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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嘟嘟|澎湃新闻怎么就成了不正经媒体?

16 November 2025 at 09:20

昨天,澎湃新闻控诉腾讯成了新闻媒体的“总编辑”,屏蔽了澎湃新闻一个叫影子调查团队制作的一则新闻。(全文可在澎湃新闻客户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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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T 档案卡
标题:澎湃新闻怎么就成了不正经媒体?
作者:何嘟嘟
发表日期:2025.11.14
来源:微信公众号“何嘟嘟”
主题归类:澎湃新闻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我最先在同学曦姐的朋友圈看到了这则控诉,和她简单探讨了此事。我俩都认为,澎湃做得没有问题,同时,传统媒体应该有自己的自有平台,不管大小强弱,否则很容易被大平台垄断话语权,真遇到事儿了连个发声的地方都没有。

后来,同学小云妹儿又给我发来一个小红书上的帖子,表示评论区让她很震惊,因为这件事竟然有那么多人在骂澎湃以及所谓的媒体“四大金刚”。

我点开看了下,同样被震惊到。

在我们看来,澎湃这次做的是民生类的舆论监督,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不明投诉就被平台屏蔽显然是不合理的,侵犯了民众的知情权。

但让我们无语的是,评论区几乎一边倒地骂澎湃,还有的网友玩起了可汗大点兵,国内做舆论监督比较出名的媒体在他们眼里都成了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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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类似的言论我在网上也见了不少,但还是被下面这位无语到忍不住路见不平一声吼了,要知道,我在小红书上很少主动惹是生非的,绝非好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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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无语到我都打了个错别字,把当年打成了当面image

后来又在别的帖子下面看到若干网友口口声声说澎湃吃人血馒头,是无良媒体,我忍不住回复了其中两个,询问他们澎湃吃了谁的人血馒头,能不能说出来给我听听。

我问这个还真不是挑衅,确实是不知道,想和这些见多识广的网友互通有无,结果等到现在,他们俩谁也没给我个说法,属于典型的只有论点没有论据论证。

回到澎湃与腾讯的冲突,从根本上来说,是媒体丧失传播渠道的结果。传统媒体时代,媒体自身既做内容也是渠道,风光无限;

到PC时代,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因为新闻的转载分发问题也闹过,但前者依然有一定的议价权的,可以谈谈版权问题,虽然也不多;

再然后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因为使用场景的变化,用户几乎不可逆地涌向平台,传统媒体同样不得不依附于各大平台,所谓的全网多少多少粉丝,说白了,就是在给平台打工。

平台想用自己的逻辑规训媒体,这个逻辑就是向流量看齐。

于是,传统媒体,尤其是市场化媒体为了生存开始当标题党,追逐黄色新闻,甚至因新闻业务能力的退化失误连连,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公信力,这些都是要反思的,但在丧失渠道、用户流失的大环境下如何解决,这恐怕就需要一场系统性变革了。

这次冲突是澎湃的一次勇敢抗争,他们想为自己和同行们在平台上争取权益,让大家别忘了,媒体也是有自己的底层逻辑的,那就是做新闻,报道真相。

前段时间因南大大闸蟹评论被大家追着骂的新京报和澎湃新闻都获得了今年中国新闻奖舆论监督类报道一等奖,前者报道了油罐车装食用油乱象,后者聚焦的是大家关心的进口药难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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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波我坚定地站澎湃,这是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自身新闻知情权的捍卫。

【404文库】澎湃新闻|随意屏蔽新闻报道,腾讯成了媒体“总编辑”?

By: rumu
14 November 2025 at 17:22
CDT 档案卡
标题:随意屏蔽新闻报道,腾讯成了媒体“总编辑”?
作者:陈青白
发表日期:2025.11.14
来源:微信公众号“澎湃新闻”
主题归类:澎湃新闻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媒体的新闻报道中使用带货主播公开的画面,是否对主播构成侵犯肖像权?腾讯给出了答案:构成侵犯肖像权。

11月13日下午,澎湃新闻影子调查队视频号发布了一则关于某知名品牌奶粉涉嫌篡改相关研究论文数据用于产品宣传,带货主播违规宣称能增高的新闻报道。

在报道发布一个多小时后,便遭到了不明来源的投诉,最终腾讯方面认为该新闻报道侵犯了肖像权,对该视频新闻报道进行了“屏蔽”处理。

这已是影子调查队视频号上线以来,第二次遭到腾讯方面的屏蔽。视频号所谓的“屏蔽”,会导致该则新闻报道仅自己可见,无法转发传播,其实和“删除”几乎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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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中使用带货主播公开的画面,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显然,腾讯方面判定影子调查队的新闻报道侵犯肖像权,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影子调查队视频号,是经过严格审核,认证了红V新闻机构标识的媒体账号,是依法取得新闻资质、承担新闻采编责任的机构身份。红V的意义,本应是让公众在纷乱信息中迅速识别可信来源。

但问题来了,为什么一个信息聚合平台可以仅凭一方投诉,就把新闻媒体的报道直接“处理掉”?这背后,平台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干预新闻信息呈现或搜索结果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新闻报道的审核是为了保障真实性与合法性,不是为了迎合投诉者的诉求,平台成了“自动化总编辑”,不问内容是否属实、是否违法,也不问投诉是否合理,直接“屏蔽”了事。

如此一来,说轻了,就是让一些违法违规者滥用投诉机制,借机干预新闻信息呈现;说重了,就是商业平台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粗暴干涉。想给受众呈现什么、不呈现什么,故意营造“信息茧房”不能由信息聚合平台来独断。

网络内容治理并不反对投诉制度,但制度的前提是证据、是调查、是复核。

此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对本平台设置的广告位和在本平台展示的广告内容的审核巡查,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然而,影子调查队曝光揭露了某知名品牌牛奶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腾讯方面未对违法广告进行处理,却将影子调查队的新闻报道给“处理了”。

换句话说,平台并没有在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核职责”,让投诉方轻松获得“信息删除权”。

政策鼓励权威媒体优先传播,这是为了避免谣言先行,不让违法违规、误导群众的信息和行为占上风。但当平台在商业关系、用户投诉、传播流量之间权衡时,红V不再是优先,而成了“高风险内容”。

一旦企业认为报道“不利”,就投诉;平台为了避免麻烦,先“屏蔽”;新闻机构若想澄清,还要反复申诉。

这不是正常的互联网内容治理,而是一种变相的“软封堵”。

新闻要被监督,但监督不是“删帖键”。新闻报道当然可以被质疑、被反驳、被追责。但监督新闻的是法律、是专业伦理、是主管部门,而不是平台的简单投诉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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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未通过。

每一篇报道背后都经过新闻工作者的认真调查核实,新闻单位及新闻工作者对新闻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

当投诉可以直接导致新闻消失,那就意味着谁不愿意被报道,谁就能通过“投诉”让新闻不存在。平台拥有技术权力,但技术权力不能越过法律权力,更不能越过新闻应有的公共价值。

新闻机构要承担新闻责任,平台也应承担平台责任。平台不是新闻媒体的“总编辑”,也不应该成为“总编辑”。

更多调查新闻,关注影子调查队视频号⬇️

本期资深编辑 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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