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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涵说|邯郸结局:进一寸的欢喜与艰难

By: elijah
30 December 2024 at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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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进一寸有进一寸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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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判,尘埃落定,邯郸三个未成年杀人埋尸案,有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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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邯郸结局:进一寸的欢喜与艰难
作者:深涵
发表日期:2024.12.30
来源:微信公众号“深涵说”
主题归类:邯郸留守儿童杀人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个人,一个无期徒刑,一个十二年徒刑,一个不予刑事处罚。

没有死刑。

所以,不少网友们还是很激愤,认为判罚太轻。

实际上,真要是细致了解过中国法治进程“改进”的人,就会明白,此判决,已经属于“巨大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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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截图:《少年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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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一直都有一个年龄门槛,就是要满16周岁。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

所以,多数时候的校园霸凌,其‘主要犯罪嫌疑人’都是因为未满16周岁,而被避免于刑事责任追究,一般都是“训诫警告处分”完事。

正是因为这种“宽宥处罚”,使得校园霸凌以及一些恶劣的低年龄犯罪事件,都没有起到严惩警示的震慑作用。

直到2021年3月1日。

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至12周岁。

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而此次邯郸事件,三个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害人,年龄都是13岁。

正好卡在了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这个空档里。

而同时,《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

此外,可能也难以判处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犯罪人“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正是因为法律条文里的“慎杀”原则,再加上“未成年”这个护身符,使得低年龄犯罪案件的最终判决,往往与激愤的民意相悖。

就是真追究13岁小恶魔的刑事责任,得先提交最高检核准、然后公审,最后顶天了可能就是个十年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尽管此次邯郸案件首犯判了无期,但是通常来说,无期徒刑最后都会变成有期徒刑二十年。

法律的“人性化”,看似以人文本,但往往也容易滋生盲点,让犯罪分子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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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邯郸事件此次判决,许多网友表示愤慨而且不满。

但是翻看过往同类型案件,你就知道,此次判决,已经是“巨大进步”了。

大家还记得,大连那个13岁的小恶魔奸杀10岁女童案件吗?

【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大连这个小渣滓奸杀幼女事件,其恶劣程度、其全国影响力,不亚于邯郸事件。

最后,牢都不用坐,直接三年收容教养训诫完事了。

另外,2021年陕西勉县“13岁男孩杀害6岁男童案”、2023年湖北荆州“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一次次引发公众的震惊。

每每发生此类案件,舆论除谴责“小恶魔”,还有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标准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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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是一个“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呼吁了多少年,多少次血的代价和教训,才换来了最终的微小一步。

于海明,记住这个名字,要不是他引发的昆山龙哥被反杀案引得举国轰动。

估计正当防卫这个词,还在“故意伤害”和“防卫过当”后面当替补。

可能也正是因为之前大连13岁恶魔案件最后的“3年收容教养”引起了巨大公愤,所以此次的邯郸事件同样掀起舆论风暴下,高层的人,不得不考虑社会影响和大众情绪了。

由此,也可见法律条文修改的“滞后性”。

它并没有前瞻性的从源头适当调整,以“宽宥好人、严惩恶人”的姿态来约束犯罪宣扬良善,多数时候的“进一寸欢喜”,都是靠着巨大的舆论裹挟和民意倒逼,而不得不做出妥协改变。

当初大连那个案件,就应该从重判决,全国各中小学大屏里滚动播放。

恰恰相反,非但没有以此警钟为诫,看看这些年,中小学校园里,都干了些什么鸟事?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学生家长发布家长会相关照片,一张PPT页面显示,要求“爱校教育要从家庭做起、从父母做起”,还提到“谁敢说学校的坏话,就要群起而攻之,内部问题内部解决,绝不允许别人说三道四”。

广东普宁一中学出具的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上,有“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的内容。

广东梅州五华县水寨中学要求所有学生签署承诺书,承诺出现自杀、自残行为均与学校无关,不会以任何理由向学校主张赔偿。

“辽宁本溪一学校食堂被指疑似给学生吃垃圾桶剩菜”事件。

看见了吧,校园净土里,尽出这些幺蛾子肮脏事。

食堂的破事,就不说了,现在要学生签承诺书,“自杀与学校无关”;“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像”;“学校是我家,谁敢说学校坏话,我们就要群起攻之”。

简单来说,这是个好地方,有的只是好人好事正能量,出了事,你闭嘴不要说,死了人,我们低调冷处理,“你死了事小,闹大了影响了学校声誉,事大”。

13岁的学生被杀了,17岁的学生跳楼了,23岁的研究生、26岁的博士生,被压榨被凌辱不堪忍受跳楼自杀了。

怎么办?

对相关责任人,训诫警告处分;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对后世人现身说法,“开一堂心理课,让他们周六过来接受心理治疗”。

最后再发一个通告: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感谢群众监督。

我去年买了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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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案件审判固然不能受舆论裹挟,但法律毕竟搭建在民意之上,理应符合公众惩恶扬善的朴素愿望及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待。

我就闹不明白了,那些恶意讨薪的都有可能因为寻衅滋事进去蹲几天,这TMD都杀人抛尸了,收容教养也能完事?

我更不明白,卖芹菜获利14元的,都要罚款10万元,这把人家的一个孩子都给杀了,刑事责任“从轻发落”,民事赔偿一分钱没有?

一个炮弹,一个飞鸟撞击,飞机可能就会从天上掉下来,一两百个人,可能就会死掉。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一次严惩好人、宽宥暴徒的、与大众惩恶扬善朴素价值观相悖的公审裁决,其恶果、其深远影响,不亚于十次飞机失事。

法律的终极目标,其实应该只有一个:

让好人敢于做好事,让坏人不敢做坏事。

现在看来,似乎世道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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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见|河北三个小恶魔的判决结果,全国的霸凌者等到了

By: elijah
30 December 2024 at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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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能在2024年年底,迎来年初新闻大事件的后续,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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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河北三个小恶魔的判决结果,全国的霸凌者等到了
作者:魏春亮
发表日期:2024.12.30
来源:微信公众号“亮见”
主题归类:邯郸留守儿童杀人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我说的就是2024年3月,三个初中生,用铁锹,把被他们长期霸凌的同学活活打死的事情。

当时亮哥就写过一篇文章,标题就叫《全国的霸凌者,都在等这三个小畜生的判决结果》。

就在今天,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下来了

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只需要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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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之前的文章里说,在未成年人犯罪日益低龄化的当下,这个案子的判决,将会影响很多霸凌者和被霸凌者的命运。

如今,一个无期,一个12年,一个无刑事责任,虽然没有像大家想象的那样“解恨”,但这已经是无数网友旷日持久的关注之后的结果了。

仔细看判决理由,张某某提议杀人并纠集他人参与,提前进行犯罪准备,直接实施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是主犯,判无期。

李某积极参与预谋并实施杀人行为,事后与张某某平分赃款,在共同犯罪中亦系主犯,罪责小于张某某,判12年。

马某某在去作案现场途中才得知张某某、李某欲杀害王某某,并跟随前往。在目睹实施杀人时,即离开现场,后帮助毁灭被害人的手机卡,但他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案发后,他首先交代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现场。故不予刑事处罚。

而且鉴于他们犯罪时均是13周岁,最高刑期只能是无期徒刑,现在已经是顶格处理了。

没有因为是未成年,就不负刑事责任,这已经算是一种进步了。

但在大众情感层面,这样的结果,肯定是和大众的期待存在落差的。

我完全能理解这种感觉,这件事情,太超出大众的认知了,太让人震惊了。

不过是初中的学生,而且还是初一,才十三四岁,是有多大的仇,多大的怨,才让他们用铁锹把同学给活活敲死,还打得面目全非?

又是有怎样的心理素质,多么坚硬的内心,才能有预谋作案,分两次挖坑埋尸,在杀人时如此地默契分工,杀人后若无其事地去上学,又能心不惊肉不跳地撒谎,还能干扰警察的调查方向?

有预谋,有分工,能串供,心狠手辣,手段之凶残,心理之强悍,让人匪夷所思。从内到外,都如此老道,不要说是初一的孩子,就是凶残的成年罪犯,也要甘拜下风。

这样的恶魔,无期也可以各种减刑,说不定十来年就出来了,判12年的出来也不过26岁。

想想这样凶残的两个人,出来时还是年富力强,怎么能不让人担心啊。

可现实就是这个样子,顶格处理了,也不过如此。

不知道全国其他的霸凌者,看到这样的结果,会作何感想?

【404文库】三联生活周刊|邯郸事件一审宣判:未曾预料的乡村留守儿童悲剧

By: elijah
30 December 2024 at 22:07

CDT编者按:该文在《三联生活周刊》网站仍能显示,但微信公众号内已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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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邯郸事件一审宣判:未曾预料的乡村留守儿童悲剧
作者:夏杰艺
发表日期:2024.12.30
来源:微信公众号“三联生活周刊”
主题归类:邯郸留守儿童杀人事件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2024年3月,河北省邯郸市郊的旧店村因为一桩命案成为网络舆论的热点。村里13岁的初一学生王小军被杀害,犯罪嫌疑人为王小军(化名)的三名同班同学,同样均未成年。本刊记者当时走访了受害少年与三名嫌犯所在的村庄,了解到他们都是留守儿童,王小军家庭条件相对稍好,在外做生意的父亲时常转给他一些零花钱。命案发生前,三名嫌犯在学校的表现不算差,表面上看并非典型的不良少年,平时还常和受害人一起玩耍,这也让周围的老师、家长没能及时注意到其中隐藏的矛盾和危险。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某依法不予刑事处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某某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消失的少年

从邯郸市区中心往东开车40多公里,当周围从高楼变成萧瑟的林地和麦田,道路上挤满了运货的重卡,两旁见不到行人时,距离旧店村就越来越近了。

旧店村位于G309和G230国道的交会点附近,这里的农村盛产小麦和玉米,产业结构单一但交通便利,所以村子里很多青壮年从家门口的国道出发,顺着高速北上,到北京、天津务工。村里散布着一排排灰白砖房,由于年久失修和雨水冲刷,墙体斑驳,不少裸露出红砖底色,平日里村里人很少,能看到的大多是老年人和孩子——一个常见的普通北方村庄。

但2024年3月10号之后,旧店村因为一桩命案成为网络舆论的热点。村里13岁的初一学生王小军被杀害,犯罪嫌疑人为王小军的三名同班同学,同样为未成年。四人都是留守儿童。

3月19日,本刊记者来到旧店村时,初春的天气还偏寒,两旁的树木只剩下枯枝。村里有不少未建完的砖房和被打碎的围墙,上个世纪的邮局遗址和棉花专业技术服务站蒙着白灰的铁门紧锁,半面墙壁也已经垮掉。路边能看到的村民都是50岁以上的老人,用探询、警惕的眼神,盯着本刊记者从村头走到村尾。

这起村庄命案,从作案到遗体被发现,间隔仅一天左右。死亡陷阱的开局看起来很平静。王小军的姑姑对本刊回忆,王小军离家是在3月10日,星期日的中午,“说张庄村的同学带他去玩”。奶奶记得,孙子“高高兴兴出门”,但下午5点仍未归家,手机也打不通,奶奶便着急地出门寻找。

王小军今年13岁,刚上初一,身高接近一米七,身材偏瘦。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异,父亲组成了新家庭,平时在山东做生意,大约半年回来一次。母亲离婚时带走了妹妹,王小军独自跟爷爷奶奶在村子里生活。爷爷奶奶的文化程度都不高,以种植苹果为生。对他们来说,如何正确养育并管教一个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是一份琐碎又沉重的任务。知情人士对本刊出示的聊天记录信息显示,班主任日常和王小军家庭的沟通,都是给奶奶发微信。当王小军在学校的餐费没有及时缴上时,她垫付餐费后再通知王小军奶奶;当观察到王小军“不吃午饭”“在学校里游荡”,班主任发信息提醒奶奶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嘱咐“不要再打他”。

3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奶奶开始四处寻找王小军并报警。有不同点位的监控视频显示,当天下午,王小军曾和班上三名同学一起玩耍,下午3点时还坐在其中一名同学张某某的电动车后座。王小军奶奶联系上一名出现在监控中的同学,询问孙子下落,此时对方正躺在家里床上打游戏,并否认知道王小军的下落。案发后第二天,这三名同学仍然正常上学,直到被警方传讯。经过连日侦查,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3月9日、10日分两次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经技术部门勘验,埋尸地点坑深0.56米。确定是未成年嫌犯单独作案,没有成年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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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军的遗体在北营村南的一处废弃蔬菜大棚内被发现(ICphoto 供图)

3月11日下午4点,警方根据审讯搜集到的信息,找到了藏尸点。地点位于北营村南的一处废弃蔬菜大棚,距离张某某家约100米。3月18日凌晨,王小军家属陪同法医进行尸检,见到了孩子的遗体。其代理律师臧梵清告诉本刊,孩子“面目全非”,头部有多处被类似钝器敲打导致破裂的痕迹,而且全身上下布满不同类型的伤痕,有的是圆形小孔洞,有的则是弯状伤痕。

由于当时尸检报告未出,还无法判断哪一处是致命伤。但律师说,其中两处可能与孩子的死因有关——一处是颈部的严重击打伤,一处是后腰的贯穿伤。

为何行凶?

事发当时,网上传闻这起命案是学校霸凌的延续,说王小军和三名嫌犯是同班同学,在学校时长期遭受三名嫌犯的霸凌。但在三月份案件调查的初期,一位接近权威信源的知情人士告诉本刊,尚没有证据证实三名嫌犯在学校内对死者有明显的霸凌行为。学校的监控视频也显示,四个孩子曾一起在走廊尽头游戏,也因此班主任一直以为他们是朋友,没有察觉到孩子之间的矛盾。以至于3月10日王小军失踪后,其奶奶向班主任询问孙子下落时提到,王小军“高高兴兴出去”找同学玩,班主任立刻联想到的就是平时和王小军关系紧密的同学张某某,因为平时经常看到他们“黏在一起”。

王小军和张某某是同桌。在此之前,王小军曾短暂入读过肥乡区第五中学,那里距离旧店村近20公里,是肥乡区教学质量较好的初中。但开学后不久,不确定什么原因,王小军转回了本村的旧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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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视觉中国 供图)

当地村民告诉本刊,旧店中学建于1958年,是北高镇唯一的中学,接受寄宿和走读,附近村里的孩子都到这里读书,辐射十余公里。每天早上,住得远的孩子们骑着电动车蜂拥而至,村里很是热闹。村民们认为,旧店中学的教学质量一般——通常在小升初阶段,成绩靠前的一半学生会被拨到市里的中学,剩下的便留在旧店中学读书。留在这里的学生,注重成绩的不多,逃课和打架倒“比较常见”。

三名嫌犯都就读于旧店中学,也都来自破裂贫困的家庭。知情人士告诉本刊,张某某母亲瘫痪在床,另外两名嫌犯家里是贫困户,“有的父亲跑了,有的母亲跑了”。但和网络传言“三名嫌犯平时就是学校里的‘小混混’”不同,在命案发生前,三名嫌犯在学校的表现并不算差。本刊记者看到其中两名嫌犯曾在学校获奖的照片,“张某某之前曾获得学校颁发的进步奖,另一名嫌犯学习成绩在年级前15名,平时看上去表现也不错”。这些孩子表面上看并非典型的不良少年,却犯下如此严重的罪行,让学校老师和家长都感到吃惊。

和三名嫌犯相比,王小军的家庭条件是最好的,或许是因为这一点,他成为了被谋财的对象。“家里做生意,父母离婚后,都会给他一些零用钱,所以手上钱比较多。”知情人士说。微信记录显示,王小军失联的当天下午5点左右,他的微信账号给张某转账了191元。而在这次的法院判决中,更明确地披露了作案动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李某(均时年13周岁)与同班同学王某某(被害人,殁年13周岁)存在矛盾,经张某某提议,二人多次共谋杀害王某某后平分王某某钱财。张某某选定一废弃蔬菜大棚为作案地点,并提前携带铁锹挖坑进行犯罪准备。

2024年3月10日下午,张某某将王某某骗出,因李某的电动自行车需置于被告人马某某(时年13周岁)家充电,李某骑马某某的电动自行车载马某某,张某某骑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载王某某,共同前往张某某事先选定的蔬菜大棚。途中,李某受张某某指使将二人欲杀害王某某一事告知马某某。四人进入大棚后,张某某首先持铁锹动手并直接实施杀害王某某的行为,李某帮助控制王某某,马某某见状离开大棚。张某某、李某共同致王某某死亡后,将尸体掩埋。三被告人骑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张某某将王某某手机微信账户中的钱转入自己微信后与李某平分,将王某某手机卡取出指使马某某砸毁,将手机交由李某扔弃。案发后,马某某首先交代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现场。

回到2024年3月案发的时候,当时案件调查刚刚开始。在本刊记者的走访中,无论是认识这些孩子的村民,还是接近调查的人员,都无法理解这起案件的原因。他们对本刊猜测这些年少嫌犯的作案动机,提到是不是打闹过程中导致的斗殴升级,失手误杀?或者是嫌犯们模仿血腥电子游戏中的场景作案?但都无法想象,这是一桩有步骤的预谋,且动机如此明确的犯罪。

(文中王小军为化名,本文刊载于《三联生活周刊》2024年1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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