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view

There are new articles available, click to refresh the page.
Before yesterdayMain stream

【CDT关注】波士顿书评|访谈王柯:近代日本民族主义的流变及镜鉴

14 December 2024 at 15:46

编者按:目前中国国内民族主义情绪高涨,“小粉红”言论甚嚣尘上。不少评论人士将这一情况和二战前的日本进行对比。近日,波士顿书评转发了一篇对旅日学者、神户大学教授王柯的专访,解析近代日本民族主义的建构和歧路。以史为鉴,这篇专访也许可以让我们更加理解当下的中国。

img

旅日学者、神户大学教授王柯,图片来自原文
CDT 档案卡
标题:【CDT关注】波士顿书评|访谈王柯:近代日本民族主义的流变及镜鉴
作者:王柯
发表日期:2024.12.13
主题归类:小粉红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短短几十年中,日本在各自为政的割据状态上迅速建构起中央集权的现代国家,发展出狂热的民族主义和忠君思想,并最终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将世界和自身都卷入战争的泥潭,给人类文明带来深重的灾难。这一切是如何形成的?这其中,历史又能给我们以怎样的启发?2022年5月,记者对话王柯,交流有关民族国家、共同体、民族主义和近代日本政治等一系列话题。访谈首发南都观察,经作者和王柯教授授权,波士顿书评转发。

在访谈中,王柯指出,“民族主义”在日本的形成经历了三个关键阶段:

1、自由民权运动阶段:受法国大革命思想影响,日本在19世纪开始引入“天赋人权”与“社会契约论”等概念。此阶段民族主义的内涵偏重个人自由与平等,但这一阶段的民主化尝试因缺乏对西方思想的深入理解而受到限制。
2、国粹主义阶段:随着明治政府确立国家主义,民族主义逐渐与文化共同体的概念相结合。德国式国家主义对明治宪法的制定产生了深远影响,进一步强化了天皇制国家的中央集权属性。
3、国体论阶段:日本民族主义最终以“天皇神圣性”与“血缘共同体”为核心,构建了单一民族国家的理论框架。这一时期的民族主义成为军国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

王柯强调,现代意义上的“nation”原本是法国大革命中追求平等与自由的政治共同体概念,但在日本,它被改造为强调国家至上与忠君思想的“民族”观念。这种转变反映了日本政治精英在近代化进程中的特殊选择。

之后,王柯进一步分析了日本如何从民族主义发展为军国主义。军国主义以天皇为中心,强调国家至上的国体论是核心驱动力。王柯指出,明治维新后的底层武士群体借助民族主义完成了社会上升,而这些精英通过军队体制积累了特权,最终在20世纪推动了日本走向极端的军国主义道路。

国体论源自江户时期的古学学者本居宣长和贺茂真渊等人,国体论主张,日本在国家形式上是一个具有“皇运无穷、天皇神圣和忠孝一体”三点特征的“神国”。所以在江户幕府的体制之下,国体论是受到打击的,因为国家的实际权力掌握在幕府将军的手中。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走向中央集权体制,需要一个具体的国家统合象征,国体论中的“万世一系”、“八纮一宇”等事项迎合了这种需求,而之后出笼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和《教育敕语》,从制度和精神两个层面上将国体论变成了日本的主流国家思想。

国体论将全体国民在生物学上说成是一个“血缘共同体”,但实际上从日本国家的规模来看,这本来是件不可能的事情。“皇国论”、“神国论”,以及天皇血统的“万世一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虚构和宣传,其目的就是为了改造江户时代“人民只知有大名,而不知道天皇和中央政府”的意识,培养日本国民对日本国家的忠诚。

当历代天皇是你的祖先,而现在的天皇可以说是你的堂兄堂弟时,你怎么能不去保卫他呢?当把“日本民族”塑造成一个地域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和血缘共同体以后,近代日本的民族主义也就彻底定型。

日本之所以会由一个民族主义国家走向军国主义国家,是因为在明治维新时期的政治体制中,具有政治野心的日本军人、尤其是“青年将校”(青年军官)们,逐渐成为以“国体论”为核心的近代民族主义的主要载体。

日本明治维新的主要力量来自于长州藩和萨摩藩的底层武士。在地理上,这两个藩都属于边缘地带,而因为德川幕藩体制的崩溃,武士阶层的传统阶级上升途径消失。既处于地域边缘,又处于社会边缘的底层武士都希望找到一个可以进入政治舞台中心的捷径,最好的选择就是成为维新政府的军人。近代日本军队的阶级制度和士官学校、陆军大学制度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权力与权威的金字塔。尤其是在《大日本帝国宪法》,即《明治宪法》中,规定军队直属于天皇而不是政府,这更使军人变成一个新的特权阶级。

但是到了20世纪30年代,出身于地方武士家庭的中下层军官发现,自己的家人并没有能够享受到经济成长的成果,而日本政府面对当时的国际局势也表现得软弱无能。这时他们发现,可以借以国体论为中心的民族主义的口号,名正言顺地“清君侧”和“下克上”,甚至刺杀天皇身边的元老和重臣,提高自己的社会存在意义。就这样,国体论为这些出身于边缘的军人群体,提供了一个干涉政治的合法手段,使日本逐渐由民族主义发展到了军国主义的阶段。

此外,王教授提到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引入也是将日本推向军国主义的关键。哲学家斯宾塞 (Herbert Spencer) 的“物竞天择”思想被日本政治精英改造为“国家竞争”理论,为军国主义提供了正当性基础。此外,统治者通过煽动危机感,迫使社会进入“无责任体制”,普通民众和政客放弃了自主判断,最终导致战争灾难。

这一变化的发生,还与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传入日本有着直接的关系。1880-90年代中,日本翻译了许多斯宾塞的著作,甚至被称为“斯宾塞时代”。近代日本社会在接受斯宾塞进化论思想上,是各种思想流派各取所需。自由民权运动强调其自由主义的侧面,而明治政府和国家主义者们强调其保守主义的侧面。

在达尔文那里,进化论“物竞天择”的单位本来是个体,但到了斯宾塞,单位被换成了国家/社会这样的人类共同体。斯宾塞强调,国家间的关系就像自然界一样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正如列文森所言:“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进化法则,使国家在生存竞争中成了最高的单位。”

社会进化论的适者生存说,为近代日本的国家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正当性理论根据。这种思想对加藤弘之、德富苏峰等自由主义者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他们纷纷转向,抛弃社会契约论立场而转向社会进化论、转向国家主义。

但是究竟是以“主权在民”思想还是国家主义主导日本国家的未来?这一明治晚期就已存在的争论并没有完全消失。到了大正时期,这种争论愈演愈烈,宪法学者美浓部达吉提出了“天皇机关说”,主张天皇只不过是一个行使统治权名义的机关,而实际的统治权则属于法人的国家。美浓部达吉的观点之后遭到了日本的右翼,甚至是海军军令部部长加藤宽治的猛烈攻击。

同样在大正时期,还有很多人对国体论也进行了隐晦的反思。思想家吉野作造提出的“民本主义”也是出自这一目的,它其实是日本特殊国情下民主主义的改良版本,但是为了避免与国体论者之间发生争议,吉野甚至避免使用“民主主义”一词。

四环青年|女摊贩欠房租借50元交罚款,执法要给小商贩留条活路

7 December 2024 at 10:55

如果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只剩下处罚小商贩,而没有宽待小商贩的表现,所谓的“酌情处理”“从轻处罚”,也会让人感觉是恃强凌弱。

文 | 唐凯兰

CDT 档案卡
标题:女摊贩欠房租借50元交罚款,执法要给小商贩留条活路
作者:狐狸罐头
发表日期:2024.12.6
来源:微信公众号“四环青年”
主题归类:城管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12月4日、5日,广州与宁波两起与城管相关的新闻,让人一言难尽。

广州这件,是一帮城管“突袭”一家水果店,拿走了价值500元的阳光葡萄,理由是东西摆放超出店铺30公分,被认为是占道经营。宁波那件,是一名摔断腿的女摊贩生活窘迫,在公共场所出摊被城管抓住,要罚款50元,女摊贩央求只罚30元行不行,说罚30元还能跟别人借一下,被城管拒绝,后者问“30元能借,50元不能借”。囊中羞涩的她向好心人借了50元交罚款。

宁波这事引发关注后,当地城管部门发布通报称,执法人员在巡查无照经营过程中,存在言语不当的行为,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查,当事人荣某某无照设摊行为存在,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决定。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我局专门上门看望慰问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不当言语表示真诚地歉意,得到当事人谅解。

也许有人说只要有法可依,城管罚款就没问题,商贩不占道、不无证经营,不就没事了吗。确实,看起来每一张罚单都有根有据,可要是仔细捋一下这两桩事,还是能感到小商贩的辛酸。

被没收葡萄的水果摊贩,叫屈的是城管完全可以让她收进去,她肯定会照做。可城管搞突然袭击,不问青红皂白就没收。东西被拉到城管中队后,要去赎就得交数百元罚款,而且拿回来的葡萄被摔烂,根本卖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她最好的选择就是不交罚款,听天由命。而这种不交罚款的行为又会被城管“记账”,搞不好会被“重点关注”。

宁波女摊贩就更让人心疼了。知情人说,她骨折刚卸下石膏,腿还没好利索,“按理要再休息一段时间,可房租都欠着,吃饭钱都没了,只能勉强出摊”。行动不便的她不能像其他小商贩那样逃跑,最后只能落入城管“法网”,任其发落。

知情人说,他们这些流动摊贩被抓住,现场得交100元罚款。女摊贩争取到了“宽大处理”,只罚50元。可坚持对这么一个交不起房租、身上拿不出50块钱的人罚款——她不是故意扮可怜“示弱”,城管当场翻了她的手机,确认只有30多元,于心何忍呢?要说执法者冷酷,并没有冤枉他们。

水果档口超出30公分,或实在没活路了摆个摊,巡查看见了,教育两句就好。街头需要一些秩序,但街头更是小商小贩谋生的地方,并不是说罚一次款就万事大吉了,哪怕每次搞到抢水果、拉走煤气罐的地步,小商小贩还是得做生意养家糊口——那种以为只要让小商贩付出代价,就可以免除管理成本的想法过于简单了,罚款起不到效果,客观上就成了为难小贩的手段。

img

资料图,图文无关

这个道理不复杂,城管也懂,可似乎就是放不下这点街头权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宁波城管部门的领导说,“遇到情况困难的,会适当酌情处理”。既然有这么个规定,可见执法弹性是有的,可女摊贩好说歹说,把手机交给城管翻查,也还是没被免于处罚。官方通报里也只认为错在言语不当,对50元的“从轻处罚”没有异议。不知执法者有没有想过,罚款都要借钱交,摊又不能继续摆,她接下来要怎么生存,怎么度过这个难关?

透过广州和宁波这两起城管与商贩的冲突,可以看到,如果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只剩下处罚小商贩,而没有宽待小商贩的表现,所谓的“酌情处理”“从轻处罚”,也会让人感觉是恃强凌弱。小贩的来源形形色色,有太多可怜人,如果城管不克制权力冲动,不节制以罚代管的模式,不加区别地机械执法与野蛮执法,很难走出被谴责的道德洼地。

除非,城管完全不在乎这个,可假如一味拒绝执法道德上的自救与监督,那也就无话可说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