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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琛|告别三月:我审故我在,你辩故你滚

2 April 2025 at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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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宇琛

三月,春回大地,按说该是万物复苏。但有些地方的法槌落下,却带着点倒春寒的凛冽。告别这个魔幻的三月,盘点那些法治舞台上的奇景,你会发现一条简单粗暴的逻辑正在上演:我审故我在,你辩故你滚。

这不是演习,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剧,主角们身份各异,有法官,有九旬老母,有“被指定”的被害人,还有一群即将拿着二维码的律师。

剧本第一幕,发生在河南南阳。

主角叫毕祺祺,是个90后法官。他妈冀廷梅,一个曾经带着乡亲们搞玉器市场发家致富、拿过各种表彰的能人,突然就成了“黑老大”。

连带着十几个亲戚,咔嚓一下,全进去了。

CDT 档案卡
标题:告别三月:我审故我在,你辩故你滚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3.31
来源:微信公众号“李宇琛”
主题归类:司法独立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毕法官觉得这事儿不对劲。母亲冀廷梅搞的市场,商户们交管理费,按材料里的说法,七百多个商户都站出来说“我们自愿的”,没觉得被强迫。可警方不信,非说这就是强迫交易,是涉黑,还放话威胁证人:

“你港片看多了,以为请律师有用?”

甚至连律师都被围堵,被称为“假律师”。

毕法官寻思,别人不顶用,亲儿子总得上吧。刑诉法和司法解释写得明明白白,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给近亲属当辩护人。这在法律圈,基本算道送分题。他把申请递到南阳淅川法院。结果,法院拿着这道送分题,愣是做成了一道:

奥数压轴题。

苦思冥想了一个多月,法院就是不给答复。上一级法院也打太极,“等回复。”

一个法官,想在法律框架内救自己的妈,发现自己被自己服务的系统给“等回复”了。这扇门,对他这个“内部人”都关得严丝合缝。

毕法官心里苦,但估计说不出。他爹妈被抓三年,他一直试图在体制内沟通,结果发现,越温和,越容易被当空气。

这扇门背后,可能藏着法院的难处。最大的难处,也许是怎么在不得罪某些力量的前提下,把程序走得像那么回事。

毕竟,南阳这案子,怪事不止一桩:七百证人不如几句恐吓,律师阅卷难,看守所玩失联,案子还能拆开审:

程序正义?那是什么,好吃吗?

所以,毕法官能不能给他妈辩护,这真不是法律问题,南阳法院在等什么?等风头过去,等大家忘了,等冀廷梅家属自己放弃?

毕法官的遭遇,像投入水池的一块石头,激起的涟漪不止一圈。

第二幕,舞台转到浙江温州苍南。

这里有个更魔幻的角色,叫王建东。他身兼被告人何华芳的丈夫和“被害人”双重身份。你说这剧本写得巧不巧?

更巧的是,王建东作为“被害人”,想在庭前会议说句良心话:“我没被骗,没损失。”

法院直接给他来了个指令,不准说你没被骗,也就相当于说:

你只能支持、赞成、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

任何不同意见,免谈。

这操作,让人梦回古代公堂——“大胆刁民,还不从实招来?不招就大刑伺候!” 

“兼听则明”的老话,看来没传到苍南。他们可能觉得,司法效率更重要。什么叫效率?就是大家都别废话,跟着检察院的调子走就对了。

王建东的律师想较真,提了管辖权、证据、公开审理这些基础问题。法院更干脆,直接把这些定义为“辩护意见”,然后以此为由:

剥夺了律师的出庭权。

这逻辑闭环了:被害人必须同意检方,律师质疑就是捣乱,捣乱就别来了。齐活。

所以你看,有时候,“被害人”这顶帽子,是你想摘都摘不掉的。你明明没觉得疼,有人非按着你说:

你疼,你必须疼!

第三幕,舟山中院。

九旬老母何英,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要给儿子林军丞辩护。儿子被控敲诈勒索,说是跟舟山首富和海航讨债讨成了敲诈。老太太不信。

法院规格挺高,常务副院长亲自坐镇。一开始也挺客气,法官同意老太太当辩护人,口头也答应了可以复制案卷。

老太太心里刚热乎一下,没想到院长王良军发话了:

“不允许复制,只能在阅卷室查看。”

法条上白纸黑字写着,亲友辩护人“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关键就在这“经法院许可”五个字。

解释权,看来牢牢掌握在院长手里。

于是,九旬老太太,得在十五天(扣除周末只有十来天)的庭前准备期里,每天跑到法院,一个字一个字地手抄堆积如山的案卷:

这哪是辩护?这是对老太太进行体能极限测试。

法律给了权利,现实砌了堵墙。这墙不高,但对一个90岁的老人来说,就是天堑。最终辩护效果如何?大概率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你看,法院可以让你辩,也可以让你辩不成:

手段多得是,总有一款适合你。

第四幕,视角拉到更宏观的律师群体。

安徽蚌埠司法局灵机一动,给律师们发了个专属“健康码”。以后,律师事务所出函,必须带二维码。法院、检察院、公安一看:

蚌埠律师,请出示您的二维码。没有码,对不起,您的业务我们不受理。

美其名曰,“压实律所管理责任,减少私自收案收费”。

这码,仿佛成了律师执业的紧箍咒。以前是认章不认人,现在是认码不认人。万一系统抽风,或者信息录入稍有差池,律师们就得在办事窗口前,体验一把“码到成功”或“码上失败”的刺激。

下一步,是不是要搞律师执业行程码、大数据轨迹追踪?想想都带感。

最后一幕,必须得提提“刑辩不过山海关”的新注脚。

辽宁阜新,退休法官刘学慧被控“滥用职权”。二十年前,他递交审委会后,按院领导指示给一个重病犯人办了取保候审。如今,领导隐身了,他成了背锅侠。

辩护律师李进、杜明怀想调取当年的关键卷宗,法院说:

“没有必要。”

开庭时,律师想发言,刚说几句,法官就开始警告。李进律师讲了十分钟,一次训诫,直接被请出法庭。下午,杜明怀律师更惨,五分钟内,八次警告,一次训诫,也被请出去了。

辩护席空了。法官问被告人刘学慧:“你是自己再请律师,还是我们给你指派法援?”

这效率,啧啧。

律师的作用,在这里被压缩到了极致——大概就是来证明一下“我们开庭了,有律师在场(过)”。

刘学慧想喊:“我要我的律师!” 但声音,可能飘不出那个“没有必要”调取证据的法庭。

把这些碎片拼起来看,你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法律条文写得越来越细,程序规定越来越全,但实践中,那句“我审故我在”的潜台词,似乎总能压倒一切。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有时像个巨大的黑洞,把本该属于公民的权利悄无声息地吸进去。

南阳的毕法官还在等回复;温州的王建东被迫“同意”;舟山的老母亲仍在手抄;蚌埠的律师预备扫码;阜新的刘学慧面对空席…他们都在各自的剧本里挣扎。

这出戏演到最后,主角光环似乎只打在那个高高在上的“我审”之上。至于其他人?无论是想说话的律师,喊冤的家属,还是试图自证清白的被告,剧本给他们的最终指令往往异常清晰:

你辩故你滚。

法槌落下,有时宣告正义,有时,也像重重关上的门。门外的人,看着门里模糊的光影,心里五味杂陈。至于那杆叫“公平”的秤,秤砣可能早就被锁进某个保险柜了,毕竟,当存在感依赖于审判的绝对权威时,异议的声音,自然就成了必须清除的噪音。

古老的铁门变成了如今更精密的玻璃墙,看似透明,却更难逾越。开锁和关门的手法确实越来越艺术化了,但最终指向的目的地,好像从未改变。然而,铁屋子纵然造得再精巧,密不透风,那偶然从门缝里泄露出来的光,或是几个清醒者绝望的呐喊,也足以让外面的人窥见几分内里的景象。毕法官的奔走,何老太的抄写,被逐律师的背影,还有那七百位证人的发声……

这些并非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它们是刻痕,是印记。

当“我审故我在”成为一种傲慢的宣告,“你辩故你滚”成为一种粗暴的驱逐时,总有人会记得,总有眼睛在看着。或许今日的力量对比悬殊,公道看似遥遥无期,但正如黑夜里无法完全禁绝星光,至少,三月的这些喧嚣与被压制的喧嚣,让我们听到了沉默被打破的声音,哪怕微弱,哪怕艰涩。至于那杆叫“公平”的秤,它或许蒙尘,或许被藏匿,但总有人记得它应有的模样,并在寻找让它重见天日的机会。

写于2025年3月31日

李宇琛|蚌埠律师有了新的健康码

By: unknown
31 March 2025 at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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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李宇琛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3.30
来源:李宇琛
主题归类:你法我笑
CDS收藏:人物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蚌埠的律师们,今天迎来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消息:他们有了自己的健康码。这是司法局特意为他们设计的一款专属二维码。没有这个码,无论你再敬业,再专业,你出具的律所函也:

无法被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立案受理。

这张通知书不无自豪地告诉律师们——

“为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有效减少律师私自收案收费问题发生,现决定推行律所出具律师事务所函二维码制度。”

这句话读起来,总让人想起了社区工作人员在新冠期间那句熟悉又亲切的:请您出示健康码!

五年过去,蚌埠司法局或许觉得:

天下大势,唯码不可破。

生活如此,律界也当如此。于是,“有码走遍天下,无码寸步难行”,一夜之间成为蚌埠律师圈子里的共同心声。

乍一看,这个制度似乎真有点道理,律师办案凭证扫描即知真假,简单明了,的确方便。然而细想之下,却忍不住浮现一个奇妙的画面:律师们举着手机,焦虑地等待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扫描自己手里的二维码——扫码成功则畅通无阻;扫码失败,场面立刻变得尴尬,仿佛这个码变成了:

律师执业的生命线。

此前,有律师朋友抱怨司法行政机关喜欢折腾,新规不断,今天要求盖章,明天要求备案,后天又要扫码,每次改变规则都要重新适应,就像每天被告知不同的路线去上班,原本熟悉的路却越走越陌生。

也许司法局想借助这一小小二维码,建立起一种更高级别的信任机制,但问题在于,人与人的信任若需要一张码来鉴别真伪,那种信任恐怕也只是脆弱的一层薄膜。

更有趣的是,二维码里的信息一旦与代理案件的信息不匹配,律所和律师们瞬间成为了私自收费的:

嫌疑人。

事实上,这项政策似乎只是增加了一个新的行政环节,让本就疲于奔波的律师们再度增加了一道奇怪的手续。以前律师们是见章办事,现在变成了:

见码办事。

不知道下一步会不会进化成人脸识别或是声纹验证,让大家彻底步入科幻时代。

也有一些观点认为,现在的司法行政管理,越来越接近生存游戏了,只有在不断折腾和考验中活下来的律师,才能笑傲江湖,成为最终的蚌埠律师王。

无奈归无奈,码还是要扫的,路还是要走的。或许蚌埠司法局觉得,律师群体太自由,需要给他们一点适当的束缚,二维码恰恰就是一个完美的工具。这样一想,似乎一切都有了逻辑,健康码证明你身体的自由:

律师码检验你执业的自由。

而司法局则站在背后,怡然自得地看着每一次扫码成功或失败,感受:

权力与技术完美结合的微妙满足感。

于是,蚌埠的律师们之后每天出门,口袋里除了执业证,还必须揣着一个新码。他们或许内心不情愿,但面上依旧保持着平静,仿佛早已习惯了这样荒唐的常态。毕竟,谁还没有几个必须扫码才能继续生活的日子呢?

李宇琛|法律是讲道理的,但法警不讲

By: unknown
14 March 2025 at 13:26
CDT 档案卡
标题:法律是讲道理的,但法警不讲
作者:李宇琛
发表日期:2025.3.13
来源:李宇琛
主题归类:法治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刚才看到邵玉娟律师发微博称,她在河南杞县法院付集法庭,因复制鉴定意见的问题被书记员叫来法警,手机被抢,三名法警不出示证件、不拿执法依据,就把人按住、给打背铐、殴打,随后又把邵律师拖到执法局办公室:

继续打。

目前我朋友圈里众多律师接力转发此条微博,追问当地部门。

我看到这个消息,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不久之前在锡林浩特法院门口弥漫的辣椒水味道。彼时,几位律师刚在安检处质疑“根据哪条法律不能带手机”时,法警二话不说就喷辣椒水、抢手机、抢律师证。律师们当场被辣得视线模糊,疼到在救护车上:

直跺脚。

这样的画面,看一次心惊一次。法律到底是讲道理的,可当场能不能讲得通,不好说。

法警的脾气似乎比辣椒水还冲,律师们拿法规、规定去沟通,人家一句话怼回:“不按我们的规则办,就出去。”有人问:“‘你们的规则’?不是法律的规则吗?”法警说:

“对,就按我的规则。”

讽刺吗?当然很讽刺。法律体系明明早已完善,刑事诉讼、律师法、安全检查规定……每一条拿出来都是白纸黑字、盖着国徽印。可实际在一些基层场域里,却是另一套“我的规则”。这些规则藏在某些人的脑袋里,说出来等同于“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白纸黑字的一套,扔到墙角落灰去了。

在锡林浩特,几名律师的眼睛被辣椒水喷得火辣辣,视线一度模糊。据后来的诊断书显示,三位律师双眼、眼周都有烧伤。其中一位还出现:

角膜上皮损伤。

那一刻,他们体会到了“疼得想随便签个字,只要能结束痛苦就行”的绝望。这何尝不是某种文明的倒退:律师原本是为了维护正义与公民权利而存在,结果却先被身着制服的法警袭击:

以维持秩序的名义。

更可怕的是,受伤律师报警后,当地公安竟称“不予立案”,一句“此案不属于他们管辖”,就把问题推得干干净净。几位律师联合署名要求公开道歉、追责时,当事法院没有任何回音,也没有一句解释为什么要喷辣椒水、为什么要抢夺律师证。就连那张挂在安检大厅里的“废止已久”的2004年旧规,也在事后神秘消失。它曾是他们对外宣称“这是依据”的唯一文本,如今被拆掉,仿佛案子和辣椒水也能一起消失似的。

同样的剧情,如今又在杞县法院重演。

只不过,从喷辣椒水到直接殴打、上背铐,似乎升级了暴力的手段。对方也没有拿出哪条哪款的“法条”证明自己的正当性。倒是拳脚和冷冰冰的手铐让律师切身体会到了法警不会跟你讲道理。

有人说,法庭是一国司法尊严的象征,讲理、讲事实、讲公平。可偏偏总有些人喜欢往“理”里头塞点“私货”,让讲道理的地方变得寸步难行。律师在法庭上要做的事很简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记录法庭过程,核对证据材料。但在某些地方,你要先过一道“你们的规则”考验:手机要不要上交?能不能带进去?复印卷宗是不是冒犯了谁?质疑规则是否合法会不会引来辣椒水……

就像锡林浩特法院门口,有律师眼看着安检大厅里贴着一份2004年版且已经被废止的所谓“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堂而皇之挂在墙上当“法律依据”。当律师要求给个说明时,法警却说:

“没必要向你解释。”

律师说:“那请出示证件。”法警又冷笑一句:

“我让你看警号。”

随后,开喷辣椒水。

法警应该干什么?维护法院秩序,确保审判安全,而不是随心所欲、借着制服之便踩在法律头上。可现实中却冒出了另一个问题:普通公民或者律师被法警喷辣椒水、戴背铐、殴打后,再去公安部门报警,却往往碰上“相互推诿”、“不予立案”等情况。原本依法维权都变得困难重重,这让人不禁怀疑,法律还在吗?规则还在吗?

在案发现场,法警拿着辣椒水或者挥拳的那一瞬间,就像变成了另一个“法律”:当你问他“根据哪条法律执法”时,他只会用拳头或者喷雾告诉你,这里没那么多道理好讲:

我说行,就是行;我说不行,就不行。

管你拿着律师证还是公民身份证,都得给我上交。在一个原本该“讲理”的地方,不讲理反而通行无阻。

万幸的是,尽管有人被喷,被打,被抢手机,还有人愿意把这些事情掀到阳光底下。一条微博、一则新闻,就是刺破黑暗的针。虽然未必能在第一时间改变现状,但至少让更多人知道:在有些角落里,还暗藏着如此粗暴的“私刑”;而某些维权之路,其实比想象中更曲折。

回到这句标题:“法律是讲道理的,但法警不讲。”法律在纸面上从来都是明明白白:任何强制措施都必须有正当程序,任何搜查、扣押都需要正当事由。当律师在履行职责时,更需要得到基本的尊重与保障。这都是写在法条里的应然。

可惜,在某些司法实践中,书面条文抵不过现场的:

几瓶辣椒水、几记捶打。

锡林浩特的律师说,他们最后收到了“不予立案告知书”;杞县的律师说,她被突然带走殴打,连法警的证件和执法手续都没见到……当事人一遍遍给大家上演“如何将法律抛诸脑后”——看似极端,却并非个例。因为只要惩戒缺席、追责无门,下一次还会有“辣椒水”或更严重的暴力继续发生。

法治的尊严,不是镌刻在法院外墙,也不是印在法警制服上,而是写在一个个合法、合规、透明的程序里。无论是法院、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都应该以敬畏之心对待法律,让权利受到真正的保护。倘若法警“我的规则”凌驾于“法的规则”,那就是违法滥权;如果发生了殴打还可以毫无顾忌,一告就被挡回,那就是执法者与某些司法环节的双重失职。

此刻,杞县案的结局还未见分晓;锡林浩特案里,律师们已经提出控告和要求追责。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有关部门能正视此事,依照法律对打人的法警作出应有处理,对受害律师给予合理补偿。至少,让“法律是讲道理的”这句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能在现实中站得住脚的根本。

因为,在我们的社会,只有真正维护法治与公义,才配称之为“法庭”。否则,喷人的辣椒水与打人的拳头,会破坏的不仅是一个律师的眼角膜,更是社会对司法底线的信任。

无论是哪个省份、哪个地方,法警们都该记得:制服并不代表可以任意行使暴力,法律面前无制服特权。如果法警只服从“我的规则”,那么法律的尊严又何在?同样的疑问也留给那些将来想要继续喷辣椒水、挥拳头的人,若这把辣椒水瓶最终被问责,会不会影响你下一次再喷人?如果不会,那法律的脸面又该往哪儿搁?

愿每一位为法治奔走的律师,都能不再担心突然被“依法喷”或“突然挨打”;也愿那些打人的法警,早日明白,法庭本该讲理,不是用来打人的。

写于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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