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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花溪杜甫|张家界爱国贼的表演算不算寻衅滋事?

By: elijah
13 October 2025 at 22:21

1,一场突发的“爱国冲突”

2025年10月9日,在湖南张家界天门山森林公园,

一支韩国旅游团,其导游手持一个带有韩国国旗元素的小旗子,跟过团的都知道,这是防止走失。

我们看导游手上的旗子是红底的,其实就是一个引导手帕,并不是真正的韩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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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这个时候窜出来一个穿黑衣戴黑帽戴墨镜的中国男子,胸前还挂着个运动相机。拦着导游不让走,而且态度很强硬,甚至还报警了。

要求导游收起旗帜,并说“中国地界不能出现外国旗”。

最终,导游还有一团的游客要带,游客也觉得尴尬,跟这种人哪里耗得起,于是收旗离开。

CDT 档案卡
标题:张家界爱国贼的表演算不算寻衅滋事?
作者:徐鹏1
发表日期:2025.10.13
来源:微信公众号“浣花溪杜甫”
主题归类:极端爱国主义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2,当爱国变成一场表演

在国庆期间,五星红旗在全世界飘扬,很多人都感觉到自豪了骄傲了,可为何却容不下别人的一面旅游旗子?

这个黑衣男子胸前的运动相机,就说明他是有备而来,是故意找茬,刻意表演,打造爱国言论,然后好起号,进而直播带货。

这跟之前的战狼战马铁头U型锁有什么区别?

打着爱国的旗号,却行着碍国之实。所以说些货色就是纯粹的爱国贼。

用爱国来博流量,却对国家的发展造成阻碍。

3,张家界和韩国游客的双向奔赴

不扯太远,就他的这个举动对张家界的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

因为韩国是张家界最大的客源国,2024年就贡献了28万人次,超过入境游客的三成。景区配套有韩语标志,韩元支付,韩语摄影师等服务。就是为了方便韩国游客。

为什么韩国人如此热衷张家界?

在2001年韩国观光社社长赵洪奎就说“人生不到张家界,百岁岂能称老翁”的名言,这颇有点“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的感觉。

甚至旅行社还打出了“孝顺父母就送张家界旅游”的广告。把张家界旅游和孝顺父母绑架在一起。张家界成为韩国人眼中的孝道圣地。

这也是营销鬼才想的办法,效果出奇的好,在韩国形成社会风潮,互相攀比,于是越来越多的韩国人来张家界旅游。

4,一个爱国贼,毁掉了多少努力?

能形成这种社会风潮是何其难得,这么多韩国人来到张家界,吃住玩,会产生多少消费?带动多少餐饮、酒店、门票、导游、纪念品生意?

而且影响还不只是韩国游客,其他国家游客进来也要掂量掂量,面对这些U型锁,头够不够铁。

我国这两年来对很多国家都单方面免签了,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吸引外国人来中国旅游,带动消费。

而张家界吸引韩国游客,可以说是做的非常好。真正做到了双向奔赴。

但现在这件事,已经上了韩国的新闻了。 有这种爱国贼在,真膈应人,韩国人在做旅游决策的时候,也会参考一下当前的新闻热点,发现张家界冒出这么一个U型锁,即使背上不孝的骂名,也可以以安全和尊严为由,不来张家界。

即使损失10%的韩国游客,那有多少宾馆民宿将挣不到钱?有多少餐馆将减少营业额?又会损失多少门票?

从景区到餐馆住宿,都被这个U型锁、爱国贼坑惨了。

5,寻衅滋事的爱国

这个U型锁还想靠着这段表演起号,没想到,发到网上,基本都是骂他的,起自己的号,砸别人饭碗。

他大义凛然的样子,真的好像一个傻逼。他自己却觉得他是个英雄。

而他的这个动作,干扰了旅行团的正常工作,影响了张家界旅游的声誉,损害了旅游相关产业的收益。这算不算寻衅滋事呢?

为了挽回韩国游客的信心,要不给他搞一个寻衅滋事?

真正的爱国,不只是口号,而是大的格局。

让更多人到中国来旅游,喜欢中国,让更多的旅游从业者受益。

爱国不是表演,更不是为了流量。

当爱国变成生意,他们就只会想着怎么挣钱,而会忘了初衷。

法度Law|游客在国内景区要求他人收起外国元素“旗帜”,有无法律依据?

By: elijah
13 October 2025 at 21:54

国庆长假期间,网曝湖南张家界发生了一起“不收旗子就不让走”的事件。

视频显示,一名黑衣男子认为一名绿衣男子手持的旗子是韩国旗帜,遂将其拦住并要求他收起来,并称“这旗子不收,我不可能让你走”“我报警了,我们等警察过来”。

据爆料,绿衣男子疑似是韩国旅游团领队,其解释称“这是手绢好不好,这是手绢”“你让大家评评理,这是国旗吗”。

最终,绿衣男子收起了涉事物品。

CDT 档案卡
标题:游客在国内景区要求他人收起外国元素“旗帜”,有无法律依据?
作者:赵果
发表日期:2025.10.13
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度Law”
主题归类:极端爱国主义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事发后,黑子男子的行为引起热议,其做法究竟有无法律依据?是否涉嫌违法?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向“法度law”表示,从相关视频、图片来看,绿衣男子在张家界景区所展示的旗帜在尺寸上明显比韩国国旗小,至多只是以韩国国旗为主要设计元素的旗帜。导游在展示该旗帜时,只是在起引导、标识作用,明显不存在对张家界或者湖南“宣示主权”的意思,不违反中国《国旗法》及相关规定。

邓千秋律师认为,黑衣男子予以拦截、阻挠的行为,扰乱了景区内正在进行的旅游活动秩序,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向“法度Law”分析认为,从现行法律看,我国并没有禁止外国游客在景区展示本国国旗或带有本国国旗元素旗帜的规定。若外国政府代表团、驻华机构在公共活动中正式悬挂、展示外国国旗,一般需依外交礼仪规定报备;但普通旅行团或游客为方便识别团队而使用带有国旗元素的导游旗帜,属于日常活动范畴,并不涉及国家主权象征意义。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该领队或导游的行为并不违法。

“反观黑衣男子一方,其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非景区管理方或执法人员,无权以‘维护国家尊严’为由干预他人合法行为。普通公民并无执法权,要求他人放下旗帜或强行制止,均缺乏法律依据。”刘凯律师说,“如果黑衣男子仅以言语表达不满或劝阻,例如说‘你不该打外国国旗’,这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范畴,不构成违法;但如果行为升级——例如强行抢夺旗帜、推搡、辱骂甚至对他人实施人身攻击,则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若行为过激、造成身体伤害,甚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

刘凯律师指出,“爱国”应当理性、有边界。国家尊严和国旗尊严的确受法律保护,但这种保护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实现。普通公民无权对外国人或他人采取“民间执法”式的干涉。任何“以爱国之名”实施的暴力、侮辱或抢夺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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