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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terday — 27 October 2025Main stream

三港男涉2020年连环爆案 面对最高18年刑期

27 October 2025 at 17:46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10月27日)裁定,涉及2020年连环爆炸案的三名香港男子入狱,最高刑期为18年。

综合香港《明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五名男子和三名女子涉嫌于2020年初制造炸弹或策划三次爆炸案,案件经过160天审讯,陪审团退庭商议四天,上月一致裁定首七名被告在《反恐条例》下的“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名不成立,其中三人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成,连同企图制造炸药罪脱的被告,共五人无罪获释。

被定罪的三名被告是,41岁无业男子何卓为、30岁装修男工李嘉滨,以及34岁程式男工程师张家俊。三人原本被控《反恐条例》下的串谋制造爆炸品罪,但陪审团只裁定他们刑责较轻,属交替性控罪的“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成。

三名被告星期一进入犯人栏后,神情轻松,不时面露笑容。

香港高院法官陈仲衡在给上述三人判刑时称,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犯案,是食髓知味、变本加厉。他们的行为等同于向社会宣战,对警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法庭不能让执法人员和市民面对风险。

陈仲衡说,三名被告所涉罪行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何卓为是事件主脑,没有悔意及重犯机会较高;李嘉滨及张家俊同是核心成员,前者悔意有限,后者没有悔意及仍想撇清关系,使心理专家无从分析他们重犯机会。

陈仲衡说,何卓为被判处18年监禁,他在缓刑令期间干犯本案,所以重新执行缓刑令刑期,加监六天;李嘉滨及张家俊以17年为量刑起点,因初犯同获减刑四个月,判囚16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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