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花溪杜甫|灭蚊负面行为提醒函,分明就是22大罪状

近日,广东江门市灭蚊的骚操作引起很多人的不满,媒体报道之后,江门发布了关于防止和纠正疫情防控负面行为的提醒函。
作者:徐鹏1
发表日期:2025.10.22
来源:微信公众号-浣花溪杜甫
主题归类:过度防疫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这个提醒函足足有22条。
而这22条,哪里是提醒函,这分明就是22大罪状。
每一条都惹得天怒人怨,借防疫之名乱搞破坏。
我们细看这22条,正常人会为了蚊子去犯吗?
1,不得以防控为由随意砍伐乔木。
之前看到视频,别人家种了好多年的树,就以蚊之名给砍了,要知道,普通人要想砍自己家的乔木,也要去相关部门申请。防疫倒好,随便砍。乔木是因为能给蚊子提供落脚地吗?其他小动物如飞鸟松鼠等也会以乔木为家,就这样随意砍伐,真是有一次拿起鸡毛当令箭。
2,不得以防控为由灭杀宠物。
这也是出现过的事,宠物跟蚊子有什么关系?新冠时期灭杀宠物,现在以蚊之名,还要这样搞,完全没有关系,也能以防疫为由瞎搞。
3,不得非法进入居民家中,车房等私人领域。
居民家中,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蚊能进,蝇能进,防疫不能进。
4,不得非法处置他人财产,如绿植等
这些防疫人员以蚊之名,进入居民家中,倒水、收绿植、破坏花园,甚至很多名贵花草都被祸害,说白了这就是破坏私有财产。
5,不得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相关信息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以外的目的。
6,不得随意在网上传播居民家中图片视频。
7,不得无权限或者超越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动不动就用权力来压人,迫使居民配合这一系列荒唐的行为。
8,不得向村民过度承诺,随意许诺防疫相关事宜。
9,不得实施填埋鱼塘,抽干人工湖等无效防控措施。
这真是城中灭蚊,殃及池鱼。以蚊之名抽干鱼塘和人工湖,能这样干的,真是服了,怎么不把珠江也抽干?
10,不得强制企业排干消防水池,冷却水槽,生产用蓄水池等。
以蚊之名祸害企业,这群人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
11,不得在营业时间对农贸市场消杀。
到处喷杀虫剂,不分时间场合,打得蔬菜水果肉上全是杀虫剂,该怎么吃?
12,不得在人员聚集区进行无预警消杀。
消杀的人带着防毒面具,他不怕中毒,却对着人群狂喷,这是浅浅的报复社会吗?
13-20,基本属于杀虫剂的使用规范,不得对着餐具喷,不得对着动物喷,不得使用高毒性杀虫剂,不得改变浓度。
21-22,不得强制企业进行高频次消杀,干扰企业生产。
看了这么多违规操作,简直触目惊心,这些防疫人员,又有了一点点小小的权力,就像新冠期间一样,就可以把这点权力无限放大,用来为难别人。
一场没有重症没有死亡的疫情,以蚊之名,花了多少钱?这些钱又是进了谁的腰包?
几年前的防疫路径已经打通,只需要再来一次,上次是以毒之名,这次是以蚊之名。
希望这22条负面行为提醒函能纠正各种非法行为。
仿照周杰伦《以父之名》写了一首
《以蚊之名》
杀虫的喷雾,沾湿了衣服。
杀虫剂有毒,蚊在何处?
防疫的觉悟,只能更残酷。
一切都为了通往挣钱的路。
反复喷毒雾,是什么意图?
谁整齐踏步挺住,
还来不及哭
挥动的电锯就砍倒大树。
你们每个人都有罪。
犯了数不清的罪。
我们知道不对。
却要因此受累。
投诉不能解决,
这永无止境的罪。
关掉你的电,
不要再抽水。
躲在后面的人也有罪,
被骂也不会后退。
以蚊之名勾兑,
那感觉尽是荒唐滋味,
就像边笑边掉眼泪。
凝视着完全的黑。
看着家园被毁的画面会让人崩溃。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