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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意见|26岁史上最年轻博导,原来取的是马克思的真经

By: unknown
15 December 2025 at 07:27
CDT 档案卡
标题:26岁史上最年轻博导,原来取的是马克思的真经
作者:项栋梁
发表日期:2025.12.14
来源:建设性意见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都知道西天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走十万八千里才能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现如今的学术之路,其实也颇有类似之处:

从本科开始一路修行打怪,取得硕士、博士学位、获得教职、熬过非升即走的考核期,晋升副教授、成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漫长的晋升路径和巨大的外部压力绝对堪比西天取经。

等熬到博导这一级,绝大多数青年教师都到35岁以上了。这都已经算是非常优秀非常顺利的学术大牛了。

北大的韦东奕够天才吧?以韦东奕的天纵之资,26岁博士毕业,34岁才评上副教授。

晋升学历可以凭天才➕努力提前通关,但晋升教职就不一样了,大家都是既有天分又很努力还顶着名校光环的学术大牛,知名高校的教职坑位就那么多,凭什么就你能一路超车提前拿到博导呢?

除非,你是在浙大读的博士。

是的,浙江大学,尤其是浙江大学的文史哲学科,有一条平步青云之路,可以批量成就30岁以下的超年轻博导。30岁不到就能成为顶尖985高校浙江大学的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足以让大家惊为天人。但仔细盘算一下,顶级的学术天才做到这样也还是有可能的:

22岁本科毕业,硕博连读5年毕业是27岁,再经过3年考核期,在学术新人层次普遍不高的项目基础上做出一些重大科研成果,30岁升个博导,虽然难度极高,但还是存在理论可能性的。

只是万万没想到,还能有26岁的博导!这一般就不是凭借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成就了。

闵超,1999年出生,18岁考上郑州大学马哲专业,22岁进入浙大读马克思原理专业硕博连读,4年即拿到博士学位(通常是5至6年)。

近日,26岁的闵超同学,啊不对,是闵超老师被录用为浙江大学“新百人计划”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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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术圈不了解的读者可能感受不到26岁当博导的震撼程度,我换个大家都好理解的场景打个比方:

一位顶级名校的青年才俊,在大学期间表现优秀,各种奖项拿到手软,做学生干部也表现突出,经学校推荐、组织考核,毕业后直接以选调生身份进入国家部委当公务员。这已经算是极其厉害了吧?选调生跨过三年基层服务期直接进中央部委。这个稀罕程度,相当于26岁博士毕业留在本校当研究员,已经是祖坟冒青烟的福分了。毕竟绝大多数高校招研究员都会从排名更高的大学招博士或者博士后,985的博士能进双非本科做研究员就乐开花了,留在本校的那是凤毛麟角。

但成为研究员,距离博导还远着呢。

26岁博士毕业直接留在本校当博导,相当于应届毕业的选调生直接招进国家部委给安排了一个处长的职位。这中间省去了多少年的努力,一步跨越了几个层级,大家可以掂量一下。

闵超老师,是有怎样突出的能力,做出了怎样卓越的贡献,才能拥有如此惊人的学术晋升速度呢?

我仔细查了几天,恕我眼拙,实在是没有发现。

毋庸置疑,闵超老师在他的专业领域很努力、很厉害,拿过很多奖项,发过不少论文,参与过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但他所有的这些成绩都是一位名校优秀博士生的正常水平。

首先看奖项

闵超大学期间荣获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省共青团基层基础项目大赛特等奖、省微团课一等奖、教育部“我心中的思政课”微电影展示全国一等奖和最佳表演奖等50余项奖项荣誉。

研究生期间,闵超荣获浙江省2024年度“三助岗位之星”优秀个人典型称号,全省共10人入选。

博士研究生期间,闵超发表的论文荣获学校研究生优秀成果一等奖,这是该院首次获得浙江大学文科类优秀成果奖。

以上这些奖项,一部分是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综合性奖项,一部分是“三助岗位之星”等励志奖项,还有一些是微电影展示最佳表演奖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归类的50余个奖项。

唯一的学术类奖项,是博士期间获得了学校文科研究生优秀成果一等奖。浙大马院在新闻里还特别强调,这是该学院首次获得这一奖项,看起来有点厉害。

但深入看一下,同期获得该奖项一等奖的,有12个人,研究生阶段的也有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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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这还是浙江大学内部的奖项。

从奖项来看,闵超老师是很厉害,但似乎也没有厉害到成为百年浙大第一人,中国史上最年轻博士生导师的程度?

再看论文

根据浙大官网的介绍,闵超读博期间发表C刊论文5篇,这被认为是学术研究能力拔尖的硬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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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顶尖高校文科博士生普遍2到3篇C刊的水平,闵超的论文发表成绩的确属于领先的那一批。但是,5篇C刊要说遥遥领先那可就够不着了。我简单做了下检索,举几个近两年的发论文高手作为例子:

华中师范大学国际政治专业王承禹,硕博期间发表6篇C刊,现为某省党校讲师、助理研究员。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刘雨婷,已发表12篇C刊论文。目前读博第5年,没听说提前毕业,更没听说做了博导。

同为马克思主义专业,复旦大学2020级博士生肖玉飞发表C刊论文12篇,博士读完5年才毕业,2025年入职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评定为讲师职称。

当然,学术能力评价不能只看论文,但既然浙大把闵超老师发表C刊论文数量当作评定其博导职称的重要因素,那咱们做个横向比较也算是合理的。

再看论文内容,以闵超博士最重要的获奖论文《马克思1848年法国革命研究与唯物史观的具体化转向》为例,我特意找来论文仔细拜读过。一直读到参考文献的部分,我惊掉的下巴还是没有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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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与1848年法国革命有关的文章,居然没有任何德文、法文或英文的参考文献。唯一一个德国作者的参考文献,读的还是1958年的中文翻译版。整篇论文只有3条参考文献,3条。

也就是说,闵超博士写作这篇论文没有参考任何与1848年法国革命以及马克思对这场革命之研究的原始文献或一手素材。

我的确是不知道马哲领域是怎么评价论文的,但我非常确定,在其它人文社科领域,这样的研究思路是肯定过不了开题的。

我找个对照论文给大家感受一下,同为浙江大学新百人计划年轻博导的江佳凤老师发表的论文《朱子“尽心”章诠释中的知行问题》,都是一万多字的篇幅,人家的参考文献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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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献,一手素材,再加上多角度的二手素材,这才是一篇正常论文应该有的样子,吧?

最后看项目

对青年社科人才来说,参与各级社科项目也是评定其能力的重要参考因素。

闵超读博期间深度参与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这在人文社科类博士生里面绝对属于一骑绝尘般的存在。

但有两点背景信息需要补充:

其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与主持,基本上都是由长江学者之类学术界大佬在把持,博士生的威望、资源,以及研究能力对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几乎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简而言之,导师能申到多高的项目,博士生就有机会参与多高的项目。

其二,在近10年,特别是近5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马克思主义相关的项目占比逐年提升,目前已经是毫无争议的人文社科第一大类别。

打个简单粗暴的比方,其它人文社科专业要取国家社科基金的真经得走十万八千里,马克思主义专业只要走二万五千里。

总而言之,闵超作为人文社科领域的青年教师,各方面研究能力都是非常优秀的,但要说成为全国最年轻的26岁文科博士生导师,只怕还有一些努力之外的因素。

旧闻评论|江科大不是受害者

25 November 2025 at 19:40
CDT 档案卡
标题:江科大不是受害者 | 舆论手札
作者:照相的宋师傅
发表日期:2025.11.25
来源:微信公众号-旧闻评论
主题归类:学术造假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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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媒体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对设局诈骗江科大的郭伟积攒了更多信息。他是江西吉安市永丰县石马镇人,当地上的高中,跟乡党说在上海发展。这个镇,也是小马云的家乡。个案衬托民风,或许当地人都想成为别人发财成功。

有媒体采访到了郭伟老婆,她透露郭伟被关在哪里哪里,但说到其他信息,闭口不谈。还有记者采访到江科大塞给郭伟的“开门弟子”,一个读博的人,发现了郭伟的不对劲,后来退学了。该肄业博士自称是郭伟的第一个受害者。

江科大成为记者采访突破的障碍,这是可以想象的。郭伟成为江科大办学历史上的耻辱印记,永远扯不掉,羞于谈论。还有一个实际情况是,江科大可能跟外界一样,对这个人的底细不清不楚,不知道怎么跟记者说。但这不代表江科大无辜。

郭伟在江科大申请了好几个专利,其中有副校长与教授列名,后者可能不知情,也可能是知道一点但参与分利,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到目前为止,郭伟是如何通过江科大科技处人才引进审查的,江科大必定清楚,但它就是不说。

一个好笑的情节是,俄罗斯工程院发了声明,郭伟确实在他们外籍院士名单上,已经暂停资格。据说是郭伟寄了一整套申请材料,就给过了,可见这个外籍院士的审查有多宽松。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与江科大首席科学家,都是郭伟骗局中的真头衔,散发真草台班子味。

郭伟在今年上半年,就被同行察觉材料造假,但因为碍于脸面,没有揭发。江科大否认郭伟事发,是因为申报院士时露馅。这个说法存疑,因为郭伟在其他场合表示过,他要申报院士。这可能是他的吹牛话术,因何事何人骗局败露,尚未明晰。

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江科大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江科大也是受害者。被揭露花费重金引进一个骗子,且校领导、校职能部门与院系全部失察,江科大人感到窘迫、耻辱是应该的,但江科大不是受害者,这么自怜与定性是不对的。

受害者之所以成为受害者,得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合法权益受损,二是维权或博弈弱势。江科大的名誉确实因郭伟受损,学校掌握的经费也被郭伟骗取,这是事实,但只有这些不足以让江科大成为“受害者”,因为它不比郭伟弱势,是强势一方。

江科大作为一个官方组织,掌握着各方面资源,比一无所有、单靠骗术傍身的郭伟不知要厉害多少。只因为江科大听信了什么人的什么话,将东郭先生奉为座上宾。江科大的一切损失,都是它自身的失职导致,这让江科大无法进入受害者行列。

自言是郭伟骗局的受害者,是江科大矫情的地方,或许是扮可怜求放过,来为后续的问责预热。将来,江科大在面对上级行政审查时,肯定也会拿出这个理由。但不管江科大的领导、科技处、学院受到什么处分,它都不是受害者,实际是郭伟的帮手。

【引用图已经艺术家秃头倔人授权】

四环青年|俄罗斯工程院中止郭某院士资格,这个院士有多“水”

By: elijah
24 November 2025 at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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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成功当选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让很多人好奇,该机构什么来头?它的实际含金量如何?为何会被郭某骗得团团转?

江苏科技大学前教授郭某被指学术履历造假一事,近日持续发酵。

据新京报,近日,俄罗斯工程院就郭某“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头衔争议回复称,郭某院士资格暂予中止,并对其提交的材料合规性进行审查。有关郭某的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此前,在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的郭某,被指只有高中学历。

相关消息引发广泛传播后,江苏科技大学发布情况通报称,已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将其解聘后报警,目前案件正处于侦办阶段。

但很多人认为,郭某的所作所为,不是学术不端,而是赤裸裸的诈骗。

经过媒体的多方核实,郭某活跃于学术领域的诸多头衔,大都是伪造的。

他能成功当选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让很多人好奇,该机构什么来头?

它的实际含金量如何?为何会被郭某骗得团团转?

CDT 档案卡
标题:俄罗斯工程院中止郭某院士资格,这个院士有多“水”
作者:布丁
发表日期:2025.11.24
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主题归类:学术造假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首先要说明一点,一个国家的最高学术殿堂,设置外籍院士,是很常规的操作。

但问题是,俄罗斯工程院是不是俄罗斯的学术殿堂呢?

俄罗斯工程院官网资料显示,俄罗斯工程院于1991年由俄罗斯联邦司法部登记为全俄公共机构,在2001年和2004年通过俄罗斯联邦国家认证。

俄罗斯工程院目前有1350名科学家、工程师等,包括来自全球30个国家的200余名外籍院士。

也就是说,俄罗斯工程学院,跟我们通常理解的XX(国字头)工程院,性质完全不一样。

它纯属民间机构,没有官方背景,但不能光凭这一点,就说它是个草台班子。

因为这类机构在其他国家,很多时候也都是民间组织。

今年4月底,美国国家科学院公布了新当选的院士和外籍院士名单,其中中国籍的外籍院士包括诺贝尔奖得主屠呦呦。

美国国家科学院也不是政府部门,而是民间的、非营利的、科学家的荣誉性自治组织,但其历史悠久,其外籍院士广受全世界科学家推崇。

所以,一个带“国”字头的工程院或科学院,它的地位如何,外籍院士含金量高不高,关键看它的门槛,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认可度。

其实早在2022年,“25位华人专家当选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的消息就曾引发关注,当时有网友评论“给钱就能评”。

去年2月,有B站博主质疑某些“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缺少过硬科研成果,也在网上引发关注和讨论。

从对外公布的参选条件看,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并非没有门槛。

比如,它要求“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要的、创造性的成绩和贡献”,“原则上年龄在45岁-65岁之间,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有能证明卓越专业水平的论文、专利、奖项等”。

但郭某能当选该院外籍院士,无异于狠狠打了它的脸。

俄罗斯工程院虽说跟《围城》中的克莱登大学不一样,不算山寨机构,是否是“给钱就能评”也有待进一步调查,但其审核把关方面,很难让人相信没有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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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在郭某事件之前,针对这类“国”字头工程院或科学院外籍院士的含金量,就有不少争议。

郭某今年仍以“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的头衔招摇撞骗,说明这类头衔在国内的市场仍不小。

去年4月,国内数十名教授当选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的消息,曾引发广泛质疑。

有媒体采访到代办机构,工作人员称可以申办包括“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在内的荣誉,费用大约在20万元-50万元之间。如果申报通不过,则不会收取费用。

在实际工作中,外籍院士的头衔,的确能给一些科研工作者带来项目和资金上的实际帮助。

比如此前某省科技厅发布的一份文件,里面提到,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的条件之一,就包括“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其他类别院士提请管委会审议)”。

这就导致一些人明知某些个外籍院士很“水”,为了利益也会拉下脸去申请。

说白了,“水院士”在国内之所以广受推崇,根源是整个社会对“院士”这类荣誉和头衔的无底线追捧。

国内评个院士难于登天,那就去国外找个容易评的外籍院士。即便要花上个几十万,得到的回报大概率会远超预期。

毕竟,负责引进人才、审核把关的,不一定是对应领域内的专业人士,很容易被这些头衔误导;或者即便知道这类头衔有猫腻,只要结果能实现“共赢”,也就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改变土壤,改进评价体系,含水量颇高的外籍院士,就一直会被投机客和一些高校、教授们盯着,也就还可能会有另一个郭某出现。

风声OPINION丨高中生当上高校首席科学家,哪些人需要负责?

By: elijah
24 November 2025 at 22:51

近日,网上广泛流传江苏科技大学郭某学术造假的相关消息。据网友爆料,郭某曾任江苏科技大学首席科学家、博士生导师,但实际上只有高中学历;此外,其简历中关于科研成果、奖项、荣誉等多处表述,明显与事实不符,涉嫌学历造假、学术造假、侵占国家科研经费。

针对这些网传消息,11月18日,江苏科大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学校已经启动调查程序,“经调查取证,认定郭某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已经按规定解除了与郭某的聘用协议,并对其团队师生进行了妥善安排。同时,学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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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发布情况通报 图源:学校官方微博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这一网络流行语,在郭某事件中变成了现实。如果网传信息属实,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骗子,究竟如何层层突破高校人才引进的审核机制,让本应严谨的学术聘任和监督体系形同虚设?他又何以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以教授、博士生导师的身份,从容开展所谓的“教学科研”,而未引起任何周围人的怀疑?

这不只是一起个体层面的学术造假事件,更是一面映照高校学术评价与监督机制运行失灵的镜子。有网友慨叹“这世界果然是个草台班子”,虽带戏谑却也反映了一个事实:如果制度本身运行失灵,那么“骗子”的出现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CDT 档案卡
标题:风声丨高中生当上高校首席科学家,哪些人需要负责?
作者:朱光星
发表日期:2025.11.24
来源:微信公众号“风声OPINION”
主题归类:学术造假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我们对于郭某这种学术造假的行为的处置,并非无法可依。事实上,从《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到《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形式上相对完整的学术治理规范体系。郭某事件的关键,并不在于对此类行为的规制“无章可循”,而是实践中“有章未循”或“循而不严”。

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的,均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第27条);若存在“多次实施”“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第28条)。

对此,高校有权也有义务依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对行为人作出包括通报批评、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辞退或解聘、撤职、开除等在内的系列处理或处分。

江苏科技大学的情况通报称已经解除了与郭某的聘用协议,但若郭某学术造假查证属实,则其凭借不端行为所获取的一切职称、项目、荣誉称号,都应被彻底撤销;同时,学校应当同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第29条)。此外,根据该办法第30条,学校还应当出具正式处理决定书,明确记载事实认定、处理依据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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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众尤为关切的其中一个问题,是郭某涉嫌侵占的国家科研经费该如何处理。对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13条明确指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规违纪违法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单位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

这意味着,对郭某所涉经费问题的追查,不应止于校内处理,更应衔接司法程序,由司法工作人员做进一步的查证和处理。

在该事件中,高校的失察也同样需要被问责。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高校对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线索,负有主动调查处理的法定义务(第14条)。若高校存在推诿塞责、隐瞒包庇、查处不力的,主管部门可直接介入调查(第37条);若因查处不及时、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为谋取利益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主管部门应当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并进行通报,撤销高校由此获得的相关权益(第38条)。

这些条款为高校在学术治理中的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众所关注的郭某案中高校相关领导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还有待继续查明事实。

此外,该案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如能查实郭某利用伪造的学历、学术成果等骗取国家科研经费,该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诈骗罪——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若学校相关人员存在共谋诈骗或收受贿赂等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或贿赂类犯罪。

一个高中学历的人,竟能凭借虚假包装在高校执教两年、带领团队、指导学生、获取荣誉与经费,我们不得不追问:究竟是骗子的骗术太高明,还是高校的制度太儿戏?

郭某事件还折射出当前高校学术评价体系的异化,对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帽子”而轻能力、重数量而轻质量、重结果而轻过程,当学术价值被简化为论文篇数、项目等级与人才头衔,就必然会催生急功近利之风,为“包装型”学者和投机取巧者提供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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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件中的郭某显然熟稔学术界的这一套评价体系,其各种光鲜亮丽、高大上的包装就是在对这套异化、扭曲的评价体系进行精准计算后的“完美产品”,并最终为自己换得不菲的物质回报。

在互联网如此发达、信息高度透明的今天,郭某不可能没想过自己编造的虚假背景会被网友识破,但他仍敢铤而走险,除了他个人的道德失范与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之外,更反映出当前学术不端惩戒机制的执行效果不甚理想。

尽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三令五申,强调高校教师要遵守学术规范,且明确规定了处分措施,但实践中部分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后,一些高校或科研单位出于维护单位声誉的考虑,倾向于“内部消化”、淡化处理,导致制度悬空,威慑不足。

当违规成本远低于预期收益,学术不端便异化为一种“高回报、低风险”的投机行为,郭某事件的发生也就不意外。

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学术诚信的维护,不能仅靠个人的道德自觉,更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与保障。唯有让每一份造假行为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让每一道审核关口切实承担责任,学术的殿堂才不至于沦为骗子的名利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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