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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说还休|假“为你好”之名的权力任性,更应警惕!江门社区消杀不交钥匙就撬锁引争议

By: elijah
20 October 2025 at 23:03

据媒体报道称:盖有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蓬苑社区公章的一纸通知中称,社区将定期开展消杀工作,逾期未提供钥匙或未开门的,将会强制开锁。

通知中如此称:“……为有效防控基孔肯雅热,请各单车房业主于今日21时前,将钥匙送至社区居委会,或自行开门配合消杀……社区将定期开展消杀工作,逾期未提供钥匙或未开门的,将拍照记录并由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开锁……”

此事被网友捅到网上后,该社区工作人员对媒体称:这一通知属实,但已作废,不再强制执行。

另据“浪潮新闻”称:10月16日,广东江门的胡先生称,他在家里睡觉时,相关‘灭蚊’工作人员突然闯入他家,拿走了多盆绿植……”

基层社区及其工作人员,为了民众的健康安全,深入每家每户,连存放物品的“单车房”也不放过,都要全面进行消杀工作,这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为与精神,不是应该令百姓无比感动吗?可现在,何以成了被人广为诟病与批评的做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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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为你好”,现在却不落好,反而遭到网络舆论的大批判——估计,这些社区的干部职工,以及不少的网友也会不太理解吧?甚至还会有人替这些社区及工作人员打抱不平呢!

但事实上,社区在很快感受到舆论压顶之后,就称“已作废,不再强制执行”了。

其一,保障“公民免于恐惧的权利”,才是公权力应有的责任。

对于百姓的房子,别说是社区人员,就是警方、法院这样的执法部门,也不能自己随意拟定一个通知,就可以随便撬锁开门了。

社区假以“为你好”之名义的做法,表面上是“为老百姓好”,也确实会有着这样的效果与目的,但是,一个行为具备了“善意与好处”的方面,却并不能就此可以为所欲为,就能代表其可以不顾另一方面的违法性、危害性了!

“人,只是目的,而不是工具”——如果一个消杀行为,就要以牺牲民众的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为代价,则“财产的神圣不受侵犯、住宅安全不受侵犯”等“公民免于恐惧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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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违法的可怕性、危害性显然要更大,甚至会大大抵消了其所谓的“为你好”之本意和善意。

其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其中重要的有一条,就是开始更为注重“程序正义”。

为了老百姓安全进行消杀,这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却不能因为挂上了“都是为你好”的原由与名头,就认为权力便可以上下其手,不需要遵守法规要求及程序限制的合法性了。

进行灭害消杀,民众当然应当配合,同时,公众也需要保障其同意权与知情权。

而不能以社区之名,拿着随手打几个字的通知,就可以自主砸锁撬门了。

这样的权力任性,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更无任何法律程序正义的意识、理念与遵守了——则如此造成的所谓“结果正义”,事实上很可能走向了“非正义”。

比如,对于民众住宅的随意损毁、破坏,就是一种权力走向违法的行径了。

其三,基层直接对接老百姓,则权力的任性而为,更能令民众有切肤之感,造成的失误与危害,老百姓最为感同身受,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观感、理解与实践。

在“县官不如现管”的传统思维下,越是直面对接百姓的基层权力,越是易于陷入权力任性的泥潭——像在过往的疫情期间,此类权力上下其手的任性表演,相信人们感触颇深、体会惊心!

CDT 档案卡
标题:假“为你好”之名的权力任性,更应警惕!江门社区消杀不交钥匙就撬锁引争议
作者:瑜说还休
发表日期:2025.10.17
来源:微信公众号“瑜说还休”
主题归类:过度防疫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胡适说过:“要对‘不惜一切代价’”这句话,保持高度警惕!因为,也许你我在哪一天,就成了他们口中所谓的代价”。

假以“为你好”之名,行束缚之实,剥夺他人的正当权利,实则是行权力任性的违法之实,这并非是真的为你好,而更可能错位成一把控制人、驯服人的枷锁!

这个社区还仅仅是对储物用的“单车房”下手,危害性似乎并不大。

但是,其之所以能用一纸随意的通知,就可以让权力任性而为,还是源于意识、认知、逻辑上的“权力可以任性”之固化思维,如果一旦遇到适宜权力任性疯长的环境时,比如疫情封控时,权力任意上下其手的范围,就会是走向人人难逃了!

所以,不要小看了这样的基层权力任性行为,我们仍必须对此重视和警惕——对于权力,就应进行最为严格的监督与限制,直到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斩断其任意而为的痼疾,根除其癌变为“恶之花”的土壤!

关心你的关切|钥匙上交,不然撬锁!不是警匪片,竟然还是工作…

By: elijah
20 October 2025 at 22:45

感谢提供信息的朋友,特别感谢提醒注意有可能封了这个公众号的朋友;但我和原创作者相信:真实是最重要的,这世界还是需要说真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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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tar星视频

钥匙上交,不然撬锁!广东这波灭蚊操作为何引发争议?

引言:社区工作人员一句“已作废”背后,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边界之争,也是疫情防控与个人自由的艰难平衡。

“逾期未提供钥匙或未开门的,将拍照记录并由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开锁。”2025年10月14日,广东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蓬苑社区向居民发出的这份紧急通知,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

通知要求“单车房”业主上交钥匙配合入户消杀,目的是防控基孔肯雅热病毒。有居民在家睡觉时,相关人员突然闯入拿走多盆绿植;有的村子拆除250间“容易藏蚊子”的旧房;还有小区发布公告,要求三天内清理所有犬只。

01 病毒、蚊子与强制开锁

基孔肯雅热,这个听起来有些拗口的病毒名称,正是本次事件的导火索。它是一种通过蚊子传播的病毒,患者会出现高烧、皮疹和关节剧烈疼痛等症状,约有三分之一患者会出现长期关节不适。

2025年7月以来,广东省发生基孔肯雅热疫情,仅7月27日至8月2日这一周,全省就新增2892例本地病例。疫情重灾区佛山的确诊人数急剧攀升,累计超过7000例。

面对疫情,江门市开展了大范围的灭蚊行动。蓬苑社区的通知要求单车房业主在10月14日21时前将钥匙送至社区居委会,配合入户消杀。通知中明确写道:“逾期未提供钥匙或未开门的,将拍照记录并由专业开锁人员强制开锁。”

CDT 档案卡
标题:钥匙上交,不然撬锁!不是警匪片,竟然还是工作…
作者:大白
发表日期:2025.10.16
来源:微信公众号“关心你的关切”
主题归类:过度防疫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不仅是对单车房,有居民反映:“我睡醒后发现阳台上的好几盆绿植都不见,剩下几盆被胡乱丢在地上。”胡先生调取监控发现,有工作人员上门拿走了他的3盆绿植。

02 法律依据与界限

针对居民的质疑,江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回应称,相关灭蚊措施有法律依据,但暂时没有查到具体条款。那么,强制入户消杀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27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法谚有云:“一个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堡”。我国《宪法》第3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指出,入户消杀不仅涉及“家”这一“人们日常停靠的港湾”,更是关系到公民在宪法上享有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南开大学教授宋华琳认为,消杀应以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为前提,不宜扩大化。如果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没有进行必要的法益权衡,就可能会落入“非法”的范畴。

03 从强制到协商

面对舆论压力,蓬苑社区工作人员10月15日回应称,前述通知已作废不再强制执行。“现在考虑到大家的意见不一样,我们就不强制开门了,不会再撬锁。”

社区政策为何出现180度大转弯?这背后反映了基层治理的困境与转变。

从管理学角度看,此事件暴露了“一刀切”式管理的弊端。最初的通知旨在快速高效地实现灭蚊目标,但忽视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和感受。当政策遭到广泛抵制时,又迅速调整策略,允许居民领取灭蚊用品自行消杀。

从社会学视角分析,强制交钥匙事件本质上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社区作为基层管理组织,在推行公共卫生政策时,如何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成为棘手难题。

心理学上,这一事件反映了居民对“家”的安全感需求。家是人们的避风港,强制入侵会破坏人们的基本安全感,即使出于公共卫生目的,也容易引发强烈抵触。

04 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

这并非首次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入户消杀争议。在2022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类似场景就曾上演。

当时,一些地方采取的强制入户消杀措施引发广泛讨论。法律专家们就指出,消杀是双刃剑,一方面可以阻断病原体传播,另一方面可能侵害公众的财产权、住宅权和隐私权。

2025年广东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中,似乎重复了类似的历史。除江门外,佛山等地也出现了相关争议。基层人员投入大量精力进行灭蚊工作,包括入户检查、清理积水、喷洒灭蚊剂等。

一位基层人员在社交媒体上写道,清理菜农的一桶“加料雨水”(里面混合了粪便、残羹剩菜、海鲜壳),一边倒,一边干呕,“末了,还被阿姨追骂了几条街”。

05 风险沟通与社区共治

面对公共卫生危机,良好的风险沟通是争取居民理解与合作的关键。莲苑社区最初的通知缺乏充分解释,未能说明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导致居民产生抵触情绪。

“清积水、防叮咬、早诊治”是防控基孔肯雅热的核心措施。与其强制入户,不如通过教育引导,提高居民自觉参与度。

事实上,当社区政策从强制转向合作后,效果反而更好。莲苑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居民现在可以领取灭蚊用品自行消杀,之后拍照记录给社区查看。这种合作共赢的模式既尊重了居民权益,又实现了防控目标。

在佛山,一些社区动员学校参与灭蚊宣传,通过学生带动家庭搞好卫生。这种社区共治模式,比简单的强制开锁更可持续,也更能赢得居民支持。

类似的事件在广东其他地区也有发生。在湛江,一位母亲称凌晨上夜班时,两个独自在家的孩子被当地村委会等人员上门抽血。在佛山,有网友反映居委会以查积水防病毒为名,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破门而入,换了房门锁芯。

法律专家指出,即使出于公共卫生目的,强制措施也必须遵循比例原则。消杀方法应当必要、适当,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应当最小,收益与损害间应合比例。

随着舆论持续发酵,江门市的灭蚊措施可能会进一步调整。当地12345热线表示,相关灭蚊措施有法律依据,但暂时没有查到,后续查明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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