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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人物|单亲妈妈,带两个女儿住进烂尾楼

By: unknown
9 December 2024 at 13:57
CDT 档案卡
标题:单亲妈妈,带两个女儿住进烂尾楼
作者:谢紫怡
发表日期:2024.12.2
来源:每日人物
主题归类:时代的一粒沙
CDS收藏:人物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那是一间位于山东临沂的,未完工的公寓。

34岁的林夕,和她7岁、9岁的女儿住在这里。她们需要攀爬22楼,绕过被锁住的围栏,不断向外面寻找水、电。

秋天,孩子们泡在塑料桶里,用热水和凉水混着洗澡;冬天,她们一周一次前往大众浴堂,一个人十五块。刚搬来时,这里没有门、没有窗户,穿堂风呼啸而过,她们在帐篷里度过了寒冷一夜。是邻居们的呼吁,施工队给她们装上门窗,她才有了家里的钥匙。

林夕每天都在视频平台分享入住烂尾楼的生活。直到第66天,一切迎来转变。烂尾近一年的小区复工,她们家也开始动工了。

在这个过程中,有人对她表示感谢,认为她的态度影响了复工进程,也有人冷嘲热讽,为什么非要住在一个没有建好的屋里?林夕说,“没有人有权力指责我,这本来就是我的房子。”

事实上,拥有属于自己的家,她奋斗了23年。这是一个关于坚韧和希望,一个如何从无到有,一点一滴建造起自己避风港的故事。

以下是林夕的讲述:

第一夜,1个帐篷,母女三人

8月31日那一天,我带着女儿们,搬进了我们位于22楼的家。

两个女儿,一个二年级,一个三年级。我2021年买房,就是希望我们仨能有个安定的容身之所。毕竟我14岁就步入社会打工,一直都在外面漂着。当时看好这个房子,也因为它离学校近。孩子们入学后,我们租的房子一直都在学校周围。

原定的交房日期是今年1月30日,有4栋交付了,剩下十几栋都没完工。我的那一栋,室内精装修大概完成了80%,就再没动过了。差不多每隔4、5天,我就骑着电动车,过去看工地上有没有人干活。明明知道没有动静,我还幻想屋里面会不会猫着一个人正在施工。来一次绝望一次,但如果不来的话,心里更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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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带着女儿住进了尚未完工的家。图 / 讲述者提供

有一次我进去楼里看,发现一屋子的建筑垃圾都没有人动,就打扫了一下。当时心里还嘀咕,要不是没有安装上下水,我挺想住进来的。谁知道没过几天,我就收到房东的信息,说那个房子我住了两年多了,他决定不再租了。

房东知道我买了房子,也知道我的房子烂尾了。他不忍心直接打电话,而是选择半夜11点多给我发消息。我看完后哭了一晚上。临沂市的房租价格是1200块往上走,租的这个房子是回迁房,月租只有740元。我确实没有经济能力去租房了,再便宜的房子也不好找,怎么去找?

最近这两年,我一直靠做各种零工挣钱。我曾经做过搬运工、装卸工,比如搬半天书,可以拿150块钱。工作的时候,母亲会帮我带孩子,作为回报,我会给她一笔钱。但后来,她突然撒手不管了。为了更好地照顾孩子,我从今年6月停止了工作,自然也断掉了收入来源。

我看中了一个月租500块的房子。它在阁楼上,只有一张床,没有热水器、也没有空调,什么都不方便。毕竟还带着两个女儿,我觉得环境太差了。

我想,如果去租这样的房子,都爬上7楼了,我为什么不带着孩子爬到22楼。至少每个月不用再交房租。更何况,我烂尾的家里还大、还明亮,客厅、厨房、卫生间都是贴了瓷砖的。无非就是没有门而已,去工地捡几个大木板挡起来,不是也一样吗?租阁楼还不如住烂尾楼,我就这样下定了决心。

我忙着赶紧把东西搬完,好跟房东交接。连着3天,我每天都在骑电动车搬家。那些锅碗瓢勺,我一小袋一小袋包起来,每天来回十几趟,晚上趁女儿睡觉了,我也还在搬。零碎的东西我陆续拿到了楼上,还有像洗衣机、种的花花草草等重物,没时间往上运,就直接放到了地面。从进单元门到电梯口、楼梯间,全都摆满了我杂七杂八的东西。

8月31日晚上7点,我终于把东西全部搬过来了。但那天不知道什么时候,电梯突然停了。北方的秋天,天黑得早。我和孩子们摸黑打着手电筒,爬到了22楼。我们都没有吃饭,家里什么都没有,考虑到吃得方便,我点了华莱士的外卖,10块钱2个汉堡的那种套餐。

我永远都忘不了搬进新家的那一天。白天就下着大雨,等晚上我们爬上楼的时候,已经是狂风暴雨了。我淋着雨下去给孩子拿了外卖。两个孩子坐在没有门窗,没有灯光的环境当中,吃着汉堡。她们平时很少吃汉堡,我问好吃吗,她们“嗯”的声音很小,点了点头。我翻看那时候的视频,都很想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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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新家的那天,外面狂风暴雨。图 / 《结婚礼服》

家里没有床,帐篷是我提前在网上买的。我寻思可以买一个大点的,就看中了一个2米4乘以2米4的帐篷,构想着里面不仅能容纳我们三个人睡觉,还可以放一个小桌子,白天她们能在里面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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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在网上买来睡觉的帐篷。图 / 讲述者提供

那天晚上,环境还是比我想象中更严峻。我们钻进帐篷里面,听到客厅和入户门吹着穿堂风。捡来的木板卡不住风,我又用梯子和塑料置物架一起挡在门口。风很大,整个屋子里面都是风。我们没有家具,狂风把装东西的袋子吹得咣咣响。我一点也睡不着,这就是住进来的地方吗,没有门和窗,屋里还那么冷。

我问孩子们怕不怕,她们说不怕,如果坏人上来,爬到22楼都得累死。

第二天,我去买了煤气罐、煤气灶。电梯还是没有开,我分别把它们扛了上去。煤气罐得放在肩上扛。后面几天,楼下的东西,我都慢慢搬了上去。

22层,120斤水

开发商最近一次的承诺是12月30日交房。我愿意再相信他们一次,因为我和女儿们,真的需要一个温暖的环境,来度过一个寒冷的冬天。

刚住进来时,这里既没有入户门,阳台还是半封闭的,确实很危险。由于我是唯一回来住的人,邻居们知道了以后,要求施工方必须给我家装上门和窗。入住的第八天,门和窗安上了。又过了四五天,门上装了锁,我终于有了自家的钥匙。

好不容易住进来的家,还需要克服很多困难,才能在这里生活。

每天早上6点起床,我会准备一些简单的早餐,比如煎面饼、下面条,或是煮个粥。去买菜的时候,我就买当天能吃完的菜,一天只买五块钱的肉。收拾得差不多,就又准备做晚饭,以及接女儿们放学回家了。

如果有电,全靠运气。安装大门的那几天,我们用上了临时电,之后家里即使偶尔来电,也经常发生断电的情况。住了一个多月,电梯也仅仅开过几次。

平时,我都用煤气灶炒菜,去楼下的充电桩插电饭煲。有时为了找到一个可用的插口,还得跑到别的小区“借”电。我们依靠太阳能照明设备度过每一天。太阳能板能储存电力,但遇到连续几天下雨的情况,不得不再去充电桩充电。我还有一个很大的充电宝,能给一些小台灯供电,这样至少能在夜晚照亮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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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用楼下的充电桩插电饭煲。图 / 讲述者提供

白天的很多功夫,我都要去外面找水。已经交付的那4栋楼下有绿化用水,刚开始,我会去那里洗菜、洗碗、洗头、洗衣服,再提几桶水上来。附近500米的地方有一个公园,我就去公园的公厕里上厕所。我给孩子们买了一个塑料的马桶,她们上学后,我也提着小马桶去公园刷一刷。

楼下的绿化水很快就不能用了,我换到了公园。但第二次去公园的时候,我提着水桶刚走到门口,碰到了工作人员。他让我赶紧走,说这里是公共用水,不是洗衣服的地方。就这样,我得不断去更远的地方找水。

有住在附近的好心网友给我发信息,让我去他们家取水。因为我用水的时间不确定,每次得跑很多趟,我觉得会给别人添麻烦。小区4公里外一家汽修店的老板联系到我,说他们门店的水龙头位于店外,我可以随时去用。我特别感激他。我骑着电动车去那里,每次都带回两桶水。

最麻烦的其实是提水。楼下的工地被围栏挡住了,电动车没法进来,我在里面准备了一个手推车。从外面取完水,我需要先提水进工地,然后用手推车将水运回家。一个桶能装40斤水,所以每次我都是双手提着80斤的水,爬楼梯到22楼。每天需要这样往返两趟。

有一次接孩子回来后,楼下的两个桶不见了。我弄来了能装30斤的桶,对我来说,如果一只手提一个桶,60斤的水又太轻了。跑一趟已经够累了,这样我还需要来回跑好几趟。所以,我一只手提两个桶,也就是总共提120斤的水带回家。在平地上,120斤对我来说不成问题。但是爬楼梯的时候又不行了,我只能提两个桶放上去,再休息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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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用一只手提两个桶,把120斤的水带回家。图 / 讲述者提供

孩子们洗澡,我就用蒸馒头的那种钢筋锅烧水,一般要烧6次。凉水跟热水兑在一起,孩子们就在塑料桶里泡澡。到了冬天以后,天气变冷了,我们就每周六去公共浴池洗澡,以前是9块9,后来涨价到15块钱一个人。

出行也是困难的。小区的围挡门经常被锁住,连那个可以钻进钻出的小豁口,也被用铁丝缠了几道。只有那4栋建好的楼,是可以走正常的绿化路,但它是被单独隔开的,如果绕道的话,得多花一公里的时间,走一条坑坑洼洼、泥泞坎坷的小路。

十一假期,我原本计划带孩子们出去玩,但工地上全是泥,我们决定留在家中。下午,她们还是想去楼下打篮球。下楼后,我们惊喜地发现,围栏锁住的门不知被谁打开了,连旁边的豁口也被解开了,上面“禁止破坏围挡,违者后果自负”的告示也被撕掉了。两个闺女开心地出去逛,我还买了两个板凳带回家,但当我再次下楼提水时,发现门又被锁死了。

我有点生气,但心里想,就算有围栏,我也可以带着女儿穿过工地。只要小心点慢慢走,我们一样可以自由出行。

看到我在网上分享的视频,有网友评论,感觉我做了一个男人都做不了的事情。其实,在我的世界里,我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成一个是女人。我就是一个人,在我生活的环境当中,几乎没有人可以欺负我。我把自己弄得像一个刺猬,别人不敢来惹我,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十块钱过一周

我拼命赚钱,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自己的家。我奋斗这么多年,所有的积蓄都用来买了这套房子。

在我9岁的时候,父亲生病去世了。2001年,母亲改嫁,我们家三个姐妹的命运也随之发生变化。爷爷奶奶决定照顾我的大姐,二姐被托付给了大姨。至于我,由于无处可去,便随母亲一起搬到了另一个村庄,那年我11岁。

第二年,母亲就跟她的新家庭去了苏州生活。我一个人留在了她再婚的村庄。那个屋子有三间草房,一个破旧的院子。她每个星期给我10块钱的生活费。我在集市上买蔬菜、煎饼,一个饼能吃好几天。那时候,我特别羡慕孤儿,因为孤儿院里一天都有三顿饭,而我从12岁开始,就没有吃过早饭了。

村里的小孩嘲笑我是从外地来的,同学们也骂我没有爸爸妈妈。现在回头看,大家都是十一二岁的小孩,可以理解他们还不懂事。但在当时,我对嘲笑我的同学都进行了反击。我每天睁开眼睛就是打架,因为我从早到晚都被别人嘲笑,所以我从早到晚都在与他们争斗。

确实是那时候练就了我的性格,我从来不知道害怕,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解决。就这样到14岁,母亲不愿意给我交学费了,我也受够了那种整天被嘲笑,连饭都吃不饱的环境。于是我去到苏州,开始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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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的经历练就了林夕现在的性格。图 / 《明天,妈妈不在》

母亲把我送到一个很远的超市,东西放在宿舍后,她就走了,一分钱都没有给我留。我准备上班,老板看到我穿的是农村的布鞋,告诉我得穿运动鞋。我从小就有一种心理,不愿意向别人透露自己的难处。所以老板说完以后,我打算先去买双鞋。

我凭着记忆一路往回走,已经走到离母亲不远的地方。但那里有一个转盘,许多条路在我面前展开,我沿着其中一条路越走越远,直到下午,我完全迷路了。

我向一位阿姨问路,她说去马路对面坐公交车就可以了。阿姨正要离开时,我又叫住她,问她应该往哪个方向坐车。她可能猜到我没有钱,就给了我两个硬币。她真的给了我太大的帮助。我一天都没喝水了,坐车只要一个硬币,我用另一个硬币买了瓶水。我坐公交车回到母亲那里,她只是问我怎么又回来了。我失望透顶,决定自己找工作。

我只读到小学五年级。初入社会很不适应,也换了很多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在批发市场帮人家批发毛巾。工作太繁杂了,要记有英文字母的型号,我有点适应不了那个速度和数量。我又去一家玉石店里编绳,一个月有400块。干了几个月后,我觉得工资太少,就去一家机械工厂干了快半年。

攒到一点钱,我很想离开母亲的城市,就一个人去了北京。我现在还记忆深刻,下火车以后,我倒了两次公交车到了梆子井。我租到了个很破的房子,冬天零下十几度,床上除了木板,什么都没有。我舍不得买贵的,只买了一个很薄的被子,铺一半盖一半。哪怕穿着衣服睡觉,都还是冻得头发懵。在北京工作需要身份证,我花了半个月都没找到。因为有个朋友在上海,我就坐火车过去了。

别的同龄人步入社会,也许是他们的父母想让他们有点生存技能,人家还有退路。但我是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我出来,就得拼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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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图 / 《请寻找我》

记得上海那家工厂是计件工资制,比如一个小时做了200件,那就按两小时算。我凌晨4:30就到了工厂,中午5分钟吃完就接着干。厂里工作了两三年的老员工,一个月拿1800块,刚进去的工人最多也有1400快,但是我能拿3400块左右。发工资的时候,老板看上面的名单,就说,这个人是怎么做到一天24小时,却有33个小时的工时记录。

我太想摆脱自己的命运了,就一头在上海扎下去了。后来,我花了几万块钱学了化妆、美甲和整体造型。我在上海开的化妆店和饰品店,生意有赔有赚。

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我遇到了孩子的爸爸,后来我们有了女儿。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我和他分开了。无论如何,孩子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变得不一样。

两个女儿,四只脚,四只鞋

2020年,我带着女儿又去到了苏州,在一家技校门口开早餐店。

本来是只做早餐,但我觉得一天赚三四百块太少了。我在网上看配方,于是在中午卖凉皮。那条街上有很多卖凉皮的,但客人们都说我做的好吃。早晨赚三四百,中午卖凉皮又能赚三四百,我觉得还不够。下午,我开始卖炸串,紧接着六七点了,到晚上我又做夜宵,炒饭、炒面,还有馄饨什么都做。

每天晚上12:30收摊,但凌晨2:00,我还得起来进货。我骑着现在的电动车,慢速行驶在宽大的马路上。40分钟的车程,我都可以在车上睡着,有的时候车一晃就醒了。我在马路牙子上蹭过好几次。有一次我甚至骑到马路中间了,摔得特别严重,我就很难过。我觉得自己背井离乡带着孩子,也没有赚到多少钱。

以前一个人打拼的时候,就算生病,也是自己扛过去。记得19岁那年,有一次我发烧了,到夜里11点多,烧得快晕倒,必须得去医院了。我走到外面,蹲在路边,有出租车路过时,我连叫喊出来,以及伸手的力气都没有。我勉强挪到路中央,终于有一辆出租车发现了我,司机把我送到了医院。一直到从车上下来,进了医院的门,我失去了意识。

朦朦胧胧中感觉有护士在拍我的手,说我的手太凉了,找不到血管。我听见护士跟旁边的阿姨说,这个姑娘真可怜。当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第一次觉得自己好惨。

我吃饭只是为了活着,但我活着绝不是为了吃饭。我一定要很努力,才能过上别人可能一出生就有的生活。那次躺在马路上,我想,如果我继续这样摔倒,如果我死了,我的孩子怎么办。我花3600块钱,买了一个意外死亡的保险。只要我活着,就一定努力给我的孩子快乐的生活,我要拼命给她们赚钱。

那时候我的小女儿2岁半,大女儿刚过4岁。我早晨、中午、下午到晚上都在忙,我发现两个孩子4只脚上穿的鞋子都是不一样的,她们身上也脏兮兮的。我租的房子大概不到10平方米,隔出了1米3的位置做高低床,上面一层放着平时开店的物料,我们娘仨挤在下层。床上连坐都坐不起来,衣服堆在另一头,睡觉时连脚都伸不开。姐姐领着妹妹玩,我们就那样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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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的两个孩子。图 / 讲述者提供

有天突然有个邻居跑过来,说“快去看看,你的小女孩被车撞了”。我赶紧跑过去,看到妹妹坐在地上,抱着两个腿,车把她撞到好几米远以外。她的头上鼓了一个大包,眼皮里面有血。我抱着孩子仰天痛哭。女儿是被电动车撞的,一个小孩从胡同里面突然窜出来,我庆幸那不是汽车。我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完以后,马上就带着她们回到了我的家乡。

我不能再赚这个钱,不能因为赚钱让孩子有什么危险。回到临沂以后,从器械销售、快递员,到各种零工,我什么都做,只要能好好陪着孩子。

以前我没有想过买房子,我一直想的是回老家盖。16岁的时候,老家五六万就可以盖一个房子。我攒了七八万,回家却发现盖不了了。原来父亲去世后,属于我的耕地被村里收回了,宅基地也落入了奶奶名下。这几年,我一直都在争取。后来,村里同意将一部分宅基地归还给我,也同意归还耕地,但直到现在我们都还没有谈好。

村里的事让我觉得寒心。2021年,我咬咬牙,把奋斗这么多年的所有积蓄都拿了出来。我攒够了30万元,又借了10万元,一共首付40万元才买了现在这个房子。

房子买在22层,因为我很喜欢阳光。一个人过了很多年,心里很凄苦,但不管住在哪里,我都会买些花草草。我心里想,以后,那个能被阳光的照到的高层,就是我和女儿们的家了。

第66天,“先装你们家”

我每天都在发视频,记录住在烂尾楼的生活。正是这些视频,让越来越多人关注到我,某种程度上为我提供了保护。更重要的是,它们是我住在这里的重要经历,见证了我如何一步步整理屋子,迎来家里的转变。

每天晚上送女儿上散打课的时候,我就在楼下剪视频、写文案。送他们去学散打,算是我的私心,我希望她们也学会保护自己。两人一年的学费是7000块。一开始她们不是很喜欢,但练了几次后,都是自己要求去。

其实我一开始发视频,是看到抖音上的创作者计划,说只要作品有多少人浏览,一天能赚10块钱。我想如果每天能有10块、8块,还能给孩子买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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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把自己的经历发在网上。图 / 小红书截图

因为不专业,我几乎一整天都在弄。刚用手机剪视频的时候,我要剪六七个小时,到夜里12点才能弄完。我的手机内存又小,可能拍300分钟,再从里面扒拉3分钟。后来,我买了手机支架,提前把手机放在需要走过的路边,确定能够拍到。

慢慢熟练以后,那些镜头确实记录了我很多重要的时刻。

入住的第22天,那天电梯停了4次,家里的电停了5次。入住的第30天,围挡的门又被上了锁。入住的第59天,很多热心网友问我怎么取暖,原本不着急的我,被问得口腔溃疡了。入住的第63天,大女儿9岁生日,我觉得很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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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视频记录下了家里停电的时刻。图 / 讲述者提供

在入住的66天,一切开始发生变化。我们的家,终于动工了。那一天,施工队来敲门,给我们家装了灶台和橱柜。孩子们回家后特别开心。负责人说,以后会先安装我们家。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家再也不是烂尾房了。

入住第70天,我们家终于有水有电了。入住第73天,小区几乎全面复工了。

这几天,我每天都在家里等着,施工队随时可能来敲门。我一边等待,一边打扫卫生。家里总是特别脏,因为刚刚整理好一个地方,第二天工人就会来安装新的设施,需要再腾出空间给他们施工。我不停地收拾和打扫,心里却非常开心。家里已经发生了不小变化,所有房间的门都安好了,热水器也有了,我们娘儿仨可以在家洗热水澡了。

住在这里的这些日子,我还收到了很多来自社会的善意。有爱心企业说要给我们家做全屋定制,他们还帮我贴了房间里的瓷砖。床是邻居送的,小孩的书桌也是网络上的朋友给的。包括家里的沙发、取暖器、电饭锅,还有烧水壶,都是网友们寄来的。

这个房子已经跌了四五十万元了。之前我也想过退房,但开发商也没有钱了。如果退的话,只是鸡飞蛋打,我并不能拿到钱。我的房贷需要还20年。我现在的能力仅够支撑两个月,但我一点压力都没有。因为我相信,凭着我20年在社会上的生存经验,我可以很快挣到钱。如果房子交付了,我就去夜市上去摆个小吃摊,每天赚个两三百块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静下来想,我最心疼的还是女儿们。在这个过程中,她们没有一点感觉到辛苦和悲惨。每天练散打,两个小时的体能课是很累的,还要爬22楼的楼梯,但她们五分钟就上楼了,比我爬得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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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的楼梯,孩子们还是跑得很快。图 / 讲述者提供

我最在意的是她们在学校里面,别人知不知道她们住在烂尾楼。我很在意她们的精神世界,好奇大家会怎么讨论这件事。大女儿开玩笑说,她的同学还说我有好多粉丝。我问她,有没有同学没说我们住的环境差,她说,我们住的环境也不差,“除了爬楼梯,我们家不是什么都有吗?”

在我直播的时候,有人当着我的面说,因为我,我们小区变得可出名了。我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话。其实我住在这里,有人支持和感谢我,也有人给我发私信,说有业主很反感我们娘仨。我觉得,我住自己的家,没有给大家带去困扰就好了,我倒也不需要有谁感谢我。但是没有任何人有权力指责我。如果知道是哪家哪户不满意,我得去找他们理论。

在烂尾家里住了两个多月,我有过崩溃无力的时候,但我从不害怕。我告诉孩子,这就是我们的家,我们有地方吃、有地方喝,就要养成很乐观的态度。我只希望,孩子们在经历这一切后,都能成为坚强勇敢的人。

(文中林夕为网名)

每日人物|农村妇女土地权,最漫长的抗争

By: unknown
6 December 2024 at 14:39
CDT 档案卡
标题:农村妇女土地权,最漫长的抗争
作者:林松果
发表日期:2024.12.5
来源:每日人物
主题归类:农村土地流转
CDS收藏:人物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村庄里的女性,常常因大龄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原因被夺权。2023年8月,一位浙江女性的微博被转发过2.6万次——她因与外地男性结婚,成了“出嫁女”,一张薄薄的结婚证,她失去了120100元的土地征用款。

这部法律,是历史上第一次对“何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出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它的出台,或许会改变某些现实,让失权者得到救济。

林丽霞是北京千千律所妇女土地权益项目的负责人,过去20多年,在北京北四环一间居民楼改造而成的办公室里,她和同事们接到过超过3000位农村女性的求助,尽己所能为她们奔走,但最后能胜诉的女性,不足一成。

这是一条漫长、艰难的道路。每日人物曾去往浙江和广东,见到了几位“出嫁女”。她们有的相当年轻,刚因为结婚而失去了土地补偿款,眼里还有不甘和铮铮;有的被家人和村庄“驱逐”,磨得没了心气,蜗居在昏暗的出租房里;还有的住在村庄边缘,当我们走在村里,她会缩起脖子耸着肩,小心翼翼地溜着边儿。但相同的是,她们都坚信,自己不应该因为性别而失权。

如何将这些不甘,转化为改变现实的力量?这些年,林丽霞和她的同事们做了大量的工作,试图建立一条沟通途径。她们为基层女性维权,也通过大量的信息、数据、资料和研讨会,尽力影响决策层。她们在村庄推广具有平等视角的村规民约,也试图通过地方法院和妇联,改变局部的小气候。

2023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林丽霞与千千律所的同事们,第一时间提交了修改建议,有上万人转发。

之后我们一共见过林丽霞三次,访谈超过10小时,我们聊起这20年她见过的那些女性,她们的柔软与倔强,为了争取权益,她们做过哪些努力,以及围绕农村妇女土地权的法治细节。

每次见面,林丽霞给人的印象都是恒定的:她瘦瘦的,绑着马尾,在温度不高的办公室里裹着羽绒服,手握一杯茶。无论我们谈到的内容如何惊心动魄,让人愤怒或叹息,她总是显得平静、坚定,少有激烈的情绪表达。或许正是这样一种恒定的精神力量,才能支持一个人、一个组织,在这样一件事情上坚持20年之久。

以下是林丽霞的讲述:

不婚也失权,结婚也失权,离婚也失权

我是四川人,最早是在老家的一所中学做生物老师。总是看到不公平的事情,就希望能走出来,能见得更多。1995年我来到北京学英语,也是很偶然,1997年,一位老师推荐我到千千律所(当时叫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工作。我觉得这个工作蛮有意思的,一是可以帮助女性,二是可以了解社会,就留下来了。

最初我是从行政工作做起,并在职读了法律的研究生,之后开始协助律师参与案件办理。在这个过程中,你会看到时代议题不断变化:从妇女追薪讨酬等劳动权的问题,到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婚姻家庭问题,再到家庭暴力、职场性骚扰,最后,我开始负责农村妇女土地权项目。

大概是2005年左右,就在这个办公室,从南宁来了几十个人,都是出嫁女。当时她们状况很不好,没地方住,南方芭蕉叶不是很大吗?她们就砍点毛竹、树干,在上面盖上芭蕉叶,遮风挡雨,一家人就这么生存。当时给人的震撼是挺大的。

2005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当时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得早的广东、广西这些地区,出嫁女的纠纷已经有了,内陆地区城镇化建设开始,也有了征地、拆迁安置问题,我们就开始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求助电话。她们有的是看到了媒体报道,有的是口口相传,就这么找过来了。

“出嫁女”群体其实是很大的,因为未婚、结婚、丧偶、离婚、再婚而丧失了权利的女性,都可以被称为出嫁女——现实就是这么定义的——你没结婚,但只要家里有儿子,你终究都是要出嫁的;结了婚,你就属于夫家了;你丧偶了,他们也觉得,你肯定会再婚;离婚了也是一样。总的来说,女性会因为婚姻而流动,她们的权利,也因为这种流动,而得不到保障。

各种失权的情况,我们都遇到过:

没结婚就失权的——在湖南湘潭,有个村的村规民约就规定,“年满28周岁的未婚女性,不得参与任何分配”。村里有个家庭,有3个女儿和1个儿子,当时大女儿已结婚,户口未迁出,结婚后就失去了分配权;另两个女儿,满28岁之后,也被取消了待遇。两个小女儿不服气,去起诉,法院还判她们胜诉了,让村里把征地补偿款给她们,其实每人也就一两千块钱,但村里就是不给。

当时我和我的同事去了当地,我们就想知道,为什么不执行?村里的账户,归乡镇财政所管理,我们就去查,村里到底有没有钱,发现户头上确实没钱,但有个出嫁女发现,诶,怎么我们村这个人户头上有300万?实际上,村里故意把钱挪到了这人的账上。我们就跟乡镇谈,为什么不能强制执行呢,乡镇就说,之前村集体的干部带着很多男性村民来过了,他们说,乡镇要是敢给钱,他们到时候就来围攻乡镇政府。政府也害怕,出嫁女毕竟是少数,而这个村,是几千人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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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调研时,林丽霞访谈村书记。图 / 讲述者提供

结了婚就失权的——在湖北天门,有个家庭有两个孩子,哥哥是村会计,妹妹是高度残疾,妹妹这种情况,在当地找对象很难,但这地方比较富裕,就找了一个偏远农村的小伙子入赘,户口也迁过来了,还生了两个孩子,妹妹自己也能干,是个裁缝。后来遇到征地拆迁,村里就不认她这一家。

我们当时也去了,乡镇干部就说,“你看,连她哥哥都不同意给。”我们就问她哥哥,为什么不同意?她哥哥说,如果给了,那以后大家结婚后都不愿意走了,不能因为她有特殊情况,就额外照顾。他们就觉得,所有的女性,只要家里有儿子,你结婚之后都应该走,权利去婆家享有。这是他们根深蒂固的观念。

还有再婚女性的随迁子女失权的——广西南宁的葛女士给我们打电话求助,说她妈妈带着她和弟弟,嫁给了继父,但是后来母亲和继父都去世了。继父一走,村里就很排斥他们,不给他们村民待遇,说他们不是这个村的血脉。尽管在法律上,继子女、合法收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的权利是一样的。但村里不管,他们还是认可血脉关系。

之前在《一席》的演讲中我说过,“当这些失去土地的妇女站出来维权时,她们往往会变成一个家庭、一个村庄的敌人”,这是真的。我们真正去到村里,去办这些案子,你就会感觉到,阻力确实很大,甚至会遇到村民来围攻。

我记得2014年,我和中央党校的李慧英老师,去青海一个村子,想协调解决出嫁女的拆迁安置问题。去之前就知道,可能很难,矛盾太深了,当地法院也不受理出嫁女的诉求。这个村的男性村民,每人安置一套房,父母也有一套,一家两个儿子,就有三套房,那房子我们看了,确实很好。但是出嫁女就什么都没有,她们只能跑到很边缘的城郊,租的是100块钱一个月的破平房。

我们到村里,想找村干部聊一聊。发现通往村两委办公室的楼道,有一道大铁门,根本上不去,人家先问你有什么事,再就说,人不在。走在村里,人家都是用异样的眼光来看我们,你的衣着,你背的包,他们就知道你是外来的人,不愿意跟你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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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海省的村子里调研。图 / 讲述者提供

“分明是我自己的权利,为什么别人来表决?”

为什么出嫁女维权这么难,2004年我们开始接手大量这类案件,很快就发现,这类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困境——那就是,关于成员身份问题,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通常会认为,出嫁女的权利,首先需要确认她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成员,才能享受成员待遇。但我国当时的法律,并没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当然原则性规定是有的,比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都有关于男女平等且平等享有土地权利的规定,《民法》里还有平等公平的原则,这些都可以用。

只不过很多时候,法院觉得,既然标准没有完全明确,那这一类案件,他们要么不受理,要么受理了再驳回。最终的走向,都是推给村民自治。

我看很多专家学者写文章都说,中国很大,农村很复杂,关于成员资格问题,不适合做详细规定,应该交给村民自治去决定。但这20年,我们接触了这么多具体案例,我觉得,尽管全国很大,农村很复杂,但根本问题是一样的——那就是对婚嫁女性的歧视和排斥。单纯依靠村民自治的基层民主形式,就是现实中并不能有效解决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问题。

在一些村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规定,很多时候就是村干部自己定的,或者找一些村民代表,开个会讨论一下:这笔钱怎么分?出嫁女分不分?往往这时候,大家都觉得,出嫁女当然不分,你分了,我就少了。大家是存在利益冲突的。这些女性往往都不知情,只是最后公示出来,才知道自己没有。

当年在湖北洪湖有个案子,我们的律师去帮出嫁女,村里就请了一位法学教授来代理,那位教授在法庭上公然说,中国的婚嫁制度就是从夫居,“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他还说,尽管自己是教授,在农村还有他的承包地,如果自己的姐妹跟他争,他也不同意给。“出嫁女就应该去婆家,不应该留下来跟兄弟争财产。”

为了这个案子,我们请动了湖北省妇联的权益部长,希望妇联能关注、推进。但当地的意志太强大了,我们的所有工作,最后的成效只不过是——让主审法官对我们客气了一点,并没有影响判决结果。这看起来是一个很小的官司,是民间的、老百姓的利益纠纷,但实际上是一种权力之争,背后潜伏着父权制的传统观念。

另外一个典型的案子,是在内蒙巴彦淖尔市的万丰村。有一个外嫁女叫杨志军,1982年村里分地,当时她没结婚,分到了2.2亩地,之后她结了婚、生了女儿,一家三口就生活在村里,但是到了1985年,村里突然就把她和女儿的土地收回去了,说是根据县里的文件,外嫁女和子女的土地一律要收回。和她有同样遭遇的,还有68位出嫁女。

她当然觉得很不公平,1985年就开始维权,从村委会、妇联、乡镇、区里到市里,解决不了,她就起诉,一审、二审、再审,法律程序全部走完了,法院让她找政府,政府要求乡镇政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会开了好几次,一直通不过——几年前,她弟弟还当了村长,他们一家关系很好,也很团结,弟弟也想解决她的问题,但村民表决就是通不过,不愿意给她们。这个民主程序是无法破除的。

杨志军的性格很少见,她没读过什么书,但道理特别清楚,她说,“我们作为女人,并不是天生理短,也应该被公平对待”。她还说,“为什么叫她们出嫁女,却不叫男人出嫁汉?”这条路走下来,我们有时候都没信心了,但是她特别执着,绝不服输,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很多时候,我们是受到她的鼓舞和推动才继续下去的。

“这分明是我自己的权利,为什么要别人来表决?”这句话杨志军说过,很多出嫁女也说过。湖北洪湖那个村的出嫁女,就直接问过村书记。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但在现实中,你会看到村民自治中,甚至是专家学者的建议中,有很多看似合理的条件,实则是在限制出嫁女,让她们失权。

比如“以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很多女性败诉,判决书里都说,她不以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在外面做生意、打工……但问题在于,怎么定义“保障”,现代人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流动性,女性在外面打工挣钱,养活自己,一旦没能力了,还能回到土地上,有口饭吃,我认为这就叫基本生活保障。退一步说,男性村民也在外面打工,但为什么分配时,他们都能分到?我后来问过一位思想比较先进的法官,他说,除了获得国家待遇(进入体制)的人,其他村民本质上都是以土地为生的。我赞同这种说法,国家把土地免费给农民,就是对所有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再比如“长期居住生活在村里”。我认识一对山东菏泽的母女,为了满足这个要求,她们都不敢离开农村去打工,她们觉得,我不离开,都得不到这个权利,那我离开了,更得不到了。她们就在当地做家政、做零工。当时我们去菏泽,帮她们开了交水费和电费的证明,5年用了9000多块钱的电费,这肯定能证明她家在这儿生活,但在法庭上,村书记还是说,据村民反映,她们没有住在村里。你再有什么证据,村里不认,还好,最后法院认可了。

还有“是否履行义务”。其实,任何一种身份权,都是先享有权利,再履行相应的义务,而不是相反。一些出嫁女就告诉我们,村里为了避免给她们权利,会不让她们尽义务,比如开会不通知她;即便她听说要开会,一去,人家就说散会;不给她选举权,她也无法参与选举。最后村里就说,你没有尽义务,所以也不能享受权利。总之,现实中会有各种理由来限制她们。

可是这个事情说到底,非常简单——女性出生在这里,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后,男女双方对居住地都有选择权,女性可以留在娘家,也可以去婆家,成为哪个集体的成员,都是她的选择。很多村民,甚至地方政府和基层法院,都会有一种成见,觉得她们留在家里是贪财,就因为家乡经济发展水平好。要让她们都留下来,富裕村人口不就爆炸了?

但我们知道,很多出嫁女并不是这样,她们很多都是城郊的女性,认识了外地来的小伙子,结婚以后,就在本地生活,生了孩子也留在本地,工作生活、孩子上学都很方便。而且退一步说,就算是为了利益,也无可厚非,谁不追求利益?把所有机会和利益都给男性的传统观念,应该改变了。你可以放开怀抱,接纳娶入的媳妇和其他外来的人,为什么就不能让你的女儿在这里安家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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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军(左四)为女儿结婚在村里租的平房。图 / 讲述者提供

选正义,还是选漏洞

这么多年,要说有没有判得很好的案子,当然是有的。

200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院判了一个案子——28个出嫁女,户口都在村里,丈夫都是上门女婿,遇上拆迁安置,每家应该分1.5亩土地、一套70多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套临街商铺。你想这是多大的利益。

当时法院判她们赢了,那个判决书写得很好,很重视妇女权益,适用的是《妇女权益保障法》《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还引用了《民法》的原则和精神,是把平等落在了纸上。

(这份判决书原文这样写道:我国尚未制定确定该资格的标准,为解决纠纷,应适用《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类推判断的民法理论,即28名出嫁女与已经取得集体收益分配的村民相比较,如果身份及其他条件相等,则也应当取得相同待遇。本案的28名出嫁女除性别外,其他条件与男性相等,也应当享有同等的权利。)

这就是法院应该有的一种姿态:当有具体法律作为依据时,就依据具体的法律;当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你就应该根据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来判案)。

但之后,我们拿着这份判决书,去为杨志军的案件争取时,一位法官就说,呼市这个案子绝无仅有。什么意思呢?这个案件,其实一审也败诉了,败诉后,28名出嫁女用生命抗争,所以二审才胜诉。所以我说,女性的权利真是抗争得来的,因为长期受压迫,你想站起来,阻力很大,真的是在用生命抗争。

所以说同样的案子,为什么有的地方支持,有的地方不支持,就是因为当时法律不完善,有漏洞。你想支持出嫁女,能找到依据,你不想支持出嫁女,也能找到依据。就看你怎么选,要不要专捡有漏洞的地方走。

这些年,全国有一些地方做得也不错,政治环境好,民风也不错,法院也比较公平,这样的地方,出嫁女的纠纷相对就少。

比如四川,2015年,四川省农业厅就出台了一个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以户籍为主要标准,你出生在这个地方,户口也在,就可以享有成员权益,因出生、嫁娶、收养、申请加入等情况,符合标准的都可以享有权利。这个规定比较合理,也符合农村实际,相对公平。这个规定出台之后,我们就很少接到四川的求助。即便有纠纷,因为政策明确,你至少可以去起诉,而且法院通常会支持。像我们之前去四川广安,当地有征地拆迁,我就问村民,“女性结婚后户口还留在娘家,拆迁分了一套房,大家会不会有意见?”村民就会说,“那有什么,只要人家户口在这里,别人没得说。”

再比如陕西西安,2003年,城市化进程加快,出现了很多征地拆迁纠纷,出嫁女的诉求解决不了,当时1000多位出嫁女去围攻法院,很头疼。2004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内部规定,制定了一个认定成员资格的标准,这样出嫁女的问题就解决了。我们也从未接到过西安的投诉。

另外还有安徽省高院、海南省高院……都是在2004年、2008年左右,专门针对涌现出的出嫁女的纠纷,出台了政策。所以有政策依据还是不一样,因为法院是最后一道防线,有了依据,法院就可以判案。

甚至有时候,仰仗的就是开明的官员。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有一任主任,就对出嫁女特别同情,上台之后,解决了出嫁女的问题。我看过一个视频,他发表讲话,真的是很感人,你会觉得有这样的干部,未来是有希望的。但他只在任上三年,后来就调到县里去了,这个政策也就中断了。

经过这些事情,我们后来也意识到,既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出嫁女的问题,光靠诉讼,意义不大——我们应该换一种方式,找一些地区,通过做项目的方式,自下而上推动立法的完善。

一般来说,我们是和省市级妇联或政府合作,在基层的妇联、政府、法院以及有的村庄来做试点,推动地方政府、法院出台相关文件,推动试点村修订村规民约。

河北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是我们做过的一个比较成功的试点。2004年之前,邢台中院内部有文件规定,出嫁女的案件概不受理,2007年我们也接到过邢台出嫁女的求助。当时起草那个文件的法官叫马维东,是民事法庭的庭长。我们刚去邢台做培训,他很抵触,觉得就是不该受理,但他也很善于学习、善于提问,各种观念就开始打架——后来,他的观念就慢慢改变了,觉得还是应该受理,又由他起草了一份新文件,规定这类案件怎么受理,什么情况下应该保留权利,写得很明确。2010年1月1号,这个规定出台了。他担心这个规定不好执行,甚至还主动申请调到执行局做了局长,很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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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中院马维东法官在培训中解析新规定。图 / 讲述者提供

在全国,修订村规民约,做得最早、做得最好的应该是河南登封市周山村,是河南的梁军老师、中央党校的李慧英等几位老师深耕多年的结果。

我们做村规民约,其实不一定直接切入土地权,因为你直接提土地权,很多人会觉得敏感,会拒绝。很多时候,我们是从养老问题来切入。养老是农村很关注的问题,所谓“养儿防老”,但是养儿真能防老吗?女儿尽了养老义务吗?应不应该分家产?

梁军老师的团队就做了一个养老话题模拟法庭的视频,讲的就是关于农村赡养老人和分配家产的纠纷故事——有一对老人养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人的所有积蓄都给两个儿子买房娶妻,等到老了病了,儿子们是各种推脱,女儿却想方设法抽时间伺候父母,分财产的时候,女儿却一点都得不到,她特别伤心。这样的故事在农村很普遍。问题层层分析下来,大家就发现,女儿尽的赡养义务不比儿子少,却不分财产,确实不公平。我们每次做培训,都会播放这个视频,很多乡镇干部、村干部看了都很受震撼,会流泪。

从村集体的角度来说,也是一样的。村集体对村里的女儿和儿子,是不是平等?如果不平等,那大家都想生儿子。但这样一来,儿子越来越多,最后都娶不上媳妇,彩礼也越来越高。我们就从根源上来分析它,也是希望跟村民讨论,让大家看看,能不能改变一些观念,把平等的规则写进村规民约里去。后来他们都同意了。

(2009年周山村修订的村规民约,被称为“我国历史上首部具有性别平等内容的村规民约”,从许多方面清除了村庄歧视女性的“潜规则”,具体条款如下: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的子女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者享受村民待遇;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换届选举中,女性当选村民代表不少于50%;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以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村两委大力支持并协助操办;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提倡子女姓氏自由,随父姓、随母姓或父母双姓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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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出嫁女失地后租住的平房。图 / 讲述者提供

代价

新法没出来之前,2018年左右,是我们最绝望的时候——当时来求助的女性,有的已经走完了诉讼程序,全部败诉;有的没走完诉讼程序,因为法院不受理。有些案件,我们会去找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有些政府可能客气客气,接待我们,也会说考虑怎么解决。但我们一回来就没下文了。

尤其是老一代女性的问题,解决起来非常难。她们大多文化水平比较低,方法不得当,比如去维权时不带材料,也没有证据:村里征了多少地,其中有你多少地,分配方案怎样?她们通常都不清楚。多数时候只是口头去找,人家几句话就把她们打发了,没留下任何文字回复,因此不能证明她们一直在维权,起诉时,很可能已过诉讼时效。维权过程太困难,大多数人慢慢就放弃了,只有少数人还能坚持,有方法和智慧,也愿意付出代价。

但是你还是会看到在漫长的时间中,她们的人生是怎么磨损的。她们失去了青春、健康,有很多人最后也离了婚。

我前面提到的内蒙古巴彦淖尔的杨志军,当时她和她妹妹一起维权。据杨志军说,政府当时分给她们7分的口粮田,但是村里人为了表达不满,她们种什么,村民都去扒掉。最后她们天天晚上就睡在地里守着,身体受潮加上劳累,后来她妹妹得了肾病,40多岁就去世了。

杨志军当时怀上了第二个孩子,也是一次和村民的纠纷,她被打了,对方不知道她怀孕了。后来她就去保胎,用了药,孩子没流产,还是生下来了,但发育得不好,两岁多就去世了。真的是付出了太大的代价。

浙江台州有个出嫁女,她有弟弟,但还是想争取自己的宅基地。过去20年,她在外嫁女群体里很活跃,是一个组织者,人也很能干,其实在浙江随便做点生意,都能生存下去,但是她选择了维权。

前段时间我们联系她,她跟我说,她后悔了,失去了一切——离婚了,又没有孩子,还得了癌症,身体很虚弱。她全家都不支持她,处处受打压和排斥。现在她孤苦伶仃一个人,独自在外面租房生活。我们当时想让一位台州籍实习生去看看她,她也是非常顾虑,说我们实习生是男生,她怕左邻右舍看到有异性来,会说闲话。她就这样胆战心惊地过着日子。

在浙江东阳,有一位更年轻的出嫁女,她也是有一个弟弟,最开始,她弟弟在外面打工,说自己不会回老家了,家里就达成共识,让她招婿,留在家里生活。但是过了几年,弟弟又决定回来了,很快就结了婚,家里就不让她住了,让她和丈夫女儿搬出去。她想要一个宅基地,在村里建房子,村里也不愿意。

当时我们去到她家,她的家人非常强硬。我们想跟他们谈谈,她妈妈和弟弟拒绝见面,她爸爸好歹出现了,但完全听不进话,油盐不进,一直说,他家的所有财产都是儿子和孙子的。在父母面前,她完全是受打压的,什么话都不敢说。

当时她的状态也非常执拗,是那种长期维权失败之后的应激状态。我们但凡有点反对她的意见,她就不高兴。当时她女儿才3岁,很明显也被妈妈影响了,看人的时候,也是那种敌视的眼神,我们想给她一点糖,她也是非常自我保护。

我们深知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希望渺茫,所以就劝她说,你去找个工作吧,先把自己的生活搞好。我们了解了一下,在当地开出租车,一个月都能挣9000多块钱,挺好,时间也自由,但是她说她不敢开车。

(2023年,每日人物作者曾去到浙江,见到了几位出嫁女。当时观察到她们家庭内部的某些共性:这些出嫁女的丈夫,往往在维权这件事情上都是沉默的,他们不阻止妻子做这件事,但也不支持、不表态、不参与。我们与妻子们聊天时,他们是家里一个灰色的背影。失权如此显形,但他们希望忽略它,继续生活下去。

东阳这位出嫁女甚至提到,有段时间,她的丈夫不想要这个家庭了,她是“自己贴上去”,尽力维持和他的关系。她一胎生的是女儿,为了留住丈夫,她又生了二胎,是个儿子。她说,儿子出生之后,“老公的心定下来了”。)

我们是觉得,对所有的出嫁女来说都一样——土地权益问题,不是针对某个人,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个人的努力,确实会推动社会进步、推动法治进步,应该有这样的人出现。但确确实实,它的成本特别大,付出特别多,你会得到什么样的回报,谁都不知道。

所以应该先把自己的生活搞好,不要一意孤行,只做这一件事。因为这样的话,你把自己的一生搭进去,牺牲掉健康和幸福,都未必能争得回来。当然了,她们有选择的自由。如果她们这么选,我们一定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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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女村官交谈。图 / 讲述者提供

“最好、最适合的法律”

所以到了2020年,我们听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被列入立法计划,当然感到很高兴,觉得看到了希望。之前没有太重视它,也没想到推进会这么快。

经过这么多年,我们很明白,关于出嫁女的土地问题,最好就是由全国人大统一立法,制定明确且具体的规定——因为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只有法律规定了,有明确的依据,这样就很顺,无论是地方政府和法院,处理纠纷的时候就有依据可循了。

过去其他法律立法时,我们都有过期待。之前《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我们期待它能对“谁有权利承包土地”做规定。一些关注性别问题的法律专家当时就提过,要考虑到婚嫁的女性。她们嫁到婆家之后,分在娘家的土地带不走,土地合同期限动辄就20、30年,这怎么办?村集体应该要预留一部分土地,不要分完,保障婚嫁的妇女也能分到地。但当时的立法者觉得,应该保持中立的姿态,“反正男女都在一个家里,你在娘家时,享有这个家的土地,到了婆家,就享受婆家的”,这就是想当然了。

后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我们也有过期待,但它又是大而全的、倡导性的法律,不可能就一个问题规定得很细。而且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这部法律很多时候不被适用。法官会觉得,只有家庭暴力、性骚扰,才是妇女问题,但农村土地问题,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不是妇女问题。

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列入立法计划,我们真的很高兴——它是最好、最适合就“成员资格”问题做出规定的法律,而且是首次规定。如果规定得具体、详细、可操作,可以弥补几十年来的缺失。

而且房子和土地,就是农村最大的利益,在这个问题上,如果男女平等,那大家不会在乎生儿还是生女,对于纠正男孩偏好,会非常有帮助,彩礼问题、养老问题逐步都会得到解决。它的意义是非常大的,但前提是,这条法律要规定好。

所以在2022年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出台,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候,我们很快就读完了草案全文,也问了很多出嫁女的想法,最后提出了我们的修改意见,呼吁大家一起提交。

这份草案有很让人惊喜的部分,尤其是第二章“成员”部分,用近十个条文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定义、确认、权利、义务、退出、保留等等热点问题,是真正为法律注入了灵魂。

但我们觉得,它也有一些可商榷之处:

比如第十二条,关于成员确定问题,是这么规定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生产生活情况、基本生活保障来源、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

我们当时一看,所谓“尊重历史”“群众认可”等等,加了这么多限定条件,是不是说,以前村民们认定某个出嫁女不享受权利,那以后也应该尊重这个决策?现实中,完全可以用这些条款来钻空子。我们当时就这个条款提了修改意见。

再比如草案第十九条“不丧失成员身份的情形”,它规定“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实际上,很多农村地区,大龄未婚、结婚、再婚的女性,也会被排除在集体之外。所以我们就建议,把这条改成“妇女成员不因未婚、结婚、丧偶、离婚、再婚等而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说实话,很多时候,我们提这些建议,其实也不确定能不能被采纳。但我们依然要提,要写出来,把理由写得很充分,因为这也是一种宣传和教育。

真正到2024年6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公布,我们发现立法者还是采纳了很多建议,对成员资格的规定,一共有九条,比较明确,比我们想象中要好很多。

其中明确提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务工、经商、离婚、丧偶等原因丧失身份”——我们见过很多案例,女性就是因为这些原因,被剥夺了权益;还有一条规定,说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结婚了,但没有在其他地方取得成员身份,那么原村集体,也不能取消TA的身份,这条也是对婚嫁女性有利的。

而且定稿还专门提到了妇女权益,“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这相当于是把《妇女权益保障法》里的内容移过来了,这很让人欣慰,是很有必要、也很好的一点。

新法公布那天,很多出嫁女都很兴奋,尤其是广西、广东、山东的女性,她们自己的待遇可能解决了,但子女一直都是被排斥的。而新法明确规定了,“对因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应当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很多人跟我说,那天她们很晚都没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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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试点村修订村规民约讨论会的现场。图 / 讲述者提供

隐忧与期待

新法2025年5月1号生效,但从今年夏天它公布开始,有些地方,已经有了松动。

在内蒙古通辽,就有一个案子,涉及到村里的土地补偿款,每年村里都发,最近这次,每位村民都能发一万元,但他们只分给出嫁女500元。全村有75位出嫁女,她们当然不同意,后来检察机关介入,去跟村集体协调沟通,调解之后的结果是——这次的一万元,出嫁女都能享有,男性村民拿多少,她们就拿多少。

但因为法律明年才生效,属于她们的这75万元,村集体已经放在了一个专门的账户上,等明年5月1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一生效,这钱就给她们。

现在我们对新法最大的担忧,就在于第十二条第一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依据前条规定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思还是说,成员资格还是由村民自治,即开村民大会,少数服从多数来决定。我们对现实比较了解,担心这条法律,会成为出嫁女争取权利时最大的阻碍。

举个例子,今年我们去了一趟山东,当地有个案例,是个双女户家庭,父亲因为重男轻女,很早就和妻子离婚了,去了外地,组成了新家庭,这位母亲就带着两个女儿在村里继续生活,大女儿还在村里招了婿。后来这位父亲带着二婚的妻子、儿子回来了,村里就跟大女儿说,你有弟弟了,那你就是出嫁女,不享受村民待遇了,剥夺了她的权益。之前她每年能分到征地和租地款,后来就没有了。

这个女儿不服,去起诉,法院判她胜诉了,但是属于她的钱,一直无法落实。我们就去当地,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到了之后发现,因为她起诉了,村民对她家意见很大。开村民大会,大家都不同意把钱给她;她打工攒钱买的一辆车,被人砸了;隔壁一位男性村民喝了点酒,就骂她妈妈,说她赖在村里不走,分大家的财产,还把她妈妈打了;她妈妈也被村干部踢出了村里的微信群,她想问点什么事,村里人都不理她。就是这样一种氛围,她们一家是很受孤立的。

有一天晚上,我们在村里溜达,和一些村民聊天。不管是男性村民还是女性村民,他们都是说,“在我们农村,法律判赢了,也没用,我们都是按照土办法来。(所有权益)出嫁女都是不能有的。要是都给分,那所有女孩结婚后都不走了。”

经历过类似的事情,我们就会觉得,如果还是由成员大会来确认成员身份,会有潜在的风险——遇到不讲理的村集体,仅仅“村民自治”这一条,就可以推翻所有进步。我们当然希望所有村民都愿意改变,但法律不能寄希望于人的道德。尤其是当利益很大的时候。

所以我们想呼吁的是,明年5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实行后,能出台更细致的实施办法,或者能针对有些条款,做更细致的司法解释。我们当然尊重村民自治,但如果,村民自治做出了不公正的决定,法院可以通过判决做合法性审查,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决定书依法纠错,而不是再推回给村民自治。

让那些想遵守法律的人,有法可依。让那些不遵守法律的人,得到惩罚。也让那些失权的人,得到救济。

当然,法律永远是底线,更根本的还是在加强农村地区的宣传,让大家树立性别平等的观念。只有观念转变了,法律才会有它的土壤。

其实这件事可以很简单。我想讲一个20年前的故事。当时教育部有个规定,大学生本科阶段不能结婚,研究生和博士阶段不能生孩子。2004年7月的一天,我接待了一位女博士。

当时她30岁,和丈夫都在北京一所学校读博,也是意外怀孕了,她的身体不大好,医生建议她把孩子生下来。其实她已经结婚了,又是第一胎,完全符合《婚姻法》和《计划生育法》,但当时就是因为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就把她开除了。但是她丈夫没事,还在继续读博。

当时我们有个顾问,中国人民大学的杨大文教授,是中国婚姻法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编著了中国第一部婚姻家庭法教材,也是1980年《婚姻法》和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组成员,他当时特别支持这个女生去起诉。但她考虑到丈夫还在读书,不敢,放弃了。

我们就针对这起案件,召开了一个研讨会,请了媒体、专家学者、高校管理者来开会,当时教育部的官员也来了。他在现场说,十年前,他们就想取消这个规定,但又害怕取消之后,学校成了育婴堂。女孩子上大学就结婚,研究生就生孩子,教育计划都要被打乱,好像一旦政策放开,就会出很大乱子似的。

会后,媒体对这个会议作了报道,一个月后,教育部就把这个规定取消了(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公布新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大学生结婚需经学校同意的旧规定)。这么多年过去了,事实证明,大学并没有成为育婴堂。人都是理性的,女孩子不会因为这个规定不存在了,就随随便便急着生孩子。

同样的道理,农村的女孩子,并不会因为有了权益,就全都留在村里不走。她们要进城、读书、找工作,人是理性的、流动的。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应该给她们选择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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