。然而有人查过,《亚洲周刊》至今未按《港澳新闻机构在内地设立常驻记者站及派遣常驻记者须知》向主管部门报批,因此在内地既无记者站、又无持证的常驻记者,在微博上单方面发布庞叔令提供的南博事件相关内容,属于违规采编,这恐怕才是该刊微博号被封的真实原因。

  我对庞叔令一家的遭遇深表同情,所以不会苛责年事已高的她做一个“完美受害者”。我也祝福那些直接或间接蹭她热度、靠拨弄民众情绪赚取流量的媒体人和自媒体人,希望你们真的挣到钱了吧。

六神磊磊读金庸|南博等方面,当初算做得挺不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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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了,说点好话,与人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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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博等方面,当初算做得挺不错的了
作者:六神磊磊读金庸
发表日期:2025.12.31
来源:微信公众号“六神磊磊读金庸”
主题归类:南京博物院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后台很多人问南博和庞家的事。咱当然是期待调查组早日有结果,还当事人以公道。

不过,这几天好奇追了一下几十年的来龙去脉,换位思考,觉得南博等有关方面已经挺不错了。

本来明明可以直接抢的对吧。

可人家没有明抢,拿了画儿,还给了庞家收据,还给发了奖状,还照相合影。岂不是不错。

青城派拿林家《辟邪剑谱》,有给开条子嘛。

上班过的就知道,工作肯“留痕”的领导,某种意义上就算不赖了。有的领导是一个字都不签的,全口述,免得追责。

如今回头来看,好侥幸啊,要不是这些陈年的收据、奖状,庞家今天拿什么说理啊,网民又哪里肯信啊。现在的网民是更信有关部门,还是资本家后代啊。

说到底,还不是当时拿画拿得厚道嘛。

简单梳理一下。按照南博前院长徐某自己在《画册》序言中的说法,1958年,庞增和先生和有关方面,在长达八年的友好磋商下,由庞家捐出了137件艺术品。

拿你一百多张画儿,居然友好磋商了八年。是不是够客气了。

《红楼梦》里,贾赦拿石呆子几把古董扇子,需要磋商八年吗,直接找贾雨村,一句话就连人带扇子都办了。站长咋说的,捐医院,捐大楼,那还用他捐吗?那是要没收滴。

可人家没有没收。1959年,当时苏州文化局开了一张收据,盖章的,称收到捐赠137件,还特意说明“正式收据将由省文化局出”,多细心,还分临时的和正式的。

1962年庞家还得到一张奖状,称庞家将古代书画一三七件捐献给国家,特给此状,以资褒奖。

这也就是赶上时间窗口了,那会子及时捐了,还能开条子、得奖状,还大大方方给你一个无私捐赠的美名,我等后生小子才能知道捐赠之事。假如相关方面再耐心点,等一等,待到历史的窗口关闭,那就不是什么磋商的事了。

和你磋商,你谁啊。

时代洪流之中,失去毕生收藏,乃至财产屋宇的,多少人还能有个收条、奖状,后人还能来要求追问下落,只盼换个一家囫囵都不容易。

君不见,眼下网上多少小侠,说老板都是可以吊路灯的,正跃跃欲试呢。他们最大的问题反而是文化低,真要冲进庞家,恐怕也不认得《江南春》,怕都去抢金瓶梅了。

还有,14年12月,南博还搞了个“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引发蝴蝶效应,后来出事就出在这个展上。因为策展人写了一句蠢话,说庞莱臣子孙“败落到卖画为生”,还拒不删除,这才引出庞家后人不忿维权,扯出名画疑云来。

世人都觉得南博不像话,但你这么想,南博好赖不还主动搞了庞莱臣展嘛。

他、们、还、主、动、提、人、家、了。

作个对比,庞家的画,可远不只是南博拿了,那些年里好多地方都拿了,可他们搞了几场庞莱臣展啊。贾赦也不见搞石呆子展啊。

对了还很想说一下作出裁决的法院,裁判得有温度,认定庞家有权知晓文物去向,可以查验全部原件。要是没有这个裁决,后面的事也都谈不上。

判决书是写得很温暖的,认为南博:“不仅未有对庞增和捐赠行为的肯定,反而都是对庞增和的不敬之辞”,有理有情。

回到主题,儿时读书,读到一些侵占掠取之行,都觉得很气愤。

《水浒》里,桃花山小霸王周通撇下二十两金子、一匹红锦为定礼,要强娶刘太公女儿。

金庸《侠客行》里,聂老拳师强买周家村田八十三亩二分,价银仅七十两,显系强买强卖。

后来对社会了解多了点,才慢慢明白,拿了弱者的东西,还出个价,还开个条子,买卖双方还握手一团和气,平平安安让人回家,虽然让人憋闷,但那已算是一种不是最坏的“窗口期”了。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窗口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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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文库】网易|亚洲周刊曝光徐莺伪造身份11年,篡改民国收藏史

《亚洲周刊》这波曝光,直接把文博圈和学术圈的遮羞布撕了个稀巴烂!一个研究植物病毒的生物学硕士,摇身变成民国收藏巨擘的“世家后人”,靠造假混进中国美院读博、稳坐大学副教授宝座,背后还有一堆文博圈大佬帮着站台,简直离谱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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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亚洲周刊曝光徐莺伪造身份11年,篡改民国收藏史
作者:网易
发表日期:2025.12.30
来源:网易
主题归类:南博《江南春》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主角徐莺,原本是杭州师范大学的生物学硕士,研究的是建兰花叶病毒,跟收藏半毛钱关系没有。

可2014年一场南京博物院的高端展览,让她的人生开了挂——策展人把她包装成民国收藏大佬庞莱臣堂弟“庞赞臣”的曾外孙女,南博前院长徐湖平还亲自到场背书。有了顶级机构撑腰,徐莺的“世家后人”人设直接焊死,不仅在文博圈混得风生水起,还敢对着媒体胡编家族史,把假身份吹得天花乱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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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假的真不了!庞家后人直接戳穿谎言:庞莱臣根本没有“庞赞臣”这个堂弟,遗嘱里也压根没有什么“遗嘱执行人”,徐莺嘴里的“家族秘辛”全是瞎编!忍无可忍的庞家后人把徐莺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定她身份造假,公证处也撤销了相关公证,这本该是她造假生涯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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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这竟是她平步青云的起点!一审判决才过两个月,徐莺就考上了中国美院美术史博士,研究课题精准踩中自己造假的“庞莱臣收藏”,入学三个月就把假身份写进展览画册。更讽刺的是,11年过去了,她顶着造假的污点,依旧稳坐杭师大音乐学院副教授的位置,学校官网对她的造假经历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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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锐评:“一个生物硕士跨界篡改民国收藏史,背后没大佬撑腰谁信?”“法院都实锤了还能步步高升,这操作比电视剧还魔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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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细思极恐的是,这事儿压根不是徐莺一个人的独角戏。南博前院长徐湖平的站台、中国美院招生审核的放水、杭师大的纵容包庇,少了哪一环都玩不转。更别提南博还被曝低价处置庞家捐赠文物,一幅《江南春》6800元贱卖,转头就在拍卖会上标价8800万,这背后的猫腻简直不敢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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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容不得伪造,学术容不得掺假,文物更容不得亵渎!如今国家文物局已经成立工作组彻查,希望这次能一查到底,不仅要揪出徐莺背后的保护伞,更要补上制度的漏洞,还文博圈和学术圈一片干净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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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朋友们,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下你的观点,期待你的参与呦!

【404文库】李宇琛|国宝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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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李宇琛|国宝的名义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12.26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浴尘”
主题归类:南博《江南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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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2025年5月下旬,北京一家顶级拍卖公司的秋拍预展上,一件估价高达8800万元人民币的明代画卷,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VIP客户的图录里。这幅名为《江南春》的青绿山水图卷,笔法细腻,意境深远,被认为是“吴门四家”之一仇英的传世真迹。

几天后,远在上海的庞叔令女士看到了这份图录。这幅画,本应安静地躺在400公里外的南京博物院库房里。它是66年前,她的父亲庞增和,亲手交给国家的137件家藏珍宝之一。

面对画作主人、收藏大家庞莱臣后人的惊愕与国家文物部门的紧急问询,拍卖被迅速撤下。而本应是失窃案“受害者”的南京博物院,却给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错愕的解释:

这幅画连同另外四件庞家捐赠的珍品,早已被专家鉴定为伪作,并按规定“处理”掉了。

故事的另一端,要从一个世纪前说起。

庞莱臣这个名字,在中国近现代收藏江湖里,是一块金字招牌。这位出身浙江南浔“四象”之一庞家的实业家,不仅富甲一方,更好收藏。他眼光毒辣,出手阔绰,经手的历代名迹,后来悉数收录于一套名为《虚斋名画录》的书中。

能入此书的,皆为旷世奇珍。

1949年,庞莱臣去世。他的后人继承了这批足以买下半个上海的宝藏,也继承了这位老先生深植于心的家国情怀。他们深知,这些民族瑰宝的最终归宿,不应是自家的画室,而应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殿堂。

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与家人做了一个郑重的决定,将家藏的137件(套)“虚斋旧藏”古书画,无偿捐献给了国家。

接收单位,是当时全国三大博物馆之一的南京博物院。

这批文物里,就有那幅日后搅动风云的《江南春》图卷。

为了表彰这一义举,1962年11月,江苏省人民委员会在苏州专门召开了颁奖大会。时任南博院长、我国第一位考古学女博士、著名的“南曾北夏”之一的曾昭燏先生,亲笔为庞家题写了一纸奖状。

白纸黑字,红星为印,上面写着:

庞增和先生将家藏古代书画一三七件捐献给国家,特给此状,以资褒奖。

这份信任,本应重于千金。

庞家人也一直这么认为。他们相信,博物馆是时间的保险柜。正如另一位捐赠大家、画家潘天寿先生在1951年捐出自己的得意之作《墨竹图》时所言:

藏之于公,方能传之千古。

这是那一代知识分子最朴素的信念。他们不求金钱的回报,但求精神永驻。他们相信,将私人的审美记忆,托付给一个永恒的公共机构,是使其不朽的最佳方式。

然而,时间的保险柜,有时也会自己打开门。

而且,是以一种他们从未想象过的方式。

1

庞家人对南京博物院的不信任,并非始于2015年那场关于卖画为生的名誉权官司,而是源自一场更早的、几乎被遗忘的“借画”悬案。

时间回到1963年,距离庞家第一次大规模捐赠仅仅四年。

那一年,南博的一位工作人员徐沄秋,以筹办画展为名,登门拜访了庞增和。他希望能从庞家尚未捐出的藏品中:

借走两幅画作临时展出。

这两幅画,一幅是元代大家吴镇的《松泉图》轴,另一幅是清初“四王”之一吴历的《仿古山水册页》。

徐沄秋当时承诺,展期仅三个月,展毕即刻归还。

庞增和应允了。毕竟,对方是代表国家级的博物馆,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但这一借,就是:

一生。

三个月后,画没有还回来。一年后的1964年12月,一个不幸的消息传来,德高望重的南博院长曾昭燏先生自杀身亡。

一个时代的文化巨星陨落,整个南博乃至江苏文博界都陷入了动荡与悲痛。

庞增和心中虽然焦急那两幅画的归属,但也深知人情世故。他在后来对家人说,实在不好意思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向一个刚刚失去院长的单位“讨画”。

这一“不好意思”,就等了十几年。

直到1979年,庞增和夫妇才开始重新踏上追讨之路。在接下来近十年的时间里,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前往南博,询问那两幅被借走的画的下落。

得到的回应,总是含糊其辞,或者干脆:

均无结果。

1988年,耐心耗尽的庞增和,将南京博物院告上了法庭。他的诉求很简单:确认那两幅画的所有权。

然而,由于当年君子之交般的出借并无留下任何书面借据,这场官司最终以一个让庞家难以接受的方式了结。

法院判决,这两幅画并非借用,而是:

征购。

判决要求南博向庞增和支付2.6万元画款,外加2.8万元的利息。用五万多块钱,为这桩悬了二十多年的公案,画上了一个法律上的句号。

这件事,成了庞家人心头一根深深的刺。它让他们第一次意识到,在与公共机构的交往中,单纯的信任是多么脆弱。

但他们依然没有想到,这种脆弱的信任,还会在二十多年后,以一种更具侮辱性的方式被再次撕开。

2

2015年初,庞家后人因为南博在一篇展览宣传文章中使用了“庞莱臣子孙败落到卖画为生”的表述,起诉南博及作者侵犯名誉权。

为了在法庭上证明庞家确有卖画的行为,从而论证其文章表述并非捏造,南博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

这份证据,正是那幅本应在1959年就被庞家无偿捐赠的仇英《江南春》图卷。

南博方面称:

此画早已不在院内,而是被一家名为南京艺兰斋的机构所收藏。

那一刻,坐在原告席上的庞叔令彻底懵了。

自己家捐给博物馆的国宝,怎么会流落到一家私人机构手里?又怎么会反过来,成为对方在法庭上攻击自家卖画为生的武器?

这比魔幻现实主义还要魔幻。

诉讼结束后,庞叔令越想越不对劲。从2016年开始,她持续向南博写信,提出了一个在任何捐赠者看来都再也合理不过的要求:

查验当年捐赠的全部137件藏品现状。

面对这个要求,南博的回应,比十几年前的均无结果更加直接和冷漠。他们以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理由,拒绝了庞叔令:

你不是捐赠人本人。

法律的铁锤,最终还是敲开了南京博物院尘封已久的库房大门。

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南博终于同意,在2025年6月30日前,安排庞叔令查验那批捐赠了66年的藏品。

然而,就在查验日期到来前的一个月,2025年5月下旬,一个更惊人的消息传来。

庞叔令在一位朋友发来的电子图录里,看到了那幅让她魂牵梦萦的画卷。画面上的青绿山水,正是她祖父口中念叨过无数次的,仇英的《江南春》。

它出现在北京一家顶级拍卖公司的春拍图录上,被作为最重要的拍品之一隆重推出。图录为其撰写了洋洋洒洒的考证文章,称其为“市场仅见的仇英青绿山水杰作”。

起拍价:

8800万。

3

在庞叔令向国家文物局紧急举报后,这场即将上演的拍卖大戏,被按下了暂停键。

拍卖公司撤拍了这件藏品。

但风暴,才刚刚开始。

2025年6月底,庞叔令与她的代理律师尹志军,如约走进了南京博物院。

清点的结果,与他们的预感完全一致。

当年捐赠的137件(套)藏品,如今只剩下132件。除了那幅刚刚在拍卖场上一日游的《江南春》,还有另外四幅画作也消失了:

宋代赵光辅的《双马图轴》、明代王绂的《松风萧寺图轴》、清初王时敏的《仿北苑山水轴》和清代汤贻汾的《设色山水轴》。

一个月后,南博给出了姗姗来迟的书面答复。

这份答复,彻底点燃了庞家人的怒火。南博称,这5件缺失的藏品,早在1961年和1964年,就经过院内专家组的两次鉴定,结论均为:

伪作。

因此,这些伪作已于上世纪90年代,根据当时新出台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

“划拨、调剂”处理。

至于划拨给了谁,调剂去了何方,答复中没有说明。

这个解释,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漏洞和傲慢。

庞叔令的反驳直截了当。首先,我的曾祖父庞莱臣,是业内公认的收藏大家,眼光毒辣,他的收藏可能会有争议,但绝不可能把一堆赝品当成宝贝捐给国家。

其次,即便退一万步说,你们鉴定下来认为是伪作:

你通知我们,退还给我们不就行了吗?

这是最朴素的人之常情。

还有,就算你不退,那这5件你认为是假作的藏品,到底去了哪里?

面对这个问题,南博说,不清楚。

当庞家的代理律师要求南博出示当年的鉴定材料时,他们拿出的东西,更像是一个笑话。

那是一份1964年的文件影印件,标题是《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三同志意见纪录》。但文件的核心内容,几乎全部被打上了厚厚的马赛克,密密麻麻,无法辨认。

在像素格的缝隙里,只有一个潦草的手写字,依稀可见:

伪。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份关键文件的鉴定人员,并非外界想象的文博界泰斗。根据庞叔令的说法,他们只是南博的普通工作人员,其中一位,甚至都不是书画鉴定专业的。

一个非专业的普通员工,在一份打满马赛克的文件上,用一个“伪”字,就宣判了一幅未来估价8800万的名画的死刑。

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

而整起事件最致命的疑点,也正在于此。正如文化学者马未都的质问:

如果它真的是一件赝品,为何能在今天最严谨的商业拍卖市场上,获得8800万的天价估值?难道拍卖行和那些准备砸下真金白银的顶级买家,都是傻子吗?

更何况,根据新华社记者后来查到的物证,这幅画在2001年被“处理”时,价格仅为:

6800元。

从“赝品”的6800元,到“珍品”的8800万,中间相差了一万两千多倍。

这中间巨大的价值鸿沟,到底是谁在扮演“上帝之手”?

4

就在庞家后人与南京博物院的“伪作”之争陷入僵局时,一个来自博物馆内部的声音,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切开了事件最深处的脓包。

2023年12月21日,一位名叫郭礼典的南博退休保管员,手持自己的退休证和工作证,出现在一段实名举报视频中。

他举报的,正是他当年的老领导——从一个高中学历的印刷工人,最终执掌南博二十余年的传奇院长,徐湖平。

徐湖平的履历,本身就是一部传奇。

视频中的人物简介显示,这位日后的文博巨擘,仅有高中文化。他参过军,退伍后在1969年进入印刷厂当工人。直到1973年,毫无文博经验的他被调入南京博物院。

12年后,40岁的徐湖平便被任命为:

南博副院长,官至正处。

郭礼典的指控,不再纠结于某一幅画的真伪,而是指向了一场系统性的、大规模的监守自盗。

在他的描述中,一条清晰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

第一步,利用院长职权,将馆藏的珍贵文物——特别是无人敢动的故宫南迁文物,指使专家鉴定为”赝品”。

第二步,将这些“赝品”以极低的价格,“划拨”给自己同时担任法人代表的:

江苏省文物商店。

第三步,再由其在上海开设拍卖行的儿子,将这些文物高价倒卖给国内外的富商和贩子,从中牟取暴利。

郭礼典在视频中称,被如此操作的国宝,多达:

上千件。

如果说,南京博物院的“名画门”还隔着一层“鉴定争议”的迷雾,那么郭礼典的举报,则让人想起了另一起更加触目惊心的案件。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前馆长萧元,一位著有《书法美学史》的专家。在2002年到2010年间,他用自己临摹的赝品,系统性地调换了馆藏的143幅名家真迹,包括齐白石、张大千和八大山人。

他从藏品库里拿走了143幅真迹。

又一丝不苟地,放回去了143幅赝品。

其中125幅真迹被他送去拍卖,获利超过3400万元。全案涉案金额,高达1.1亿元。

当守护者变成了最高效的盗窃者,当专业知识沦为最锋利的犯罪工具,整个体系的防火墙便形同虚设。这或许正是鲁迅先生的远见,他在近百年前的文章《谈所谓“大内档案”》中就曾断言:

“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把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把东西偷完。”

面对排山倒海的质疑和前下属的实名举报,80多岁的徐湖平在家中接受了采访。

他坐在古色古香的太师椅上,神态平静,给出了自己的“四不”回应:不了解、不参与、不经手、不专业。

事实上,在此前的一次公开演讲中,徐湖平曾为自己树立了一个无比清高的形象。

视频里,他对着满堂听众侃侃而谈:

“我当院长当了27年,我从来不在民间买一件东西。你们懂吧,这做官的诀窍。如果我买了,现在是检举的时代,他说你这个500万的东西,5万块钱都不值,他跟那两个私交,100万卖掉,他拿回扣拿了50万,我洗都洗不清,只有跳楼自杀。“

如今看来,他不是怕被检举,而是深谙此道。

视频最后,他把一切都交给了组织:

等上级调查结果。

然而,新华社记者的调查,很快让这份看似无懈可击的回应出现了裂痕。

记者查到的文件显示,1997年那份关键的划拨报告上:

有他清晰的签名。

而接收那批“处理品”的江苏省文物总店,他也曾是:

法人代表。

更不用说,那位以6800元买走《江南春》的神秘“顾客”陆挺,正是他担任会长的江苏省收藏家协会的顾问:

会长签字调拨,法人代表接收,协会顾问购买。

一个完美的流程。

这个闭环,不仅用来变现,更用来“镀金”。

就在《江南春》被低价“处理”前后,一个叫徐莺的女子开始崭露头角。视频资料显示,她对外一直以收藏大家庞莱臣的“曾外孙女”身份示人。

但她的真实专业,是:

植物病毒学。

在举报者的描述中,一条围绕“身份造假”的学术腐败链条同样清晰:

第一步:认假祖宗。在徐湖平的运作下,将毫无血缘关系的徐莺塞进庞氏家族的族谱。

第二步:学术洗白。凭借“庞氏后人”的假户口,让研究植物病毒的徐莺,硬生生将研究方向扭转为“庞家收藏”,并以此为题:

在中国美院拿到艺术史博士学位。

第三步:权威站台。2014年,在南博的一场重要展览上,时任院长的徐湖平亲自下场,向全场宣布徐莺就是庞氏后人,用自己的权力为她的假身份背书。

尽管早在2016年,法院就已判决徐莺的身份造假,但这条为她量身定制的“博士通道”,早已铺就。

5

如今,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的联合调查组已经进驻南京。

调查组进驻两天后,根据一些流传的视频,2025年12月22日晚10点,疑似多辆公务车辆包围了徐湖平位于南京后半山的别墅——一栋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民国建筑。

行动一直持续到23日中午12点半。

那栋平日极少开灯、被戏称为“像鬼灯一样”的别墅,前一夜灯火通明。有些视频声称,徐湖平夫妇及保姆被一同带走。

目前,这栋位于幽静小路尽头的民国别墅,迅速成了南京市民最新的网红打卡地。人们争相前来,对着那扇紧闭的大门拍照、直播,仿佛在围观一个巨大时代的荒诞落幕。

1959年,庞增和先生将家族的珍宝献给国家时,他所托付的,是一种能让文化血脉“传之千古”的信任。

66年后,这份信任的守护者,在自家那座同样是“文物”的别墅里,被带走了。时间的保险柜最终关上了,但代价是什么呢?

这种信任,是张伯驹捐出《平复帖》时拒收20万奖金的淡泊;是徐悲鸿夫人廖静文将丈夫1200件遗作全部捐出的无私。

这是中国捐赠者最朴素的高贵。他们不求金钱的回报,但求精神永驻。

可当传家宝变成拍卖图录上的冰冷编号时,我们伤害的,何止是庞家后人的心呢?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如何对待那些无私的奉献者。当时间的保险柜自己都开始监守自盗,当传之千古的承诺变成低价处理的生意,我们又该将民族的记忆托付给谁?

李宇琛的文立于尘

写于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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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声OPINION|南博《江南春》事件九大疑问,当用公开透明重建信任

CDT 档案卡
标题:南博《江南春》事件九大疑问,当用公开透明重建信任
作者:金宏伟
发表日期:2025.12.25
来源:风声OPINION
主题归类:南博《江南春》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南京博物院(以下简称“南博”)文物管理问题,于近期引发社会关注。收藏家庞莱臣(号“虚斋”)后人庞叔令在某拍卖行预展中发现《江南春画卷》现身,估价8800万元。经庞家后人举报,拍卖方撤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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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年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 图源:法治日报

该事件被披露之后,南博接受各家媒体采访时所呈现出的时间线为:1959年,庞莱臣之孙庞增和向南博捐赠家藏137件古代书画,其中包括仇英的《江南春画卷》。1961年和1964年,南博两次组织专家就馆藏进行鉴定,《江南春画卷》等5件作品被认定为“赝品”。1986年,文化部出台《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允许对“不适宜入藏”的文物进行退出处理。1997年,经江苏省文化厅批准,南博将含《江南春画卷》在内的5件“不适宜入藏”的书画划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以下简称“文物店”)。2001年,文物店以6800元价格将5件画作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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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发票显示,《仿仇英山水卷》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 图源:上观新闻

另据裁判文书网公示,庞家后人曾不止一次起诉南博。其中,2015年诉称,南博出版的《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以下简称“藏天下”)画册中,副主编庞某署名的《庞莱臣与“虚斋”藏画》一文将庞家后人描述为“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涉名誉侵权。案件经两审,人民法院判令南博、庞某停止侵权并道歉。

2016年,庞家后人再诉南博、南博原院长徐某名誉侵权,诉请称二被告于2006年出版的公开出版物中贬损庞家无偿捐赠之举。2007年,南博将庞增和捐赠的虚斋旧藏与香港商人合作进行94%的高仿克隆,对外销售。2014年,南博在《藏天下》画册中称庞家后人“败落到卖画为生的地步”,且该画册持续公开销售。案件经两审,人民法院认定南博与徐某不具有侵害名誉的行为特征。

疑问一:画作到底何时流入私人藏家之手?

前述名誉纠纷的判决结果与本次拍卖事件不具有直接关联性,本文不作讨论。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诉讼中,在南博任职且与南博同为被告的《藏天下》副主编庞某举证称:“2015年4月16日来源为《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的《收藏家庞莱臣的书画王国(下)》一文,以及2010年8月30日来源为《现代快报》的《艺兰斋珍宝探秘:所藏〈江南春〉镇馆之宝》一文,均证明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庞家后人于上世纪90年代出售给南京藏家。”(【2015】吴民初字第834号、【2016】苏05民终7170号)

2016年诉讼中,庞家后人举证称“《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仇英〈江南春〉卷考辩》一文,证明庞增和在1959年一次性无偿捐赠仇英《江南春画卷》在上世纪90年代被卖给南京艺兰斋陆挺”。(【2016】苏0506民初486号、【2016】苏05民终8170号)

两宗诉讼的证据内容,均指向《江南春》画卷已于“上世纪90年代”售予南京藏家,该时间点远远早于文物店外销发票所记载的“2001年4月16日,以6800元价格将5件画作出售”。

反倒是南博在官方《情况说明》中称:“上世纪90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该时间点,呼应了两宗诉讼的证据内容。

再有,上海收藏家颜明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其于1999年即在南京艺兰斋负责人陆挺家中见到该画作。颜明回忆,因货款事宜与陆挺见面,相谈过程中陆挺称:“让你们见识一件‘天下第一的仇英’。”随即,陆挺向颜明展示了《江南春》图卷。澎湃新闻的采访稿同样将《江南春》图卷的出售时间指向了上世纪90年代,而非2001年。

那么,这里的问题是,相关画作到底何时流入私人藏家之手?如果按照《情况说明》所称“上世纪90年代,我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系指划拨文物店,那么,在南博任职的《藏天下》副主编庞某,为何举证称《江南春》画卷已于上世纪90年代出售给南京藏家?

疑问二:庞某的举证疑问

同样据名誉纠纷所示证据,在南博任职的庞某举证称,相关画作系庞家后人出售给南京藏家。

如果庞某所言为真,这里的问题是,既然南博已于1959年接收了相关画作,庞家后人何时将画作取回并出售?

反之,如果庞某所言为假,那么在南博任职的庞某为何出具此种陈述?

疑问三:踩着生效时间点处置画作?

虽然画作捐赠时尚缺乏与文物入藏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基于行业惯例,南博在接收时就应当对相关画作进行真伪鉴定。那么,问题是:如果接收时做了鉴定,鉴定结果是什么?反之,如果接收时未做鉴定,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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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时任院长曾昭燏执笔给庞增和写的感谢信。 图源:财新

此外,相关画作的接收时间系1959年,专家组的鉴定时间为1961年。显而易见,“接收”与“专家组鉴定”的时间间隔非常靠近。换言之,既然刚刚接收该画作,即被专家组认定为“赝品”,那么南博基于何种原因继续保留“赝品”,而非退还捐赠者?

1999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五条规定:“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南博接收捐赠品的时间在《公益事业捐赠法》生效之前,因此我们不能苛求南博必然与捐赠者签署(或补签)捐赠协议。但是,南博处置相关画作的时间恰好在《公益事业捐赠法》生效之际,文物店售卖画作的时间点更是晚于《公益事业捐赠法》生效时间。在《公益事业捐赠法》已生效的前提之下,南博未征求捐赠人的意见即划拨捐赠品,文物店又在捐赠者不知情的情况之下直接售卖捐赠品。南博与文物店的行为,显有不当。

令人忧虑的是,二者为何踩着《公益事业捐赠法》生效的时间点处置相关画作?(《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于2018年生效,距离文物店售卖捐赠品的时间较远,因此本文暂不讨论该办法。)

疑问四:南博和文物店何以一卖了之?

文物鉴定,向存争议;笔者作为法律行业人士,不便施予评价。那么我们退一步,假定相关画作确系赝品,江苏文化行政部门以及文物店为何放任赝品流通于世?

南博在回应中称,画作处置系依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可是,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已进馆的文物、标本中,经鉴定不够入藏标准的,或已入藏的文物、标本中经再次鉴定,确认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建立专库存放,谨慎处理。必须处理的,由本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社会上的有关专家复核审议后分门别类造具处理品清单,报主管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妥善处理。”

这里的问题是,南博出于何种原因而未依法对相关画作进行“专库存放”?又是出于何种“必须处理”的事由而将画作划拨文物店?

再有,史学家陈寅恪曾言:“盖伪材料亦有时与真材料同一可贵。如某种伪材料,若迳认为其所依托之时代及作者之真产物,固不可也。但能考出其作伪时代及作者,即据以说明此时代及作者之思想,则变为一真材料矣。”据此,即便我们假定相关画作确系赝品,然考虑到画作之上承载着历代藏家的手笔和印章,显具重大研究价值。南博和文物店何以一卖了之?此种处置行为是否符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谨慎处理”和“妥善处理”?

疑问五:利益输送之嫌

作为文化事业机构的南博,将馆藏品划拨给下属的经营机构。

据媒体梳理,同意划拨相关画作的签字人徐湖平,时任南京博物院副院长,同时兼任文物店法定代表人。即相关画作没离开“如来的手掌心”,性质就由馆藏品变成了商品。

另据《沉痛哀悼陆挺先生:一位为收藏事业献身死而有憾的才子》一文显示,执笔人为徐湖平。还有,徐湖平曾为江苏省收藏家协会创始会长,而陆挺则是江苏省收藏家协会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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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的报道中也提及,南京博物院退休职工郭礼典,多年实名举报徐湖平在任期内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如贪污腐败、倒卖故宫南迁文物等。另外,举报内容还涉及原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韩建林。郭礼典称,韩建林就是徐湖平的保护伞,徐湖平曾将书画赠送给韩建林。

草蛇灰线,皆有利益输送之嫌。那么这里的问题是,一幅号称“天下第一的仇英”的《江南春》画卷,历经各代藏家之手,何以被鉴定为“赝品”,随即低价进入私人藏家之手?

疑问六:《江南春》拍卖疑云

前五个问题,是审查《江南春》画卷于当年的收藏流转情况。第六个问题则是,此次拍卖,送拍人是南京艺兰斋吗?如果不是南京艺兰斋,那么送拍人是谁?

庞家后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据其了解,此次送拍者系宁波人朱某。假设庞家后人所获信息为真,该画作因何流入朱某手中?

鉴于《江南春》画卷已经撤拍,那么该画作是保存在拍卖行手中,还是已退还送拍人?

鉴于该画作有可能牵扯利益输送,且案值高达8800万元,省监委是否应当及时固定证据?

疑问七:8800万拟拍品的疑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禁止买卖下列文物:(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二)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三)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四)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公告的被盗文物以及其他来源不符合本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文物;(五)外国政府、相关国际组织按照有关国际公约通报或者公告的流失文物。”

而关于如何定义“文物”,《文物保护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另据1950年颁布的《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之规定,文物中的“绘画”指的是:“前代画家之各种作品,宫殿、寺庙、冢墓之古壁画,以及前代具有高度美术价值之绣绘、织绘、漆绘等”。

即,无论是依据当下有效的《文物保护法》,还是依据1950年生效的《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仇英系明代的著名画家,《江南春》画卷作为其代表之作,应属文物,当无异议。

即便退一步而言,假定南博受捐的《江南春》画卷系赝品,那么该赝品系何人何时所仿?出自名家之手的仿品,在收藏领域并不罕见,且往往同样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和研究价值。此幅拟拍价高达8800万的画作,是南博所称的赝品吗?如果该拟拍品与南博处理的赝品并不具有同一性,那么该拟拍品从何而来?拟拍价近亿元的拍品,是否应当对其进行文物鉴定?

疑问八:拍卖《江南春》是否进行过审核?

《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文物拍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拍卖企业须在文物拍卖会举办前,将拟拍卖标的整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报审材料应当由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共同签署标的征集鉴定意见。”

据此,此次拍卖《江南春》画卷是否进行过审核?如果审核过?审核结果是什么?

反之,如未审核,基于何种理由可未经审核即组织拍卖?以至于偶然被庞家后人发现后又撤拍?

疑问九:其他被处理的捐赠品今在何处?

据南博的官方回应,当年一并处理了五件“不宜馆藏”的捐赠品。

如今各方的讨论焦点均在《江南春》画卷,那么其他被一并处理的捐赠品是什么?身在何处?是否应当找回进行重新鉴定和保护?

更重要的是,《江南春》画卷引发如此巨大风波,那么掌握其他被处理捐赠品的文物商人或藏家,是否会因担心涉案而私下损毁相关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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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注意到,有媒体采访江苏纪检监察部门,却被告知“相关问题需要找江苏文旅厅反映”。案涉亿万级别的多件文物,如由文旅部门主导调查,是否有利于及时发现文物流向和文物保护?以及,是否有利于查明画作处置过程中的问题?

结论

综上九问,此事件之所以引发关注,固然有公众珍视文化遗产的情感因素。更重要的是,涉及如此珍贵的文化遗产,且受赠者本应当是最可信赖的博物院,然而当公众直面事实的时候,却发现每一个环节都如雾里看花、迷雾重重。

最近一段时间,《大明王朝1566》重新回到人们的视线。剧中人杨金水说:“我可告诉你,有些事不上秤,没有四两重;可要上了秤,一千斤都打不住”。《江南春》事件动摇的是公众对我国收藏管理制度的基本信任。公众的担心,也早已不限于南博。

一句“相关问题需要找江苏文旅厅反映”式的官样告知,是否能够抚平公众的焦虑?当下,唯有建立最及时、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积极接受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与监督,或许能恢复公众的一点信心。否则,一个调查组,闭门调查一段时间,然后向公众发一个《情况说明》即算收官,那就是“张飞卖豆腐,人强货不硬”,绝对不可能实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最后,至于《江南春》画卷事件有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责任,相关机构和人员是否涉嫌违法犯罪,因目前尚无充分事实披露,法律分析为时过早,留待以后吧。

冰川思享号|南博藏画失踪,分明是一次恶劣的国有资产流失

CDT 档案卡
标题:南博藏画失踪,分明是一次恶劣的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职场黄皮书
发表日期:2025.12.24
来源:冰川思享号
主题归类:南博《江南春》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12月23日,澎湃新闻《独家调查|从6800元购买的顾客到8800万元的送拍人》的深度报道,堪称年末精彩大戏。

另据港媒报道,最新的消息是,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已被带走协助调查。

精彩着,疑惑着

读完澎湃新闻的报道,细细梳理,有几个问题萦绕脑间,不能散发:

一、1961年11月和1964年,前后6位专家鉴定为“伪作”的结论是如何做出的?

澎湃新闻引用鉴定专家之一张珩其后的手写报告,其中记有:“南博的文物共五万一千多件,鉴定历时两个多月,平均每天最多鉴定一千七百多件。采用的不是正规的鉴定方法,而是迫不得已的特殊方法。”

以一天工作10小时计,相当于3分钟鉴定一件作品,纵使张珩先生天赋异禀,难道没有头昏眼花之时,时刻清醒,绝无过失?

鉴定专家之一谢稚柳之子接受采访时称,在他父亲生前并没有听他说1961年的南京之行,“也没听我父亲说过这一《江南春》图卷的真赝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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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莱臣后人捐赠南博的《江南春》图卷局部(图/网络)

而根据郑重的《谢稚柳年谱》,并未记载谢稚柳先生1961年11月的南京之行。在1986年谢稚柳、启功等几位鉴定专家在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背景下来到南博鉴定书画,从目前的文献看,并没有提到这一《江南春》图卷。

那么我们可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有没有一种可能,那张鉴定结论是“假”的?毕竟,即便在科技不发达的年代,不法分子也可以造出真假难辨的假币。

窃以为,在科技不发达的年代,文物鉴定全靠经验和主观判断,这个行当“人”的因素决定一切,是“人”就会犯错误。此外,排除经济因素,文物鉴定的真假,就是个学术问题,因此真假可以争论,谁也做不到100%正确,有争议,只能选择“相信”谁,近乎是个信仰问题。

但正是这种不得已的似是而非,很可能给不法分子的不寻常操作留下空间。

二、“伪作”结论做出后,为何不及时通知庞氏家人?

这或许是早有人觊觎这个宝贝,也有可能是特殊年代做事方式的确“与众不同”,我们不能简单以今日之人情,圈套昨日之理法。

三、鉴定为“伪作”之后的几十年,该画作放在哪里了?

有可能是一直待在南博的仓库里吃灰,但有没有另一种可能,被人“借”走了几十年,一直在等着机会办“手续”,走合法化程序?

四、被鉴定为“伪作”的“仇英江南春图卷”,1997年调出南博的“江南春卷”,及2001年6800元卖出的《仿仇英山水卷》和2025年准备公开拍卖的仇英《江南春》卷,是不是同一作品?

澎湃新闻的调查发现,被鉴定为“伪作”的《江南春》图卷(鉴定评语上称为“仇英江南春图卷”),在以6800元卖出之前,就已经流出南博,到了私人收藏家手中,被视为珍宝。而1997年调出南博时,档案称为“江南春卷”,2001年的售出票据,售出文物名称是《仿仇英山水卷》,是改名了,还是根本就是两件东西?这如何解释?澎湃新闻引用艺术收藏人士的分析,不排除“先上车后补票”的可能。但也仅仅是“可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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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发票显示,《仿仇英山水卷》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图/澎湃新闻)

如果同一件商品(物品)乃至于一个人,至少三次任意改名换姓,即便没有猫腻,对公务机关出具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来说,也是极不严肃的。如果存心如此,那不得不以“阴谋论”视之了。就比如,如果有人要把“上海中心”改名为“上海商店”,你说他想干什么?

五、其余四“伪作”现在在哪里?

这个问题,估计还有更精彩的故事。

六、如果这次交易是一场私下交易,公众是否就丧失了一场观摩国资如何流失的资格?

毕竟,在文物买卖中,公开拍卖也只是众多交易方式中的一种。

国有可移动文物价值几何?

上述“六问”(其实不止,比如还有那个长期冒充庞氏后人的女人),说到底,是一件珍贵文物从私有到国有,再重新私有的各个环节,一不小心泄漏的荒诞不经。国有文物没个底数,这种荒诞还会继续上演。

2017年4月7日,国家文物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历时5年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万件/套。当然,其中已不包括上述走向公开拍卖的《江南春》图卷,它早就完成了“私有化”改造。

按文物级别统计,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文物)共计3856268件,分别为:一级文物218911件/套,二级文物551192件/套,三级文物3086165件/套,合计数量占比6.02%;一般文物24353746件,数量占比38.01%;未定级文物35863164件,数量占比55.97%。

几乎所有文物都是独一无二的,损毁了就彻底消失了,因此很多人相信文物都是无价之宝。

但实际生活中,文物交易每天都在发生,也就是说,许许多多文物实际上是可以标价的。一个比较可信的说法是,在馆际间进行借展的时候,为了保险,会对文物进行估值。据说国家文物局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文物估值标准,三级文物50万元,二级文物250万元,一级文物2000万元。

以此计算,中国国有可移动文物的价值,一级文物为43782.2亿元,二级文物为13779.8亿元,三级文物为15430.8亿元,中国国有珍贵可移动文物,总价值72992.8亿元。如果算上一般文物,未定级文物,保险公司愿意出的价格,总值当在10万亿元以上。

而亚洲艺术品金融商学院创始人、院长范勇先生2024年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的文物估值达到50万亿到2000万亿元。

范勇先生的评估,应该是考虑了销售价格的因素。

而不管是哪一种评估方式,得出的数据都十分庞大甚至骇人听闻。

我们一般人都以为各级国有博物馆都是清水衙门,没有几滴油水。殊不知这些博物馆里,放着中国压箱底的宝物,犹如《红楼梦》的史太君(贾母)的那些个箱箱柜柜,是不肖子孙们时刻惦记着的物件。

博物馆的“富有”程度,不是任何机构可以比拟的。须知,各级国资委管辖的国有资产,2023年也不过才371.9万亿元。如果以范勇先生估值国有可移动文物“50万亿到2000万亿元”计算,那么文物部门的“富有”,完全可以碾压国资委了。稍微啃食一点,不是“硕鼠”,而是“硕象”。

另类国资如何流失

放在各级国有博物馆里的可移动文物也属于国有资产。但它不像国有企业那样,具有很大的公共性。国有企业要频繁地与员工和公众打交道,不得不接受公众监督,即便如此,其中发生的腐败,也时有耳闻。

博物馆表面上也有公共性,但除了展出的少部分文物,大量文物存放在仓库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圈层化和专业性非常高,实际上相当封闭。除了极少数的几件小案子,何曾听闻过最近这种量级的大案子?

但从坊间传闻来看,博物馆(包括图书馆)的文物腐败,恐怕并不少见。公众号“呦呦鹿鸣”在12月23日发文“爱国学者刘军山捐献的2333件碑帖只剩876件?后人发声”,该文立刻引来陕西图书馆馆长的回应,但该文的几则网友留言,同样触目惊心,试转帖如下,真假自辨:

——我祖父严谷声于1950年将我曾祖父严雁峯及祖父两代人《黄园书库》的所有藏书计州十一万余卷全部捐赠给四川图书馆,当时西南军政文化委员会指派蒙字(应为“文”)通、杨啸谷、严谷声等组成接收小组进行鉴定和分类,最后鉴定结果:图书共31万余卷,其中珍本、善本及海内孤本共计五万余卷。祖父严谷声被特聘为川西省人民代表,后成为第一批四川省文史研究馆研究员。但是最近这几年省图书馆连目录都找不到了,图书馆一位副馆长居然问我为什么宋版书鲜有所见,岂不怪哉。

——1981年法门寺真身宝塔发现的宋元版大藏经经澄观老和尚等五老整理后交陕西省图书馆收藏。2006年韩伟先生主持编纂《法门寺考古发掘报告》时,多次要求查看这些藏经,被无情拒绝。近来年,每有研究者前去要求借阅时,陕图的回答是:没有这些东西!

——海外名家侯北人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捐赠安徽省(政府省)博物馆字画一百三十余幅,2000年发现这批捐赠查无可查,若有任何线索烦请留言告知,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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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豆包AI生成

——闻一多的堂弟闻钧天向浠水县文化馆捐献了150多件画作,到现在只剩下63件。

——我外公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捐赠了一百多幅珍贵书画作品给家乡,不久便出现在嘉德拍卖,其中不乏开国元勋的珍贵墨迹,后来是中组部出面叫停了一场丑恶的拍卖……

——还有泊头师范学校的齐学勤收藏的。她女儿齐昀在四处找人求助,不知道为啥到处拍卖的拍品有“河北泊头师范”。

——临时分管过宣传文化,陪上级客人多次去博物馆,镇馆之宝多年前被主要领导借走,直到他落马再无音信;其他值钱的出土金银珠宝,也好几件下落不明,也就七八年前的事。所以,馆里不是那些物件的安全地。

上述这些指控,未经相关部门查实,不能作为定论。但至少是一条条腐败线索,值得深挖下去。

箱底的宝物也得见太阳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个话放在博物馆也合适。

绝大多数可移动文物都具备高价值、携带和隐匿方便的特点,因而不管是影视剧还是现实生活中,可移动文物都是很多违法犯罪分子攫取的重要对象。从上文例举的众多例子看,也可以印证这一点。

那些心思不纯的官员凭借权势,将一件价值数千万的文物“借”来,摆在家中,从此落地生根,是多么容易,而要让他将一座价值数千万的公房供自己使用,他得花多少心思?

一般人喜欢文物,违法犯罪分子更喜欢文物。在一般意义上,文物比金银珠宝更有吸引力。

但文物的问题不在文物,而在对这种特殊的国有资产的保管方式。

比如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对捐赠者不尊重,捐赠者权益得不到保护,捐赠者无法参与文物保护。

比如,有意无意的账目不清。

比如,也存在与公司经营相类似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比如,迫于权势,“借出”文物而不敢索还。

所有这些情形,都指向普通公众与博物馆之间缺乏互动桥梁。

从法理意义上,我知道博物馆里的宝贝有我“一份”,但如何才能体现出我拥有的那“一份”?从博物馆的角度来讲,知道这是“全民”的宝贝,但“全民”在哪里?“全民”如果长期缺位,不法之徒就会鸠占鹊巢,化公为私。

但不管怎么说,从这次南京博物院的“仇英《江南春》案”,我们可以看出,它的恶劣程度远远超出了学术腐败,同为读书人,我只能给出4个字:

斯文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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