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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传研究员|警察猥亵了女童,法院猥亵了大众……

25 March 2026 at 08:38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没有什么职业是可以绝对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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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籍的15岁女生小君,跟着母亲在福建霞浦县牙城镇开店。

可能是失教,她有些坏毛病。因为打架,她和母亲被教导员李某叫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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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警察猥亵了女童,法院猥亵了大众……
作者:家传研究员
发表日期:2026.3.24
来源:微信公众号-个人记忆库
主题归类:中国司法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一个小时后,李某让其母亲先回家,单独留下小君。

虽然有个国家没有律师必须在场的规定,甚至律师都被排除会见,但对未成年人还是有些特殊规定,比如审女性必须有女警、未成年人必有家长、审案要两人。

但这一切,在此刻都形同虚设。

2025年6月16日,母亲离开后,迎接小君的是教导员李某的猥亵。

其以小君所涉案件可能被拘留为由胁迫,抚摸小君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射精。

小君回家后情绪失控,四次离家出走、拉黑了家人,独自跑到安徽、江西等省,甚至拿刀划伤手臂。

李某此间做了什么?

他跑到女孩家里威胁……

一个打架的未成年人被孤身关进派出所,而一个猥亵未成年人的教导员可以大摇大摆到受害者家里威胁???

小君母亲不得已带她回了老家。

一身伤痕。

这法律究竟为谁而设?

这个群体的某些人,究竟还值不值得党和人民信任?

要知道,当小君告诉父母自己在派出所的遭遇时,他们都不敢相信身为警察的教导员李某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发生了这种事,李某最终未能得到庇护,于今年3月16日被判2年9个月。

这是正义吗?

这是对全体众人的又一次精神「猥亵」!

对此判决,小君父亲准备申请抗诉。

我也请求检察院抗诉!

口罩年间,上海有个奶茶店老板娘为交房租保住自己的店,开大尺度直播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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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一位走投无路的小老板开色情直播判3年。

2023 年 11 月,一位写小黄文的作者李鑫被判10年。

2026年,一头将生殖器侵入未成年人口腔的教导员被判2年9个月。

你说执法公正,谁信呢?

有人说他办案时挨过刀。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哪怕是辩证大法,也不能直接抵消吧。在一国,有资格功过能相抵的,也需要身份,不是所有人都能相抵的。

否则,我父亲交了一辈子公粮,现在是不是可以享受离休待遇了?

回顾此案,很明显,小君母亲可能不太懂法律,更可能太信任某个职业了。

我们家传编辑部的安全培训中有一条:任何年纪的男人都是男人。

同样,任何职业的男人,也都是男人,无论它披着什么皮。可惜,教育从来都让我们绝对信任,而不像国外的教育让人对官员保持警惕,导致我们都成了易骗体质。事实证明,不管面对士农工商的哪一种,都要保持思考。

该对一些职业祛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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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传编辑部

Family Biography

家传是国内首家专注家庭记忆与个体生命史的专业采写机构。

内承《史记》列传,外鉴欧美家史,团队具有调查记者、高校研究员背景,拥有家庭记忆与历史背景、专业理论融合研究、写作的成熟经验。通过上门深度对话,梳理代际脉络和家风演变,还原个体选择与时代变迁的互动关系。

目前已为10个国家、国内20余省300余个家庭完成家传写作,作品被图书馆和高校收藏。同时为央企、上市公司及地方政府提供创业史、地方志撰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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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呦鹿鸣|这个猥亵案令人发指,为何判决却是如此之轻?

23 March 2026 at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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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Marek Piwnicki from Pex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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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这个猥亵案令人发指,为何判决却是如此之轻?
作者:呦呦鹿鸣的鹿鸣君
发表日期:2026.3.23
来源:微信公众号-呦呦鹿鸣
主题归类:性侵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件,很考验我的写作水平。

事实令人发指,我已经不会遣词造句了。

去年,2025年6月16日,福建省霞浦县牙城镇,一个靠海的小镇,发生了一起殴打他人案。

当事人之一,15岁的女生小君和她的妈妈,被派出所叫去做笔录。地点是教导员办公室。

一个小时后,教导员李某让女孩的妈妈先回家,单独留下小君。

后来,小君回家后,情绪失控,躲到房间里放声大哭,再后来,常常做噩梦,先后四次离家出走,跑去县城、安徽、泉州,最后一次是拉黑了家人,一个人跑到了江西。事发两个月后,甚至拿刀划割两个手臂,让鲜血把它们染红。经过此事,小君的妈妈也无法承受压力,把镇上的店关了,回了四川老家。

那么,到底那天发生了什么呢?

根据霞浦县人民法院2026年3月16日对教导员李某强制猥亵案做出一审判决书:小君妈妈离开后,教导员李某以小君所涉的案件可能被拘留为由,胁迫小君,抚摸其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射精。(山东济南日报《新黄河》也有报道该判决)

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李某所在办公室的垃圾桶内侧表面上精液、裤子裆部处、警服下摆处可疑斑迹、右手手指指缝擦拭物、左手手指指缝擦拭物、办公室藤椅左侧扶手擦拭物、毛巾表面可疑斑迹以及被害人小君案发时所穿白色鞋子鞋带表面可疑斑迹上清液中检出的STR分型,和李某血样基因座基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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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为:李某构成强制猥亵罪,被告人李某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系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犯罪,可酌情从重处罚;猥亵手段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予以从重处罚。

如何从重处罚呢?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目前,判决书刚刚作出,尚未生效。小君的父亲说,他正准备向霞浦县检察院申请抗诉。

我的看法是:这个事件,在一个封闭房间内的本系统人员犯罪,公安系统能迅速立案并锁定证据,公诉机关能迅速起诉,说明当地司法系统并未败坏,运转正常。但是,一审判决明显轻了。

目前,事实本身并无争议,认为应该从重处罚也无争议。问题在于怎么才算从重处罚?

关于“猥亵罪”的法律,老读者可能有印象,2020年,我曾经就富豪王振华猥亵案写过一系列文章,认为法条本身有待改进,许多读者直接向人大提交建议,参与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我们也听到了全国人大的反应,那次修改的就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关于“强制猥亵罪”的规定。我当时也将所修改条款命名为“王振华条款”。(旧文链接:《我们叫它“王振华条款”》)

修改后的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全文如下: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小君15岁,在法律意义上属于未成年人,但是不是属于《刑法》上的“儿童”呢?一般来说,刑法上的儿童是14岁以下。所以,不属于儿童。

那么,适用小君案的,就是前面两款。

如果是用第一款,刑期是五年以下,那么,考虑到这位教导员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本身,考虑到公权力失范、败坏公安形象的犯罪地点,从重处罚,就应该就是五年以及接近五年,而不应该两年九个月。

如果是用第二款,这位教导员的行为是否属于“有其他恶劣情节”?如果有,应判五年以上。

既然是要从重处罚,是什么原因,不判五年而判两年九个月呢?

作为对比,前几年我印象中,有作者因为写小黄文犯“传播淫秽作品牟利罪”被判10年的。难道李某的行为,不比写小黄文严重?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现实中竟然发生如此这般比奇幻小说更加变态的故事情节?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了,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千言万语两句话:

第一、一审判决书判罚太轻,建议纠正。

第二、涉案系统应采取强力措施,杜绝小君案再次发生。

呦呦鹿鸣20260323

竹不倒|这不是人干的事儿!

23 March 2026 at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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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这不是人干的事儿!
作者:有竹不倒
发表日期:2026.3.23
来源:微信公众号-竹不倒
主题归类:性侵
CDS收藏:公民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讲真,我刷到这条新闻的时候真犯迷糊了。更关键的是,某些媒体的后续报道,让我更迷糊了。我不知道,他们那是想表达什么。

起初是热搜点进去的,15岁女生派出所办公室内被猥亵。

“猥亵”只不过是说得体面些,具体情况是“强行抚摸胸部、生殖器入侵口腔等”。

这名15岁的女孩是因为“涉嫌打人”,被叫到派出所去的。然后那名派出所教导员,把女孩的妈妈支走,就直接在办公室里把生殖器塞到了女孩嘴里,弄到射出来为止。

按理说,这还说个屁啊,直接判个10年得了。否则父母不得气到心里扭曲?法律是给还有那么点人性的人设置的东西,这孙子还有人性吗?

但最后仍然只判了2年9个月,后期可能还有各种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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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到这里我就已经挺懵了,毕竟是一名派出所领导,对象更是才15岁的未成年人,最关键是直接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这可跟光天化日的在大马路上打飞机不是一个级别。

结果,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大量网民还在争论这个“2年9个月的处罚是不是太轻了”之时,一家山东的媒体,居然宣扬起了这名警察往昔的英勇事迹……没错,就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哪怕我说“猜不到他们是什么意思”,恐怕在座的各位都不会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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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崭新的热搜:猥亵女孩民警曾被吸毒者刺伤耽误婚期。

我不明白,他以前被吸毒者刺伤耽误婚期,跟他违法犯罪的事情,有什么关联吗?难道他做过正义的事,就能和他违法的行为进行交换?

临时从角落里扣出他的过往,是要我们共情一下他在派出所办公室里猥亵15岁女孩的行为吗?那你还不如直接炒作15岁女孩是因为“涉嫌打人”被叫到派出所去的,不是“完美受害者”的借口,对少数人来说更吃香。

功劳可以解释一个人曾经是谁,但不能改变他现在做了什么。

而当媒体开始用“功劳”稀释“罪责”时,它已经不再是报道了,而是在重构叙事。并且,其价值、判断本身也都已经开始滑坡。

真实感受,至少从这件事里,我看见了现在某些媒体的底线,已经在超越艺术。祁同伟曾经也是缉毒英雄,可在“艺术”的社会里,最后的声音依旧是谴责,而不是用这个“英雄”的身份替他找补。至于观众为什么会共情祁厅长,主要原因同样不是因为他以往的“光辉事迹”,恰恰相反,而是现实中普通人的无力和无奈。

此外,直接在“派出所办公室内”这个环境下搞事情的说法也有点“诡异”,或者说不可思议。

如此荒诞不经的操作,难免让人产生遐想,行为出格到这么恶劣的程度,前面真没有任何铺垫,真是一蹴而就的吗?

有点类似于犯罪学里的“试探-反馈”机制,很多犯罪者是从“小越界”的试探开启,然后没有惩罚,接着感受到安全感,最后升级,循环。很少有直接“一步到位”的。

第一次就敢办公室里猥亵未成年?我不是很相信,第一次摸摸抓抓还差不多。

最后,网上确实还有一些其他的声音,站在孙子那边。这并不难想象,毕竟连媒体都干出这种事儿了。

我也老是看到类似的情况,不是从犯罪的人身上找荣誉,就是在受害者身上找瑕疵。他们仿佛就觉得这样的行为,能把自己映照的工作很认真一样。

当然,这也确实是一种“孜孜不倦”的勾当。

可其实呢,只让人觉得低智且恶心。既然受害者的任何瑕疵,都不能成为犯罪被理解的理由。那么显而易见,反之也是亦然。

【404文库】东河长流|举国监控下不信任的梦魇

15 March 2026 at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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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举国监控下不信任的梦魇
作者:舒生
发表日期:2026.3.13
来源:微信公众号“东河长流”
主题归类:老大哥
CDS收藏:老大哥馆
版权说明:该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数字时代仅对原作进行存档,以对抗中国的网络审查。详细版权说明

1948年,乔治·奥威尔把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颠倒了一下,写下那部预言式的小说。三十多年后,一位德国导演用镜头回望东柏林的故事,给电影取名《窃听风暴》。

电影里有句台词,后来成了一个民族心口的刺:“我们无所不在。”

说这话的是斯塔西,全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安全部”。这个机构的格言是一句拉丁语,翻译过来带着一股阴冷的骄傲。在那个只有1800万人口的国家,他们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庞大的秘密警察体系,正式雇员九万一千人,每六个半公民里,就有一个是他们的线人。

这不是简单的监控。这是一场对信任的肢解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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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藏什么?

1984年的东德,一位叫贝雷特斯的环保主义者过着一种奇怪的日子。

他的学业无缘无故被中断,学术努力永远得不到回应。不能出国旅行。得不到任何晋升。没有任何人告诉他为什么,整个国家就像一口深井,他被无声地按在井底。

他不知道的是,那个替他设计这一切的,不是某个遥远的官僚,而是他身边的人。他的熟人,他的朋友,或许还有更近的人。

多年后,当他终于获准翻开自己的绝密档案,那些名字一个个跳出来,像冰冷的子弹。妻子监视丈夫,学生监视教授,儿女监视父母,情人监视情人。他们都有一个统一的代号,叫“非正式合作者”。

斯塔西有一句没有写进格言、却刻进骨髓的信条:不是朋友的人,都是反对我们的;反对我们的人,就是敌人;而敌人,将会被消灭

在那样的逻辑下,你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敌人。可问题在于,你无法证明自己是朋友。唯一的方式,是成为那个递出报告的人。

于是,人不再是人,而是潜在的线人。拥抱不再只是拥抱,它可能是情报的交换。枕边呓语不再只是私密的呢喃,它可能是明天的档案里,记录在案的一句“反动言论”。

电影《窃听风暴》的主演乌尔里希·穆埃,现实中就遭遇了这样的背叛。那个背叛他的人,是他曾经挚爱的妻子。当秘密档案被打开,曾经的家变成了舞台,曾经的爱情变成了一场漫长的监控报告。

这种创伤,比任何酷刑都更持久。酷刑伤害身体,背叛却腐蚀记忆。当一个人回忆往事时,那些温暖的画面里突然多了一双窥探的眼睛,那个你曾在烛光下对视的人,心里想的可能是“这句话要不要汇报”。

也许,你唯一能藏的,只剩下梦。


自我审查之门

极权监控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它抓了多少人,而在于它让多少人,在心里给自己建了一座监狱。

研究科技监控的学者发现,当人们意识到自己可能被监视,一种“超级圆形监狱”效应就出现了。你不必真的被盯着,你只需要知道,盯着你的眼睛可能无处不在。于是,你开始自己审查自己。

苏联的出版总局成立于 1922 年,其章程明确规定 “统一对出版物的一切形式的书报检查”。这个机构拥有生杀大权:1925 年查禁 221 部书籍,1926 年查禁 4379 期国外期刊、5276 部书籍和 2674 件印刷品邮件。到了斯大林时期,书报检查更是变本加厉,连 17—18 世纪的稀有书籍都因 “意识形态不合” 被大量销毁。

这种官方审查,逐渐内化为全民的自我审查。

作家不再敢真实表达思想,学者不再敢自由探索真理。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曾描述过这样的场景:作家们在创作时,会自动过滤掉所有可能引起争议的内容,只写那些符合官方意识形态的文字。他们知道,哪些词汇是禁忌,哪些观点是危险的,哪些话题是绝对不能触碰的。

自我审查之后,便是主动审查。这时不仅自己不说了,还帮着看看周围人有没有乱说。

最后,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什么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那道边界画在那里,不用任何人指出来,每个人都知道。

在东德的那些年,人们学会了一种生存方式。学者们称之为“ niche society”,意思是“缝隙社会”。公共场合,大家都戴着一张脸。真实的交谈,只发生在最私密的空间,而且往往要拉上窗帘,压低声音,确保没有任何电子设备。即便如此,心里还是会有一个声音:那个我信任的人,会不会也是线人?

这种自我审查,比任何检查制度都高效。因为它不需要成本。它让每一个人都成了看守,看守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而当一个社会里每个人都在看守自己的时候,言论自由就死了。不是被绞死的,是窒息而死的。因为没有听众,没有回应,没有真正的交流。每一句话,都可能是一份证据。

档案袋里的人性

1989年12月4日,柏林墙被推倒的一个月后。

东德埃尔福特市的一栋政府大楼楼顶,冒出了黑烟。那是斯塔西在销毁档案。火光惊动了一位路过的女医生,她立刻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她冲了进去,赤手空拳,拦下了正在被销毁的秘密。

随后,成千上万的市民冲进斯塔西总部。他们看到的是堆积如山的碎纸。来不及焚烧的档案被手撕成碎片,装满了足足一万六千个大麻袋。大楼里的碎纸机,因为超负荷工作,出现了故障。

还有更多档案来不及销毁:三千九百万张档案卡片,排起来长达一百八十公里的文件。那每一张纸,都是一个秘密。每一个秘密,都关乎一个人。每一个人背后,都有另一个人的名字。

德国统一后,成立了专门机构,开始复原这些档案。最开始,工作人员一天只能拼出十页纸。按这个速度,全部修复需要四个世纪。后来用了电脑,用了高科技,用了六百万欧元,但核心问题不是技术:那些被复原的秘密,该如何面对?

1991年,德国通过了《前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档案法》,规定民众有权查看与自己相关的秘密警察档案。至今,一百七十万人提交了申请,相当于前东德人口的十分之一。

有人发现,告密者是自己的妻子。有人发现,毁掉自己一生的人,是多年的挚友。有人发现,那个在会议上拍着自己肩膀说“放心”的同事,转头就写了一份报告。

这不是历史书的页码,这是活生生的撕裂。许多家庭破裂,许多友谊一夜之间走到尽头。

可也有另一种现象:人们比预想的要理性。没有大规模的报复,没有新的流血。那些受害者拿着档案,看着那些名字,有的选择了原谅,有的选择了沉默,有的选择了转身离开。因为他们知道,那个递出报告的人,可能也只是被困在同一个系统里的人。他可能也害怕,也可能在某个深夜后悔过,也可能只是想让自己的孩子不饿肚子。

这不是原谅罪恶,而是理解了人性的复杂。


缝隙里的人

那么,在这样没有信任的梦魇里,人还能是人吗?

电影《窃听风暴》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斯塔西的警察卫斯勒上尉,奉命监听一位作家。他戴着耳机,日日夜夜听着那个家里的声音。他听到爱情,听到挣扎,听到艺术,听到灵魂。

然后他做了一个选择。他隐瞒了关键信息,修改了报告,保护了那个本应被毁灭的人。

电影是虚构的,但它的力量在于,它问了一个真实的问题:当整个系统都在让你变成机器,你还能不能选择成为人?

卫斯勒的选择,不是制度的胜利,是人的胜利。它证明了一件事:无论监控多么严密,无论告密多么普遍,人心里那一块柔软的地方,还是有可能幸存下来

学者分析东德的历史时发现,尽管斯塔西无孔不入,但他们始终没能完全穿透那个“缝隙社会”。在私人领域,在家庭内部,在真正的朋友之间,人们还是找到了说话的方式。那些外在的顺从、那些仪式化的忠诚表态,其实只是壳。壳底下,灵魂还在呼吸。

这就是为什么,当柏林墙倒塌的那一刻,那么多人哭了。不是因为失去了国家,而是因为可以不用再演了。


被撕碎的,和被粘回的

今天的德国,那些十六万袋碎纸还在慢慢被粘回原样。

工作人员坐在桌前,拿着镊子,把指甲盖大小的纸片一片片拼起来。一张纸要花十五欧元的人力成本。但他们在做。

为什么要做?因为那些碎片里,藏着一个民族的记忆。也因为,只有正视那段记忆,才能真的走出来。

奥威尔在《1984》里写道:“在遮荫的栗树下,我出卖了你,你出卖了我。”这句话被刻在无数人的心里。可也许还有另一句话值得记住:我们出卖的,不只是别人,还有我们自己的一部分。当信任死去,那个递出报告的人,也从此无法真正信任任何人。因为他也知道,如果自己可以被收买,别人也一样。

极权监控下的梦魇,不是集中营,不是酷刑,不是那些血淋淋的东西。而是有一天,你发现你不敢说话。你发现你看谁都像线人。你发现,连你自己,都可能在某些时刻,生出那个念头:我要不要先汇报,以免被怀疑?

那种对人性幽暗的召唤,才是最深的地狱。

而走出地狱的第一步,是承认那些碎片的存在。然后,直面它们。


参考资料:

  1. 帕梅拉·贝尔纳贝伊,《电影<窃听风暴>的本体心理分析》,《光明日报》,2014年1月27日。-1
  2. 黃妍甄,《科技監控下的影響評估-以中國網路警察為例》,《中國地方自治》,2020年。-2
  3. 《历史探究:希特勒的支持者究竟是些什么人》,《中国评论》,2013年10月20日。-3
  4. 贺卫方,《被撕碎的罪恶之书:二十年解密东德秘密警察档案》,《周末画报》,2018年9月14日。-4
  5. Steven Pfaff, "The Limits of Coercive Surveillance: Social and Penal Control in the German Democratic Republic", Punishment & Society, 2001。-9
  6. 郑异凡,《苏联的“告密文化”》,《同舟共进》,2015年第7期。-10

港保安局长以习近平早年经历 吁警员“自找苦吃”

31 January 2026 at 20:02
香港警察学院1月31日举行结业会操,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典礼中检阅毕业的见习督察和学警。 (香港中通社)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香港警察学院结业会操上,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少年时期在延安梁家河村的艰苦经历为例,勉励警员要“自找苦吃”,而非“被动吃苦”。

综合港府新闻公报及网媒“香港01”报道,香港警察学院星期六(1月31日)举行结业会操,共有15名见习督察和248名学警参与。

邓炳强致辞时说,时代与犯罪手法不断变化,但警察的使命、忠诚、维护法治的决心和服务社会的承诺始终不变。

他指出,成为称职警员需具备三大要素:坚不可摧的“铁骨”、宅心仁厚的“仁心”及识变的“慧眼”。他还说,敌对势力的打压,及反中乱港分子不会停下,警员须谨守岗位、尽忠职守。

邓炳强也举例习近平在梁家河七年插队的经历,称他未到16岁时就已经历种地、拉煤、挑粪等各类苦工,并以此劝勉警员要“自找苦吃”,而非“被动吃苦”。

谈及“仁心”,他提到有警员在大埔宏福苑火灾中徒手挖掘遗体以保持完整,这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与对苦难的共情,是警队宝贵的品质。

邓炳强还说,警员应善用新科技、新知识,积极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同时培养服务国家大局的意识。

By: Steven
18 October 2025 at 18:40

这片上映时刚上大学,那会被各种事情填满,根本不会想要去看一部陈奕迅和容祖儿的电影,尤其这种名字电影。

没想到过了 20 年,竟然因为一条切片唤醒了我对这部电影的兴趣。今天在工作室里一边干活,一边穿插着把它看完了。没想到年近 40 居然被 一部这样神神经经的喜剧 给感动了。

二十年一眨眼就过了,好多事情都变了,物是人非,少年心气也被磨得所剩无几。

最近这个月状态好多了,我庆幸抑郁症强制让我停下来的这一年。停了足够长的时间,足够让我的灵气和勇气开始重新发芽。

这部片子里有两句话,让我忍不住截图。

他们走在街上碰到了疯疯癫癫的阿成,杰对男说:这个世道疯疯癫癫的比清醒要好。

在菲菲的房间里,成对她说:

重新开始。

奔跑确实会给人力量,无论在哪里奔跑,竭尽全力的奔跑,大汗的奔跑。无论会换来什么,你都可以确信一件事:

你是可以奔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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