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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见|如此欺负老百姓,谁给你们的权力?

By: elijah
16 December 2024 at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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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农村出身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家有柴火灶吗?

CDT 档案卡
标题:如此欺负老百姓,谁给你们的权力?
作者:魏春亮
发表日期:2024.12.16
来源:微信公众号“亮见”
主题归类:基层执法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我老家就有,两口大锅,灶里的柴火燃起熊熊大火,锅上的热气氤氲到整个厨房,锅盖一掀,馒头、大米饭和饭菜的香气四处飘荡,那是一家人的人间烟火,那是远方游子忘不掉的乡愁。

可最近看新闻,说河北邢台市新河县,一村民家中的柴火灶被贴上了封条,不允许用了。

灶台上交叉所贴的黄色封条上写着:

“燃气安全隐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气处”

贴封条的是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原因是该用户家中同一个房间内存在燃气灶和柴火灶,存在安全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封条今年8月份就贴了,不知道这家人到现在有没有把封条撕掉。

而该公司工作人员却底气十足,表示贴封条的做法符合行业规范,用户可以拆除柴火灶或者燃气灶,自由选择,但用户至今没有整改。

02

这就有意思了。

第一,燃气公司担心双火源造成事故,怕承担责任,可以理解。

但问题在于,你完全可以把气给停了,凭什么封人家的柴火灶啊?

口口声声说可以在柴火灶和燃气灶之间“自由选择”,你把人家的柴火灶封了,选择权在哪呢?

选择燃气灶,或者选择挨饿吗?

第二,一个燃气公司,顶天是个国企,哪来的执法权?

堂堂法治社会,国家执法机关是吃干饭的吗?轮得到一个公司来执法?

燃气公司可以且有责任对燃气设施做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可以要求用户整改,不整改的,也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停气。甚至,燃气公司也可以协助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证据。

但,一个公司,无权给老百姓的柴火灶贴封条,那是只有执法部门才有的权力。

贴封条的权力,一个公司哪来的资格?

03

最最搞笑的是,《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去询问“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新河县多个部门竟然都表示不清楚。

新河县政府不知道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邢台市政府政务服务热线不知道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新河县政务热线也不知道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而管理燃气公司的住建局,电话根本打不通……

连AI都知道的简单问题,在新河县和邢台市倒成了一个难题,真是天大的怪事和笑话。

新闻里说,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他问了燃气公司,他们说这(封柴火灶)是规范赋予他们的权力。

也许,燃气公司才是说实话的那个,有可能正是相关部门赋予了他们贴封条的权力,他们才敢这么肆无忌惮且理直气壮。

你很难想象,为了推动一点工作,政府部门竟然将权力下放给一个公司,并且在事发后装聋作哑。

这是公然带头破坏来之不易的法治环境……

04

为了规避安全隐患,可以封柴火灶,也可以停燃气,但他们却选择了前者。

很明显,正如知情人说的,燃气公司就是逼着村民用他们的天然气,挣村民的钱。

而且还是打着规定的名义,打着为你好的名义。

这是合法伤害权的新形态,话语权在他们手里,解释权在他们手里,只要他们愿意,一切都合规,一切都是替你着想。

不让使用“劣质散煤”,是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不准私自熏腊肠,还是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不准农民自己炒茶,是为了标准化生产……

他们瞎胡搞时,总是振振有词,理由总是冠冕堂皇。

《人民的名义》里爱学外语的陈清泉说得好,要想让高总赢,我就能找出让高总赢的办法。

解释权在人家那儿。

嘴上全是高大上的主义,背后全是没屁眼的生意。

05

小时候看古装剧,一直很不理解,两条破白纸,交叉着贴在门上,为啥就没人敢进去了?不是一推门就把纸弄破了吗?

长大了才知道,那哪里只是两张破纸啊,那分明是权力的化身。

人们怕的哪里是那两张纸,而是凝结在纸上的权力啊。

以前,这种权力只有执法部门有,现在,连一家公司都要染指这种权力,用在老百姓身上了。

狐假虎威,什么牛鬼蛇神、阿猫阿狗都敢往上凑了。

20万一平的豪宅,把厨房改成开放式,也存在安全隐患啊,那么担心安全问题,怎么不去贴封条?

他们不敢,那不是他们能拿捏的对象,他们就只敢欺负欺负老实巴交的穷苦老百姓罢了。

这帮孙子!

宾曰语云|燃气公司滥用“执法权”,村民柴火灶被贴封条!

By: elijah
16 December 2024 at 22:10
CDT 档案卡
标题:燃气公司滥用“执法权”,村民柴火灶被贴封条!
作者:宾曰语云
发表日期:2024.12.16
来源:微信公众号“宾曰语云”
主题归类:基层执法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近日,因为存在“双火源”安全隐患,河北邢台新河县一村民家的柴火灶,被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贴上了封条,引发争议,同时,“燃气公司有无执法权”的问题也激起了网民讨论。

12月16日,邢台市住建局双代办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件引发关注后,昨天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到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将柴火灶的封条撤了。该村民也积极主动配合,将柴火灶拆了;并明确,燃气公司当然没有执法权,已经对燃气公司负责人约谈训诫。

同一房间“双火源”

被巡查认定存安全隐患

12月14日下午,有网友发视频反映,邢台市新河县一村民家柴火灶被当地燃气有限公司贴上封条。现场视频显示,灶台上交叉所贴的黄色封条上显示有“燃气安全隐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气处理”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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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火灶被贴封条

邢台市住建局双代办向记者介绍,今年8月,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入户安检时,发现该村民家中同一房间内,安装了天然气还有柴火灶,也就是存在“双火源”,是一个安全隐患。

整改期未拆贴封条

燃气公司表示实际未停气

“根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不允许出现‘双火源’。村民解释柴火灶并没有使用,但是考虑到安全问题,工作人员当时下达了整改建议书。”邢台市住建局双代办介绍情况时表示。

据了解,贴封条前,燃气公司给了村民半个月整改期限。工作人员回访发现仍未整改,“担心村民会使用柴火灶,燃气公司在沟通过后,经过村民同意后贴上了封条。但是,一直没有作停气处理。”

进展:封条撤下,柴火灶也拆除

燃气公司负责人被约谈

双代办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引发关注后,12月15日,当地县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到村民家中进行调查,将村民家柴火灶的封条撤下,并对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法人进行约谈训诫。“为了杜绝安全隐患,村民也积极主动地配合,把柴火灶的灶口拆了,只保留了台面放些杂物。”

对于燃气公司贴封条的行为,双代办表示,“虽然是为了村民安全考虑,但燃气公司没有执法权,行为确实不对,有些偏激了”。此外,也有部分网民质疑燃气公司此举是为强制推进使用天然气,工作人员对此进行否认,“这个肯定没有,对于是使用柴火灶还是天然气,村民自愿原则,但就是一个基本安全的要求,绝不能在同一个空间存在两种火源。”

律师:“封灶”属行政强制措施

燃气公司程序违法了

观点A:封灶涉嫌程序违法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认为,燃气公司“封灶”行为可初步认定为“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即使该封灶行为视为行政处罚措施,该处罚的转委托也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此外,被委托进行行政处罚的单位、人员,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事业组织,其工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有能力行使执法权,并且正式的执法委托书还要向社会公布。“现有证据显示,燃气公司没有对外公示过被行政机关委托进行行政执法的信息,‘封灶’涉嫌程序违法。”

观点B:封条无法律效力

北京首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尚响军律师表示,燃气公司作为企业,主要职责是提供燃气服务并保障燃气使用安全,没有执法权。即使当地政府为此专门出台了《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不允许“双火源”的情况出现。据此认定存在安全隐患,燃气公司也不能代替政府执法部门对村民柴火灶进行封停,而是应该由相关政府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因此,燃气公司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前提下对住户使用封条,行为无效,也是越权、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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