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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七公子|一个拆迁户的541天冤狱

15 October 2025 at 06:42

一纸薄薄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捧在手里却沉重的让人想哭——

赔偿38万元,这是朱双喜坐了541天冤狱,以及未能在三位至亲至爱离世前见上最后一面的“价格”。

朱双喜,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二十里铺村人,事情的源头,要从他在自己的祖传宅基地上建起的两栋楼房说起。

2000年,他拆掉老宅上的旧房子建成5层洋房,7年后又在洋房东侧建成一栋6层框架结构的标准间楼房,两栋楼房面积共计1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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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城中村拆迁改造启动。按照补偿方案,他1500平方米的房产只能换取200平方米毛坯房和74万元补偿款。朱双喜认为这极不公平,遂不肯签字,成了“钉子户”。

就这样僵持到2017年7月17日,开发商河南圣鸿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朱家,在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补充协议》。

协议签署一周后,也就是2017年7月24日,圣鸿公司出具了一份措辞明确的“承诺书”,上面盖有公司公章和两名负责人签名。

承诺书声明,与朱双喜签订的三份补充协议“全部属于公司自愿”,今后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全部责任由我和公司承担,均不影响朱双喜在此3个补充协议中应该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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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两天,圣鸿公司履行协议,分两次支付了13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朱双喜悬着的心放下了,他以为,拆迁一事,到此已完美结束。

CDT 档案卡
标题:燕七公子|一个拆迁户的541天冤狱
作者:燕七公子
发表日期:2025.10.14
来源:微信公众号“燕七公子”
主题归类:冤案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始料未及的是,拿到补偿款两年后,2019年8月7日,圣鸿公司突然向警方报案,声称当初与朱双喜签订的协议“不是自愿的”。

同月28日下午,正在旅游的朱双喜被警方带走。第二天,他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同年12月17日,金水区检察院以朱双喜犯敲诈勒索罪起诉至金水区法院。

从拥有合法协议和承诺书的拆迁户,到被指控犯罪的嫌疑人,朱双喜的命运急转直下,司法历程也是一波三折。

2021年7月30日,金水区法院一审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朱双喜有期徒刑4年,并追缴涉案赃款1300余万元。

朱双喜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同年10月29日,郑州市中级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22年11月25日,金水区法院重审后,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朱双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涉案赃款84万元被依法追缴。朱双喜再次提起上诉。

2023年8月8日,郑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朱双喜无罪。获知消息后,朱双喜喜极而泣,“我被错误羁押了541天,终于等到了昭雪这天”。

在被错误羁押期间,朱双喜的母亲、岳母和姐姐三位亲人相继去世。身在看守所的朱双喜,未能见到他们最后一面。

他的职业生涯也受到严重影响。他原本是一个省直事业单位的职工,正在申报高级职称,被抓后,前程尽毁。

2025年7月9日,朱双喜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提起国家赔偿,包括因冤案错过高级职称评审造成的工资待遇损失、精神抚慰金、人身自由赔偿金等,总计约260万元

2025年10月9日,金水区法院出具《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朱双喜38万余元。法院同时承诺向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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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38万元的赔偿决定书,或许能为案件画上一个法律意义上的句号,但朱双喜失去的541天自由、三位临终未见的老人们、还有他错过的职业发展,都已无法用金钱衡量。

这份赔偿决定书背后,还有一个更沉重的问题等待回答:谁来为这起冤案承担责任?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不只是朱双喜的个人诉求,更是每一个渴望公平正义的普通人的共同期待。

国家赔偿是对过去的补偿,而责任追究才是对未来的承诺。每一起冤案的纠正都不应止于经济赔偿,更应推动制度的完善,才能让“朱双喜式”的悲剧不再重演。

毕竟, 我们不能总是欢欣鼓舞自欺欺人地说:“正义,虽迟但到。”

而应满怀愧悔实事求是地承认:“正义,虽到却迟。”

被讨薪人群弄倒的亲子自行车

By: Steven
3 July 2023 at 22:47

昨天下午,朋友发了张照片给我。画面里是我常去的那个咖啡馆所在的大楼,外面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一群来讨薪、维权的苦命人。

晚上从舞蹈室回到家里,我想起这事,就跟咖啡店的老板聊了几句。整个店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他也很无奈。他在现场发了晚上的照片给我看,从画面里可以感受到,无论是他、咖啡师、人群都很无奈。

直到今天回公司,中午吃饭路过,我才意识到,原来被波及的不只是他们。这其中,也包括我。

我有每次停车都拍照记录的习惯

这是我周五停自行车的位置。我工作日都会把车停在他们店门口,周五停在这里之后,周末两天车都在这里静静待着,直到我周一晚上来骑它回宿舍。今天中午我找不到它了。

它没在周五照片里的这个位置。

我在附近来回走了三遍,非常疑惑:不可能有人偷这辆车吧?图啥啊?直到我想起昨天的事情,于是扩大了搜索范围。终于在不远处一堆电动车包围的地上,看到了我倒下的单车。

它身上被缠了一条警戒线,篮子里有两支空水瓶,半残的车铃也完全断了。

我突然想到昨晚 DY(店老板)给我的照片,心想没准能看到我的单车是如何参与了昨夜的事件。果然,作为一辆单车,在人群聚集的场合中,往往被作为隔离带使用:

我多少有一点点生气:何故迁怒于我的无辜小车?

但气不过三秒,又觉得很好笑:自行车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这样的命运吧?不是被人骑,就是当作围栏,或者焚烧和打砸的对象。起码,这群苦命人没有把我的车高高举起,砸个稀巴烂。它只是掉了链子,躺在地上;和前一个周末一样,被人推倒了,躺在地上。区别是,上一次脚架变形了,这一次没有。

一夜之后,随着一场大雨,除了两张照片和我躺在地上的车,还有什么能证明这一切发生过吗?

咖啡师杠杠上午发来一张照片,是店外的装饰植物,一棵全身金属但被许多人挤变形、掉光了叶子的假植物。我说,幸好它是假的,真植物肯定早就断气了。

她说他们走了之后,玻璃上全是人的指纹。但这些曾经发生过的证据,早已被她和小蒙擦干净了。开门做生意要保持整洁,但指纹的存在不利于社会经济。

这是一件「小事」,不被传播的事,但它不会被忘记。

一系列变化的传导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倍受影响的不会只有当事人,还有每一个「与此无关」的路人、小车、植物和玻璃。此时有一点点庆幸作为非真社会性动物的人类,可以选择一定程度的远离,而不是真社会性动物的蚂蚁那样,只有全或零。

众生皆苦,何时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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