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鸣|释永信的腐败是谁养出来的?
少林寺原方丈、中国佛教协会原副会长释永信案,在2026年5月29日一审宣判。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
刘应成犯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你没看错,在新闻中,用的就是“刘应成”这个名字,而不是释永信。
另一位知名写作者@项栋梁 在5月29日就评论说:“当官时叫释永信,犯罪了叫刘应成,这不合理”。
我也有同感,释永信16岁出家,自1981年起,就一直使用“释永信”这个名字,包括身份证,怎么到了2026年被判刑了,就变成了“刘应成”了呢?释永信几十年的腐化堕落,都发生在佛门之中,他当的官,也是佛门的官,怎么被认定为罪犯了,就一把推到我们世俗界来呢?而且,2017年的时候,官方调查组不是已经通报说释永信出家前“刘应城”的户口已注销了吗?
难道,把释永信三个字改成刘应成,佛门就干净了?没有责任了?把罪犯强行塞到我们世俗界,考虑过我们的感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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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调查组表示“刘应城”户口已注销
今天刚好看到一个视频,是三十年前的,当时释永信还很年轻,正在接受电视台采访,他说:“少林武术的特点是朴实无华、讲究实战,与禅宗的特点一致,有禅宗的悟性才能练好少林武术。”
在视频中,释永信向大众展示了三种少林奇功:踢断砖块、手指击碎茶杯杯底、隔空引燃报纸。前面两项暂且不予置评,第三项,少林弟子隔着两三米距离,摆出姿势,吼叫着,就让报纸点燃起火,这分明就是违反科学常识的弄虚作假,就是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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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判决的新闻通稿中,法院“审理查明”部分,释永信犯罪时间最早是两个年份——1995年(开始行贿,至2022年567万元)、2003年(开始侵占单位财物,至2025年1.31亿元)。
这个时间,也就在这个“隔空点火”新闻视频前后。或者在之前,但很可能在之后。
那时,在镜头前读稿的释永信当然知道这是骗术,但是,周围的人就不知道吗?应该是知道的。不管是少林寺内部这些僧众,还是当时宗教管理部门,或者河南登封当地与少林寺有接触的“主流人群”,应当都有足够眼力看出来这是在骗人。
即便当时他们没有看出释永信在侵占单位资产、在行贿,他们也一定看出释永信在欺骗大众了。
但是,他们都没有说,没有及时阻止释永信。他们选择成为同谋。
释永信可以在镜头前欺骗大众,自然也就会发展到在财务上动手动脚;发展到金钱开路,与各路官员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发展到“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而且这几十年来他在这条路上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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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关于释永信的质疑一直在坊间盛传,质疑声最强烈的年份是2015年:释永信弟子发出网帖《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这只大老虎,谁来监督》,提出7点指控。但2017年,《河南日报》报道说,“调查组”有结论了,结论是网络举报有误,释永信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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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少林寺,为什么会在释永信手上成了一个“藏污纳垢之所”?
我想,如果在他一出现“隔空点火”这类明显的欺骗行为时,在他明明使用骗术却说“朴实无华”时,就有人站出来阻止,而不是站过去一起忽悠大众,那么,16岁就进入佛门的释永信,就不会在犯罪路上越走越远。
如果网络举报出现时,河南官方调查组就能实事求是,直面真相,而不是下场力保,那么,释永信也不会把犯罪行为再往前延续十年。
我从来不相信,一个掌权者的腐败在日常中毫无痕迹。事实上,一个人的腐败,有明显味道,有明显迹象,衣食住行、亲朋好友、举止言说……在他们身边的人很容易就感受到这个人腐败了、不干净了。
所以,我始终认为,一个腐败者是被积年累月养出来的,而不是凭空变出来、跳出来的。
那么,当腐败者落马了,应该受到批判并检讨的,就不应只是腐败者自己一人,还应包括他的利益共同体(比如释永信行贿都给谁行贿了),包括知情但默不作声乃至纵容并参与其中的共谋者。
贪腐固然有贪腐者自己的主观因素,但与他一路同行的利益共同体、共谋者也难辞其咎。
如果没有这样的追问,没有这样的检讨,那么,即便打下一个又一个腐败者,一个又一个贪官,都无法阻止下一个、下一群贪腐者的诞生。
因此,我认为,接下来,在新闻通稿之后,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是:将释永信一案判决书向社会公开。因为,仅仅知道释永信落马了,是不够的,社会大众有必要知道,这么多年来,到底是哪些人把释永信养成这个模样?然后,举一反三,将从释永信案中发掘出的经验用在阻止其他“小释永信”“中释永信”身上,阻止他们前腐后继,成为“大释永信”。
这就是大众对释永信案享有知情权的长远社会价值。诸君以为然否?
